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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政府统计数据

许宪春 经济学报 2022-04-24

许宪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mail:xuxch3@sem.tsinghua.edu.cn。

  • 本文发表于《经济学报》2017年第4卷第3期,页码:1-17。

摘  要:政府统计数据是宝贵的经济社会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无论是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政策制定,还是学术研究,正确地使用政府统计数据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如何正确地使用政府统计数据进行论述,包括正确地选择政府统计数据,准确地了解政府统计数据的分类标准、调查范围、调查方法和采集方式,准确地理解政府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准确地把握政府统计指标的适用范围和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准确地掌握政府统计数据存在的问题等。

关键词政府统计数据;使用;选择;理解;把握


政府统计数据是宝贵的经济社会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政策制定和学术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地使用政府统计数据有利于客观准确地判断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得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的学术研究成果;而错误地使用政府统计数据容易导致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误判,制定出不符合实际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得出扭曲的学术研究成果。所以,无论是经济社会形势分析、政策制定,还是学术研究,正确地使用政府统计数据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何才能做到正确地使用政府统计数据呢?一是要根据所研究的问题正确地选择政府统计数据,二是要准确地了解政府统计数据的分类标准、调查范围、调查方法和采集方式,三是要准确地理解政府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四是要准确地把握政府统计指标的适用范围和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五是要准确地掌握政府统计数据存在的问题。

1 正确选择政府统计数据

在利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如何选择数据。正确地选择数据会少走弯路,节省时间和精力,有利于得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成果;相反,错误地选择数据,就会多走弯路,浪费时间和精力,甚至会得出与实际相背的研究结果。所以,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正确地选择政府统计数据是非常重要的。

1.1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数据

在利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要选择在相应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数据,这样得出的研究结果才能更加切合实际。例如,在研究经济增长问题时,要选择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数据,因为该数据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代表性;在研究产业结构问题时,要选择各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数据,因为该数据对于产业结构具有代表性;在研究需求结构问题时,要选择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占支出法GDP比重数据,因为该数据对于需求结构具有代表性;在研究宏观收入分配问题时,要选择资金流量核算数据,因为该数据对于宏观收入分配具有代表性;在研究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时,要选择住户收支调查数据,因为该数据对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具有代表性;在研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问题时,要选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数据,因为该数据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具有代表性;在研究人口问题时,要选择人口普查数据或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因为该数据对人口具有代表性。

1.2 选择质量较好的统计数据

有些政府统计指标存在不同的数据来源,这些不同来源的数据之间往往存在差距,有的统计指标不同来源的数据之间甚至具有较大的差距。那么,在利用这些统计指标研究有关问题时,如何在不同来源的数据之间进行选择呢?一个基本原则是,选择质量较好的统计数据。例如,中国粮食产量统计指标存在不同的数据来源,其中包括国家统计局系统通过抽样调查方法获取的数据和有关部门通过逐级汇总的方法获取的数据。国家统计局系统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方法比较科学,样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通过长期的实践检验,数据质量较好。所以,在利用粮食产量统计指标研究有关问题时,应当选择上述抽样调查数据。

1.3 选择具有一致性的统计数据

在利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人们会发现有些数据之间存在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可能选择其中具有一致性的数据,避免选择相互矛盾的数据,以免那些相互矛盾的数据给研究工作造成困难和对研究结果带来不确定性。下面是一个如何在相互矛盾的统计数据之间进行选择的例子。

在研究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进出口问题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出口数据与另一个国家从这个国家的进口数据之间存在差别,甚至是明显的差别。例如,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数据与美国从中国的进口数据之间就存在明显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来解决不同国家进出口数据之间的矛盾呢?一个可供选择的办法是,对于每一个国家来说,都选择出口数据,而不选择进口数据。这样就避开了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出口数据与另一个国家从这个国家的进口数据之间存在差别的问题。

