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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经纬:学术丨孙晨:以微知著:融媒介视野下的“微影视”解析

孙晨 跨界经纬 2022-12-18

以微知著:融媒介视野下的“微影视”解析


孙晨

原刊于《文艺争鸣》,2019年10月


21 世纪以来,技术进步和媒介转型的脚步加快,在融媒介环境不断铺展的过程中微电影、微纪录、微节目以及各类 UGC 视频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并保持着相当的热度。为了对融媒介环境中这些新锐的影音样态做系统化的梳理和研究,我们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宽容度和发展性的称谓,这样“微影视”的提法便进入视野。“微影视”这个概念可将媒介属性相同或相近的微型影音作品类型归并,从而便于称呼和研究。引出这一概念后,探讨其命名之合理性,解读其内涵和特质,梳理其与所处环境的关系便是随之而来的重点研究方向。解析“微影视”需要从融媒介环境入手,新型的媒介环境造就了“微影视”区别于以往影音样态的特异之处,或者说“微影视”的特质是在融媒介环境中逐步显现和明晰的。


一、平台与态势:阐释“融媒介”


“融媒体”或“融媒介”的提法源自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浦尔教授提出的“媒介融合(mediaconvergence)”的概念,指各种媒介呈现出的多功能一体化趋势。2009 年,江苏省宿迁市广电总台台长庄勇提出“融媒体”的概念并解释为“充分利用媒介载体,把广播、电视、报纸等既有共同点,又存在互补性的不同媒体,在人力、内容、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从而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容、宣传互融、利益共融’的新兴媒体”。(1) 融媒体的概念以“融”字强调介质、平台的打通,国内学者提出的这一概念顺应了全媒体向融媒体转型的潮流,更贴近我国媒介发展的现实情况。随后,“融媒体”或“融媒介”成为传媒领域研究与实践的热词,大量研究成果和机制改革频现。2014 年被誉为“媒体融合元年”,这年的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媒介的融合发展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


       融媒介           


“媒体”和“媒介”是同义词(英文为“media”,拉丁文为“medus”),“媒介”一词源自“媒体”的音译,二者同指“人借助用来传递信息或获取信息的工具、渠道、载体、中介物或技术手段”。但伴随着实际运用,两个词语在表意层面渐显差异:“媒体”倾向于强调信息传播的实在平台,如新媒体、移动媒体等;“媒介”则倾向于强调信息传播的桥梁作用,如沟通媒介、媒介转型等。可以说,“媒体”或“媒介”的融合产生了“融媒体”这种新型的信息载体呈现或组构形态,形成了“融媒介”这般新兴信息传播的桥梁或环境。“微影视”的特质在媒介的桥梁作用和交融态势中逐步显现,因此在“微影视”的研究范畴中显然称“融媒介”更为贴合。


人类步入信息时代以来,媒介的显著变化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在跨入新千年这不足二十载的光景中,媒介形态已经悄然经历了多媒体—新媒体—全媒体—融媒体的跃迁。人们领略了计算机和影音外设普及牵引出的多媒体,也慨叹于手机智能化和互动化推广出的新媒体,然而在全媒体和融媒体时代中,我们并没有发觉新媒体形态的诞生,或者说全媒体和融媒体并不是由某种特定的媒体平台助推形成的。全媒体和融媒体不关注新型的实在平台形态,而更倾向于对已有媒介平台形式的组织,研究者和从业人员在媒介迅猛发展的浪潮中开始意识到徒增平台数量已经不再是媒介发展的当务之急,如何组织整合、充分利用已有众多的媒介平台似乎更为明智而富有实效。与其说全媒体和融媒体是“媒体”,倒不如说是一种对媒体认识或抉择的态度,媒体人在给予这种认知形成的媒介组织运用的态势和氛围便是全媒体环境或融媒体环境。而这两者比较,全媒体关注各种媒介平台运用的广泛化,强调“媒介形态齐全化”(2),体现一种媒介普遍选择运用的大局意识,而融媒体则关注媒介平台运用的细致化和组构的精巧化,强调“网络嵌入深度化”(3),彰显一种媒介糅合组织的冷静态度。综上所述,融媒体是顺应媒介发展现状所形成的一种观念共识,它是“‘联姻’而不是‘分家’,是‘嫁接’而非‘换盆’,是‘化学反应’而非‘物理反应’”,(4) 融媒体之“融”是“理念、流程、技术、产品、队伍、渠道和市场的融合与互联互通”。(5)


