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某航好几个小伙伴给花说了一个事——关于公司严厉考核处理违规申报“跑冒滴漏”激励相关责任人。
在这次考核处罚中,公司董事长直接被撸掉集团内一切职务,安排进入培训中心学习。
关于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一枝花很早就有了解,今天给大家还原下整个过程。
公司前期招聘的2022届新员工中,有62名签约大学生的工作地点要调整,其中53名同意调整,9名不同意,根据协议,公司要解约这9名大学生,同时要给每人赔6000元违约金。
但是,公司招聘中心长时间和这9名大学生沟通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他们自愿放弃公司提供的工作地点,而公司给这9人出具解约函,以及退回了就业协议。
这事就算办完了,给公司省了9*6000=54000元。
当时就有人给花说这个事,问这个合理不?一枝花的看法如下:
其实回头看下这个事,问题的关键可能在于这9名签约大学生知不知情这6000元的违约赔偿,是否自愿放弃了这个赔偿金。
但是在一枝花获取的公司文件中,没有看到公司有明确说明他们自愿放弃赔偿金的说法。
所以,大概率是这9名签约大学生涉世未深,可能被忽悠了...虽然解约事宜程序正确,流程也走完了,但对那9名大学生确实不太公平。
毕竟给公司省了5万4,负责解约事宜的人力资源部一个经理,就把这个事写了份材料,申报了“跑冒滴漏”激励项目。
然后,有员工看不下去,就被内部论坛发帖了,原贴一枝花看到了,说是公司手段下三滥,不要脸,刷新了对公司的信任度等等。
集团发文,说公司没能把握“跑冒滴漏”激励项目的申报原则和评审标准,不该申报的还给评审通过了,在员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给企业形象带来了负面伤害。
1、项目申报人***解聘职务,降为一般员工。(时任招聘中心经理,处罚时已升任部门副总)2、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由正职降为副职,再罚5000元。3、项目终审同意提奖的总裁、党委书记兼安全总监、副总裁、财务总监通报批评。4、董事长、公司评审小组组长**免去航空集团内一切职务,安排进入培训中心学习。
一枝花就不评价这个处罚结果了,只说说为啥会发生这种事。
大家有没有想过,为啥这个跑冒滴漏的项目能申报成功?为啥从部门领导,到公司领导(包括总裁、党委书记安全总监、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长),从上到下,所有人都认为这个项目符合“跑冒滴漏”的要求?
在所有人的观念中,似乎只要给公司省钱了,都算是“跑冒滴漏”的成果,不论通过什么手段。
不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只靠重重的处罚,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有趣!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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