2 准确了解政府统计数据的分类标准、调查范围、调查方法和采集方式

政府统计调查制度对政府统计数据的分类标准、调查范围、调查方法和采集方式一般都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往往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使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准确地了解这些规定及其变化是非常必要的。

2.1准确了解政府统计数据的分类标准

分类是政府统计数据最基本的属性。每个领域统计数据都有相应的分类标准,在使用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一般也都是在某种分类标准的基础上使用统计数据。所以准确地了解相应的分类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在使用政府统计数据时,首先要考虑所研究的问题适合采用什么样分类的统计数据,要把相应的分类标准了解清楚,包括分类的目的、原则、方法、分类的层级和详细程度。然后要考虑所研究的问题适合于什么样层次的分类数据,分类越细所涉及的工作量越大,越粗工作量越小。但分类太粗可能满足不了研究问题的需要,所以选择的分类层次要适当。还要考虑所使用的分类标准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变化以及发生过什么样的变化,如何调整才能使研究结果避免分类标准的变化对数据的可比性带来的影响。

中国政府统计的分类标准包括国家统计分类标准和部门统计分类标准。国家统计分类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与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共同制定。部门统计分类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审批。到目前为止,已经制订出一系列国家统计分类标准,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三次产业划分标准、产品分类标准、居民消费支出分类标准、城乡划分标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标准、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等。这些分类标准,在利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具有基础性作用。

历史上,许多统计分类标准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和相应国际分类标准的变化而发生过变化。在使用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准确地了解相应的分类标准的变化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准确地了解这些变化,就可能会因为历史数据分类的不一致性,得出错误的研究结论。我们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为例说明历史上统计分类标准的变化情况。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是针对经济活动制定的分类标准。它适用于针对经济活动开展的各种类型统计调查。中国第一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是由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标准局联合制定、1984年12月1日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84)。1994年,国家统计局与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共同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形成了第二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2002年,国家统计局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形成了第三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2011年,国家统计局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形成了第四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表1描述了上述四套国家标准中不同类别的数量变化。(①中国第一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84)由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标准局联合制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原国家标准局批准,于1984年12月1日发布,1985年1月1日实施。②中国第二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由国家统计局与原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4年8月13日发布,1995年4月1日实施。③中国第三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由国家统计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5月10日发布,2002年10月1日实施。④中国第四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由国家统计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4月29日发布,2011年11月1日实施。)

从表1可以看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四套国家标准中的门类、大类、中类、小类的数量基本上都是不同的,尤其以小类的数量变化最为明显。第四部国家标准中的门类数量虽然与第三部国家标准相同,但门类之间也作了调整,例如,把包含在原制造业中的汽车修理部分和包含在原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的计算机维修部分调整到原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形成新的门类,即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把包含在原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中的社会保障部分调整到原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分别形成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两个新的门类。第四部国家标准对第三部国家标准中的大类主要作了4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增加了3个大类,包括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二是对3个大类进行了分解,例如把原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分解为汽车制造业和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三是对8个大类进行了合并,例如,把原橡胶制品业和原塑料制品业合并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把原建筑装饰业和原其他建筑业合并为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四是对部分大类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例如把原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中的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调整到原通用设备制造业,形成仪器仪表制造业和新的通用设备制造业(许宪春,2015)。第四部国家标准对第三部国家标准中的中类和小类调整的幅度更大。在利用行业分类历史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必须注意上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变化对行业分类历史数据的可比性带来的影响。

2.2准确了解政府统计数据的调查范围

每个领域的统计数据都有规定的调查范围,在使用任何领域统计数据时都需要了解其调查范围。要研究统计数据的调查范围与自己所研究问题的范围是否吻合,如果不吻合的话,要么根据统计数据的调查范围调整自己所研究问题的范围,要么根据所研究问题的范围拓展或者收缩所使用的统计数据的范围,要么论证虽然所使用的统计数据的范围与所研究问题的范围不一致,但得出的研究结论完全适用于所研究问题的范围,即对所研究问题的范围具有足够的代表性。这样,就会避免出现统计数据的调查范围与所研究问题的范围不匹配的现象,避免导致研究结果出现硬伤。

