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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晓红:曹雪芹“佚诗”辨伪的价值与方法论(下)

古代小说网 古代小说网 2022-08-09


胡应麟辨伪八法之第五、第六条,分别为“核之文以观其体”、“核之事以观其时”①。敦诚笔记明言曹诗文体为题跋,敦敏题诗则提供有力佐证,检核以文学术语的内涵及其演变,可证出“佚诗”内容之伪。

《少室山房笔丛》

现不妨以《琵琶行》题材在古代戏曲中的改编及演出情况,来推考敦诚的《琵琶行》传奇付诸实地演出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令今人在核文观体之上,再建一核事观时的视角。

以白居易《琵琶行》诗之本事敷衍而为戏曲并有脚本留传的,元有马致远杂剧《江州司马青衫泪》,明有顾大典传奇《青衫记》,清有蒋士铨杂剧《四弦秋》、赵式曾杂剧《琵琶行》。

《青衫泪》为旦本戏,一本四折一楔子,演绎白乐天与名妓裴兴奴的离合悲欢,矛盾冲突在士、妓、商之间展开。

元剧从关汉卿《救风尘》始,多有演绎士妓商三角连环关系,《云窗梦》、《百花亭》等剧亦类,以致形成“士妓相恋—商人介入—妓为商妇—士妓重合”的结构模式。

元剧宋引章之主动嫁周舍、裴兴奴之肯嫁茶商,反映出元时社会结构的微妙变化与士商地位的此消彼长。借士妓之恋以调节因士子地位骤降而致的内心失衡,渐成为书会才人的集体无意识。

明刊本《青衫泪》插图

《青衫泪》叙白居易遭贬,非政治原因而是做诗文、尚浮华,固然缘于元朝不重文治的时代拘囿,却在更大程度上令这一形象成为普通士子的代表;作品以士对商的胜利告终,亦是元剧士妓商三角冲突的经典结局。

因为是旦本戏,裴兴奴重情轻钱,先交好乐天、后成就夫妇,品貌心志与蛮素比肩,末由皇帝出面御封夫人,令剧情有较鲜明的世俗化、喜剧化色彩。情节的这种跌宕起伏,与士妓商三角结构的行进收束融为一体,令该剧成为优秀的场上之曲。

《青衫记》以生旦为主,计30出,基本沿袭了《青衫泪》中士妓商三角关系的套路,且加入了小蛮、樊素与裴兴奴之间的感情纠葛,又增设谏臣见逐、战乱骤起等社会政治背景。

较之《青衫泪》,《青衫记》篇幅大大增加,蛮素有不妒的妇德,兴奴无寻嫁的自由,乐天以谏遭贬在前,茶客因醉溺亡在后,虽无皇帝断案的热闹,却有偶然巧合的俗套,士商矛盾由此自然消解,理学题旨也得到加强。

顾大典画像

作者顾大典乃吴江派作家,与该派大多成员一样,他妙解音律,熟悉排场,蓄有家乐且亲教之,《青衫记》是典型的场上之曲,不仅顾氏家班演出过,明清两代梨园子弟多有歌之。

《四弦秋》一本四出,写长安名妓花退红嫁九江茶商吴名世,后者重利轻情浮梁买茶去而不返,白居易遭贬后于浔阳江头夜闻琵琶声,共叹天涯沦落。

该剧基本依循《琵琶行》原诗构思结撰故事,出离了风流文人狎妓的庸俗趣味。清梁廷柟《曲话》云:“《四弦秋》因《青衫记》之陋,特创新编,顺次成章,不加渲染,而情词凄切,言足感人,几令读者尽如江州司马之泪湿青衫也。”②正因不袭士商妓婚恋纠葛的俗套,故有人物关系松散、情节彼此疏离的缺陷。

与《青衫泪》、《青衫记》相较,《四弦秋》并非经典的场上之曲,而更趋于案头化。

《四弦秋》

清中期另一剧作家赵式曾作有杂剧《琵琶行》四折,其情节与前三作均异,写乐天谪居浔阳,得江神怜惜而令与商妇相见,将浔阳官吏比作狐兔之辈,借以抨击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与《四弦秋》相仿,赵式曾《琵琶行》杂剧以抒发自我的人生感慨为创作目的,堆砌辞藻,情节平淡,缺乏戏剧性、舞台性,亦不适合场上演出,而更适合文人之间习唱赏玩。

