明年的贷款还得上吗?中长期贷款与企业流动性错配
在我国的金融体系内,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期限错配长期存在,那就是企业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和银行习惯为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之间的错配。这项错配的存在有其原因,也较难轻易消除。它的存在,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金融抑制作用,限制了我国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充分支持。
我国企业融资的一个特点就是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在我国,从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上市企业还是少数,大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来支持企业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银行间接融资超过了六成;而在银行贷款中间,其中相当部分又都是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
我国整体的企业贷款中当然也有中长期的部分,但中长期贷款行业集中度高,大多给了房地产企业,如果撇开房地产,中长期贷款在制造业贷款中的比例就低了。以经济发达的江苏省为例,截至2020年6月末,全省法人银行机构的制造业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只占13.8%,而且就这么低的比例,其实已经比去年底提高了一个百分点,往年这一比例更低。
能不能赚钱是每家企业运营的根本性问题,但盈利性却并不是企业发展最性命攸关的指标,流动性在特殊时点上比盈利性更为重要,是企业真正的命门所在。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当中,盈利当然重要,但假设企业不盈利,甚至比较长一段时间之内都亏损,只要企业有足够的流动性,还是可以继续经营,通过积累客户资源,实现扭亏为盈,在现实中,大量互联网公司的发展都经过了类似这样的路径。但流动性却在任何时段都不能出问题,要是出了较大问题,那对企业来说就可能是生死的问题。流动性一旦缺失,到期的债务无法偿还,那么企业将很快陷入危险的境地,甚至最终遭到破产清算。
企业不但要保证一定的流动性,而且流动性最好要有冗余,即必须保持在安全边界之上,留有足够余地。流动性的消失往往出自意想不到的变故,比如货币政策的大规模转向,监管对于杠杆率的治理,或者股市的大幅下跌等。流动性的消失多是循环加速的,如果没有留有足够的空间,真的有需要时却难以取得。因此有人说:“流动性是一种幻觉,好像在那里,但等你真的需要它的时候,它就消失不见”。
真正决定企业所需贷款期限的,是企业生产经营、产品销售、投资以及研发所需的短期及中长期资金配比;是企业的资产结构,成长机会,以及企业的规模、所有制形式、现金流等内部因素。除了一些较少需要中长期资金的轻资产业态,对于一般的行业来说,特别对于我国实体经济中重要的制造业而言,由于行业普遍需要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创新研发等投入,企业对于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大量存在,远高于上文提到的仅一成的占比。
而在我国,决定企业信贷期限结构的,实际并非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内部需要,而更多是贷款提供者——银行的风险偏好等外部因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为企业提供的最通行贷款产品。2019年末,我国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98.37万亿元,除去房地产等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的行业,整体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为9.18万亿元,占比仅一成。
我国的底层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造成企业财务信息等失真度较大,银行在进行信贷评估时,经常面对信息不对称,因而银行较难有效掌握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使得我国银行对于企业的信用判断持偏谨慎态度,这是造成我国银行偏向于提供短期贷款的一大原因。
银行对于未来经济总体形势的判断也影响对其信贷期限的选择,当银行认为未来风险较大,不确定性较高的时候,发放较短期限的贷款是其理性的选项,这在近几年来尤为明显。
有时银行对于贷款期限的短期化选择也是无奈之举,因银行的放贷行为也易受国家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而必须及时调整。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经济大环境的变化节奏也快,因而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力度大,变化多,在这样的大环境里,银行更倾向于发放短期贷款,这样更有利于随时调整资产负债的期限摆布。
企业经营发展、投资研发等固有的特质约定了其需要相当部分中长期贷款,而银行大多只能提供短期贷款,这就造成了实际上在我国普遍存在的贷款期限错配。企业为了将短期贷款当成中长期贷款来使用,只能大量地进行“以短代长”、“短债长用”以及在数家银行间轮流倒贷等操作。这种做法,在企业经营正常时,只要每一期已被长期使用的短期贷款到期时能够及时续上,影响还不大。但一旦企业经营情况有变,或大环境恶化,容易造成短期到期后接续不上,最后会造成流动性短缺,严重的时候,完全可以致企业于死地。
在欧美等较为成熟的国际市场,企业的融资安排一般都会有一个较为长期的国际银团贷款来落实。典型的跨国企业融资会安排一个期限长达五年以上的银团贷款来排定未来的融资及流动性需求。具体做法例如,和数家组团的银行(也就是银团)一揽子签订一个五年期多币种综合信贷协议,协议中会包括一部分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一部分三年期贷款,还有一部分五年期贷款,有时,其一年期贷款还是循环额度,也就是可以随借随还,归还后,额度恢复,继续使用;其中的中长期贷款如三年期部分,借款归还后不能再次提款。总体而言,这样的安排就是一个短期流动资金和中长期资金相配合的综合信用工具。
企业签订了这样的综合性银团贷款以后,既能通过提用其中的短期流动循环额度,保证日常经营资金所需,又能保证若干年内中长期投资研发、固定资产投入等长期资金的需求。在签约以后的五年内,只要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就能保证企业所需流动性。有时候,这样的合同还可以签成5+1+1年的期限,也就是说,到期后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当成七年期的贷款用。
对比来看,我国企业手里拿的大多是一年期短期贷款,在同样五到七年长的期限里,就算期间每一次都能成功地续贷,但每年反复操作还款、重审、续约,这要浪费多少企业经营的心力;更不用说,如果期间有一年不能如期续上,将会给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流动性缺失的麻烦。
缺少中长期的流动性安排,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旦遇到资金困难,往往临时抱佛脚,方寸大乱,难有妥帖的解决方案;只有为未来一段时间预先作好了中长期流动性的预案,到有需要时,企业就可以按合同约定,及时补充流动性,以度过非常时期(如今年的新冠疫情),再图发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没有适当的提前量,等出问题了再来补救,难度就非常大。市场上常会流传这样的故事:某座价值数十亿的大厦需要出售,但要么苦于找不到买家,要么潜在买家杀价太狠而不能成交。那些看它“起高楼”的明星企业,又迅速地看它“楼塌了”,故事的背后,常常会有流动性缺失的原因。
企业的融资安排是一门专门的学科,大学经济课程中专门有一门课叫做《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专门研究企业如何安排好生产、研发所需的融资,保持企业的流动性安全是“公司金融”当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在大型企业里,在财务部之外,往往有专门的融资部,即给企业安排银行等渠道的融资的专门部门。在学术界,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有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研究,如Myers, S.C.曾于1976年在《金融经济》杂志(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上发表《公司借贷的决定因素》(Determinants of corporate borrowing),被认为是研究企业借款期限问题的鼻祖。但这一问题即使已提出近半个世纪,现在存在这类问题的企业还是比比皆是。
作者“澎湃新闻”发表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