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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案2500余万元,9名高级法官同庭审理!

山西高院 2021-05-03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太原中院 Author 段兆胜

5月15日,在庄严肃穆的31号法庭上,太原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正在审理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此系列案件共82件,原告均起诉上述有限公司,涉案总标的2500余万元。


对于年审理案件约1.5万件的太原中院来说,9名高级法官“同庭”审理系列案件,既是史上首创的审理模式,也是作为省会中院受理全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案件的唯一法院所面临的新挑战,更是积极探索在审判责任制下集约高效、同案同判的生动实践。此举对今后审理同类型案件具有积极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对于全省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案件,均由太原中院审理,而在太原中院则由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在案多人少、均衡分案、审判责任制的前提下,为了从机制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采用随机分案的方式,将82件系列案件分配到了9名法官承办,进而保障案件质量。


  为了确保依法、有序、高效地审理此系列案件,太原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周密安排,仅庭前准备就根据审理任务分为四个阶段,细化了工作,明确了协同,庭审参与人员和保障人员均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体现出了组织力、统筹力和动员力。


 开庭时,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景铜柱坚定果断地敲下法槌,宣布开庭,依法公开审理喻某某、倪某某等82名原告诉被告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庭上核对了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告知了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依法对此系列案件进行集中合并庭审;告知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等庭审环节,原告、被告当庭表示愿意调解。


  对于此系列案件,如不能依法调解结案,将择期宣判。

  部分诉讼代理人表示,很支持这种审理模式,这是一种创新的方法,既能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还能节约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于这类案情比较明确的系列案件,这种审理模式可以推广适用。

编辑:梁慧杰



投稿:太原中院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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