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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〇年:十六颗头颅背后的「认知闭环」

言九林 史料搬运工 202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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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较长,部分内容见于旧作《1870年的十六颗人头》,此番重新修订,由之前的5000余字,扩充至约1.3万字,并补上了注释


一、迫于民意的“口供”

1870年夏,天津疫病流行。法国天主教仁慈堂收养的婴儿也未能幸免,约夭折了三、四十人之多。天主堂神甫与修女“迷拐孩子挖眼剖心制药”的谣言,遂大范围流传开来。

据时任天津知府的张广藻说,流言是这样冒出来的:

“有人于黑早见仁慈堂洋人抬小棺埋葬东关义冢地内殆非一次,偶为群犬刨出,见有一棺数尸者,于是津民哗然,谓此必洋人杀害小儿取其心眼,为端午节合药之用,否则奚为一棺而有数尸也。”[1]


当时的天津,拐卖儿童之事时有发生。天主教仁慈堂建于1869年,为收养孤儿,常向孤儿的掌控者支付一定的费用——那时节,鲜少有父母或掌控人,愿意主动、免费将孩子送给慈善机构抚养,更遑论送至洋人主持的慈善机构。此外,仁慈堂还会收养垂死的儿童,旨在为他们做宗教洗礼以拯救灵魂。

这种做法,既刺激了不法之徒迷拐儿童送往仁慈堂,也给流言的产生提供了捕风捉影的依据。

不久后,有两名人贩子被捕,官府在告示里暗示说,他们的行为可能“受人嘱托”。民间组织“水火会”受到煽动,四出抓捕嫌疑人。群众公审之下,一名叫做武兰珍的迷拐犯,不得不迎合“民意”,供称他作案所用的迷药,正是仁慈堂提供[2]。

按曾国藩后来给朝廷的奏折,武兰珍“指勘所历地方房屋与该犯原供不符”[3]。亦即事实是:武兰珍现实世界中,找不到他口供中的案发地,因为他的口供,是迫于“民意”不得不胡乱编造出来的

但在武兰珍招供的当下,民意感受到的,却是“铁证”如山。于是民情沸腾,乡绅们集会于孔庙,书院亦停课声讨。号称万余人之多的愤怒民众,群聚教堂之外,或与教民口角相争,或向教堂抛掷砖石。

仁慈堂的修女,本想请民众选派代表,进入堂内调查,以廓清真相。但被法国领事丰大业所阻。丰大业不愿与愤怒的民众直接交涉,6月21日,他前往三口通商衙门与天津府衙,要求地方官崇厚、张光藻调兵弹压民众。遭拒后,丰大业在狮子林浮桥上遇到静海知县刘杰,丰于争论中开枪恫吓,射死了刘杰的家人刘七。

于是,民愤被彻底点燃。

百姓们先是打死了丰大业及其随从,然后又冲入法国教堂,扯碎法国国旗,打死法国神父、修女、洋商、洋职员及其妻儿等共计20人(包括13名法国人、3名俄国人、2名比利时人、1名意大利人、1名英国人)、中国雇员数十人,并纵火焚烧了望海楼教堂、育婴堂、领事署及多座英美教堂。

此即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

江西巡抚沈葆桢1862年呈递给总理衙门的一份情报,颇有助于理解底层民众为何会对天主教堂怀有如此深重的疑虑和敌意。

当时,江西境内一再发生民众与教堂之间的纠纷。沈想知道这些反教百姓究竟是怎么想的,遂命人乔装成平民去到基层,与反教百姓面对面聊天,以探听消息。

下文是探子与反教民众部分对话的原文照录:

问:你们纷纷议论,都说要与法国传教士拼命何故?


答:他要夺我们本地公建的育婴堂,又要我们赔他许多银子,且叫从教的来占我们铺面、田地,又说有兵船来挟制我们。我们让他一步,他总是进一步,以后总不能安生。如何不与他拼命。


问:我等从上海来,彼处天主堂甚多,都说是劝人为善。譬如育婴一节,岂不是好事?


答:我本地育婴,都是把人家才养出孩子抱来乳哺。他堂内都买的是十几岁男女。你们想是育婴耶?还是借此采生折割耶?而且长毛都是奉天主教的。他们必定要在城内,及近城地方传教。譬如勾引长毛进来,我们身家性命不都休了?


问:你们地方官同绅士主意如何?


答:官府绅士总是依他。做官的止图一日无事,骗一日俸薪,到了紧急时候,他就走了,几时顾百姓的身家性命。绅士也与官差不多,他有家当的也会搬去。受罪的都是百姓,与他何干?我们如今都不要他管。我们止做我们的事。


问:譬如真有兵船来,难道你们真与他打仗么?


答:目下受从教的欺凌也是死,将来他从教的党羽多了,夺了城池也是死,勾引长毛来也是死,横竖总是死。他不过是炮火利害,我们都拼着死,看他一炮能打死几个人。只要打不完的,十个人杀他一个人,也都够了。


问:你们各位贵姓?


