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你烂尾了!
一篇《湖南美女政法高官,博士论文查重,“一片飘红”——13万字中,抄袭6万余字,有两个部分,抄袭率达82%》爆红网络,当事人未回应,却把湖南大学推向了风口浪尖, 让学术成色与官场勾搭暴露无遗,有意思的是,董岚的博士论文“研究目的”部分,全文照抄了其同校师兄,现湖南益阳市委副书记黎石秋的博士论文。湖南官方未做出动作, 湖南大学声称核查。
律新观察编者按:大半年过去了,湖南大学的核查毫无动静,一切仿佛都未曾发生。这难道就是湖南大学的态度?到底董岚同志的博士论文有没有问题,难道不应该给一个负责任的说法?如果有,不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没有,不应该还董博士一个清白?
以下为媒体此前的报道内容——
整体查重率44.7%,正文复制比超50%
根据知网提供的对其论文电子版的检测结果,董岚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13万字中,涉嫌抄袭6万余字,总文字复制比为44.7%,扣除中英文摘要,正文部分复制比超过50%。其中,有两个部分复制比高达82%,还有一个部分复制比达75%。查看知网查重率过程中,多处出现连续两页“一片飘红”,可谓不堪入目、惨不忍睹。
7月3日晚22时29分,湖南大学官方微博@湖南大学发布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通报称,针对网络有关湖南大学毕业生董某、黎某博士学位论文的质疑,湖南大学已成立专门工作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同届博士生论文相似度78%先后毕业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实名举报,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董某2007年10月发表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涉嫌大篇幅抄袭他人论文;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方向的博士生黎某,2007年3月发表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涉嫌大篇幅抄袭他人论文。
这位网友写道:
董博士的学位论文,13万字中至少有6万多字是抄袭的,而且大段大段毫不掩饰。董岚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大量抄袭了同一届湖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查询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后,发现也是抄袭约半。第15部分的复制达到75.5%,而第11、12部分复制比多达82%。
据荔枝新闻报道,根据网友举报,记者通过知网下载了董岚的论文,上传论文检测平台查询发现,董某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查重率达81%,与同届博士生黎某论文相似度高达78%。
此外该报道还发现两人的研究方向均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且两人的导师互为对方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
另据澎湃新闻记者比对发现,董某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大量段落与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中的段落雷同;其博士学位论文还涉嫌抄袭了匡远配的博士学位论文《贫困地区县乡财政体制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影响的研究—以农技推广为例》。
论文高度雷同部分(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此外,董某、黎某的博士学位论文与匡远配、汪三贵撰写的《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研究综述》 及《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求理论综述》有大量雷同或相近部分;匡远配、汪三贵2005年发表的《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研究综述》则被完整复制在匡、汪二人2006年发表的《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求理论综述》一文中。
湖大规定:复制比超35%,则论文需评议
2015年,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曾发布《关于我校启用万方数据“相似性检测”系统的通知》。通知规定:
文字复制比超过35%的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申请人员对论文检测重复部分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对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评议和分析。
如专家组不同意该论文送审,学位申请人员3个月后方可申请进行第二次检测;如专家组同意该论文送审,论文检测报告、说明及专家组意见将作为博士学位申请材料附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大会讨论。
如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该学术不端行为将提交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审议。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通知截图
据了解到,董某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于任职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在湖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黎某现任湖南省益阳市委副书记,曾于任职宁乡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在湖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
目前,湖南大学尚未发布调查结果。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荔枝新闻(作者:周诗婕)、澎湃新闻(记者 高宇婷)、@湖南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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