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谈合同之二:重塑新三观,让合同不再难写!
作者 | 高云 编辑 | 渐渐
合同实务经验告诉我们,合同是否完美不重要,促成交易才重要;合同是否公平不重要,创造价值才重要;合同是否详尽不重要,明确流程才重要。只有重塑合同新三观,你才能进入全新的合同天地。
合同新三观——不完美观
这个世界上,有完美的合同吗?
这个原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却困扰了法律界好多年。传统认为,合同应当合法依规,体系严密,用词严谨,所以,应当完美啊。
但现实却并非如此,无论交易金额多大,条款多复杂,合同当中不是出现这样那样的幺蛾子,以致律师们往往惊呼,出大问题了!
偏偏客户心大的很,对这样那样的问题,总是显得不太重视。但是,真的有这样恐怖吗?
其实,合同不过是商业交易当中的一部分,它更多是谈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既然是谈判的结果,那就意味着有交易,有妥协,就必然不可能完美。
还有,有缺陷的人性、信息沟通不对称,时间紧迫,交易事项不确定等等,都可能导致整个谈判项目,各种意外情况层出不穷,如果你努力能够追求囊括各种意外情况的完美合同,其实都是在追求镜中花、水中月,越求越不可得。
更重要的,是风险与机会原本就是孪生兄弟,互相依存,相生相杀。消灭了风险,就意味着消灭机会,交易就不复存在,合同写的再完美,又有什么意义呢?
合同新三观——利益观
我在前一篇文章《高云谈合同之一:剑指中国合同三大弊病》当中提及,如果你将合同的使命视为实现公平正义,你就无法写好一份商业合同。因为所有的商业合同,都不过是记录成本和利益交易的工具。仅当利益超过成本,合同才会出现。
合同的使命与公平正义无关,只与利益有关。
如何在合同充分体现利益?你必须塑造两种观念:
第一,控制成本
你必须牢记,谈合同,首先谈的是钱,不是事。
自启动合同开始,就会不断产生各种成本,不仅仅指的是钱,还有人员精力、时间等,甚至还有无形的商誉损失、入库资格、社会关系等,具体分类和控制方法如下:
1、准备成本。指的是在合同签约之前,我方对于这个项目投入的人力、金钱和物资等。在这个阶段,需要注意控制好成本投入的规模和节奏,充分预估对方签约诚意,在不能确定前一定要防止过量投入,否则一旦合同谈判拖延,我方为急于收回准备成本,不得不考虑接受对方开除的苛刻条件,交易形势就会变得被动。
2、签约成本。即在合同签约阶段,我方在尽调、商誉、履约准备等方面付出的人员、财务、物资调配、舆论宣传等成本。对于此类成本的承担方式,应当在合同当中明确约定,一旦对方违约,应当由对方全部赔偿。
3、违约成本。控制合同风险的重要手段,就是增加对方的违约成本。就是对于一方违约所必须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在违约后发生的商誉损失、资格取消、政府处罚等所有损失,对方应当顶格赔偿。
4、守约成本。即在合同当中约定尽量简单、客观的违约判断标准,令我方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金钱,也不需要找太多第三方证明,即可简便、快捷地认定对方违约。
第二,利益优先
合同本质是促成利益交易的工具,虽然一定会有风险,但风险与利益是相生共存的。利益优先的意思,就是合同当中应当需要容忍一定程度的风险,才能确保双方的交易机会,进而获得商业利益。
所以,合同实务当中重点考虑的,不是如何彻底消灭风险,而是将风险有效控制起来即可。
消灭风险是错误的,因为会扼杀利益。控制风险不是目的,因为利益永远应该优先。
合同新三观——流程观
我认识一哥们是律师,在常人眼里属于特殊物种,因为他即使是找老婆,也要写作一份详细的书面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确实,这就是法律人的思维特点,一切都强调流程。
在合同当中,流程观怎么体现呢?一个标准的流程,由六大关键要素组成:
1、资源。
即在合同谈判当中,我们需要调集什么资源(人脉,物资,知识)配合。
2、活动。
在合同谈判、签约和履行的各个环节,需要安排什么人,具体做什么事情。
3、结构。
在整个合同项目当中,各个活动的表现方式和执行顺序是什么,例如什么事情应该一起做,或者先后做。
4、对象。
就是各个活动,服务和作用的对象是谁。
5、结果。
就是各个活动执行完毕之后,所产生的结果是什么,如何客观评判和统计分析。
6、价值。
根据上述结果,说明所有活动和整个流程,最终能够创造的价值是什么。
一个标准的合同流程
围绕交易需求和合同目标
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内容
规划相应的合同流程
制定相应的合同履行执行和监控措施
评判合同履行效果是否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综上所述,合同实务经验告诉我们:
合同是否完美不重要,促成交易才重要;
合同是否公平不重要,创造价值才重要;
合同是否详尽不重要,明确流程才重要。
只有重塑合同新三观,你才能进入全新的合同天地。
我正在开发的《合同六法》,带给大家的就是全新体验,包括新思维,新体系,新技能,新工具,敬请期待后续的“高云谈合同”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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