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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跋中的刑法学术史:读“陈兴良序跋集”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2-09

作者简介:蒋浩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文章来源:“燕大元照”微信公众号。

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的新版序跋集于2020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付诸面世了。新版序跋集分为《法外说法》《书外说书》《道外说道》三卷,收录了陈兴良教授所撰写的370篇序跋。作为法律图书爱好者,我对陈兴良教授的序跋的喜爱,并不亚于他的正式著作。在我看来,这些序跋虽然长短不一、内容各异,但均在平和中带着深刻,有一种文人的雅致气。阅读序跋集的过程,就像是在进行一次时间旅行,得以从不同时代的著作中,体味一代宗师的学术人生。


自古以来,作序即是文人雅事。史学家吕思勉曾说:“书之有序,其义有二。一曰序者,绪也,所以助读者,使易得其端绪也。一曰序者,次也,所以明篇次之义也。”意思是说,序跋的作用首先在于介绍写作的缘由,使读者在阅读时不至于一头雾水;其次在于阐明作品的内容,从而明确不同章节的基本结构。在法学领域,尽管几乎每一部著作都有序跋,但相对于正文,令人印象深刻的序跋并不多。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法学著作往往比较严肃,若是序跋一昧抒情,就有种给妙龄少女配铁板铜琶的意味;另一方面在于随着学术出版的市场化,序跋越来越成为一种出书前的“例行公事”,只要作序者名气大就可以,至于具体写了什么,甚至是否是亲自撰写,反而在所不问。


而陈兴良教授撰写的序跋,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上述问题。尽管陈兴良教授所序书籍,绝大多数是学术著作,但他在写序时并不拘泥于形式,而是尽可能地追求“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就自序而言,往往借题发挥,既谈学术,也谈人生经历、心路历程、奇闻轶事、治学杂感等等,从而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就他序而言,时常夹叙夹议,既介绍书和作者,也谈自身对于相应问题的看法,从而具有书评的性质。


法学界中,以文笔著称的学者并不罕见,例如苏力教授、贺卫方教授、王人博教授等,其中不少学者还专门出版了随笔集,深受读者喜爱。相对于这些学者纵横捭阖、嬉笑怒骂的文风,陈兴良教授的文风则要显得更为“克制”,在他笔下,不论是学术论文还是随笔,其底色都是简洁而端正的,很难看到华丽的辞藻与大段的抒情。


这种文风的差异,或许能够归于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的学科界分,但绝不意味着陈兴良教授的文字远离修辞。恰恰相反,对形式美的追求,始终在陈兴良教授的著作中若隐若现。陈兴良教授的著作给人的第一感觉,通常是平淡如水,并没有那么“烧脑”,但若仔细推敲,则不难发现这些著作上到问题意识、谋篇布局,下到具体的用词和论证,都经过细致的推敲,只是这些表达往往只起到画龙点睛之功效,需要留心才能发现其妙处。以“法外说法”这一书名为例,陈兴良教授在初版序跋集的序言中,曾讲述了这一名称的由来。他认为,“法外”是指本书内容并非所谓的法的学术研究,然而又与法的学术研究存在着相关性,是法的学术研究之余的即兴之作;“说法”并不是在解释刑法,而应当理解成“给个说法”之“说法”,“法外说法”则应当理解为“法学著述之外的一些话头,它比正式的说法来得更为轻松与悠闲。”这样一来,就很好地反映了序跋既源于学术,但又在形式和内容上更为自由的特征,可谓神来之笔。可以说,陈兴良教授的序跋最大的特点,在于兼顾了法学的严谨与文学的灵动,不仅适合刑法学人品读,刑法外行人亦能从中获得别样的乐趣。


《法外说法》是陈兴良教授为自己个人专著所撰序跋的合集。这些著作,大多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陈兴良刑法学”作品集(共14种、18卷)中,由于这些著作时常再版,因而大多有三篇以上的序跋。如所周知,陈兴良教授早年在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门下接受了注释刑法学的学术训练,并分别在硕士论文与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出版了《正当防卫论》与《共同犯罪论》两部专著,从而确立了学术底色。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他因不满于我国刑法学研究对于理论品味的缺乏,而大力提倡刑法哲学研究,并以《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三部曲奠定了学术地位,同时在青年学人中刮起了一阵研习刑法哲学的旋风。1997年《刑法》颁布后,陈兴良教授将目光从“形而上”转回“形而下”,相继出版了法条释义作品《刑法疏议》、旨在提炼刑法法理的《本体刑法学》,以及个人教科书《规范刑法学》,这三部作品具有一定的过渡性质。在同一时期,陈兴良教授对建立在社会危害性理论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进行了猛烈批判,并在德日刑法理论逐渐传入我国的大背景下,引领着我国刑法学回归大陆法系传统。随着思考的逐渐成熟,2010年至2012年,陈兴良教授先后出版了《教义刑法学》《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刑法的知识转型(方法论)》三部著作,《教义刑法学》是一部以德日刑法理论为中心的体系书,《刑法的知识转型》两卷本则分别从学术史和方法论两个角度,对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进行了系统清理,并勾勒了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基本方向,可谓是陈兴良教授的巅峰之作。