例如,如果所研究的问题针对的是全部工业,但所使用的统计数据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数据,必须谨慎对待所得出的结论,因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数据对于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单位不一定具有代表性。在这种情况下,要么把所研究问题的范围调整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就是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范围探讨所要研究的问题;要么扩大统计数据的范围,即除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数据外,还要利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单位调查数据;要么就要论证对于所研究的问题来说,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数据得出的研究结论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单位来说是完全适用的。

这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为根据目前的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把大部分行业统计都划分为两大部分,例如,把工业统计划分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和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规模以上工业指的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下工业指的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单位;把建筑业统计划分为有资质的建筑业统计和没有资质的建筑业统计,有资质的建筑业指的是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没有资质的建筑业指的是没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建筑业个体经营单位;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划分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与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统计,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的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指的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单位;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划分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与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的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指的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单位;把服务业统计划分为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和规模以下服务业统计,规模以上服务业指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中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下服务业指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中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且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且年末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服务业企业,以及上述行业中的个体经营单位(国家统计局,2016)。

历史上,许多领域统计数据的调查范围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过变化,了解这些变化对于正确地使用统计数据,得出合理的研究结果非常重要。以工业统计中的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范围的变化为例,1998年,国家统计局将全部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划分为规模以上工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两大部分,规模以上工业包括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包括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单位;2006年,国家统计局将6第4卷第3期许宪春:如何正确使用政府统计数据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范围修订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单位;2010年,国家统计局将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范围修订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个体经营单位。

2.3准确了解政府统计数据的调查方法

目前,中国政府统计主要采用普查、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方法。中国政府统计数据主要是通过这些调查方法获得的。在使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准确地了解相应的统计数据是采用什么调查方法获得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每种调查方法获得的统计数据都有其特点。

普查是对普查范围内所有调查对象逐一进行调查,它采用的是全面调查的方法。21世纪初,中国政府统计把普查规范为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在逢3、8的年度实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逢6的年度实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在逢0的年度实施(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3)。

全面调查就是对调查总体中的所有调查对象逐一进行调查。目前,中国政府统计在常规年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调查和财务状况调查等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目前,中国政府统计在人口变动调查、劳动力调查、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农产品产量调查、规模以下经济(包括规模以下工业、没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调查等统计调查领域采用抽样调查方法。

在中国政府统计中,普查是基础。普查由于动员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基本单位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清查,所以普查年度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最完整的,常规年度的全面调查所使用的名录库和抽样调查所使用的抽样框,都是在普查年度名录库的基础上经过补充和调整建立起来的。但是,受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和基本单位变化迅速等因素的影响,这种补充和调整很难做到完整及时,所以常规年度的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往往存在一定的不可比性。

抽样调查往往是针对一项或几项统计指标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选样本。因此在使用抽样调查数据时,需要准确地了解相应的抽样调查是针对什么指标在什么范围内具有代表性。例如,2015年7月份开始组织实施的全国月度劳动力试调查,涵盖城乡、覆盖全国地级市的12万多户样本,能够满足失业率等主要劳动力指标数据对国家代表性的要求,同时对分省分城乡也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但对于地级市的代表性就不够。

准确地了解每种调查方法获得的统计数据的特点,对于正确地使用统计数据具有非常大的帮助。例如,准确地了解抽样调查方法获得的统计数据的特点,就可以避免利用不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数据推算有关总体数据。