答:我们看你是老实人,与你闲谈。连日官府都在各处访查,你是外省的口音,我们姓名,不能对你说的。[4]


从这段对话所透露出来的讯息可知,1860年代的江西民众,之所以普遍反教,主要是受到了如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天主教育婴堂与本土育婴堂之间存在冲突,即所谓的“要夺我们本地公建的育婴堂,又要我们赔他许多银子”。


(2)教民与非教民之间存在冲突,因“官府绅士总是依他”,非教民在冲突(官司)中居于不利地位。


(3)教堂的行为模式与中国传统慈善组织大不相同,民众无法理解时,就会倾向于将其与“采生折割”这种恐怖的民间传说联系在一起。


(4)太平军(长毛)在江西的所作所为,让当地百姓心有余悸。天主教拜上帝,太平军也号称“拜上帝教”,民众分辨不了二者的区别,于是产生了一种笼统的认知——“长毛都是奉天主教的”,认定传教士会“勾引长毛进来”。


显然,底层民众的反教行为,是一种集合了经济冲突、文化冲突与制度冲突的复杂产物,不宜以愚昧二字简单指斥。

就沈葆桢提供的情报而言:经济冲突指的是争育婴堂与赔银子;文化冲突指的是民众不能理解教堂的慈善模式,也不能理解传教士和太平天国的区别;制度冲突指的是传教士的治外法权,会对地方官府造成压力,使其出于保乌纱帽的利益考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治理上出现偏袒教民的倾向。

当然,愚昧与不开化这个问题也确实存在,比如民众很愿意相信“采生折割”这种事情。

二、“尽戮在京夷酋”

回到天津教案。

事发后,法、英、美、德、俄、比、西七国,联合向清廷发出照会抗议。法国军舰更开往大沽口鸣炮27响示威。如何处理此案,成了摆在清廷高层面前的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14岁的同治皇帝,没见识过真正的近代军队。他对自己的老师李鸿藻说:越将就洋人,就会越出乱子,“若得僧格林沁三数人把截海口,不难尽歼此辈”。这种雄心勃勃与“词气甚壮”,似乎让他的老师、同样没见识过近代军队的翁同龢也深感欣慰,所以将之载入了自己的日记之中。[5]

小皇帝显然并不了解,在10年前的八里桥之战中,僧格林沁的“雄兵”完全不是英法联军的对手,甚至连给英法联军造成有影响的创伤也力所难及。

同样激情澎湃的,还有内阁中书李如松。

他告诉小皇帝,此次事件,错全在洋人,始于“教匪迷拐幼孩”,激化于“丰大业向官长开枪”。他还说,国家的安危全看民心的向背,此次事件把民众的爱官爱朝廷之心全部激发了出来,“不期而集者万余人”,这些百姓“知卫官而不知畏夷”——只知道保卫自己的父母官,丝毫不害怕洋人;“知效忠于国家而不知自恤罪戾”——只知道为朝廷效忠,丝毫不顾及自身安危。这充分说明,我们对洋人强硬时机已经成熟:

“纵不能乘此机会,尽焚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亦必将激变之法国,先与绝和,略示薄惩。”[6]


即便不能杀光京城里的洋人,烧尽他们的房屋,也要对法国实施正式断交,来作为惩罚。

另一位监察御史长润,也表示完全赞同李如松的意见。

他上奏朝廷说:这次天津出这样的事,“实乃天夺其魄,神降之灾”,实在是苍天要惩罚这些邪恶的洋人。我们“正可假民之愤”,借助民众的愤怒,将允许洋人入华传教这一规定彻底废除。对传教士“迷拐幼孩”以眼炼银之说,长润深信不疑。他从小道消息里听说天津百姓曾从教堂内搜出“人眼人心等物”,且交给了通商大臣崇厚,但崇厚的奏报中没有这些内容。长润于是怀疑有人(自然是指崇厚,尽管长润没有点明)消灭了罪证,要求朝廷下旨让曾国藩“认真详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崇厚是恭亲王奕䜣的心腹,攻击崇厚消灭洋人的罪证,其实是将矛头暗暗指向奕䜣和总理衙门袒护洋人。[7]

“慷慨激昂派”里,影响力最大者,要数醇王奕譞。

他在给小皇帝的奏折里说,这一次“该酋被戮,教堂被焚”,理全站在我们这边,“虽不能以之喻彼犬羊,正好假以励我百姓”,虽然没法和外国狗羊们讲道理,但正好可以借此鼓舞极力我大清百姓,“民为邦本,津民宜加拊循,勿加诛戮。……民知捍卫官长,岂非国家之福”——对参与打杀洋人的天津百姓,切不可问罪诛杀,百姓懂得保卫自己的父母官,那是朝廷之福。[8]

在给总理衙门的密函里,左宗棠也说,不要害怕事态扩大,要知道洋人最喜欢“挟持大吏以钤束华民”,最爱玩威胁中国地方官、由中国地方官来钳制中国民众这种把戏,反倒是不太敢直接做那些“拂舆情,犯众怒”的事情。

