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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CLSCI论文看五院四系刑法学研究动向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0-01

编者按

“五院四系”是法学研究的传统重镇,更是诸多法科学子心之所向的地方。本文根据青苗法鸣《2019年23所法学院校CLSCI论文大盘点》的数据,对“五院四系”2019年的刑法学研究动向进行简要分析与评述。本文将主要针对院校发文情况和研究领域两个部分展开讨论,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注意事项

1.有两位作者的合著论文,只将其统计到第一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名下,避免重复统计,在外籍作者为第一作者的情形下,则统计排名最靠前的国内学者。


2.分别标注了两个以上单位的独著论文,那么只将该文章统计到第一单位名下,避免重复统计。


3.对于学者跨专业写作的论文,小编将以文章内容为主要参考依据判断是否属于刑法论文。如西政张善根副教授(法理学)的《入罪拟或信用治理:高利贷衍生犯罪的“中西”疗法》一文,小编将其归为刑法论文。总体而言,上述情况较少,一般不影响整体分析结果,但特此说明,避免读者误解。


4.由于种种原因,恐遗漏或误统极少量的论文,提请读者理解与包容,本文相关整理分析仅供参考。


5.我们今年仍按传统法学二级学科的分类方法,对各学科的发文情况进行了整理。但二级学科交叉、融合以及社会问题的综合性趋势愈加明显,因此,很多论文只能依据其主要方面进行归类,不够精准之处,提请作者理解与包容。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9年北大刑法论文总数仅次于清华(31篇),以23篇位居第二位,从数量上看可谓相当可观。从发文作者的分布看,北大已经形成了稳定的“老-中-青-少”的分布,既有陈兴良教授、梁根林教授、王新教授、白建军教授的稳定输出,也有车浩教授的中程发力,同时还有王华伟博士后、邓超博士、徐成博士等年轻力量的后程补给,可谓相当合理。“刑事一体化”是北大法学院刑法学科的研究特色,从2019年发表的论文看, 北大法学院的研究偏好不仅集中于总论传统重点问题,也关注诸多个罪、司法实践类问题(最具代表性的便是王新教授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的研究,以及车浩教授关于贿赂犯罪中“感情投资”、“人情往来”要素的分析),其中王华伟博士后不仅撰文探究了“网络犯罪”方面的问题,而且还从指导案例切入分析了刑法理论中的数额犯未遂问题,这充分体现了其现实关怀。此外,北大刑法学科的博士研究生们也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篇)






2019年人大刑法论文共20篇,与清华、北大共同成为刑法论文第一阶梯梯队(发表CLSCI论文20篇以上)成员,其发文作者构成也非常合理,同样形成了“老-中-青-少”的分布。虽然人大在数量较北大少了5篇,但在三大刊(《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的发文情况上,人大却有5篇。从论文研究方向看,人大也属于“多点开花”类型,但其中也有“集中发力”的现象。比如陈璇副教授的《正当防卫中的“误判特权”及其边界》《公民扭送权:本质探寻与规范续造》两篇文章,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中紧急权的体系与解释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而王莹副教授的2篇论文则均关注诈骗类犯罪案件等。人大与北大去年均有博士研究生在CLSCI期刊中发文,可见两所学校在刑法学科的学生培养方面颇有经验与成果,值得其他学校借鉴与学习。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9年武大刑法论文共有6篇,仅有1篇属于自发,值得称赞。武大今年的刑法论文除熊琦副教授的偏向理论建构外,其余4篇均关注个罪、实践等问题,尤其侧重于黑恶犯罪、恐怖主义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等均是当下社会热点问题。另外,叶小琴副教授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定罪规则的实证研究》一文还运用了实证研究方法分析了“容留他人吸毒”这个传统问题,可谓让“老树开出新芽”之作。发文作者结构分布合理,既有何荣功、叶小琴、熊琦等老师们的中坚力量,也有敬力嘉博士等青年力量。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9年吉大刑法论文也是5篇,和武大“旗鼓相当”,但自发率逊于武大。同时,论文研究方向也与武大不太一样,如果说武大是“多点开花”,那么吉大可以说是“集中发力”,除了王充教授关于正当行为体系定位一文属于传统总论问题外,其余4篇文章均紧跟国家政策方向(严惩腐败犯罪),从腐败犯罪防控、行贿罪的立法、海外追逃追赃、职务犯罪主体四个方面针对腐败犯罪类问题集中发力,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



 



2019年法大刑法论文共8篇,数量不多也不算少,而且作为2019年“五院四系”中唯一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了刑法论文的院校,实力不容小视。法大发文作者构成中,超过2篇的为“一中一少”(于志刚教授和于冲副教授),其余则各有1篇。于志刚教授的2篇论文一篇关注社会热点的网络犯罪问题,另一篇则是关于司法实践中的犯罪记录制度建构问题。于冲副教授3三篇文章则分别关注行政刑法的传统重点、网络服务中的提供者不作为刑责以及刑事合规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问题。曾文科博士等人则分别在总论问题思考或个罪问题研究中体现出各自在去年的研究兴趣所在。


