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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问国&体?

匡本熙 青苗法鸣 2020-10-01


无问国体?

兼谈梁启超的国体概念



1915年,面对筹安会杨度等人宣扬君主制,古德诺发表《共和与君主论》指出:“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为袁世凯复辟帝制做理论宣传的关口,梁启超发表了著名的《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反对改共和为君主,而其主要观点便是,“只问政体,不问国体”。“常在现行国体基础之上,而谋政体政象之改进,此即政治家唯一之天职也。苟于此范围外越雷池一步,则是革命家或阴谋家之所为。”

可以看出,梁启超试图将国体与政体政象相分离,也即提出国体与政体不相蒙,国体问题不当问,也不能问。妄论国体或许导致国人对现有国体的不安,所以不当问,且国体的变化是受政治以外的因素所驱动,并非政论家可以左右,所以也不能问。

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中,梁启超将国体分为两种——君主制与共和制,而政体则包含立宪与非立宪的区分。国体与政体的问题,并非是一个中国传统问题,而是有着西方的思想渊源。政体是优先于国体概念被提出的,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可以被称作政体分类学说的先驱,其中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六种城邦政体已经为我们所熟悉,这六种政体划分的依据便是,统治者的个数与政体的好坏。依据统治者的个数,可以将城邦分为,一人统治的城邦、少数人统治的城邦与多数人统治的城邦。

几乎可以认为,以后无论哪一位思想家再对政体进行分类,都很难完全脱离这样的框架,但是马基雅维利却也仍旧做了一项突破性的贡献,他提出了君主制与共和制的二分法。马基雅维利一直被视为现代国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他的君主与共和的二分法已经不再是古希腊城邦视野下的分类,而确实更加接近于现代我们所说的国家分类了,可以说,当下世界上共和国林立,这些国家的理论基础或许都要追溯至马基雅维利了。不管亚里士多德的六分法还是马基雅维利的二分法,在谈论的都是政体的分类,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甚至于并没有所谓的国体概念,城邦下的政体与国体是一致的。

国体概念需要现代主权理论与现代国家理论的奠基,在现代主权与现代国家理论的推动下,国与政开始分离,国家与政府的分离成为现代政治常识。众多主权理论中,“人民主权”理论最为我们熟知,但“人民主权”并不同于民主制,前者是关于主权与国家的概念,后者则关于政体。

霍布斯与卢梭也都分别论述了利维坦作为“契约论国家”或者人民主权国体之下具体的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政府形式。可以明确,至此,国体与政体已经分开了。我国《宪法》第一条一直被视为国体条款,有关论述也早已经被文科生们熟稔在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中专政概念的提出也必定是需要追溯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提出的阶级专政。专政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人民主权”构建出的国家“同意”基础覆灭,一个国家的建立没有“同意”只有“专政”,资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便可视为国体的分类。“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也还与“人民”与“敌人”概念的区分相联系,这样的区分,对阶级进行了统合。

已经对国体与政体两个概念进行了简单梳理,我们需要再次回到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中的国体概念。梁启超将国体分为君主与共和两种,这似乎应该更接近于一种政体的分类,而且是源于马基雅维利之后的政体分类观念,与国体几乎没有关系。人民主权的国体观念下,仍旧可以进行君主制与共和制的区分。

梁启超希望批驳、针对的文章之一——古德诺《共和与君主论》文中有关君主与共和的区分实际上也使用的是the form of government,也就是政府形式,政体的概念,而非the form of state。林来梵老师的《国体概念史:跨国移植与演变》与喻中老师的《所谓国体:宪法时刻与梁启超的共和再造》两篇文章对梁启超的国体概念进行了历史的梳理,其共同发现便是,梁启超经历过一段国体概念飘忽不定的时期,其后最终固定于君主与共和的二分,国体成为一种价值中立的概念。如果梁启超使用国体概念,取代了本来西方思想传统上的政体概念,那么他所关注的政体概念究竟指的是什么,以及这样的问题是仅仅由于某种错误吗?