他还说,此次事件,是由“迷拐”而起,虽然用迷药拐卖小孩之事没有证据,但“幼孩百许、童贞女尸从何而来?”总不会是毫无来由吧?“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洋人迷拐孩童之事决不能说肯定就没有。如果洋人“志在索赔了结”,那还不妨答应他们,如果他们要求惩办参与打杀的民众,那是万万不可的,因为这些人是“义忿所形,非乱民可比”,拿他们给洋人抵命,会失了天下人心。保护住这些百姓,正是大清走向强盛的一个好机会:

“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可犯之形,徐去其逼。”[9]


三、恭亲王的忧虑

闭目塞听者们的慷慨陈词,让见识过近代化军队厉害的恭亲王奕䜣深感忧虑。他在奏折里一再提醒小皇帝和年轻的太后,目下的首要之务是安法国之心,“以力遏兵船为第一要义”,要将消弭战争爆发的危险放在第一位。

奕䜣说:

总理衙门连日来与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磋商。罗的回复是此案事关重大,必须向国内请示。此人素来“暴躁异常”,此次反而“不甚着急”,也许是因为他早有定谋,这定谋有可能给大清带来不测之祸。据罗淑亚的翻译官说,此案有四件重大情节,一是毁坏了法国的国旗;二是打死了法国官员;三是杀伤了许多法国民众;四是焚毁了法国教堂。所以罗淑亚做不了主。总理衙门又去与其他国家的驻华使臣接触,以法国若对大清用兵,必然有损各国在华贸易利益为由,希望他们能从中斡旋。各国使臣的回复是他们也知道中法开战会损害各国对华贸易,但如果中方拿不出处理案件的妥善办法,他们想要斡旋也无从着手。他们给出的建议,是由大清皇帝派人前往法国,就此事道歉并重申两国友谊。总理衙门调查分析后认为,“杀毙领事”对西方国家来说确实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法国可能对华用兵的说法“似非虚声恫吓”。而且,还有一件事情需要特别考量,那就是各国之间平日里的联络,远较他们与大清的交往密切。如果这桩案子处理不当,“各国受损,将来势必协以谋我”,日后他们很可能会联合起来对付大清,那情况就更严重了。总理衙门“再四商酌”也没想到更好的处理办法,只能奏请朝廷派遣一名大臣,带上国书前往法国“相机办理”。总之,一切以消弭战事为最紧要。[10]

七国照会抗议、法国军舰在大沽口鸣炮示威的现实,让奕䜣对是否能够避免战争缺乏信心,他在奏折的末尾说,“是否弥衅尚无十分把握”,但事总得一点点先做起来,也许派大臣去法国这些举措,就是“豫遏兵船之一端也”。

与奕䜣最关心如何消弭战争不同,朝中的“慷慨激昂派”更在意如何维系和激发民心。

内阁学士宋晋说,“百姓一动义愤,每每一发难收……若因有碍和局,抑制太甚,更恐各省民心因此激变,其患有更甚于法国者”[11]——如果因为害怕引来战争,就对民众和官员实施惩处,压制他们的爱父母官爱朝廷之心,造成的灾祸,恐怕会远远大于法国的入侵。

掌云南道监察御史贾瑚,似乎是嫌事情闹到七国问罪的程度还不够大,居然又奏称说京城中也有“迷拐孩子挖眼剖心制药”[12]的匪徒,要求步军统领衙门全员出动全城搜捕。贾瑚的主张,得到了李鸿藻和同治皇帝的支持。

总理衙门与“慷慨激昂派”之间的分歧,代表了清廷内部处理天津教案的两种不同意见。一者以恭亲王奕䜣和总理衙门为核心,主张与洋人和平相处;一者以醇王奕譞和朝中理学清流之臣为核心,主张将洋人尽数驱逐出境。曾国藩将这两派分别称作“论势者”“论理者”

“论理者以为当趁此驱逐彼教,大张挞伐,以雪先皇之耻而作义民之气。论势者以为兵端一开,不特法国构难,各国亦皆约从仇。能御之于一口,不能御之于七省各海口;能持之于一二年,不能持之于数十百年。而彼族则累世寻仇,不胜不休。庚午避狄之役,岂可再见?”[13]


大意是:“论理者”主张据“理”而行,要抓住机会将洋人们赶出大清,以雪先皇(也就是咸丰皇帝)被英法两军从京城赶跑逃亡热河的耻辱。“论势者”主张顺“势”而为,现在与法国开战,等同于和各国同时为敌。清廷军队的战斗力,可以抵御洋人于一地,不能抵御洋人于七省;可以与洋人相持一两年,不能与洋人相持几十年上百年。结果一定是洋人们不断武力寻仇,直到再现咸丰皇帝逃亡的耻辱。

再往深处审视,“论势者”与“论理者”之争,究其实质,乃是晚清改革两条路线之争的一个缩影。尽管以奕䜣、文祥等为核心的总理衙门及下属洋务官员,和以奕譞、倭仁等为核心的理学清流之臣,都同意清廷需要通过改革来谋求自强,但他们在改革内容和改革目标上,是存在巨大分歧的。

