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起涉同性恋内容教材歧视案,终审宣判!
来源:澎湃新闻
2月24日,澎湃新闻从该案原告西西(化名)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原告方日前收到了江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的判决。
此前,一审法院认为,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教材中“同性恋是心理障碍”的表述系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范围中的知识性差错。
暨南大学公选课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版)
暨南大学公选课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版)
经历三次延期开庭后,2020年7月28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西西以“内容质量问题”起诉,并主张“该书直接将所有同性恋群体纳入性心理障碍,甚至直接将同性恋表述为‘是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显然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系明显错误。”西西请求法院判决圆周公司及出版社公开道歉,收回、改正、重印涉案教材。
对此,一审法院驳回了西西的诉求。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多组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原告的主张与案涉图书中相关表述是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文字差错中的知识性差错;此外,暨南大学出版社就案涉图书质量审查方面,需按照相关法律履行审查义务,但图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不属暨南大学出版社的审查责任范围,该出版社就案涉图书尽到了审查义务。
一审败诉后,西西提出上诉。2020年11月16日,江苏省宿迁中院立案受理该案。2021年2月22日,西西及其代理律师收到了二审判决书。宿迁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判决书中,二审法院认为,图书编校中的知识性差错是指由于知识欠缺、记忆模糊或技术疏忽而引发的文字表述不当,并由此而造成的内容上的差错,一般包括时间差错、取材差错、专名差错等。西西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拟证明的差错,不属于知识性差错规定的范畴,不属于图书编校的范围,一审法院以该内容涉及的是学术观点的表述正确,应予以维持。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了。”西西告诉澎湃新闻,从2016年至今,自己一直在做试图推动教材“去污名”的种种行动,虽然结果不尽如意,但对自己的能力有更多的自信了,认识到了何为“行动带来改变”。这也影响了她的职业路径,其大学毕业后便进入了公益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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