杂剧由元而明,已有案头化倾向,很多杂剧作家如徐渭等喜作一折或两折的短剧,结构体制的简化势必带来戏剧冲突的弱化,故短剧多不适宜场上演出。

清初传奇亦如杂剧,其创作的共同趋势是偏于文本审美的文学性而略于舞台演出的伎艺性,曲家往往以诗人的视角和思维写作,将剧作当成抒发自我意绪的载体。这在提升剧作美学层次的同时,淡化了它“剧场性”这一本质功能。作为文学的一种体式,戏剧本该既适宜场上演出,也适宜案头阅读。

《藏园九种曲》

元明清三朝,无论杂剧还是传奇,如《西厢记》、《牡丹亭》、《长生殿》、《桃花扇》这样的杰作,总是场上案头两擅其美的。然并非每种剧作皆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倘若作者着意于戏剧的诗化、雅化,则场上剧的意识将更趋于淡薄。清初剧作家吴伟业、丁耀亢等人剧作大抵如是。

蒋士铨(1725—1785)乃是与袁枚、赵翼齐名的乾隆三大家之一,明清戏曲创作的最后一位大家,平生以其文采风流结交天下名士,然不乐以文人自见,而以循吏自期,所负的诗文盛名反而拘囿了他循吏理想的实践,又因耿介个性而致宦途顿挫,曾两度辞官黯然南归,以落寞终局。其《藏园九种曲》多作于乾隆二十九年辞官南下后至三十七年(1764—1772)之间,《四弦秋》即栖居扬州盐商江春秋声馆时所作。

江春对《青衫记》之写乐天宿娼、蛮素不妒等情节不满,以为游离《琵琶行》诗意且扭曲乐天形象,命意遣词庸劣可鄙,遂请蒋士铨别撰佳作。

《蒋士铨戏曲集》

蒋心余五日写成《四弦秋》,意亦在借他人之酒杯浇心中之块垒,虽设计“茶别”、“改官”、“秋梦”、“送客”四出,然前三出乃由琵琶女花退红和白居易交替上场,第四出以“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原诗入曲,两人方始相遇,既非旧识,也无情爱,因为戏剧的冲突安排和关目设计原非创作的既定目标,琵琶女的琵琶声在白居易心中所唤起的“同一样天涯愁惫”、“教那普天下不得意的人儿泪同洒”的感慨,方是作者抒情的主体内容。

由此可知,该剧突出的是读书人怀才不遇、泪湿青衫的本旨。梁廷柟《曲话》云:“蒋心余太史九种曲,吐属清婉,自是诗人本色,不以矜才使气为能。”③谓其剧作是“诗人本色”,则其剧作的诗意化、抒情化倾向,当在较大程度上盖过了戏剧应有的故事化、情节化特质。

清初尤侗曾题曹寅杂剧《北红拂记》云:“案头之书,场上之曲,二者各有所长;而南北因之异调……荔轩游越五日,倚舟脱稿,归授家伶演之,予从曲宴,得寓目焉。既复示余此本,则案头之书,场上之曲,两臻其妙。”④

尤侗画像

这意思很明显,是说曹寅剧作既适宜场上演出,又适合案头阅读,场上案头两擅其美;而不是说尤侗仅凭观看演出是听不懂唱词的,哪怕他也是内行却仍然要通过读脚本来帮助理解⑤。尤侗的称扬固然难免拔高曹寅剧作艺术成就之嫌,但他并不是称扬曹寅既会填曲词又会写曲谱,却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敦诚以白居易《琵琶行》诗意为题材创作剧本,今人未睹其文本样貌,情节如何设计本不得而知。不过,敦诚声称只写了“一折”,无论敦诚所作《琵琶行》是“传奇”还是杂剧⑥,总之他只写了个“一折”的短剧——以前述四种同题材剧作为参照可知,倘若要以一折的结构和篇幅,来营构一个故事曲折、情节集中、冲突明显的场上剧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换言之,以一折之短剧,无论是演绎士妓商婚恋纠葛,还是单纯讲述天涯沦落者的命运,要将琵琶女和江州司马之间的故事演绎为扣人心弦的戏剧化情节关目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所以敦诚之作,当更青睐于意境的营造,借助特定的情境抒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人生感慨。

