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只有20%的律师有接不完的案件,但80%的律师只能苦苦等待?|品牌星
这是熊猫品牌星的第 11 篇文章
在中国,只有极少数律师业务非常繁忙,每天有处理不完的案件,但大多数的律师也只能苦苦等待案件。看着其他律师业务比你多,心里是不是很不好受呢? 但是你是否想过,你和高级律师之间的差异体现在哪?
今天,熊猫宝宝带你看看知乎上获点赞最多的答:
就拿自己跟老板做个比较。
先交代前提:
我老板属于那种脑子特别特别好使,性格也好,很逗比,唯一缺点就是比较懒一点点。他一路读到博士后,赶上政策好,博士时候开始做律师,至今9年。我就是普通小本科毕业,过了司考无心考研,一门心思扎进刑事辩护两三年暂时还不想出来。
我俩的业务水平区别:
1
老板:他思考问题稳准狠,直指本质不拖泥带水。
我:容易被外部问题带跑偏,很多时候抓不住主要矛盾点。
2
老板:每个案子的诉讼策略最少要做两三套,最终拍案定稿的一套基本能覆盖到所有方面。
我:无法考虑到那么多的方面,这跟经验有关,也跟逻辑不够严密有关。
3
老板:他写的所有材料条理清晰一目了然,从刑法理论支撑到证据分析,连题目都会思考怎么写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我:写的东西刚开始都要花费他大段时间去修改,唯一优点就是词句表达还可以,但逻辑顺序总是一团糟。现在已经好一点点啦~最近两个民事的代理词受到好评~
同案犯三人,情节基本一致,一审被判各自成立贪污罪。二审我们代理,做无罪辩护,现在该案已经发回重审。
在辩护思路上我和他就出现了分歧。我认为整个行为就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不能成立贪污罪;他确实认可,但提出另一个思路:我们不去讨论构成要件的问题,而只抓住“不知情”这一点,论证我们的当事人不能构成犯罪,之后再做证据分析,指出证据漏洞,通篇用不能排除……的可能来进行辩护。
区别在哪里?
我的思路必然得出一个结论:因为行为不符合构成要件,则三个人都不构成犯罪。这对二审法官是个很大的压力,尤其是本案一审阶段曾经跟二审法院打过报告,二审法院认可构成贪污罪。
而他的思路则不去触及最敏感的部分,只证明“不知情”而不构成,不讨论“知情”能不能构成。也就是说,我们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并不会影响另外两个人的定罪量刑结果,不需要更改全部判决,相比之下法官的压力一下子就小了。
而且他教会了我换位思考。不论是法官、公诉人、警察、委托人,大家都需要彼此尊重,尽量减少他人的麻烦,很多时候也是在方便我们自己。
作者|王逸然
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熊猫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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