华东政法大学






2019年华政刑法论文共13篇,五院中仅次于西政,在“五院四系”中位居第四。刘宪权教授继续保持“高产”,贡献6篇文章,不仅涉及人工智能发展历程与理论构建,同时还涉及具体问题的认定探究(如《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共同犯罪的认定》一文),不可不谓之全面,由此进一步稳固了其在人工智能刑法领域“开拓者”的地位。回顾2019年,华政刑法可谓多点开花,与往年相比发文作者构成更加多元,注入了大量新鲜血液,但有一点值得指出,那就是华政自发率偏高,13篇论文中有6篇是发在《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上,自发率高达46.15%,与“五院四系”其他院校相比位居第一。


西南政法大学






2019年西政刑法论文共14篇,在“五院四系”中排名第三,仅次于北大和人大,这一点值得祝贺。同时,论文的方向也体现为多点开花,不仅有梅传强教授等人关于毒品犯罪死刑控制的实证研究,也有陈伟教授、童春荣博士关于毒品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预防性规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理论建构。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监察法衔接、人工智能、天津赵春华案等)或者刑法理论的争议问题(如刑法的象征性、罪数论、危害原则与法益保护原则等),西政老师在论文中均有涉及。最后还有张善根副教授以宏观视角(跳出刑法视角)、通过“中医、西医”的比喻分析高利贷问题,认为高利贷入刑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选择,对于高利贷衍生类问题通关源头治理才是治本的关键。此外,2019年西政刑法论文能有如此表现,青年学者们的发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论文共有5篇,分别出自五位老师之手,数量不多但分布均匀。既有田国宝教授、张丽霞博士研究生于关于社会热点的环境、恐怖主义问题的探讨,也有张继成教授、王安异教授基于立法方面新问题的研究,其中《虚构网络交易行为入罪新论》也是王安异老师主持的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时代商业伦理的刑法保护研究”阶段性成果,可见近几年王老师一直关注此类问题。此外,对于近些年兴起的“预防刑法观”,王良顺教授也撰文就对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西北政法大学






2019年西法大刑法论文仅发表2篇,是“五院四系”中数量最少的,因此无法准确分析其在过去一年中的研究重点为何。梁立宝博士研究生的文章回应了社会发展中的新兴问题,从风险社会的风险分配原则出发,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而谭堃博士的文章则属于刑法总论部分的传统问题,不仅回应了“承认共犯违法的相对性对要素从属性中限制从属性说”的挑战,并且指出“共犯的违法性是由自身要素决定的固有违法与起到消极限制作用的正犯违法共同构成的”,因此主张限制从属性说仍应当得到坚持。两位青年学者,一篇回应社会问题,一篇回应理论争议,西法大去年的刑法论文可谓“均衡发展”。


整体总结



2019年是中国法治建设大踏步的一年,尤其体现为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民法典紧锣密鼓制定的同时,刑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愈加重要,刑法学研究的偏好也越来越向司法实践中的问题靠拢,以期使刑法学理论回应司法实践和民众的期待。通过分析2019年“五院四系”CLSCI刑法论文的发表情况,我们也可以发现,此种现象也反映在了选题等方面,集中于正当防卫、人工智能、个罪研究等领域。


正当防卫制度在民众心中应该是一种正对不正的保护,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却屡屡伤害公民的“法感情”,致使刑法的权威受到了很大影响。于欢案、赵宇案的出现,便将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因此在2019年便有诸多学者撰文再论正当防卫类问题,其中又以“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为主要方向,诞生了诸多高质量的佳作。例如,以刑法教义学的角度,陈兴良老师的《正当防卫的司法偏差及其纠正》一文指出,应该从刑法理论构建入手矫正,并加强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的作用。梁根林老师《防卫过当不法判断的立场、标准与逻辑》一文指出,应摈弃“圣人标准”、“对等武装”等唯结果论的不当思维,站在防卫当时行为人的立场,以“行为-结果”的逻辑进路进行认定。


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应用性技术,是否有必要在刑法理论的研究中投入大量精力,存在比较重大的争议,比如刘艳红老师在《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反智化批判》一文中指出,人工智能并未对法律基础理论、法学基本教义产生实质性挑战,法学研究还是应回归理性的学术研究道路。但是,在2019年以刘宪权老师为代表的学者们依然产出了相当一部分论文,既有关于人工智能研究合理性等宏观层面的,也有关于具体的人工智能主体、主观罪过以及其生成物等方面的。但囿于本文仅统计“五院四系”范围内的学者,故没有将这些论文全部包括,如读者朋友们感兴趣,可以自行上知网去查找。


刑法学作为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如果没有关于解决实践问题方面的研究,极有可能产生“瘸腿现象”,而在2019年,“五院四系”CLSCI刑法论文中关于个罪、司法实践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占比较往年有了相应提升,同时在一定程度下也可以反映出学者们研究方向的转变以及期刊侧重点的变迁。


综上,“五院四系”作为我国法学领域的传统重镇,在刑法学领域依然守住了来自其它新兴院校的冲击,在发文数量上基本保持了自身的领先地位。但从研究方向上看,北大、人大之外的“五院四系”院校,均在不同程度上呈现出追随着社会热点,忽视基础理论研究,更忽视学术标签的形成乃至学派建设的特点。这样的研究偏好,固然和期刊的用稿倾向有关,笔者对此亦无否定之意。但在享受学术GDP带来的“快感”之余,“五院四系”,尤其是政法院校,也存在着认真审视自己在科研上是否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的必要。在学人纷纷面对CLSCI“一哄而下”的今天,我们不妨重温一下苏力当年的发问:“什么是你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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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泽宇

本期编辑 ✎A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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