敦敏《题敬亭琵琶行填词二首》

果如此,则敦诚的《琵琶行》传奇,其性质更接近于仅提供给好友书面阅读的“案头剧”,其文学欣赏的目的会比较明显,而舞台演出的功能必定大大弱化。

梁启超辨伪法第十条云:“各时代之文体,盖有天然界画,多读书者自能知之。”⑦古代戏曲体制有诸多流变,清时案头化趋势较为明显,敦诚之作虽不至归于“天然界画”之列,亦有相关案底可助比勘。“佚诗”所写红粉渌尊同感、琵琶鼓板齐鸣的热闹场景,不过是忽略了敦诚剧作体制关目特征之后一厢情愿的想象罢了。

既然敦诚剧作是案头之书而非场上之曲,则有无戏班演出似成无谓之争。敦诚的祖父辈确曾养过家班,但这支日渐破落的宗室后裔,到了敦诚一代,家班早已不复存在;且祖母瓜尔佳氏在其祖父定庵公逝后“终身不闻乐”⑧,敦诚不至于瞒天过海,不顾忌祖母喜好,暗招戏班回家演戏宴客。相关史事甚明,此不赘言。

周汝昌

曹雪芹“佚诗”公案始发迄今已40载,对“佚诗”辨伪的方法及其价值的认识是否到位,从相关著述看并不明朗。

清章学诚所谓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意谓辨识学术使之彰显、考察源流使之明晰,其适用性早已超出目录学范畴,对举凡文史类的学术研究均有去伪存真的指归性意义。将传统辨伪学的诸种方法贯彻于曹雪芹“佚诗”的辨伪工作,正是本着这样一种去伪存真的原则,溯源考流、取法求真,力求复原文学史实的本真样貌。

尽管曹雪芹残诗蕴涵的历史信息不过是文学史上一个特殊的“点”,要求证其发生的真实情状较难,但以前贤诸法作多方观照,这一特殊之“点”可以放大并呈现其多棱状貌。

问题的关键在于今人能否拥有明晰的学理意识,自觉运行辨伪成法来考察辨析那些令人困惑的文献、文物乃至浮华的现象,从而获得超越事件本身价值的理性认知。

《四松堂集》有关曹雪芹佚诗的记载

即如“佚诗”公案,在其逶迤行进的过程中,辨伪者多从直观感觉出发,或激烈驳难、或冷面嘲讽,或斜刺出马、或单向挺搠,较少从辨伪学高度对公案作理论思考,致有偏颇孱弱之弊。纵观辨伪学史,从朱熹、胡应麟到梁启超、胡适,对文献文物的态度,无不强调来历与内容并重、内证和旁证兼举。

在举文献内证以辨伪的层面上,胡适辨伪法简明适用,时间亦较为晚近,惜“佚诗”涉案诸君,彼时多以胡适为非,弃而不用。而今学理既明,红学史遗留的诸多悬案宜重新审视,如系伪作当适时清理。

周汝昌

回思“佚诗”一案,作伪者潜水不语、以巧观拙,以陷吴始而以笑吴终,至多不过以“孟浪”饰非。在悬案迭起的当下,红学史料的辨伪工程尤有展开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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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丁部《四部正伪》下,明万历刻本。

       ② 清梁廷柟:《曲话》卷三,上海有正书局1916年版,第14页。

       ③ 清梁廷柟:《曲话》卷三,上海有正书局1916年版,第13页。

       ④ 清尤侗:《艮斋倦稿诗集 文集》,清康熙三十年刻本。

       ⑤ 原文为:“尤侗和曹寅都是剧作家,曹寅请尤侗喝酒听戏时还得同时请他读脚本,否则连内行也听不懂,不能‘两臻其妙’。”参见吴世昌:《论曹雪芹佚诗——辟辨“伪”谬论》,香港《七十年代》1979年9月号。

       ⑥ 作为戏曲情节单元的名称,“折”用于杂剧,“出(齣)”用于传奇。清时传奇亦用“折”表示结构单元。

       ⑦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重庆中华书局1944年版,第87页。

       ⑧ 清敦诚:《先祖妣瓜尔佳氏太夫人行述》,敦诚:《四松堂集》影印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第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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