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年金华人注意:强制征收新方针来了!说不定这次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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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诸多没缴年金的在日华人们不安焦虑的强制征收问题,新年度新方针来了!果然,强制征收的判断标准又被拉低,符合用强的对象范围变得更广。
厚生劳动省与日本年金机构于1月29日宣布,关于扩大年金强制征收对象范围一事,巩固方针,明确了2018年度起,将实行的新标准。
2017年度强制征收对象标准:
一年间收入所得300万日元以上,未缴纳年金13个月以上者。
2018年度强制征收对象新标准:
一年间收入所得300万日元以上,未缴纳年金7个月以上者。
举个例子:小王去年的收入所得为310万,辞职后没去年金机构办手续。掐指一算,到这个月为止足有8个月没缴年金保险的保险费了。
按去年的强制征收对象标准,小王不在征收对象范围内。但按照今年的新标准,小王就属于被强制征收对象了。
强制征收对象的标准一年苛刻过一年,一对比就比出真相,感觉到抄家小分队的脚步越来越靠近。
刚开始搞强制征收时,收入划线标准
2017年时,修改了2016年的旧标准
2018年了,修改2017年的标准
不禁想问
不难看出,政府的强征态度,最终要“一视同仁”针对所有人,一个都不能少。全面启动个人号码制度后,谁也跑不掉。
老生常谈,每年必谈
强制征收并非从一开始就用“强”,
它有一套由软到硬的顺序。
最开始是劝告缴纳。
有难处可商量着办,
减免还是咋办,尚有商量余地就,
但,你不能没任何反应。
没有回应的话,
将会收到这样一张特别催告状。
收到后置之不理的,
下一步将会收到最终催告。
这之后将是督促状
也是你最后的机会
最后的机会也没把握好,
就是强制征收通知的登场了。
按照通知期限,从工资到家中财产都有可能成为被强制征收的内容。然后公家拍卖,拍卖所得金额作为补交金及罚款。
而且……
不少华人在判断缴或不缴时,容易主观情绪化,并相互影响。
“他们凭什么查我?怎么查得到?”
“那么多不缴的,出事儿大家顶,不差我一个!”
要知道
●对未缴纳年金的人,年金机构可依照《国税徴収法》,向你所在的市町村要求提供你的收入所得信息。
●督促状发出后没有回复的话,可以通过调查银行账户存款额等手段来确认你的财产状况,由此羁押资产来抵债。
所以,你的主观情绪不是对抗制度的强有力证据和武器。
本文重点不在于向谁呼吁应不应缴年金,缴年金划不划算。旨在抛砖引玉,让未缴纳年金,或有打算不缴了的华人朋友们,在做出一个重要决定前,先全面了解这件事时,能从本文中获悉一些些可参考的信息。(每次一写年金主题,总有来怼不划算不该缴。港真,没把个人情况列出来,谁知道谁不划算呀。这种武断本身就是矛盾的。还有怀疑老编得了日本政府多少好处。都是亲读者啊!有提成那个,是NHK收费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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