二、“微 + 影视”:“微影视”概念之商榷


(一)“微影视”提法的源起


媒介平台在互联网 +、移动端、大数据、云计算理念和技术的助推下产生深刻的变革,碎片化的视音频逐渐成为现今媒体传播中最为活跃的宠儿,它能够承载制作者的思想和创意,能够吸引欣赏者的关注和点击,它充斥在人们生活和交流的方方面面,潜移默化地催生出一个异彩纷呈的大众影音消费时代。诸如微电影、微纪录、微剧、微节目、网络直播乃至无处不在的自媒体短视频,都已经成为媒介传播中具有相当分量和热度的影音作品形态。这些碎片化的影音作品究竟包含哪些类型和样态?哪些样态或类型应当归并在研究范畴之中,哪些应当排除在外?它们具有什么特征,表达了什么或能够表达什么?显然,学术界对这类新兴作品样态的研究是需要跟进的。


开展融媒介影音研究,亟待思考和研讨的问题有二:第一,丰富繁多的融媒介影音作品样态应当有统一而具备普适意义的称谓,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作品类型。然后思考并论证现有的哪些作品样态应当归属其中作为子类,哪些应当排除在外作为特例,这有利于研究对象和内容的明确化和系统化。第二,上述既定的影音类型的特质如何,与现有的影音类型有何关系,它能够呈现或表达什么,这对于理顺研究思路、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大有裨益。


微影视


融媒介影音依托视听媒介,通过画面和声音呈现或表达,这与影视是完全一致的,应当隶属于影视范畴,亦称“影视”。加之篇幅短、碎片化是这类影音作品共同的特质,故可沿用其子类微电影、微剧等提法,将“微”字置于“影视”之前,称为“微影视”。“微影视”是一个很新的提法,在中国学术论文总库以其为关键词检索出的学术论文不过十余篇,而用作指称作品类型样态的仅有 4 篇。“微影视”在国内学术论文中最早出现于 2012 年 10 月姚晓立发表的《传统教育牵手微影视:寓教于乐的现代营销逻辑》,作者以“微影视”命名短影视作品,但仅是提及,没有对其做出定义或解析。2014 年 1 月,胡悦琳在文章《王国平:中国微影视第一人》中首次对“微影视”的提法做出解释,指出“所谓微影视,并不仅仅是微电影,而是指除去电影故事片和电视连续剧及长纪录片等之外的任何其他篇幅相对短小并不超过 50 分钟的影视艺术样式”。(6)2016 年 3 月,李永莒发表的学术论文《虚实相间:中国微影视美学特征初探》更为深入地解析了“微影视”概念,2017 年 6 月王润博发表的学术论文《当今互联网微影视艺术在后现代视域下的美学特征》比较细致地梳理了“微影视”的特征,学术界关于“微影视”的专门研究正逐步展开,方向也在逐步拓宽。


(二)“微影视”的概念解析


“微影视”的提法可以有两种解读方式:其一,“微影视”可视作一个整体概念,那么它就是一种新兴的影音作品形态或类型,后续的研究应着眼于“微影视”概念、特征等本体论方面;其二,“微影视”可视作一个组合概念,即“微”+“影视”,那么它就是影视范畴中一个新兴的子类,后续的研究重点则应为“微影视”在影视中的类型和地位以及相对于其他子类的区别和特质。


总观“微影视”所囊括的作品形态,诸如微电影、微纪录、微剧、微节目以及各种自媒体短视频等,在创制人员和流程、作品呈现与表达、作品发布与传播层面与影视并无本质差别,特别是“微影视”运用影音符号承载信息、表达意义的方式和方法与影视一脉相承。因此,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解读,“微影视”就是影视中的一个子类,它是影视中新鲜时尚而又极富特质的分支。


“微影视”这一提法将自身划入影视范畴,相对于“影音”“视音频”等词语必然一定程度提升类型的门槛。影视对作品创作的目的和意识、规模和流程、水平和质量自然较高,一些自发的、随性的、片段化的、娱乐的、粗制滥造的作品都将被拒之门外。这将引发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一些作品乃至作品类型会因竭力适应影视相对苛刻的要求而抹杀了随性和消遣的初衷;另一方面,很多创作者也会为保持自身创作“接地气”或“亲和力”的风格而疏远“微影视”。需要指出的是,“微影视”的亲民只是特质呈现而非最终目的,它也绝不是仅供娱乐或消遣的简单工具,它能够且应当呈现和表达更多。“微影视”划入影视范畴能够使概念更具广度和深度,既能对纷繁杂陈的媒介影音进行首轮筛选,又能将具备融媒介特质的专业影音囊括其中。更加重要的是,依托影视的“微影视”可谓“背靠大树好乘凉”,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创作都易于在影视经典中汲取养分,这必将强化“微影视”研究的广泛性和深入性,加速研究的系统化和类型化,还为“微影视”步入艺术殿堂成为容纳内涵和风格的载体提供了一个契机。


