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也就是3月27日,江西抚州市委组织部发布了一则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根据该公示,一位大学学历的钱姓镇长拟调任邻县法院的院长。走到了任前公示这一步,基本可以说,该走的程序已经基本走完了。
从正科级的镇长调任副处级的县法院院长,这是妥妥的升官,本来可喜可贺。但这画风,品着品着吧,就觉得有点辣眼睛了。
先不说空降到邻县任职,这个无可厚非。但你一个行政序列的镇长直接调去法院当院长,这似乎不太合适吧?难道法院院长不需要专业背景,不需要主持法院全面工作的吗?钱镇长的简历,我们在网上搜了好多次,也没有搜到除官方所披露的信息之外的更多信息。目前只知道他为“大学学历”,我们也不确定他的专业与法律有没有关联。但是,无论钱镇长在大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法律有没有关系,至少他此前在体制内的任职轨迹与政法口或司法系统是没有交集的。仅此一点,我们就有理由质疑,难道法院院长不是一个需要有相应法律专业背景和历练的人来出任的吗?还是说,院长是个领导,领导嘛只负责喝酒开会签字,不负责日常审判业务?可问题是,法院院长如果连法律都不懂,或者根本对法院和司法的日常运作没有概念,那不是个天大的笑话吗?
当然,也许是我们大惊小怪了。类似这种由非专业人士出任需要专业技术背景的领导干部职务的现象,其实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非常之常见。大家还记得湖北黄冈那个因为“一问三不知”而被免职的卫健委主任吧,她没有一丁点的医学专业背景,照样领导着黄冈的医疗卫生系统。而据有心人梳理发现,湖北各地的卫健委领导中,外行领导内行的占据了一多半。
这种外行领导内行,没出事或者没遇到要紧事的时候还则罢了,糊弄糊弄还行,但一遇到像新冠疫情这种重大突发的事件,专业的短板就立马暴露出来了,甚至还会因为不称职造成严重的后果。写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武汉中心医院那个官威吓人的蔡莉书记的高大形象。不是我跟她过不去,而是她实在是太典型了——本身没有医疗专业的知识背景,纯官僚一枚,却要强势领导一个医院的日常业务,甚至干涉专业,终于造成了多名医护人员殉职、数百名医护人员感染的惨烈后果。
可悲的是,有黄冈唐主任、武汉中心医院蔡书记这种反面教材在先,但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却仍然不知反思,仍然对“外行领导内行”见怪不怪,甚至一路予以护送放行,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毕竟,不是所有的领导岗位都适合外行来领导内行,都经得起这么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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