改革内容方面的冲突,见于奕䜣与倭仁在“开设天文算术馆”一事上的正面对垒[14](传送门)。改革目的方面的冲突,则见于1868年中英修约谈判期间,醇郡王奕譞所呈递的《谨陈管见折》及《驱逐洋人之法六条》。

在这份奏折里,奕譞通过攻击奕䜣的心腹崇厚,公开在对外政策上与总理衙门唱起了反调。崇厚草拟的修约意见里,提到天主教与佛教道教并无区别,大清包容万象,也不妨包容洋教。奕譞以一种尖锐的态度将这种主张定性为“袒护洋人”,说崇厚是想通过讨好洋人来稳固自己的地位和谋取自己的利益。继而,奕譞批判总理衙门,说“洋务”一事从最开始就走错了路——“溯查洋务之兴,首误于苟且依违,继误于剿抚无定”,意即朝廷对洋人究竟是剿灭还是安抚,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继而就是“秉政者既无定见,疆吏将帅亦无所适从”,上面的执政者没有明确的说法,下面的将军督抚们也就无所适从不知道该怎么办。[15]

奕譞

按奕譞的主张,洋务改革是为了自强;自强之后要做的,是像大唐消灭东突厥一样将其尽数驱逐出中国。为此,他向朝廷提供了六条策略:(1)向地方督抚垂询征集改革意见;(2)秘密饬令王大臣发表改革意见;(3)收民心以固国本;(4)将“摈斥异物”(也就是抛弃洋人的东西)的态度展示给天下人;(5)召见资深将领以防备不测之事;(6)下令让总理衙门“详查夷人入城数目”,切实掌控京城里的洋人数量和分布,以免将来驱逐洋人时变生肘腋。[16]

很显然,这样的“自强理想”,与总理衙门的改革目标——引入洋人的“长技”实现自强,通过翻译《万国公法》、向欧美派驻使臣、与各国修约谈判来探求和平的相处之道,完全是两个方向。

四、锅甩到曾国藩头上

“论势者奕䜣”与“论理者奕譞”之间的这种冲突,让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在1870年进退失据。

曾国藩自两江总督调任直隶总督,是在1868年。彼时,这次调动带给曾国藩的最大感受,是朝廷对他显露出了一种强烈的猜忌之心——太平军与捻军俱已平定,湘军与淮军已成为一种让清廷如鲠在喉的存在。

亲信幕僚赵烈文曾问他:两江满目疮痍,民气反侧不安,朝廷却将他这样一位“人心胶固之重臣”突然调往直隶这样的“闲地”,究竟是怎么考量的?曾国藩先以一段长久的沉默回应,然后才说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惶恐:“去年年终考察,吾密保及劾者皆未动,知圣眷已差,惧不能始终,奈何?”[17]——我去年底奉命秘密推荐和秘密弹劾的人,一个都没有动,我很担忧自己与爱新觉罗氏的君臣关系不能善始善终。

曾国藩的感受没有错。将他从两江调往直隶,相当于强迫他离开被湘军亲信环绕的状态,去到一个朝廷的监控触手可及的地方。但这种防范猜忌还远没有到鸟尽弓藏的地步——太平军与捻军是基本没了,但洋人还在,且更为强大。清廷将曾国藩调来直隶,有一项重要任务交给他:为朝廷编练一支新的军队。

晚清的军队改革,也就是所谓的“练军”,始于咸丰晚期。从主持“练军”的机构是总理衙门,兵部只起到参与协助的作用,就不难看出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想要通过向洋人学习来增强中央掌控的军事力量。

但学习洋人的过程并不顺利,到了1868年,朝野内外因中英修约人心惶惶——咸丰当年逃亡热河即肇端于英法两国要求修约,这是许多人记忆犹新的事情。清廷此刻将曾国藩调为直隶总督,固然有就近控制曾的用心,但也有借湘军领袖坐镇京畿以安定人心、预防战端的目的。这也是为什么曾国藩入京后,慈禧三次召见,其中就有两次当面嘱咐他在直隶好好练兵。曾国藩1869年初离京前往保定就职,临行前去向慈禧辞行,慈禧的问话里也全是练兵和设防,曾国藩则回应说自己到了保定后,第一件要抓紧做的事就是练兵。[18]

孰料,上任仅数月,兵远未练成,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就发生了。

原本,天津教案的头号当事人,是时任三口通商大臣的崇厚。朝中的“慷慨激昂派”的攻击对象,也主要是崇厚。但崇厚是奕䜣的心腹,攻击崇厚实际上就是攻击奕䜣;崇厚若被扳倒,也就意味着奕䜣失势。故此,崇厚在教案发生后,即给总理衙门呈递了一份情况汇报,敦请朝廷派直隶最高长官曾国藩前来主持大局。随即便有谕旨曾国藩前往天津。

曾明白此中玄机,遂给崇厚去了一封信,表示愿意协助他办理此案,二人“祸则同当,谤则同分”[19]。但奕䜣和崇厚要的,不是“曾国藩前来协助”,而是“曾国藩前来主持”。