上述以著作为纽带而进行的学术转型,历来为刑法学人所津津乐道,陈兴良教授本人亦在不同场合进行了总结。[1]但事后的回顾相对于即时的抒怀,往往在鲜活性上略逊一筹。也正因如此,收录入《法外说法》的序跋,就承担着记录不同时期的学术心路的作用。在这些序跋中,有不少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如在《正当防卫论》第二版序言中,陈兴良教授回忆了其写作硕士论文的历程,着重叙述了王作富教授是如何指导他修改论文的,老一辈刑法学者治学的严谨跃然纸上;在《刑法哲学》初版前言中,陈兴良教授表达了一种在刑法研究定位的迷茫中寻求出路的期待,在该书后记中,还首次提出了日后引起巨大反响的建构刑法学研究的“专业槽”这一观点;在《刑法的人性基础》初版后记中,陈兴良教授讲述了自己青年时代与一位深谙哲学,同时擅长武术的铁路装卸工的往事,并将此作为自己思考刑法人性问题的契机;在《本体刑法学》第二版序言中,陈兴良教授总结了该书在他学术生涯中的三重意义;在《教义刑法学》代序中,陈兴良教授分析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本科阶段学习的差异,并表达了他对学术与学术性的看法......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在这些序跋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走向哲学的刑法学》一书的代序《一个刑法学人的心路历程》,该文原载《刑事法评论》1999年第1期,是陈兴良教授在刚过不惑之年时撰写的学术自传,长达五万余字。在该文中,陈兴良教授回顾了自己从中学到博士的求学历程,并对自己的主要著作、执教生涯、实务经历、学术立场、治学心得、人生追求等内容作了详细的总结,这种篇幅的自陈心迹,在法学界并不多见。当然,这篇自传仅是陈兴良教授在学术生涯接近半程时的一个总结,在接下来的20年里,他通过从刑法哲学到刑法教义学的第二次学术转型,完成了自我超越,从而使得该文难以完整概括其学术人生。但一名学者的治学风格,往往在其早年就已定型,并不会随着具体观点的变化而改变。甚至可以说,正是基于陈兴良教授在学术人生的前二十年中奠定的勇气、见识与格局,他才能够在登上学术顶峰后毅然进行第二次学术转型。故对于读者而言,该文可视作了解陈兴良教授其人其书的首要素材。


《书外说书》是陈兴良教授为其主编的著作所撰序跋的合集。陈兴良教授担任主编的著作,相当一部分成书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因逐渐丧失学术生命力而埋没在了历史长河中,阅读序跋反而像是在提醒读者这些著作的存在。当然,这些著作中也有不少获得了市场和读者的认可。例如复旦大学出版社初版于2003年的教科书《刑法学》,该书作为国内第一部明确采用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刑法教科书,不但在随后的时间里迎来了两次再版,学者在讨论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变迁时,亦时常论及该书。


在《书外说书》中,占据最大篇幅,也最值得一读的,是《刑事法评论》的主编絮语和《刑事法判解》的卷首语。《刑事法评论》与《刑事法判解》均是陈兴良教授创办于1997年的学术辑刊,前者注重刑事法的理论构建,后者注重刑事法的实务操作。陈兴良教授共主编了40卷《刑事法评论》和9卷《刑事法判解》,在每一卷新刊出版前,陈兴良教授都会在主编絮语或卷首语中,指出该卷的背景,并介绍该卷刊载的每一篇文字,有时还会提及文章背后的故事。这些序言成文于不同时期,反映了当时刑法学研究的情况,从而起到了学术存档的功效。