2.4准确了解政府统计数据的采集方式

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提升,国家统计局系统采集基础数据的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统计局系统采集基础数据的方式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调查对象填报的方式,另一类是由调查员采集的方式。由调查对象填报的方式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联网直报,另一种是纸介质填报。联网直报就是国家统计局通过互联网将统计调查表推送给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在网上填报调查表,并直接发送到国家统计局。纸介质填报就是国家统计局通过基层统计机构将纸介质统计调查表发给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填好后报送给基层统计机构,由基层统计机构审核录入后传送给国家统计局。由调查员采集基础数据的方式也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即调查员将调查的基础数据直接录入电子终端,并传输到国家统计局。另一种是利用纸介质调查表采集数据,即调查员将调查的基础数据填入纸介质调查表并报送给基层统计机构,由基层统计机构审核录入后传送给国家统计局。目前,由调查对象填报基础数据的方式正在逐步采用联网直报的方式,例如从2012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调查采取联网直报的方式;从2013年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调查采取联网直报的方式;规模以下小企业抽样调查也正在逐步采用联网直报的方式。由调查员采集基础数据的方式也逐步采取手持电子终端的采集方式,例如,居民消费价格基础数据的采集就是采取这种方式。

上述数据采集方式的变化不仅提高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效率,更主要的是提高了基础数据的质量。这是因为,一方面,无论是由调查对象采取联网直报的填报方式,还是由调查员采取手持电子终端的采集方式,都减少了基层统计机构录入基础数据的环节,从而减轻了基层统计机构大量的录入工作量,也避免了这一环节可能出现的差错;另一方面,这两种方式都直接将基础数据传输到国家统计局,从而减少了层层报送环节,也避免了中间环节对基础数据可能带来的干扰。了解这一点可以对各种不同方式采集的数据的质量有一定的把握,这对于使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来说也是很重要的。

3准确理解政府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

每项政府统计指标都有规定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准确地理解这些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正确地使用政府统计数据,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特别重要。有的研究人员在使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就是因为对相应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缺乏准确的理解。下面利用两个实例来说明准确理解政府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的重要性。

3.1准确理解政府统计指标口径范围的重要性

有的研究人员在进行收入分配国际比较时,将中国的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与某些发达国家的雇员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进行比较,得出中国的劳动者报酬占比不比某些发达国家低的结论。该项研究就没有弄清楚中国的劳动者报酬与某些发达国家的雇员报酬在口径范围上的区别。

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把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区分为雇员和自雇者。针对雇员,它设置了劳动回报指标,即雇员报酬;针对自雇者,它没有设置相应的劳动回报指标,而是就住户拥有的非法人企业①设置了混合收入指标,它包含住户拥有的非法人企业的所有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非法人企业所做工作的回报,即劳动报酬,以及非法人企业创造的营业盈余两部分内容。所以,2008年SNA并没有给出一个针对所有劳动者的劳动回报指标。发达国家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针对雇员,设置了雇员报酬指标;针对住户拥有的非法人企业,设置了混合收入指标。与2008年SNA不同,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把个体经营户的混合收入区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计入劳动者报酬,另一部分计入营业盈余;把农户的混合收入全部计入劳动者报酬(许宪春,2011)。因此,中国国民经济核算针对所有劳动者设置了劳动回报指标,即劳动者报酬(国家统计局,2003),它等于SNA中的雇员报酬、个体经营户混合收入中包含的劳动报酬与农户的混合收入之和。

可见,在进行收入分配国际比较研究时,需要准确地理解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劳动者报酬与2008年SNA中的雇员报酬在口径范围上的区别,否则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3.2准确理解政府统计指标计算方法的重要性

2015年7月15日,英国《经济学人》发表《是否应该相信中国经济数据》文章。①2008年SNA所说的住户拥有的非法人企业就是中国的个体经营户和农户。该文指出,中国发布2015年一季度经济同比实际增长7%,这与5.8%的名义增长不相符,较高的实际增长的唯一解释就是GDP缩减指数下降1.1%,而这意味着经济普遍通缩,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2%相矛盾。

