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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廉政|“死人”当官奇案

龙婧 皇史宬 2023-10-10

宣统二年(1910年),光怪陆离的清末乱象中,发生一起骇人视听的案件:一名过世5年之久的人竟然当上了某地官员。“死人”当官究竟缘何而起?这起案件暴露出了古代王朝制度上的何种弊端?让我们透过清代档案的记述,且看下文详加分解。



  难荫得官  
宣统二年五月十三日,广西籍京官谢宗清和京畿道监察御史赵炳麟检举:新授湖南试用巡检黄祖诒之任官存疑,请将其分发到省的执照扣留。任官执照是清代的一种公文文书,由吏部文选司颁发,领取后即可赴任。既然已经通过吏部考察,拿到执照,又为何会被人检举揭发?
本案的主要人物黄祖诒,浙江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蒙继父殉难的荫叙得以入国子监读书,期满后得难荫知县。
何为难荫?清制,“凡官员因公而死于外洋、大江、黄河及洞庭、洪泽诸湖者,均赠以衔而荫其子。”难荫视死事官员之职级而分为六等:二品以下官,满蒙官员之子荫主事,汉军及汉员之子荫知州;四品以下官,满蒙官员之子至知县之子荫七品笔贴式,汉军及汉员之子至通判之子荫知县;知县之子荫州判;首领、佐贰以下官员,六品、七品之子可荫县丞;八品、九品者之子荫县主簿;未入流之子荫州吏目。
黄祖诒领取了难荫知县执照,但他却并未赴任知县,反而在5年后,也就是案发当年报捐指省,意图选配到湖南任试用巡检。放着正七品知县不当,却要当正九品的巡检,已是奇事,但考虑到巡检专管缉捕盗贼,在地方上是个“有油水”的好去处,也可勉强说得通。
然而,此事却遭人检举,报纸也大加渲染。舆论压力之下,朝廷饬令法部尚书廷杰、民政部右侍郎林邵年处理此案。民政部、步军统领衙门将涉案众人缉捕归案后,一番审讯,结果令人瞠目结舌——黄祖诒竟已死去5年之久!

❖ 1910年《申报》的相关报道

 


  冒名顶替  
既然黄祖诒已死,那么主犯就另有其人。经过审讯,此人为黄启捷,广西人,与黄祖诒除了同姓之外并无瓜葛,只是冒名顶替想要当官。那他又是如何通过当时选官制度的层层审查,几乎成功瞒天过海的?
原来5年前,黄祖诒请托当时在京城开三益兴金店的同族兄弟黄德琨代领难荫知县执照,但不久就病故。黄德琨拿着执照,意识到可借机牟利,便一直妥善保存。宣统元年七月间,黄启捷来京办事,经人引荐与黄德琨认识后,黄德琨便私下向他出售这件执照。
黄启捷十分心动,但又担心即便拿到执照,想要成功上任仍有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二人籍贯不同,在任官档案中必会加以记载。黄德琨却同他说“籍贯不符,办改选时可找吏部设法通融”。原来在贪腐盛行的清末,吏部司员受贿通融已是稀松平常之事,黄德琨曾做过候选布政司经历,对此知之甚详。
❖ 吏部挖改档册贿买难荫知县黄祖诒一案黄德琨供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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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启捷和黄德琨达成一致后,黄启捷先交给黄德琨1688两银子作为定金,随后回去办理改名并筹措银两等一应事宜,约定第二年来办改选。宣统二年二月,黄启捷如约回到三益兴金店,黄德琨共计收下4500两白银,出让执照并承诺替黄启捷把这件事办妥。
黄德琨联系上了故交已裁工部书吏李春泉(亦名李廷楷),由李春泉作为中间人办理此事,约定给吏部官员谢银1500两,另付中间人谢银500两。李春泉先后联系了吏部文选司议选处总核瑞至、双月议选处举册管股隆惠、双月议选处捐册管股奎徵、文选司投供处管股文海。因需找的吏部官员有4人,又额外要了500两谢银以分配。
四月初,文海从投供处直接取出《投供卷·难荫知县》一册到瑞至家进行添改,两人夹写捏称“黄祖诒广西人,原籍浙江”,轻松篡改了履历。此外还要修改作为对照的议选处《难荫册》,隆惠、奎徵发现《难荫册》每半页4行,当时末页已经写了3人,他们担忧直接在最后一行写黄祖诒名字容易被发现,于是便将这半页裁下把黄祖诒添写在第3行,其他3个人分写在第1、2、4行,隆惠又怕字迹不符,找负责缮写的宝庆来写黄祖诒的内容,许诺让他升官。两个册卷都改完后,他们问李春泉要了黄祖诒的难荫知县执照,把籍贯贴改成广西人原籍浙江。至此所需修改的档案已全部改毕。
❖ 吏部挖改档册贿买难荫知县黄祖诒一案隆惠供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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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启捷随即冒名黄祖诒,报捐指省意图选配到湖南任试用巡检。四月十七日,度支部正式行文到吏部查问黄祖诒情形,准备为黄祖诒派官。奎徵收到文书自然回复查验无误。四月二十日,瑞至与奎徵怕验看过程中其他人复查,为增加佐证又致函验封司查黄祖诒难荫事,特意隐藏了籍贯和期满文书等关键信息未写,验封司粗略查档便复函无误,同样未写籍贯事宜。
不料此时却出了纰漏。投供处总核王宪章在查阅册卷时,发现《投供卷》有粘贴添写情况,当即寻文海问话,眼看要事发,文海立刻求情并许诺给王宪章分银子。王宪章随即答应隐瞒,并要求在黄祖诒通过验看前就要拿到银票,贪婪面孔毫不隐瞒。于是文海只得和瑞至几人商量,在黄德琨处换了1000两期票,拿了400两期票分给王宪章,其余的商议事成后再均分。王宪章拿到期票后便替之遮掩过去,亦答复核验无误。
两处均查验无误后,给度支部的回函还需要吏部文选司郎中盖章画押,当时满掌印毓麒不在,送到了汉掌印刘华手上,刘华等经手人均未要求复核黄祖诒册卷,因此顺利通过。
度支部得到回函后便通知黄祖诒到吏部呈请分发工作。黄启捷于四月二十四日赴部验到,四月二十八日吏部验看,五月初十验看通过,只等五月二十一日拿到执照便可以去湖南就任。



  制度漏洞  
对于黄启捷来说,一切似已触手可及。但假的终归是假的,黄启捷等人的黄粱美梦最终泡汤。
在广西籍京官谢宗清等人知情检举后,此案事发。随着主要人犯招供,贿赂银两期票均收缴归案,这起涉及吏部多人、轰动朝廷、震惊京师内外的舞弊大案水落石出。清政府将主要舞弊行贿受贿人员下狱,于当年八月经审问无误后,判处黄启捷、瑞至、文海、奎徵、隆惠、王宪章、黄德琨绞监候,均秋后处决;李春泉流放;替黄德琨办事的王禄昌徒二年;代写的宝庆处八等罚。而吏部疏忽失察的郎中、总核、管股等人均受到相应惩处。

❖ 1910年《宪志日刊》的相关报道

此案虽已尘埃落定,但案件暴露的清政府在任官审核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官吏履职监督制度上的诸多问题,却已然积弊难返,既不能就此彻底改革政务吏治,也不曾梳理整顿制度层面的沉疴弊病,只是匆匆给了舆论一个交代。频发的贪腐案件也正反映出封建统治制度即将走向覆灭的事实,仅仅一年后,清政府便宣告了其统治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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