微影视代表app

SHOTS



“微影视”的提法沿袭自“影视”,它糅合了“影”与“视”两个方面,既整合了以胶片、磁带、存储器等存储载体的视频样态,也整合了以银幕、屏幕为呈现媒介的存储样态。“影”与“视”是异质的,其差异主要体现在制作工艺、存储媒介和呈现方式三个方面。伴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和媒介形态的发展,二者之间的鸿沟逐步抹平。一方面,依托数字技术和媒介的电影和电视制作设备和制作流程趋同,这在短小精悍的影视作品中体现得尤为鲜明,一些介于二者之间的影音作品样态诞生,如电视电影、网络电影等等;另一方面,当今的电影和电视都以数字化媒质存储影音,胶片与磁带差异导致的影视界限被打破,丰富的媒介形态为欣赏者提供了宽泛的观赏形式,影院、家庭、多媒体设备、手机都可以作为观赏平台,一种多屏互动欣赏方式已经逐步形成雏形。因此,融媒介环境助推了“影”与“视”在制作、媒介和呈现层面的互通,影视整合是大势所趋,那么依旧在媒质的层面分类影音作品并逐个细化去研究便显得不够明智。“微影视”的提法归并“影”与“视”的立足点在于从影音的形态内容入手进行分类,这无疑更利于归纳繁多、庞杂新影音样态之间共通的艺术特征和美学特质。


(三)“微”的内涵解读


既然视“微影视”为影视范畴中一个新兴的子类,那么解析其相对于传统影视的特质便是“微影视”研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显而易见,二者的区别集中在“微”上,对这个字的研究便是对“微影视”本质或特质的研究。其实,学术界关于“微”字意义的研究早在“微影视”的重要子类——“微电影”的诞生之初就已经开始。微电影的“微”解释为微小、短小,这是微电影命名的初衷。对于影音作品而言,“微”可以更加细致地解释为微时长、微周期、微投资,“微时长是指片长时间超短,一般在15 分钟以内。微周期是制作周期比较短,一般只有几天时间,最长也不超过一个月。微投资是指微电影成本低廉,进入门槛较低”。(7)“微影视”的命名参考了微电影的提法,虽然作品的题材和样态有所扩充,但关于篇幅的限定方面没有本质区别,“微影视”的“微”字的内涵与微电影的“微”是一致的,“微”即小、短、微型。


“微影视”是在微电影基础上提出的更为宏观、普适的概念,还包含了除微电影外的微剧、微纪录、微节目、自媒体视频等,故它对篇幅的要求应适当放宽一些。“微影视”在内容容量、呈现方式上具有显著的差异,在创作制作上缺乏专业标准体现出自发性和随意性,这些因素为时长的界定增加了难度。抛开少数个例,如果作品时长还不足数十秒则很难完成基本内容的承载,如果作品时长超过数十分钟则与传统影视作品无异。“微影视”的作品时长应该在数十秒至数十分钟之间,比较典型的“微影视”作品时长往往在 3~30 分钟之间。“微时长”是“微影视”的核心特质,它在媒介环境中体现出的所有特质几乎都源于篇幅的短小。“微影视”因为篇幅短小所以拍摄所须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少,因为篇幅短小所以创作制作的周期较短,“微时长”直接决定了“微投资”和“微周期”。伴随着“微影视”的发展,人们对“微”的理解还会不断被刷新,媒体人所赋予“微”的内涵还会不断被丰富。


另一层面,“微影视”的“微”字还暗含弱小、卑微之意。的确,“微影视”创作的自发性、随意性更强,创作者往往缺乏影视专业素养,作品产制也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加之投资、场景、人员、器材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它始终摆脱不了粗浅的草根习气。静心思考,又有哪种作品具有天生的贵族血统?哪种作品自诞生之日便有经典理念的支撑?“微影视”的发展历程尚短,因为萌芽期中呈现出的些许问题便做定性评价难免有些偏颇。“微影视”是产制于大众、传播于大众、服务于大众的影视子类,是难得的亲民接地的文艺形式,研究者和欣赏者不应急于对其盖棺定论,探讨如何提升创制水平、如何致力规范引导才是当务之急。


三、融媒介视野下“微影视”的特征初探


对“微影视”特质的研究可以从两个角度切入:一,“微影视”与传统影视存在显著的差异,导致这种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影视传播媒介的变革,媒介融合的态势推动了作为影视子类的“微影视”在样态和内在特异之处的体现;第二,“微影视”自身的属性亦是极富特质的,它诞生于媒介融合背景下,依托互联网 +、新媒体技术支撑,带有深刻的新媒介时代烙印,深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因此,“微影视”的特征与融媒介环境是密切相关的,二者相互依存,融媒介环境为“微影视”特征的形成提供了土壤,而融媒介环境的特征也在“微影视”传播中得以明晰。