于是乎,在奕䜣的运作下,崇厚很快被任命为赴法钦差离开了天津。教案的处理,全压到了曾国藩的头上。[20]

1870年的曾国藩已经59岁,右眼失明、肝病日重,长期经受着眩晕病症的折磨。这一年,他在给儿子曾纪泽的家信中说自己“登床及睡起则眩晕旋转”[21],在日记中又说自己时常感到“床若旋转,脚若朝天,首若坠水,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22]。

天津教案发生前夕,曾国藩似乎已经觉察到了自己大限将近。他让李鸿章帮自己运来建昌花板木材做棺材,以备后事。结果花板与朝廷的谕旨同日抵达保定。

同期,朝廷在谕旨里殷切关怀他身体如何,又意味深长地问他是否能够处理此次的教案。这种询问,其实是一种提醒:教案发生在直隶境内,曾国藩没有置身事外的可能。曾深感此案难以善了,不会有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所以他给长子曾纪泽写了遗书,里面说:自己反复思考此案,“殊无善策”,只能抱着“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23]的心态去处理。

五、朝廷的算计

7月8日,曾抵达天津。十多天后,7月21日,他的一道《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引爆了朝野舆论。曾本人迅速从道德圣人,沦为了举国士大夫口诛笔伐的对象,“诟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国藩。京师湖南同乡尤引为乡人之大耻。”京城湖南会馆悬挂的曾国藩官爵匾额“悉被击毁”,会馆还将曾的名籍削去,不再承认他是湖南人。[24]

这位中兴名将与旷代功臣,瞬间成了“谤讥纷纷,举国欲杀”[25]的汉奸,“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矣”[26]。

这种结局,一半来自现实的无可奈何,一半来自朝廷的刻意算计。

所谓“来自现实的无可奈何”,指的是此案无法遵循曾国藩的内心去处理。曾虽然是一位洋务派,但他的思想旨趣其实介于倭仁与奕䜣之间。这从他对二人的评价中既能看出:他评价奕䜣是“极聪明而晃荡不能立足”,意思是说奕䜣有手腕有见识,但欠缺安身立命的理学修养;评价倭仁则是“朝中有特立之操者……然才薄识短”,意思是说倭仁的理学功底深厚,但对时事洋务所知甚少。[27]显然,曾国藩对自己的期许,是要兼二人之长,既要懂时事洋务(也就是聪明),又要有理学修养(用来立足)

但这种自我期许,在天津教案的处理中是无法共存的。比如,他那非常在意“夷夏之防”的理学修养告诉他,不应该严厉处分天津道周家勋、天津府知府张光藻和天津县知县刘杰,他们都是为朝廷“抗夷”的志士良吏。但迫于洋人势大的现实,他最终又不得不采纳崇厚的建议将这三人撤职交给刑部治罪。简言之,往往是“迫于势”的决定刚刚做完,他那“基于理”的良知又开始纠结

比如,他先是在奏折里说根据自己的调查,洋人不曾挖眼也不曾剖心,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然后又在日记里说,自己奏折里的那些话虽然是事实,但“语太偏徇”,仍会被人指责偏袒洋人(毕竟主流意见是要对洋人做驱逐与打杀),“将来必为清议所讥”[28]。他很后悔自己在奏折中写下了“杀孩坏尸采生配药,野番凶恶之族尚不肯为,英法各国乃著名大邦,岂肯为此残忍之行?”[29]这样的句子。因为他清楚这些句子是在挑战朝野的既定认知(慈禧倭仁宋晋等均倾向于相信挖眼剖心制药之类的流言)。而冒犯众人的既定认知,一定会激起舆论的激烈反弹。


所谓“来自朝廷的刻意算计”,则是指朝廷在公布教案相关情况时,有意删减了曾国藩的奏折内容。

1870年是慈禧垂帘的第九个年头。天津教案,必然会使她想起10年前发生过的事情。那一年,英法联军以使节被扣遭受虐待为由前来问罪,攻陷了北京城,又烧掉了圆明园,咸丰皇帝只得带着慈禧等一众人,仓皇逃去了承德,然后死在了那里。而此番被打死的,是包括法国领事在内的五国之人;前来问罪的是七国而非两国。昔日的切身体验,为慈禧提供了一个基本认知,那就是:慷慨激昂的话不妨多说,但与洋人开战这种事,却轻易做不得。

尽管在7月25日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时,慈禧说的是“如何措置,我等不得主意”[30],但她自始至终都是有主意的。她的主意之一,是在言语上支持奕譞这些“慷慨激昂派”,不断说你们讲的很有道理,以维护自己的形象;然后将反驳的任务留给政敌奕䜣。她的主意之二,是让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来为朝廷的“软弱”背锅——为达成效果,朝廷在公布曾国藩关于案情事实调查的奏折时,刻意删去了他为天津绅民辩护的五条理由。这种删减,让曾的奏折,从“论说持平”变成了“袒护夷人”。

曾在奏折里说,根据自己的调查,所谓教堂“挖眼剖心”之说是荒谬的,所谓卖迷药给教堂的证人,也是靠不住的。但天津民众如此激愤,也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具体来说就是:

