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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征文公告

青苗法鸣信息中心 青苗法鸣 2020-12-10

您的招募需求,我来扩散

(发布信息,请点这里)

2019年以来,我国先后成立了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温州、重庆、杭州、济南、青岛等10家破产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等一批司法文件陆续出台,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为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与此同时,国家出台《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改革文件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改和个人破产立法,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破产法治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和破产审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中国破产法治事业的进步,发挥破产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全国范围内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深入交流对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现发布论坛的预通知,并面向学术界与实务界公开征稿,期待您的关注和赐稿。


一、论坛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二、征文主题

《企业破产法》修改与个人破产立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议题:

(1)《企业破产法》的基本原理与制度框架研究;

(2)企业破产法中的核心制度完善;

(3)企业破产的配套制度改进与立法完善;

(4)个人破产立法疑难问题研究。

鼓励大家在选题上“小题大做”,将问题写深写透。


三、论坛时间

2020年下半年(日期待定)


四、论坛地点

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征文和参会说明

论坛组委会将依惯例继续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并给予表彰和奖励。请各位专家学者围绕上述论坛主题撰文,强调原创性与问题意识,务必遵守学术道德准则(对抄袭者将严肃处理),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写作格式撰写论文(不符合写作格式要求的论文,我们将无法收入论文集)。

参会论文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第十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投稿”。邮件正文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信息: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


组委会邮箱:bankruptcylaw@163.com

征文截止日期:2020年7月10日


论坛组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提供公益学术交流平台,不收取任何会务费。原则上,参会嘉宾名单从论文作者中产生。本届论坛将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规模。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中国破产法论坛的关注和支持!


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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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辑 ✎王佳伟

排版编辑 ✎小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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