那么,中国2015年一季度GDP缩减指数下降1.1%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2%是否存在矛盾?实际上是不矛盾的。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质疑呢?原因在于作者不了解国际上不变价GDP的基本计算方法,也不了解中国不变价GDP的具体计算方法。

国际上通用的不变价GDP核算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价格指数缩减法,一类是物量指数外推法。价格指数缩减法包括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双缩法,一种是单缩法。物量指数外推法也包括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双外推法,一种是单外推法。当前,中国不变价GDP核算综合采用了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物量指数外推法,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物量指数外推法分别采用的是单缩法和单外推法。下面简要介绍一下中国不变价GDP生产核算方法,即主要行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农林牧渔业不变价增加值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业服务业5个行业大类采用单缩法分别计算,价格指数分别为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中的农业生产服务价格指数。工业不变价增加值按41个工业行业大类采用单缩法分别计算,价格指数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中对应的41个工业行业大类指数。建筑业不变价增加值按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4个行业大类采用单缩法分别计算,价格指数为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批发和零售业不变价增加值按批发业和零售业2个大类采用单缩法分别计算,价格指数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变价增加值按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等8个行业大类分别计算,其中,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邮政业,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前四个行业物量指数分别为相应行业的客货运周转量指数,后两个行业分别为输油(气)周转量指数和邮政业务总量指数;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仓储业,采用单缩法,价格指数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按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4个行业大类分别计算,货币金融服务采用单缩法,价格指数为存贷款利率指数、同业拆借利率指数、消费投资价格指数加权平均指数①;资本市场服务采用单外推法,物量指数为股票成交量指①消费投资价格指数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加权平均指数,即:消费投资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最终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数;保险业采用单缩法,价格指数为资本市场服务缩减指数和消费投资价格指数加权平均指数。其他金融业使用单缩法,价格指数为货币金融服务价格指数(许宪春,2015)。

由上述可知,中国不变价GDP生产核算采用了多种价格指数,其中包括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等等。2015年一季度,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总指数同比下降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下降4.6%,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下降1.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下降0.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涨1.9%,而GDP缩减指数下降1.1%,位于上述价格变动幅度之间,属于正常情况,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2%并不矛盾。

3.3准确了解政府统计指标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的变化

中国政府统计中许多指标的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都曾经发生过变化。在利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准确地了解统计指标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的变化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变化有可能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了解这些变化,有利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克服甚至避免对研究结果产生的影响。

在中国收入法GDP核算实践中,劳动者报酬的口径范围就发生过变化,具体表现在对个体经营户的劳动者报酬口径范围进行过两次修订。第一次修订是在2004年,即第一次经济普查年度。此前,个体经营户的混合收入是作为劳动报酬处理的,这次修订把个体经营户的混合收入作为营业盈余处理,只把个体经营户的雇员报酬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第二次修订是在2008年,即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这次修订把个体经营户的混合收入区分为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同时,对2004至2007年的历史数据作了同口径修订(具体修订方法和修订原因,见许宪春,2011)。2008年以来,个体经营户的劳动者报酬一直采用的是第二次修订的口径。所以,2004年以来全国历年收入法GDP和分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中的劳动者报酬数据是可比的。但是,2004年以前与2004年以后的全国收入法GDP和分行业收入法增加值中的劳动者报酬数据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比性,2004年以前,个体经营户的混合收入全部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2004年以后,个体经营户的混合收入则被区分为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两部分。

在实践中,中国GDP计算方法也进行过多次修订。例如,2016年,国家统计局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把研发支出从中间投入调整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2016年7月5日发布了历史数据修订结果。

4 准确把握政府统计指标的适用范围和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


每项统计指标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超过相应的适应范围就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在利用政府统计数据研究有关问题时,需要准确地把握有关统计指标的适用范围。政府统计相关指标之间往往既存在密切的关系,又存在明显的区别。在研究有关问题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无法获得所需要统计指标的数据,经常采取的做法是,利用与之相关的能够获得数据的统计指标对所需要的统计指标进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准确地把握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就特别重要,否则有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下面利用几个实例来说明准确地把握政府统计指标的适用范围和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

