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服务业能否改善空气质量?
本文选自《经济学报》2021年第 8 卷第 1 期
引文格式:陈启斐,王双徐.发展服务业能否改善空气质量?来自低碳试点城市的证据[J].经济学报,2021,8(01):189-215.
作者:
陈启斐 南京财经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
王双徐 海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配第—克拉克”定理强调,随着经济发展,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提高。工业经济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人们寄希望于服务业,希望在服务经济时代可能提升环境质量。服务业是环境友好型产业吗?进一步,如果服务品的生产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压力,在服务经济时代,应当如何制定环境政策优化城市环境?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将关系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建设低碳城市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空气污染对经济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影响:提高生产成本,降低劳动生产率(增加失业提升心肺疾病发病率,降低睡眠质量。过去四十年间,中国经济实现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细颗粒物(PM2.5)又称细粒、细颗粒,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PM2.5粒径小,面积大,活性强,易附带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微生物等),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2013年爆发的全国性雾霾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中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同时,如何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妥善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新的课题。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陈启斐和王双徐拓展Grossman & Krueger(1995)结构变迁和环境质量的分析框架,利用2003-2016年中国285个地级市的数据以及WIND数据库微观企业数据,分析服务业比重和PM2.5强度的关系。在设别策略中,我们利用低碳试点城市政策作为外生冲击。中国分别在2010年7月发布《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确定五省八市确定为试点城市,2012年11月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二批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376号) 确立包括北京、上海、海南和石家庄等29个城市和省区成为我国第二批低碳试点。因此,本文将采用渐进式DID评估环保政策、服务业发展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研究结果显示:
第一,采用多维固定效应之后发现,服务业比重提高1%,PM2.5强度上升0.17%。本文的研究表明服务业占比上升依旧会对空气造成污染。
第二,低碳城市服务业占比提高1%,PM2.5强度下降0.123%。这意味着需要将环保政策和产业发展结合,才能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第三,低碳城市服务业发展可以提高制造业企业的创新能力;但是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率和产业链布局;并且低碳城市服务业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非国有企业,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不显著。
研究的启示在于:
首先,结构效应无法发挥作用是因为未能和环保政策相结合,服务业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在于和环保政策相结合。国家在制定环保政策时,需要将产业结构调整纳入到政策目录中,协调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才能够有效的改善空气质量。
其次,服务业的发展可以提高服务企业的创新能力,这说明服务业存在“自增强机制”;但是,低碳城市服务业的发展会抑制服务企业的创新能力。相关部门在制定环保政策是,需要激活服务企业的创新激励,避免服务业陷入粗放式发展的陷阱。
最后,低碳城市服务业发展主要影响非国有企业,对国有企业的影响不显著。这可能和国企的环保“软约束”有关,未来需要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复查,避免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低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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