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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综配改革案例第23期丨明确改革理念 形成制度架构 市一中院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及配套改革

上海高院研究室 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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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以来,市一中院遵循“办好案、服好务、改好革、建好队”的基本工作思路,先后就专家法官会议、院庭长办案及带教等出台规范性文件,全面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及配套改革。现将该院做法予以摘编,供全市法院借鉴。



明确改革理念 形成制度架构 市一中院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及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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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在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及配套改革过程中,聚焦不断提高司法裁判品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先后出台了关于繁简分流及资深法官办案、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院庭长办案及带教预备入额法官等四项规定,着力促进“四个提升”,即通过人案匹配、分类施策提升改革效果;通过繁简分流及资深法官主审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制度、专家法官会诊疑难复杂案件制度提升案件审理质量;通过提炼总结审委会审判经验及类案裁判方法提升适法统一度;通过院庭长办案及带教预备入额法官制度提升干警司法能力。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193件,审结各类案件19177件,同期结案率达到94.97%,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94.33件,审判质效总体呈现出稳定向好状态。


一、深化繁简分流,优化人案匹配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及资深法官办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制度,充分发挥人案的适配性与差异性优势。一是变革分案机制。将选案过程调整为先定繁案、再定简案,通过系统识别视案件繁简类型直接分配至相应法官。二是明晰案件类型。将案件分为繁案、普案及简案三类,根据诉讼请求、标的额、刑罚轻重等明确三类案件的识别要素及标准,提升系统的自动识别率,并设程序分流员识别系统无法识别的案件,将简审分流比例逐步提升至50%。三是优化人案匹配。根据员额法官审判经验、业务专长等不同特点,对口分配相应审判任务。明确由院庭长及具有审判长资格以上的资深法官负责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审理,由简审团队负责简案审理。四是精细审理程序。针对繁案明确严格审理规范,推行“争点式”审理模式,强化文书说理,确保繁案精审。针对简案推广“要素式”审理模式,明确全程简化、全面提速的基本要求。五是完善转换衔接。实现简、普、繁案之间的单向、动态转换。坚持“快进快出”原则,明确简案转普案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坚持“动态平衡”原则,由系统结合工作量在资深法官与普通法官间进行动态调配。六是增强配套保障。建立繁简案标准动态调整、简审团队人员的定期轮换及递补、简审团队考评激励等配套机制,形成系统提升审判质效的制度合力。


二、推进专家会诊,强化管理监督

专家法官会议制度是在确保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院长、庭长、审判长等专家法官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门研讨,行使审判管理与监督权的制度。一是参会人员专家化。通过遴选审判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和理论水平高的员额法官组成专家库,以专家会诊的方式对疑难复杂案件或其他有争议案件进行集中研判,提升对案件的研讨品质。二是功能定位明确化。明确专家法官会议是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与监督权的程序性平台,院庭长的工作重心转向对审判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对裁判标准的督促统一。三是讨论范围特定化。严格遵循裁判的亲历性要求,将讨论范围限定为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中的法律理解适用及与事实紧密联系的证据规则适用问题。四是议事规则规范化。明确规定参会人员按资历、职务从低到高依次发言的讨论规则,将参会人数一般限定为五或七人,明确会议表决规则。五是会议流程精细化。明确会议的申请、登记、讨论、意见理由、异议反馈等信息应及时录入和存档,保证了会议管理的节点管控和全程留痕。


三、注重经验总结,提升司法能力

审委会提炼总结推广审判经验及类案裁判方法制度,注重发挥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实践的指导功能,以全面提升法官审判能力和案件裁判水平。一是优化审委会职能。将审委会的工作重心转向提炼审判经验、总结办案技能、指引和推广裁判方法等宏观指导职能。二是统一裁判标准。注重类型化研究方法,要求法官对同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价值导向、裁判要点、工作方法等进行归纳总结,着力推动审判工作的标准化。三是形成制度规范。明确类案裁判方法和经验总结内容包括庭审方法、审理方法、调解方法、执行方法和诉讼流程优化等范围,并对总结材料的格式体例、公布载体和适用规则等做出规范化要求。四是促进能力提升。通过督促各业务庭从个案中归纳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促进法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说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升,为年轻法官提供类案审理参照和思路。


四、发挥示范引领,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院庭长办案及带教预备入额法官工作,旨在充分发挥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示范引领及对预备入额法官的带教培养作用。一是强化示范引领。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根据业务专长和调研工作需要办理分管条线(部门)或跨条线(部门)的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明确要求院庭长所办案件庭审一般应进行庭审直播,并加强文书上网公示力度,增强案件示范效应。二是加强带教培养。明确院庭长办案一般应优先吸纳年轻法官组成合议庭,所需办案助理统一从未入额法官或任职满三年的法官助理中产生。院庭长每年还需参与并指导办案助理完成一定量的案例分析或调研论文。三是完善办案机制。明确院庭长办理案件以随机分案为原则,对院庭长作为承办法官审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办案任务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健全办案保障。明确院庭长办案所需审判团队的配备方式,确定每周固定的无会日,充分保障院庭长开庭办案时间。

 




责任编辑 / 丁戈文  伍红梅

    执行编辑 / 胡逸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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