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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怀明:以人民的名义消灭清官

苗怀明 古代小说网 2020-11-15


昨天从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说到刘鹗的清官可恨论,刘鹗认为贪官固然应该受人唾骂,但那些沽名钓誉、不作为、没担当的清官也同样可恨,今天进一步说说我对这一问题的一些思考。

 先亮出基本观点吧,笔者认为:在一个良性的社会里,清正廉洁只是对每个官员的基本要求,算不上严苛标准,既然是官员,就必须个个是清官,大家都是清官,也就没必要再去强调什么清官。个别清官的出现,意味着背后一堆贪官的存在,说明社会的运行机制出现问题。建立公平、正义的良性社会,应该从消灭清官开始。

要说清这个话题,得先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清官戏之类的清官题材文学作品说起。

《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苗怀明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在中国人崇拜的众多偶像中,若论范围之广泛、影响之深远,除了观音、关公外,大概就要算包公、海瑞之类的清官了。不管是古代的公案小说、公案戏还是当下的影视剧,无不大写特写,极力歌颂。

即便是在强调法制的当下,清官崇拜意识仍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头脑中,从报刊、电视上那些连篇累牍的官员表扬稿里,不难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些清官式的人物。人们依然把那些清正廉洁的官员称作清官,遇到冤案之类,脑海里想到的往往是像包公、海瑞那样的清官,而不是法院里的法官。

戏曲《铡美案》剧照

歌颂乃至崇拜清官,似乎没有什么问题,有着无比的正当性。但细究起来,里面还是有不少值得深思的东西,特别是在强调法制治国的当下,如果清官崇拜意识还十分流行的话,就真的有问题了。

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在中国古代,到底什么样的官员才能算是清官。从古代官员的俸禄情况来看,真正的清官几乎没有。以明清两代为例,官员的俸禄极少,靠这点微薄的收入,且不要说迎来送往的应酬、打点上司的费用,支付幕府、仆役的花销,仅仅是养家糊口这样基本的日常生活都难以维持,更不用说去过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了。

海瑞画像

最为典型的例子是海瑞,他算是真正按照清官的标准来生活的,结果如何?他当县令的时候,不得不让手下种菜维持生计,只是到母亲过寿时才去买点肉。海瑞去世后,家里连丧葬费都出不起。事实上,明代乃至中国历史上绝大部分官员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即便是史书上所记载的那些清官也做不到。海瑞是个特例,从当时官场的反映来看,大部分官员对海瑞的这种清廉行为并不以为然,他们需要靠制度上的漏洞、在朝廷允许的范围内谋取私利,否则连生存问题都难以解决。

高薪能否养廉,这是一个仍在探索的问题。但低薪必定生贪,应该是没有疑问的,何况是超出情理的低薪,可以说明清两代的官员薪俸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这是一种逼良为娼的制度,从体制层面就遏止了清官的产生,而且这一时期官场的生态环境也不允许清官的产生,毕竟个人在社会的整体环境面前显得十分脆弱和渺小,是后者改变前者,而不是相反。至少最高统治者是明白这一点的,他们实际上默许程度不太严重的贪污。

《绣像龙图公案》

由此可知,在中国古代,清官的产生靠的不是制度,而是个人的良知,靠的是对儒家信条的虔诚信奉,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这样细细算来,所谓的清官和贪官的区别不过是贪污程度的不同,大体上可以这样区分:清官贪污了朝廷允许贪污的部分,贪官贪污了朝廷不允许的部分。真正符合人们期待的清官在现实生活中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倒是从《百家公案》、《包公案》、《海公案》、《施公案》之类的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不少,从某种角度来说,公案小说、公案戏不过是中国古代的成人童话。

其次,有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那就是清官的出现只是个别现象,往往是作为官员中的异类或另类出现的,即便是小说、戏曲中那种理想化的清官,其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

京剧包公脸谱

清官的那些优良品质如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为民做主等等,这实在不过是一个官员的基本要求,并不是什么特别苛刻的标准,也算不上太高的要求。如果连这样的基本要求都达不到,就没有做官的资格。如果达到这种基本标准或者可以说是为官底线的人就被称作清官,可以想象那些不是清官的官员会是什么样子,这足以说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存在着严重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小说、戏曲里所描写的清官在今天看来,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采取诱骗的方式取得口供,比如对人的相貌的迷信,比如根本不科学的微服私访,比如认定罪犯之后的刑讯逼供,等等。这不仅仅是审案方法的问题,尽管这样说可以会让很多人不高兴,但这是一个事实。

开封包公祠包公塑像

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转,靠的应该是健全、公平的法律制度,应该是人们对法制的信任和恪守,而不能把公平、正义的希望寄托在少数官员的品德素质上,尽管官员的品行操守也很重要,清官的那些个人品德也确实值得提倡。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人们往往过于重视对官员伦理道德方面的要求,有意无意者忽视了制度层面的基本建设。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远比清官的道德靠得住,这才应该是社会公平、正义最为重要的保障。

从制度层面来说,县长、市长、书记之类的行政官员是不能成为洗清冤案的清官的,因为他们没有审判官司的权力,否则就是干预司法。本该公正审案的法官反倒很少被称作清官,这正是现实社会中经常遇到的尴尬现象。

对清官的迷信和崇拜已经延续了上千年,直到今天仍很有市场,其背后隐含着令人不安的东西。老实说,清官文化实在算不上什么值得骄傲的国粹。一个清官的出现意味着背后一堆贪官的存在,如果我们身边还不断有清官产生,那只能说明这个社会的运作还存在着严重问题。

破除对清官的迷信和崇拜,还法律和制度以应有的地位和尊严,当清正廉洁成为一个官员最基本的操守,每个官员都是清官,这样的社会才有希望,才值得信任。

合肥包公祠包公塑像

当然,没有清官的社会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整个社会已经彻底沦落,完全处于混乱状态,是官就贪,连极个别的清官也产生不出来了。这样的社会在古代是可以找到的,但愿在当今的社会中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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