不问国体,实际上意味着梁启超对国体概念的悬搁,不再讨论君主与共和实际上代表着梁启超对西方思想传统上国体问题的深刻认识,而去将关注点集中于更加现实的问题。西方思想传统上的国体与政体,两个词汇在中文中都包含有“体”的概念,因为相应的英文都包含有form的概念,只是,在柏拉图传统下,绝不可能有两个形式的存在。

在中国传统下,“体”也是与“用”相对,如果两种事物都是“体”则意味着在这二者之上存在另外的真正的“体”。在现代人民主权的观念下,不论君主制还是共和制都也不过是一种实现统治的方式,主权观念给予了国家建立的理论基础而通过君主制或共和制来运行这个国家。只是,人民主权好像又不应该仅仅被当作一种国家理论,而也是确确实实的,得民心者得天下是自古以来的信条,故而不论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其作为一种实现统治的方式并不是重要的,而重要的是君主制或者共和制能否保证人民主权的真正实现而不变质。所以,梁启超虽然没有在其国体与政体观念中对西方思想传统的国体概念有明确的回应,却也确实通过将其国体概念也即君主与共和争论的悬搁使得我们能够真正地回归于西方思想传统上那确确实实的国体。

在有关政体的讨论中,梁启超始终围绕着立宪问题,“政体诚能立宪,则无论国体为君主为共和,无一而不可”。在卢梭的连比例公式中,这一问题好像是更为末端的问题,成为具体制度的问题,但梁启超的立宪与非立宪却始终保持着对最现实问题的关怀。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息。这是梁启超的最根本关怀,自辛亥武昌起义打起革命第一枪,至《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发表,一共4年时间,期间时而宣扬满洲立宪,时而要求五族共和,时而临时总统,时而终身总统,时而临时约法,时而制定宪法,乱就是当时的写照,国家乱,人民乱,安定才是最根本的需求。

人民主权,人民的需求便是安定,实现安定才能够实现真正的人民主权,不是不问国体,这真正的国体也即人民主权在梁启超那里已经不需要讨论,亦或者说,在当时之时代下,已经不需要讨论,所以避开不谈。梁启超的国体问题,也即西方思想传统上的政体问题却是当时政论家最为关心的问题,梁启超却明确不问,将其悬搁,是真正要回归于一种现实的主权基础,是关心于人民主权中那最真正的人民。“今请遂为毋讳之言,吾以为若天佑中国,今大总统能为我国尽瘁至十年以外。而于其间,整饬纲纪,培养元气,固结人心,消除隐患,自兹以往君主可也,共和亦可也。”这就是梁启超所谋之政象。

袁世凯如果能在当时混乱的中国调和政象,使得国家有良好的治理,那么长此以往,立为君主又有什么不可,君主或者共和,不过是实现统治的方式罢了。

当我们一心盯着君主或者共和之时,那真正的国体问题或许就在流失,梁启超把这一问题悬搁,而面向实事本身,人民主权不仅是建国的理论,也需要被实现。


【参考文献】

[1]张绍欣.政体、国体与国家类型学发轫[J].学术界,2016(10):51-62+322.

[2]喻中.所谓国体:宪法时刻与梁启超的共和再造[J].法学家,2015(04):158-175+180.

[3]林来梵.国体概念史:跨国移植与演变[J].中国社会科学,2013(03):65-84+204-205.

[4]王绍光. 政体与政道——中西政治分析的异同[A]. 国情报告(第十四卷 2011年(下))[C],2012:45.

[5]余盛峰.只问政体,不问国体[J].历史法学,2012,5(00):33-37.

[6]刘振岚.试论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的内涵与要害[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03):1-9+29.


作者简介:

匡本熙,清华大学法学院17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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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徐梦堃

本期编辑:吴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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