4.1准确把握政府统计指标的适用范围的重要性

2012年,《新财富》发表文章《中国经济结构存在误判》。文章认为,中国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统计数据被低估,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被高估,从而导致对中国经济结构的重大误判。

需要明确的是:该文所说的被低估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统计数据指的是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被高估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指的是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该文所说的中国经济结构指的是需求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前者即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占最终需求的比重,后者即居民可支配收入、企业可支配收入和政府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该文所说的中国经济结构的重大误判指的是上述需求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重大误判。

正如本文将在第5部分所阐述的,中国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①正如本文将在第5部分指出的,高收入户配合程度低,接受调查的住户存在少报和漏报的现象不仅是我国政府统计面临的一大难题,也是政府统计的世界性难题。因此,不仅中国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其他国家也是如此。),中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高估。那么,这种情况必然导致对中国需求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重大误判吗?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是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消费支出是不是反映居民消费需求的指标,二是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不是反映固定资本投资需求的指标,三是住户调查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是不是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指标。

国际上通用的反映最终需求的指标是支出法GDP:

支出法GDP=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净出口需求=(居民消费需求+政府消费需求)+(固定资本投资需求+存货变动需求)+(货物和服务净出口需求)=(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因此,支出法GDP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才是反映居民消费需求和固定资本投资需求的指标,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和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是反映居民消费需求和固定资本投资需求的指标。

事实上,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消费支出主要是用于反映居民消费支出的详细构成项目和不同类型居民群体之间的消费支出差距的,不是用于反映居民消费需求总量及其在最终需求中所占比重情况的。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消费支出与支出法GDP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在口径范围、资料来源和数据表现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例如,2011年,支出法GDP中的居民消费支出比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消费支出多出20%(许宪春,20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服务于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反映相应的投资规模及其详细结构情况,它不是用于反映固定资本投资需求总量及其在最终需求中所占比重情况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口径范围、资料来源和数据表现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例如,2011年,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仅相当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8.4%(许宪春,2013)。

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是通过资金流量表来核算的。在资金流量表中,国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企业可支配收入+政府可支配收入

因此,资金流量表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才是国民可支配收入构成指标。住户调查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是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指标。

事实上,住户调查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反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详细收入来源和不同类型居民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情况,不是用于反映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量及其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情况的。住户调查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与资金流量表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口径范围、资料来源和数据表现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例如,2010年,资金流量表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当于住户调查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4倍以上(许宪春,2013)。

《中国经济结构存在误判》一文仅仅依据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被低估,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被高估就得出中国的需求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被误判的结论,实际上是没有准确地把握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以及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适用范围。

4.2准确把握政府统计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


下面利用两个实例来说明准确地把握政府统计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一个是利用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差额增速判断支出法GDP中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的实例;另一个是利用存货增速判断相应的存货变动增速的实例。

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差额与支出法GDP中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是一对相关指标。由于我国尚未正式公布季度支出法GDP数据,而海关总署每月都会按时公布货物贸易差额数据,可获得性强,所以在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时,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差额增速经常被用来判断支出法GDP中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但是,由于这两个统计指标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有时会导致判断上的错误。2009年一季度和2017年一季度是两个典型的例子。

2009年一季度,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的货物出口和进口造成较大冲击,海关统计数据表明,货物出口同比下降19.7%,货物进口同比下降30.9%,由于货物进口下降幅度明显大于货物出口下降幅度,导致货物贸易差额增速高达52.7%。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支出法GDP中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同比下降,与货物贸易差额增速走势完全相反。

