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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听罗翔老师讲课

姚俊倩 法律演讲与写作 2020-11-07





不管是背对着法考的蓝色展板,还是在自家/酒店的房间里,即便背景再单调,环境再普通,坐在摄像机前的罗翔老师只要一开口,朋友圈不看了,抖音也不刷了,很多人都会不自觉地停下来,听罗翔老师讲讲。


即便你可能不做刑事业务,甚至,也不是法律专业的。

       

罗翔老师讲著名的《粪坑案》

     

罗翔老师点评《张玉环案》

 


罗翔老师的讲课,对“非法”门外汉非常友好,是普法类课程的典范。咱们做法律服务,很多时候也是在给客户普法。如何友好地传达出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这篇文章,我们从罗翔老师那里,学几招。


接下来,我们将一起一帧一帧、逐字逐句,精解罗翔老师4分钟的经典《粪坑案》讲解,从罗翔老师那里学习杠杠的讲课技巧。




PS:这个视频我故意录屏了有弹幕的版本,可能不看弹幕的小伙伴会不舒适,但是弹幕的存在,非常客观的记录了受众视角反馈,是我们练就演讲技艺的宝藏~

 

以下视频为精剪片段,罗翔老师的逐字稿为灰色,解读为正文: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个案件,叫做粪坑案!

每年我都讲,太经典了!

 

“粪坑案”这个叫法,就让人浮想联翩,“每年都讲,太经典了”,设计悬念,吊起胃口,是什么案子,罗翔老师竟然说自己每年都讲,经典前面还用了“太”这个词?大家沙发抢起来,小板凳搬起来,耳朵竖起来.....

 

联系到我们给客户讲案例的时候,如果不加以注意,可能就是“和大家讲个案子”,没有浮想联翩的案件名,也没有设计悬念,就这么平平淡淡地开始了。

 

如果稍微好一点的,“和大家讲个我自己亲自做过的案子”,这个讲法,虽然没有设置啥悬念,受众听你讲【亲自做过】也不会觉得这事和自己相关,注意力还是没有调动起来。不过这个说法,稍微好的点是在于,通过讲【亲自做过】,可以有效传达到受众,【我是个有经验的律师】的印象。

 

再好一点,“和大家讲讲我亲自做过的【富豪离婚案】,10个亿的财产纠纷,差点净身出户,印象太深了,我遇到像大家一样辛苦多年的企业家 ,都会讲讲,希望能帮大家吸取点经验。”


再看线上视频讲课的场景,受限于远程,没办法有现场大家一起集体学习的氛围,观众很容易分心,要抓住注意力,讲师的语气、语调以及表情、手势,都需要有跌宕起伏的“演绎”。


罗翔老师的语气语调,即便没有视频的画面,也是极其有抓力的。大家可以反复听这简单地不到7秒钟的案子开场,“粪坑案”、“每年”、“太”这几个词是着重强调的,再加之紧皱的眉头,声调的起伏与刻意的停顿,还有“战略性摇头”,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功力深厚。


一个女的妇女干部,上个世纪80年代,冬天的时候,半山腰骑着自行车碰到歹徒,歹徒要强暴她。

 

通篇,罗翔老师除了开始给了个人设增强故事感,妇女干部,歹徒,之后都简称为男的,女的,因为强奸案,性别就可以分清楚谁是谁了,当事人的姓谁名谁不重要,如果增加这个背景信息,反而会给观众徒增记忆负担。

 

联系到我们给客户讲案例的时候,我们可能要么就是直接把当事人的姓名或者企业名作为称谓,比如,【鄂尔多斯真舒服羊毛有限公司】告【十堰城市森林混泥土钢铁有限公司】(这都是我随便写的企业名字,现实中这种企业名的构成非常常见)。


这些名字很长,记忆起来也很费劲,这么和受众讲案例,理解和记忆成本都会上升。

 

我们要么也会做简单化处理,但是更多地用字母代替,比如企业A,企业B,老板A,老板B,好像是悟出来了简洁表达的好处,可能更多是基于隐私涉密的考量。


但是这种没有具体身份属性考量的称呼,冷冰冰地枯燥无味,故事感就大大减损了,换成,国企、混泥土产商、珠宝店大老板、小卖部老板这种具体的称谓,就好一些了,也方便理解身份属性下人物的一些动机。


讲案例的案情,聚焦3W,who,where,what三大关键信息,能够帮我们带动观众的注意力,有效聚焦【谁,在什么地方,干啥了】,其余的边角信息,省略或者模糊化处理。

 


 

这个女的发现打不过叫也没人听得见,于是假装同意她对这个男的说:“大哥,这个地方不够平坦,我们选一处平坦的地方。”

男的一听,挺开心的。

女把男的带到一处平坦的冰面,冬天,冰面很平坦,女的对男的说:“大哥脱衣服。”

男的一听更开心!