(1)仁慈堂“终年紧闭,过于秘密,莫能窥测底里”,还设有地窖,当地民众难免生疑。


(2)有些中国人到仁慈堂里治病,然后留在堂内工作,有些民众不理解,怀疑这些人是被药物“迷丧本心”。


(3)仁慈堂常收留病重的孩童,在他们去世前,给他们做洗礼。民众不理解这种宗教行为,“但见其入而不见其出”,于是就揣测教堂在残害儿童。


(4)仁慈堂的院落广阔,孩子们在前院集体抚养,母亲多住在后院;还有些母亲住在仁慈堂,孩子却住在河楼教堂。民众也不能理解这种习俗,于是就往一些其他的方面猜想。


(5)1870年4、5月间,天津城内发生过拐卖人口的案件,当时又疫病流行,仁慈堂收留的儿童多是病重无人照料者,死亡率自然就高。再加上教堂平日与民众不睦,为免生事端,于是选择在夜间掩埋尸体, 棺材不够,于是有两尸三尸埋在一棺的情况。尸体被野狗拖出后,民众遂为之哗然,将之前的猜想全视作事实。[31]


这些为闹事民众辩护的文字,基本符合事实。但邸报与官报房公布这份奏折时,将这些辩护文字略掉了。略掉的用意之一,自然是打击曾国藩如日中天的声望——如前文所说,曾送出这份奏折时,已感觉即便是完整的奏折,也会引来朝野清议的不满。经过这样一番删减,其结果只会更惨,只会是“谤讥纷纷,举国欲杀”。

但更要的用意还在于:朝廷需要一个严重偏袒洋人的曾国藩。派曾前往天津之前,朝廷其实就已定下了处理事变的基调:不可与洋人开衅,不可重蹈咸丰皇帝逃往承德的悲剧。删减曾奏折中为民众辩护的内容,然后将其公开披露,给曾国藩戴上“卖国贼”的帽子,等同于给朝廷的媾和政策提供了操作空间——舆论对事情的道德评判,往往生成于对比之中。有曾国藩恶劣的“卖国行径”在前,朝廷的和解措施,将会很自然地变得可以接受、甚至值得赞美。

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如下耐人寻味的情节:

曾国藩的《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于7月25日送抵北京。同日,朝廷再次召集会议,就如何处理教案进行辩论,慈禧在会上表态说,“此事如何措置,我等不得主意”。同日,慈禧在以同治皇帝的名义发给曾国藩的谕旨里,对处理事件的具体方案一字未提,但却一再强调朝廷的期望是:“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32],不能和洋人开战,也不能失了民心。也是在这一天,朝廷删减了曾国藩“论说持平”的奏章,然后将其公开披露。随后,曾国藩被朝野舆论打成了“卖国贼”。

自称“不得主意”的慈禧,其实早已打定了主意。“和局固宜保全”,高调的口号不妨多喊喊,但与洋人开战是万万不行的;“民心尤不可失”,朝廷不能直接表态说要惩办参与打杀的民众,但这个事要做,且不妨交给曾国藩来做。

进退失据的曾国藩,既承认“天津士民皆好义”,是爱地方官爱朝廷的好百姓,又痛恨他们“徒凭纷纷谣言”,搞出打杀洋人的事端,给朝廷添乱[33];既承认天津的一干地方官以“风闻”煽动民意是在力挺朝廷,想要以送出天津避风头的方式保全他们,又不得不在朝廷与列强的压力下将他们弄回来再度流放。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官员方面,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被革职流放黑龙江;民众方面,冯瘸子、刘二等20人被判处死刑,小锥子、王五等25人被判处充军(李鸿章接手后寻得机会,将4名被判死刑者改成了流放)。

在给友人的书信中,曾国藩说,这样的处置结果并不符合自己修习的理学本心,可谓“内疚神明,外惭清议”。然而形格势禁,必须有人出来做这样的事情,所以“但使彼族不再挑斥,虽一身丛毁,而大局尚得保全,即属厚幸,孱躯暮齿,实难久点高位”——只要能消弭战争,使和局得到维持,我这衰老残躯成为众矢之的,也算值得。[34]

六、十六名百姓的头颅

针对民众的死刑,是在1870年10月19日的凌晨五点钟左右执行的。

法国驻天津的军队本计划派一名舰长携带翻译,前去刑场充当监督者。新任天津知府马绳武告诉法国驻天津领事李蔚海(William Hyde Lay,英国领事兼法国领事),“由于情绪激动的居民有可能滋事,总督希望在今天日出以前处死已判处死刑者”,他建议法方的监督者“夜间乘小轿子由他派遣的五十名警卫士兵护送下前往刑场”,以免引起民众注意。李蔚海反对这样做。但鉴于天津知府“在他自己的衙门里感到如此忐忑不安”,甚至一度要求转移至法国领事馆去讨论死刑的执行事宜,李蔚海也只好做出让步,不再坚持派法国军官前往刑场,而改为要求知府衙门“提供一些确实执行死刑的证据”,同时让领事馆里的一个信差去刑场观看执行情况。[35]

