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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中的乡村振兴该如何破局?

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 2022-04-25

昨天在《城市要给一切奋斗者落脚的地方》一文,谈到城中村问题。城市和乡村真正的差别不仅仅是高楼大厦,更在于水电煤气下水等等公共服务以及治理。
 
城中村终归在城市之中,有远比乡村更加丰富的资金、人力,治理能力更强,人口结构也更具优势,但即使如此,大量城中村仍然变成了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
 
那么远离城市的乡村呢,又该如何实现真正的振兴?
 
城市和乡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截然不同。
 
身在城市,自来水、电、天然气、网络通信、下水道等等基础设施已经成为天经地义,但人类有史以来也不过最近几十年才在城市享受到如此便利的服务。
 
得益于中国对电力、网络的不计成本的推广,现在大多数农村已经用上了电和网络,毕竟这两者虽然依托实体,但是传输的是电流、信息流这类无形的东西,同自来水、下水道、天然气等相比,还是更加容易一些。
 
拿自来水举例。
 
工矿区跟城区都属于城市人口,所以就算工矿区与城市间隔十几公里,中间都是农村,但是工矿区仍然可以与城市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包括喝上自来水。过去能力不足,所以往往单独给距离城区十几公里的工矿区专门修送水管,中间途径的农村还是喝不上自来水。
 
甚至在2003年以前,城市和农村供水分属两个部门,城建局负责城市居民供水、水利局负责农民供水,直到2003年机构改革,两个机构逐渐合并为水务局,统一负责整个区域不分城乡的统一供水。
 
最近十几年,全国加强了农村自来水普及工程,但仍然有很大差距。比如小镇老家农村,在很长一段时间还是只能从地下取水,而因为周边化工厂污染,其水质显然是有问题的。

 
自来水以外其他公共服务,城乡享受的也截然不同,更由于乡村人口相对较少、人口分散,想要建成类似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的难度和费用可想而知。
 
一个城市招商引资,投资方都会要求当地政府做好基本设施建设,乡村的发展也是一样。

为什么乡村振兴大家都觉得难度大,核心难点就在于基础设施的欠缺,想要去乡村创业的,在正式开干前,还得把这些基础搞起来,一个乡村项目大概30%的资金用在了这上面,后期还需要持续维护,项目又如何能盈利?更何谈批量复制?
 
于是我们经常能看到有一些很成功的乡村振兴个案,但却极少看到这些个案推广开来。这个难题指望民间解决是不现实的。
 

2007年以旅游兴起的袁家村

让央企、国企去做?

这些企业规模大、资金雄厚,作为国有资本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但是问题也出在规模太大、属于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一大红线就是保值增值,否则一个国有资本流失的帽子砸下来可不是开玩笑的。与国有资本打过交道的朋友应该了解,央企国企对外合作,往往强调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可以不赚钱,但是必须保证资产的安全”,而资产的安全最起码是账面上达到最低的盈利率。
 


城市土地是国有土地,无论商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都能够形成公认的资产,投下去以后哪怕每年收益低于支出,但能够被市场认可,就可以成为新的资产。
 
更不要说,央企国企在城市里都是大开大合,讲究的就是规模效益,全国数百座城市、数千个县城,当然有差别,但是基本的运行逻辑是相同的,比如审批、立项等流程制度,这些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早就已经明确了。
 
然而到了农村,这些都成了问题。一个乡村项目,就算再大的村子,也就涉及几百户,土地再多也就几百亩,形不成规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属性决定了,企业在乡村的投资难以形成资产,账面上就很难看,更不要说乡村太多的事需要一事一议、甚至还会触碰到当前政策的红线。至于乡村思想意识、风俗传统等差异都暂且不说了。
 
央企国企不好搞,那民企就是搞不动。
 
相比而言,民企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很多行业也习惯了先赔钱再赚钱,小民企也比较适合针对乡村分散的情况进行定制,要比央企国企灵活很多。
 
但是民企生存压力很大。乡村项目往往回报率有限、不确定性太大,企业能够在这上面投入的资金和人力比较有限,就算很多企业出于各种目的开展了一些乡村项目,但是往往是开头三把火,后续维持不下去,就算勉强维持的也一直无法扩大。
 
而这里面最令企业头疼的就是基础设施建设。不说国内,外国也一样,那些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转给市场的,往往建设缓慢、存在各种问题。所以想要从根本促进乡村振兴,首先还是要想办法把农村的基础设施提上去,还是要靠政府。
 
因此,今年一号文里特别强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
 
怎么做呢?
 
第一个:还是要持续促进人口集中。
 
想要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全面实现类似城区的公共服务是不现实的、也没有必要。城市发展迅速的原因就在于人口高度集中、形成了规模效益。
 
乡村不可能达到城市的人口密度,那样也就不是乡村了,但是可以把乡镇做大。最近几十年国家一直在推进乡镇的“撤扩并”,中国乡镇数量已经从上世纪80年代的9万多个减至2019年底的38736个,最终预计将减少到3万个左右,每个乡镇平均人数也将从过去不足1万人提高到超过2万人。
 
考虑到农村人口仍然在以每年1000万左右的速度流入城市,在10年后,多数农村人口将集中在以乡镇驻地为核心的小生活圈内。以县域为核心,以各大乡镇驻地为点,再加上曾经被撤掉的6万多的老镇集,就可以覆盖大多数乡村人口,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必然有巨大提升。
 
有了良好的基础设施,再到乡村创业的成本就能大幅减少30%以上,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盈利就出来了。
 
中国现在已经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了巨大资金,把这些集中起来,与农村人口流动和村落的自然消亡相结合,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际增加的成本仍然是可控的。
 
第二个:政策需要突破,迫切需要解决乡村建设用地问题。
 
建设用地是发展的基础,在我国有严格的限制。比如北京,哪怕三环、四环都有大量闲置的土地,更不要说五环了,倘若全部开发出来,再安置几百万人也很轻松。
 
但是土地不是可以随便使用的,必须为今后尤其是后代考虑,更要确保有足够的土地兴建相应的配套设施、提高城市整体品质。
 
这就导致,各个城市都将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投入城市,乡村获得的指标极其稀少,毕竟在城市里建设效率更高、获利更多、流程也更加简单,招商引资也更方便。
 
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高层关注。

去年4月《乡村振兴法》通过,其中第六十七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
 
2020年中央一号文也明确提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也要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点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方面,虽然至今仍然在探索中,但在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时,也留了口子。比如第六十三条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最近几年,随着国家持续关注乡村,也有一些省市将有限的资源更多投入乡村,比如2019年,云南成立了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在严守生态和耕地等红线的前提下,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建设半山酒店,解决酒店建设的用地和金融信贷问题。
 


想要解决还是有办法的。
 
第三个:要形成更符合乡村振兴发展的新模式
 
乡村振兴核心当然还是政府,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撑住堪称天文数字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只有政府才能调整一系列的政策红线,并且平衡利益等问题。
 
但是只有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城市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市场的力量,到底如何激励广大国企、民企、金融机构、平台以及智库机构参与进去,而不仅仅是一场响应政府号召的“秀”,是乡村振兴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坦诚地说,到目前全国还没有任何一个成功的样板,同时具备商业性、社会性和可复制性,其中关键是商业性,能够让人获利。
 
正如小镇在《要舍得千金市马骨》里提到的,一个领域最怕的是连骗子和投机者都不来,必须有足够的商业价值才能够持续发展下去。
 
乡村建设样板估计还要至少几年,从0到1永远是最难的,但也不必过于焦虑,在无中生有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壁垒也就突破,也会有更多人关注、参与其中,从1到1000、10000的过程将比想象的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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