脱衣服!

人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呢,就被衣服捂住了呀,女的顺势一推,把男的推进了粪坑。

男的拼命往外爬,女的跺了男的手一脚,男的掉进去了。

男的第2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又掉进去了。

男的第3次往外爬又被跺一脚,彻底掉进去了。

 

what,干了啥?后续【跺了3次】这个场景,罗翔老师用大概相同的话语结构,讲了3次:

 

  • 女的跺第一脚,男的爬第一次

  • 女的跺第二脚,男的爬第二次

  • 女的跺第三脚,男的卒

 

相比单纯说“女的连续跺了男的3次,最后男的掉进粪坑淹死了”,这种刻意的重复,加戏加地非常足,提升了故事的画面感。


更重要的是,3次渲染演绎下,受众脑海中被植入的跺3次画面,直接关系到后续防卫是否过当的判断。案情画面被植入地越深,后续理解正当防卫也就越深。

 

我们在给客户讲案情的时候,什么地方需要重复反复地渲染加戏,这都需要我们提前去设计好表达上的桥段,就如罗翔老师这块的”跺三脚“的重复演绎。

 

大家觉得这个女的属于什么?

属于正当防卫还是属于事后防卫?

当年在这个案件中引起了很多的争议,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但踩第二脚,第三脚叫事后防卫。

 

从这个段落开始,罗翔老师来开始解读案件。

 

做互动,能够增强受众的参与感。这是个专业知识判断的互动。因为罗翔老师现在的教学场景是司法考试的备考,台下都是要考“天下第一考”的人。

 

如果大家是对客户做普法,他们不需要考司法考试,只需要懂点法律常识,知道请个律师来帮忙就好了,那么问问题,尽量少问这种专业知识判断类的问题,而要问【怎么办】的问题。

 

比如问“这个合同到底有效还是无效呢?”,不如站在企业的视角,问,“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咱们企业应该怎么做呢?”

 

这是个开放式的问题,单纯这么问,台下的人回应肯定少,因为无从回答,范围太宽。解决这个无人回答的尴尬,我们就可以设置选择题:1、修改合同条款 2、教育采购人员 3、改造大宗采购的业务流程...等等,让大家来做选择题。



各位同学想一想,什么叫危险排除?

一般人标准,什么叫一般人标准?

你把你自己代入一下,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你踩几脚?

我踩了4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不合适?

合适的不得了!

 

代入感,把自己代入进去,也就把观众代入进去了。反问句,表面看是在问,实际上,是通过反问激发认同。

 

同时,做互动,眼睛也一定要看着互动的受众,“大家觉得合适不合适”,左右都给眼神环顾一次,激发观众真地代入地去思考这个问题。


所以,千万不要站在事后的角度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判断?事前的一般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说白了,事后的理性人是什么人,是事后诸葛亮,理解我的意思没有?不要动不动用事后诸葛亮,那叫上帝视野,你是一个一般人。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做?

 

翻译专业法律术语,【事后理性人】,用大白话,就是【事后诸葛亮】,【上帝视角】。

 

从这个段落开始,罗翔老师的身体动作也明显增多了,随着解读的专业知识点传授的深入,他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来让受众跟着他的思路一起,不是之前的看热闹似地看案情,而是看出专业人能够看出的门道。

 

仔细对比,大家也会发现,罗翔老师在讲案情的时候,其实是很收敛的,虽然这个案子可以讲得离奇好笑,但是罗翔老师克制住了,因为对着法学生讲案子,不是单纯地讲猎奇故事,而是讲案子背后的法律问题分析,让学生通过司考,答对司考的题目。


所以,在讲法律分析的时候,大家可以明显地感觉到罗翔老师更加兴奋了,手势和表情也会更加丰富。

 

同样,律师给客户讲案子,也不是单纯地讲猎奇故事,而是要讲出律师的法律服务价值,发挥的作用是什么,让客户想要请咱们做律师,和咱们签约。

 

当然,这里面也请同学们一定要注意的是,因为刚才有同学说他是事后防卫,我想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来看到这句话,”防卫不适时“中间的第3段话:

不法侵害虽然已经结束,但不法侵害结束后的防卫行为,跟结束前的防卫行为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不应当认定为防卫不适时。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应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超过了必要限度,认定为防卫过当。