这名信差从县衙监狱一路跟随到刑场,目睹了死刑执行的全部过程,还带回了“系在那些囚犯尸身上的死刑执行令”。他向李蔚海报告说:

“大约二百名巡勇和兵丁从监狱将囚犯护送到知县的公堂,在那里他们被依次排列,一共是十六名。没有一个肯下跪就缚,尽管被喝令这样做。……在前往刑场途中,尽管是凌晨,群众早已云集。犯人们向一批批群众高声叫喊,问:‘我们面可改色?’大伙立刻齐声回答:‘没有!没有!’他们控诉当官的把他们的头出卖给洋人,叫人们用‘好汉’的称呼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人们当即同声高呼。被判死罪的这些人的亲友一路跟随前进,放声恸哭,泪流如注。到达西门外刑场时,罪犯们开始拉长了嗓音高唱,听到这歌唱声,执法官协台下令将他们斩首。罪犯们伸颈就戮,毫无惧色。刽子手共五六个人,都是南方的兵勇,行刑很快结束。”[36]


在给法国方面的汇报中,李蔚海还说,据他听闻到的信息,对这些民众的处刑无助于改善法国传教士在清朝的境遇,“反而有可能加深他们(清朝民众)对洋人的敌对情绪。这些被置于死地的人,无疑在民众眼中被视为烈士。我担心,恐怕在当局的心目中也是如此。”[37]


死刑执行完毕后的第六天,1870年10月25日,一支由原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率领的使团,也自京城出发,踏上了前往法国的路程。

这是清廷自入主中原以来,首次派遣钦差使节前往海外向“夷人”致歉。当然,崇厚携带的国书以外交词汇为装饰,内中并无“致歉”字样:先是“大清国大皇帝”向“大法国大伯里玺天德”问好;然后说天津教案已将“办理不善之地方官”流放治罪,与案民众“正法者二十犯,问军徒者二十五犯”;再然后说此次冲突“变生民间”,是民间百姓闹出来的,“朕与贵国和好有年,毫无芥蒂”,完全不能代表皇帝和朝廷的意志,派崇厚前往法国正是为了传递这样一种“衷曲”,以求两国之间的“真心和好”。[38]

但装饰归装饰,清廷上下人人皆知崇厚此行乃是前去向法国致歉。醇王奕譞自是明确反对。李鸿章担忧崇厚是驻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被洋人视为教案的当事人和罪魁祸首之一,他的道歉很可能不会被接受。内阁中书李如松则说,这种做法“徒损国体”,于事无补,崇厚还有被法国扣留变成人质的危险,只会助长“夷人要挟之风”。[39]慈禧与总理衙门不顾反对声浪,仍坚持要实施这样一件破天荒的事情,则足见十年前的咸丰逃亡热河,带给了他们极其沉痛的心理阴影。他们确实非常担忧教案会引发战争,会让旧事重演。

1871年1月25日,崇厚一行抵达法国马赛。

此时正值普法战争。使团抵达马赛时,巴黎正炮火连天,法国政府也已名存实亡。无处呈递国书的崇厚,只好在法国接待人员的安排下先去参观肥皂厂、榨油厂和兵器制造局。拖到3月份,崇厚决定派张德彝等人去巴黎租房子。张德彝到巴黎的第二天,巴黎公社革命爆发。使团只好在月底改道前往凡尔赛,与那里的法国政府官员聊作接触。这样一直等到6月份,使团才得以正式进入巴黎。然后又遭遇了两个问题:(1)法国政府坚持要重开谈判,与崇厚谈赔偿事宜,崇厚则坚持此案已经了结,自己此行并无重开谈判的权限;(2)法国政府拒绝安排崇厚觐见呈递国书,理由是清廷皇帝仍未允许外国公使觐见。

崇厚在巴黎不得其门而入之际,北京的总理衙门也正受到来自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的强大压力。罗派人来总理衙门“代要全权”,要求清廷授权崇厚与法国政府在巴黎重启谈判。总理衙门自然不能也不敢同意——若允许崇厚在巴黎与法国重启谈判,使团悬处海外势单力孤,必然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如此这般僵持到8月下旬,崇厚决定离开巴黎前往英美国,给法国政府也施加一点压力。[40]

1871年10月3日,在法国驻美公使的邀请下,崇厚使团一行再度返回法国。11月23日,法国总统梯也尔接见了使团一行。崇厚呈递国书后,梯也尔在致辞中说,希望清廷的执政者“明白传教士实系行善有功之人”,也希望大清皇帝下旨告诉百姓“传教士实在是有德行之人”,改变一下“贵国人民不懂得事”的状况,进而在以后不要再发生此类惨剧。[41]梯也尔还建议清廷在巴黎设立一个公使馆,他对崇厚说:

“法国所要的,并非(中国人的)头颅,而是秩序的维持与条约的信守……在巴黎设一个公使馆,于中国很有好处。”[42]