“微影视”在融媒介环境中呈现出的特质主要在于“微”,可归纳为“三微”特征,即微内容、微摄制、微传播。微内容指小人物、微事件、短叙事,强调信息容量之“小”;微摄制指人员少、投资少、设备简,强调摄制工艺之“简”;微传播指新媒介、碎片化、私密性,强调传达呈现之“碎”。需要强调的是,“微影视”的“微”形容的是影音作品的外在,极简的外表下可以包容很丰富的内涵,可谓内容微却以小见大,摄制微却五脏俱全,传播微却高效扩散。更进一步的,“微影视”相比传统影视创作所受的限制更少,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微影视”对创作者的技法和表达方面并没有很高层次的要求,它实现了“大众作品创作—大众作品消费”的产制模式,这无疑打破了影视创作中精英与草根之间的壁垒,诸多“微影视”的子类如微电影、微剧、微直播以及各类自媒体短视频等都作为群众娱乐、草根狂欢的舞台;另一方面,作为新兴的影音作品类型的“微影视”,其创作所受的政策和规范方面的限制程度相比传统影视大幅度降低,加之其根植于网络的传播方式,创作者在作品主题、内容、风格以及表现手法方面自主性更高、自由度更大,因此一些边缘的题材、另类的人物、戏谑的表达、经典的解构在“微影视”作品中总是屡见不鲜。



媒介的跃迁推动了文化的碰撞,后现代主义逐渐成为融媒介时代极为活跃的思潮。“微影视”作为承载思想的综合性的影音作品样态,很自然地受到后现代洪流的影响和冲击,它对经典艺术理念的“颠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以康德为代表的经典美学研究者认为艺术和美的最大特征在于无功利性,而“微影视”自诞生之日起就不可避免地显现出商业属性,它以非理性化、多元化、泛泛化、平面化打破了古典艺术或惯常艺术的范式标准,可谓“非规则模式艺术”;其次,“微影视”将受众身边的事物符号化或拟像化,强调“以形象充斥世界”,推崇“无孔不入地强调形象美、外在美、视觉美等审美观点”,显现出人们对于艺术作品中的“生活需要”。因此,“微影视”一定程度上消弭了艺术与日常生活的界限,使艺术高于生活的审美感受逐渐淡化。另外,古典艺术推崇完整、完美,认为外观形式与感性内容的契合是美与艺术统一的前提,强调审美的“预热”,而“微影视”创作空间自由度较大,内容充满戏谑和反讽,表达方式倾向于刺激,强调直白而富有张力,旨在让受众尽快直观地认同接受作品所承载的意识观念,呈现出一种有别于古典艺术的“快餐式”审美。(8)


结 语


时至今日,“微影视”各种作品样态的发展历程尚不足十年,它在现今必然难以摆脱稚嫩和青涩,未来注定还会显现出种种问题和症结,无论是创作者、欣赏者还是研究者应对它抱有一种平和的心态,给予它一定的宽容和空间。融媒介环境为影音的创作与制作插上了翅膀,“微影视”正强劲地向人们昭示,它具备影视视听呈现和声画表达的基因,也能畅快地在媒介变革和转型氛围中游走,更可作为新锐文化思潮交流碰撞的平台,它能够带给人们的惊喜还在持续。“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原有的平衡和秩序在不断被打破,但我们也因此而进入了一个更加复杂,却也更加精彩的世界。”(9) 敢于面对变化,方能期待精彩。“微影视”的特质在于“微”,内涵也在于“微”,我们不妨将这个“微”字解读为“精简”“微妙”,以微知著,“微影视”必然是未来一段时间里融媒介环境中极为活跃的影音作品样态,也必将成为丰富影视类型、推动影视变革的弄潮儿。

注释:

(1)庄勇:《从“融媒体”中寻求生机的思考与探索》,《当代电视》2009 年第 4 期。

(2)(3)李玮:《跨媒体·全媒体·融媒体——媒体融合相关概念变迁与实践演进》,《新闻与写作》2017 年第 6 期。

(4)(5)邓涛:《厘清“融媒体”及相关概念》,《采与编》2015年第 3 期。

(6)胡悦琳:《王国平:中国为影视第一人》,《上海商业》2014年第 1 期。

(7)孟志军:《微电影的传播学解析》,《新闻界》2011 年第 8 期。

(8)王润博:《当今互联网微影视艺术在后现代视域下的美学特征》,《社科纵横》2017 年第 6 期。

(9)[美]史蒂·佩珀马斯特,刘积仁:《融合时代:推动社会变革的互联与创意》,中信出版社,2013 年版,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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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凌逾

责编:张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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