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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外之地,不能因人而异

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 2022-10-08

我们讲“法治”,没有法外之地。


没有法外之地,自然没有现实和网络的区分,现实要守法,网络同样要守法;没有法外之地,自然没有领域之分;没有法外之地,自然更没有个体之分。


当然,相比现实和时代的变化,法律的规制一定会慢的多,有很多新兴领域仍然存在灰色地带,过去制定的法律规制也未必适应现在和未来的要求,这都很正常,毕竟现实中也没有完美,我们一方面要坚持现在的法律规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根据现实的发展变化调整我们的法律规制。


但唯独不能有法不依,又或者选择性适用法律,尤其在特别新的网络、数字领域这个人类首次面对的全新领域。


现在全世界国家都在积极探索适用于网络领域的法律规制,比如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又比如我国的《数据安全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也在通过新的司法解释和判例进行调整优化。


有些行为看上去没有专门的法条明确责任,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的《刑法》中就有非常契合的现成罪名,完全可以依法严惩,这是对一些新兴的灰色地带进行规范的必须,这更是更加关键的建章立制。


有了制度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让制度能够落地。一个再完善的法律体系,如果因为某些不同就选择性使用,避重就轻,搞双标,那又谈何“法治”?


聊聊体会,没有任何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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