梯也尔的愿望是好的。但事情并不会因皇帝的一道谕旨就得到解决。

晚清教案表面上看是传教士(包括教民)与民众之间的冲突,但究其实质,如前文所言是一种囊括了利益冲突、文化冲突和制度冲突的复杂产物。即以最浅显的“民众素质”而论,也应该注意到,一个时代底层民众的愚昧,往往并不仅仅是底层民众本身的问题。回溯天津教案,民众之所以坚信教堂在搞挖眼剖心的残忍行径,既与他们自身无知识容易被谣言所惑有关,也有知识分子和官府同声附和的因素在其中——魏源的《海国图志》是晚清最重要的启蒙著作之一,书中就言之凿凿记载有洋人用药将中国人迷了、然后挖眼炼银的内容。《海国图志》在读书人中流行,大大扩散了“迷拐儿童挖眼剖心制药”之类的谣言[43]。天津知府衙门在教案发生前夕贴出的告示里,也有“张拴、郭拐用药迷拐幼童。风闻该犯多人,受人嘱托,散布四方,迷拐幼孩取脑剜眼剖心,以作配药之用”[44]这样的句子,相当于是用官府的权威来给民间谣言盖章认证。

民间谣言、知识分子专著和朝廷告示如此这般互相“印证”,形成了一个闭环,造成的认知共振往往非常可怕。这种共振的结果,便是无论曾国藩如何调查取证,如何指出“迷拐挖眼剖心”均是子虚乌有(比如有人指证教堂中有两个玻璃瓶子,里面装满了婴儿的眼珠;调查者入内搜查找到瓶子,打开来看却是腌制的洋葱),他都没有办法将自己从“谤讥纷纷举国欲杀”的困境中解救出来。朝野舆论在所谓的“证据闭环”里坚定地相信着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这绝非曾国藩那区区数千字的调查报告所能撼动——事实上,据曾国藩的幕僚薛福成说,曾一开始也信了“挖眼剖心”之说。1891年,已是出使英法比义四国大臣的薛福成,在给朝廷的奏折里罗列自己在欧洲的亲身见闻,力证“挖眼剖心”并不存在时,曾如此这般回忆往事:

“犹忆同治九年天津案起,前大学士曾国藩初闻挖眼盈坛之说,亦欲悉心查办。比入津境,拦舆禀诉者纷陈此事,询以有无实据,则辞多惝恍,迨严加讯究,而其事益虚,所以专疏特辩此说之诬。臣于当日列在幕僚,颇知梗概。”[45]


对事物的正确认知,来自正确的逻辑和充足的资料。前者提供思维工具,后者提供思维原料。在1870年代,能提供这两项东西的,不是皇帝的圣旨,而是更深层次的改革。时代的转型,需要让更多的人走出国门接触到近代文明,见识到更广阔的现实世界。



注释
[1]张光藻:《同治庚午年津案始末》,《北戍草》“附录”。
[2]张光藻:《同治庚午年津案始末》,《北戍草》“附录”。
[3]《曾国藩全集(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77页。
[4]《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十二。
[5]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二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98页。
[6]《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三。
[7]《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三。
[8]《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三。
[9]《左宗棠全集(书信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99页。
[10]《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二。
[11]《清末教案》第一册,第801-802页。
[12]《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三。
[13]《曾国藩全集(三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640页。
[14]参见本书前文《1862年:同文馆步履维艰》的第三小节“奕䜣大战倭仁”。
[15]《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六十四。
[16]《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六十四。
[17]朱尚文:《清赵惠甫先生烈文年谱》,(台北)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0年版,第69-70页。
[18]王尔敏:《清季军事史论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版,第104-105页。
[19]《曾国藩全集(三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285页。
[20]王学斌:《“于理势牴牾中踯躅而行”——曾国藩在天津教案前后心态之变》,《书屋》2016年第6期。
[21]《曾国藩全集(二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21页。
[22]《曾国藩全集(十九)》,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15页。
[23]《曾国藩全集(二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24页。
[24]《凌霄一士随笔》,载《国闻周报》卷6第83期。
[25]《清末教案》第五册,第43页。
[26]《凌霄一士随笔》,载《国闻周报》卷8第50期。
[27]赵烈文:《能静居日记》第三册,730-731页。
[28]《曾国藩全集(十九)》,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30页。
[29]《曾国藩全集(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994页。
[30]《一八七0年天津教案》,《近代史资料》1956年第4期,第5页。
[31]《曾国藩全集(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93-496页。
[32]《曾国藩全集(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511页。
[33]《曾国藩全集(十四)》,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489页。
[34]《曾国藩全集(三十一)》,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378页。
[35]解成编:《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77-178页。
[36]解成编:《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78页。
[37]解成编:《基督教在华传播系年(河北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78页。
[38]《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八。
[39]《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三。
[40]崇厚使团的行踪,参见汤仁泽《经世悲欢:崇厚传》,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183页。
[41]《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八十五。
[42]黎东方:《细说清朝》,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02页。
[43]魏源:《海国图志二(卷13-36)》,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882页。
[44]《基督教入华百七十周年纪念册》,第213页。
[45]《清季外交史料·4》,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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