陈兴良教授在2008年即卸任了《刑事法判解》的主编,创作的卷首语有限,故这里仅以《刑事法评论》为叙述对象。在我看来,《刑事法评论》就像是刑法知识转型的一面镜子,透过这面镜子,我们可以窥见过去20年里刑法知识生产和学术共同体形成的过程,其意义不仅在于明晰学术发展的语境,更在于进行“学术上的忆苦思甜”。[2]而要重温这种转变,直接阅读主编絮语无疑是最为便捷的途径。这样一来,《书外说书》中的相应内容,就可以视作《刑事法评论》前40卷的综述和导读,通过阅读这些序言,读者不仅能够感受到“体系性的学术推进”与“看得见的学科成长”,同时也能迅速发现自己感兴趣的论文,进而按图索骥。


《道外说道》是陈兴良教授为他人著作所撰序跋的合集,在三卷序跋集中篇幅最大。如果说,《法外说法》侧重于学术心路历程的还原,《书外说书》侧重于学术共同体的构建;《道外说道》则体现了陈兴良教授对于学术和同行(不论是长辈还是晚辈)的珍惜与尊重。如前所述,由名人撰写的序跋原本就具有广告的功能,而随着出版的商业化,作序者的名气往往要大于序言本身。但通读《道外说道》后,不难发现,陈兴良教授的每一篇他序,虽不乏对书和人的肯定,但都做到了实事求是,并且二十余年来始终如一。据陈兴良教授所述,尽管并不是每一位求序人他都熟悉,但对于应允了的序言,他都要先阅读书稿,后动笔写序,在序中不仅会对著作进行评价,更会借此机会抒发对论题的见解。由此看来,如此之多的作者选择找陈兴良教授为自己的著作作序,大概不仅基于陈兴良教授的学术声望,更源自他对序言品质的重视。


《道外说道》中,很大一部分是为博士论文所作之序。由老一辈学者(通常是作者的导师)为青年学者新出版的博士论文作序,是我国的学术传统。而在过去二十年里,对于具体刑法理论的系统论述,往往是通过博士论文的写作而展开的,这样一来,博士论文就成了系统学习这些理论的首要选择。如所周知,陈兴良教授是我国继“北高南马”之后培养出最多知名学人的学者之一,截至2020年6月,陈兴良教授指导的博士中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共有12人之多,[3]受他指导、提携的刑法学者和实务人士更是不计其数,他们的成长历程,往往能够从陈兴良教授为其著作所撰写的序跋之中得到展现。相应地,《道外说道》亦可看作是陈兴良教授的书评集,阅读这些序跋,能够对诸多值得一读的刑法专著建立起初步的印象。



在陈兴良教授为他人撰写的序跋中,最值得一提的当属2000年为邱兴隆教授《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一书撰写的代序。在这篇序言中,陈兴良教授详细地回顾了他与邱兴隆教授相识相交的过程,许多读者了解邱兴隆教授的传奇人生,即通过此文。作为西政校友,该文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对西政的描述:


“我对西南政法大学情有独钟,虽然我并非这所学校出身,但我所接触过的许多优秀法学人才,均出自这所学府。似乎歌乐山有一种仙气,从歌乐山走出来的学生都有一种成仙得道的感觉,尤其是哲学功底明显胜出一筹。”


三年后,这段话被《南方周末》化入其在西政50周年校庆前夕刊发的《西政风雨五十年》中,并随着该文所引发的争议而流传至今。不过,《南方周末》删去了“尤其是哲学功底明显胜出一筹”,而在我看来,这句话才是点睛之笔。西政出身的知名学者,大多研究理论法学,即使是部门法学者,也大多保持着狷介个性,这和哲学的滋养是分不开的。近年来母校在学术上的起伏,很大程度上即源自这种“务虚”传统的消亡,令人唏嘘。


从上述内容中,不难看出序跋集作为一部“关于书的书”,承载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对读者而言,不仅能够从序跋中了解相应著作的梗概与由来,熟悉诸多刑法学人,并能够在作为整体的序跋集中,体悟到一名学者的成长历程,并把握其背后的历史变迁。而对陈兴良教授本人及相应著作的作者们而言,这些序跋是对往日时光的最好纪念。


尽管如此,人们在面对时光时,大多难以做到完全的豁达。在序跋集中展现的书籍,有的历经多次再版,有的却逐渐淡出学术舞台。在序跋集中,陈兴良教授亦反复感慨著作的生命与人生间的张力。在他看来,时光的流逝固然值得感叹,但“悔其少作”终究是不可取的,因为每个人都会经历从青涩到成熟的历程,将这种“不成熟”逐一记录,亲眼看着自己的学术作品与自己共同老去,也是一种乐趣。