那么,支出法GDP中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与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差额增速为什么出现了完全相反的走势呢?这就需要准确地把握两个相关指数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需要把握两者之间的区别。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既包括货物净出口,也包括服务净出口,而货物贸易差额不包括服务贸易差额;二是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中的货物进口是按离岸价格计算的,而货物贸易差额中的货物进口是按到岸价格计算的,货物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之间存在运输和保险费用等方面的差别;三是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即货物和服务出口剔除出口价格变动因素,货物和服务进口剔除进口价格变动因素;而货物贸易差额增速是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即货物出口没有剔除出口价格变动因素,货物进口没有剔除进口价格变动因素。

2009年一季度,货物出口价格同比下降1.9%,而货物进口价格同比下降15.6%。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货物和服务出口与货物和服务进口分别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得出的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就不是增长,而是下降的了。货物进口与货物出口之间较大的价格变动差异,导致了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与货物贸易差额增速出现了完全相反的走势。

2017年一季度,海关统计的货物出口同比增长14.8%,货物进口同比增长31.1%,由于货物进口增速远大于货物出口增速,导致货物贸易差额同比下降35.5%。一季度,货物出口价格同比上涨5.4%,而货物进口价格同比上涨14.4%,货物进口价格涨幅明显大于货物出口价格涨幅,从而剔除价格因素的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转为增长,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与货物贸易差额增速出现了完全相反的走势。

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与支出法GDP中的存货变动是一对相关指标。存货的变化趋势经常被用来判断存货变动的变化趋势。但是,存货变动有时会出现与存货完全相反的变化趋势,不注意这一点,往往会造成判断上的失误。现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的变化趋势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成品存货变动的变化趋势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2009年3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成品存货同比增长9.3%,而2009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成品存货变动同比大幅度下降;2009年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成品存货同比增长5.3%,而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成品存货变动同比大幅度下降73.1%(许宪春,2010)。

以上例子充分说明了准确把握相关统计指标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不准确把握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在利用一个指标判断另一个指标时,很有可能得出完全错误的结论。

5准确掌握政府统计数据存在的问题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任何形式的统计数据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有的统计数据存在范围不完整的问题,有的统计数据存在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有的统计数据存在高估或低估的问题,准确地掌握政府统计数据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正确地使用它,克服它的缺陷和不足,取得符合实际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下面举两个例子,一个是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存在的问题,一个是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存在的问题。

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主要原因是:调查户保护隐私和怕露富的意识日益增强,部分高收入户拒绝接受调查,同时,接受调查的住户也存在少报和漏报的倾向。前者导致住户调查样本对高收入户的代表性不足,即使国家统计局根据税收资料对住户调查中高收入户的居民收入数据进行了调整,也难以保证完全调整到位;后者导致住户调查中的中低收入样本户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偏低。上述两大因素决定了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事实上,高收入户配合程度低,接受调查的住户存在少报和漏报的现象不仅是中国政府统计面临的一大难题,也是政府统计的世界性难题。准确地掌握住户调查中的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数据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利于在使用这些数据开展研究时考虑并采取必要的手段克服这些问题的影响,使研究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投资统计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高估。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区制定不切实际的投资计划目标,并作为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各地区为了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一般都制定经济增长目标,而固定资产投资是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最重要抓手,因此各地区一般都制定投资计划目标。有的地区制定的投资计划目标不符合实际,但却作为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实现不了时,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干预数据,这是导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系统性偏高的主要因素。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变动快,调查难度大。与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统计主要以企业为调查对象,居民收支统计以住户为调查对象不同,投资统计主要以项目为调查对象。企业和住户相对稳定,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变动较快,从而调查难度较大。三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存在不足,存在人为判断因素。由于许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投资按当期完成的工作量统计,即采用所谓的“实物工作量法”或“形象进度法”进行统计,这要求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判断。这种统计调查制度也为一些地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干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提供了机会。准确地掌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利于在使用这些数据开展研究时考虑并采取必要的手段克服这些问题的影响,使研究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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