换言之,就是不要切割来看,要合在一起来看,不要把它切成三个行为,要把它看成一个整体性的行为,站在事前一般的角度,看看行为是不是一般人的常情常据。

 

法言法语,只挑了其中最相关的念出来;念完了,再来一段精简的大白话解释。

 

我们也会经常给客户讲一些法律法规解读,这块,同样,我们只用挑最相关的部分,其余部分做省略,不然一大长串的拗口书面用语,会让受众的注意力下降。同时,一定要增加大白话的解释【换言之】,让受众能够在绕弯弯最少的口语表达逻辑中,get到要义。

你想一想,如果是你把这个男的推到粪坑,他往上爬,你踩不踩?你踩。

拿不拿石头砸?砸,肯定要砸。

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

 

作为知识性的司法考试课程,罗翔老师能够让学生听入迷,从枯燥的理论与课本中走出来,恰到好处的幽默,很好地调节了氛围


在我们给客户讲课的时候,也可以设计一些恰到好处的幽默。不过,幽默感属于讲课中比较高阶的技能,除非真的天赋异禀,不然,没有经过事先设计,或者对场合妥帖程度的把握不那么有信心,我们不用去苛求这份幽默。


除了幽默桥段的设计,本身表演上的幽默,大家可以注意到,罗翔老师在讲“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刻意摸了摸话筒,低下头,理了理衣服,声调降了几声,装作害羞又镇定的样子,与语言用词形成了“反差萌”,大家看弹幕就可以感受到,观众非常买账。


PS:我私下觉得,有点星爷的喜剧感觉。


这其实就是一般人。

就像当年的宝马哥一样,还记得吧。 

宝马哥,结果当年很多人在分析这个帅哥砍了五六刀,宝马哥到底进几刀丧失了反抗能力,我砍了两刀,宝马哥是满血,还是缺血?

你以为打游戏呢?

你要整体性的来看,大家想一想,作为整体性的来看,如果你是于海龙,在这个案件你认为宝马哥还有没有攻击力,有没有?肯定!


主体案例是发生比较久远的,联系到最近几年的著名类似案例,加强理解。同时,在做打游戏比方的时候,变了声调,弹幕称“战略变声”,继续演出幽默感。


大家看弹幕,这个比方与声调模仿,是非常有“屏幕穿透力”的,乐到了观众,观众更是忘不了,什么叫做一般人,而不是事后诸葛亮。罗翔老师讲案例,做演绎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们说,演讲演讲,一半演,一半讲,平铺直叙,没有演绎的讲台现场、录制现场,观众走神,自然而然。


你不能站在事后的角度来进行判断。

事后,谁能知道呢?事后不就事后诸葛亮吗!

整体化的判断,不要对防卫人太过于苛求,把自己代入一下,开启一般人视野,不要开启圣人视野!

 

总结正当防卫这个案例,罗翔老师没有这么直白地说【同学们,敲黑板要记住呀,正当防卫,用一般人视角来做整体判断】,而是用“你不能”,“不要”,“把自己”这种说法,代入了观众,以加深理解与记忆。


我们法律人比较适应用理性客观的语言与文字来表达观点,在法院法官面前,当然是专业的表现,但是在面对大众普法时,咱们一定时刻要有一颗把观众代入的心,从头到尾,通过代入,把观众的注意力抓的牢牢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法官也是人,出于工作职责,在法庭上不得不听,如果他们能选择,只要不曲解专业,也会更加倾向于简单易懂的口语化表达。代入他们,他们也能更容易接受我们的观点。






最后,总结一下从罗翔老师那get到的讲课法宝:


案前设计悬念

案情介绍简洁

高潮片段加戏


故事不为猎奇

服务课程目标

讲出律师价值


反问激发认同

提问做个选择

眼神环顾观众


法言法语翻译

全程代入观众

恰当演绎幽默

 


还想说点啥:

在B站11周年庆典上,罗翔老师“站”出来,做了一次公众演讲,虽然有点不适应站着演讲的罗翔老师,但是不妨碍被罗翔老师的演讲与人格魅力折服地不要不要的。


“法学,从来都是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让每一个民众真正认同法治的理念,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追求。”


法治之光的传播,需要我们每一个法律人精炼演讲与写作,无限去放大我们的专业影响力。这也是我做这个公众号的初衷。



“我们登上并非我们能选择的舞台,选择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让我能在使命中看到人生的意义,让我足以对抗那似水流年的虚无”,谢谢每一位读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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