正因如此,在陈兴良教授所有序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为《刑法哲学》第五版[4]所作的序言。不知为何,这篇序言没有被收录到新版序跋集中,特摘录其中一段:


“《刑法哲学》现在之所以还有必要再版,是因为通过它可以还原我国刑法学所走过的这段崎岖之路。20世纪80年代我刚进入刑法这个学科的时候,可以说是一片学术荒芜。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推动下,我国刑法学前辈开始了筚路蓝缕的创业,开启了我国刑法学的发展之路。我们这一代刑法学者就是在这样一个学术背景下,加入到刑法理论队伍中的。《刑法哲学》是我的一个作品,也是我在当时对刑法的感悟。当时的我虽然青涩,却也如初生牛犊般的胆大,在没有现成范本可以参考的情况下,试图建立一个刑法学体系。现在,年近六秩的我,早已抛弃了对体系的追求,更注重对德日刑法学的传承与发展。这就是从刑法哲学向刑法教义学转变的心路历程,这既是我个人的学术发展轨迹,也是我国刑法学的成长历史进程。”


这段话是我于201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家书店里读到的,我至今难忘当时的那种震撼。对一名已经立于学界顶端的大家而言,坦然承认自己学术能力的有限比一昧求新更难,这既需要对学术的忠诚,更需要对自我保持清醒,这样才能不被盛名所累。尤为可敬的是,陈兴良教授并未因为认识到自己学术创造力的逐步衰竭而止步不前,而是身体力行地为后来人扫清道路。不论是对传统刑法学学术地基的清理、对刑法知识转型的推动,还是近年来对青年学者引介德日前沿理论的支持,均展现了他对“德日刑法学的传承与发展”所作的努力,这些努力对于塑造学术生态的积极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也正因如此,他才能在卸任《刑事法评论》主编时说出:“回首往事,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没有辜负时代,没有辜负学术。”[5]


当然,学术和人生的关系,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序跋相对于著作本身是否具有足够的学术价值,也存在一定疑问。例如德国学者恩斯特——约阿希姆·兰珀教授认为,学者的自传应当致力于总结自己的研究成果,而非以自我回忆或展示自我的发展为主,[6]在学术贡献上与陈兴良教授不分伯仲的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亦坚持“自著新书自序文”的原则,既未请他人为自身的著作作序,也极少为他人作序,因为写序并非易事,作序者亦难以在所有场合都能够完整领会其他作者的意思。[7]但在我看来,至少对法学家而言,学术并不独立于人生,因为法学作为一门具有实践品格的学问,学者个人的努力,必然会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而起伏。了解学者的人生经历,并不是要树立学术偶像,而在于从他人的学问与人生中,开启属于自己的征途。正如德国学者拉德布鲁赫所言:“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大法学家传记的课程更能使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对其学问以身相许——这是一种现今学院课程中太少开发的、塑造性格的职业伦理源泉的课程。”[8]正因如此,阅读序跋集的过程,既是对陈兴良教授学术贡献的致敬,更是对自身的激励,它并不意味着在前人的辉煌的成就中止步不前,而是一种“为了忘却的纪念”。


[1]参见陈兴良:《中国刑法学研究40年(1978-2018年)》,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陈兴良:《注释刑法学经由刑法哲学抵达教义刑法学》,载《中外法学》2019年第3期。

[2]关于《刑事法评论》和《刑事法判解》的成就及意义,可参见蔡桂生:《刑事一体化的知识生产——<刑事法评论>前20卷之研究》,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2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蔡颖、陈尔彦:《<刑事法评论>与<刑事法判解>创刊二十周年座谈会暨北京冠衡刑事辩护研究院成立大会 会议综述》,载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年3月30日,http://www.law.pku.edu.cn/xwzx/xwdt/42649.htm.

[3]分别是周光权、赵永琛、邓子滨、周长军、劳东燕、林维、付立庆、车浩、王政勋、孙运梁、江溯、文姬。

[4]陈兴良:《刑法哲学》(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5]参见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40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主编絮语。

[6]参见[德]埃里克·希尔根多夫主编:《德语区刑法学的自画像》,何庆仁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288页。

[7]参见[日]前田雅英:《刑法总论讲义》(第6版),曾文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中译本序。该序言系张明楷教授基于与前田雅英教授多年来的深厚情谊,破例所作。

[8][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211-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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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流苏

本期编辑 ✎ 冬眠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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