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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期待!2022年,湖北医保为您送上新年“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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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22

2022的钟声即将敲响

不负您的所期

新的一年里

湖北医疗保障也将

为您带来新的惊喜

一起来看看吧








01

《湖北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即将印发实施。这将是湖北医疗保障领域编制的首个五年规划。


《规划》将围绕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和协同医保的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筑牢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出全民医保覆盖工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工程、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10项重点任务,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任务。


02

2022年1月1日起,省医保局开始实施《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对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实施意见》细化了资助参保人员范围和标准,完善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资助政策。按照困难程度、身份类别给予分类资助。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2022年度按照320元/人/年给予全额资助,过渡期内逐步转为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90%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给予50%定额资助。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困难人口享受定额资助政策,定额资助时限和资助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按不低于当地2021年个人缴费资助标准的80%、50%、30%给予资助,2025年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在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实施意见》规定,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分类救助,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特困人员为10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低于70%。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比例略低于低保对象。统筹加大门诊慢特病救助力度,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03

2022年1月1日起,湖北省统一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74种新药进入目录,包括谈判调入的67种独家药品和直接调入的7种非独家药品,其中谈判成功的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通过本次目录调整,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内药品总数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此次调整的新纳入药品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补充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纳入7种用于治疗罕见病的药物,患者受益面广泛。另有11种临床价值不高、可替代性强及近几年在国家招采平台采购量较小的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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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湖北牵头19个省份组成省际联盟,开展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此次采购目录17个产品组共有157家企业、182个产品参与。通过现场竞争,有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率达62%,中选产品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根据19省联盟年度需求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约药品费用超过26亿元


中选产品剂型规格齐全,同时涵盖了部分国家第八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平均降幅42.12%)。当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大多中选,可有效满足临床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用药需求。此次中成药联盟集采降价效应将辐射至全国,患者药费负担有望进一步减轻,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为确保中选药品质量,此次技术指标中设置了质量问题“一票否决”,申报企业填报的产品在省级及以上药监部门生产环节质量抽样检测中存在不合格情况,直接扣减其所有技术指标得分。


采购结果目前已公布,19个联盟省份将组织落实约定采购量、签订购销合同、执行采购结果等后续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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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2年1月1日起,我省执行十二省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配件、中空(空心)螺钉等医用耗材。通过竞价,71家企业的20751个产品中选,平均降幅88.65%。其中,普通接骨板系统价格从平均4683元左右下降至606元左右,平均降幅87.05%;锁定(万向)加压接骨板系统价格从平均9360元左右下降至987元左右,平均降幅89.45%。据测算,我省执行中选结果后,预计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采购金额将由每年的9.14亿元降至0.92亿元,节约费用约8.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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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来保障参保群众对国家谈判药品临床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


谈判药品是医保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增强群众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在谈判药品落地过程中,因医疗机构严格的药品准入程序、医保目录更新准入频率大幅加快等多种因素叠加,形成很多药品是“先进医保,再进医院”,造成“时间差”,出现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部分患者“购药难”的问题。“双通道”措施实施后,部分患者如在医疗机构买不到某些医保药品,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买到相应药品,并且享受和医疗机构同等报销政策。


此次,“双通道”政策取消了个人先行自付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待遇水平,其中,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65%,城乡居民医保不低于50%。同时,药品不单独设定年度支付限额,一并计入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07

2022年起,我省全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标志着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实现从“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的服务转变。


全新上线运行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具有自上而下建设、省级集中部署、系统内外联动、业务协同办理、结算凭证多元、管理经办一体等特点,为全省医保业务经办标准化、监督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决策分析精准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实现了跨系统、跨层级“一网通办”,多种业务在线办理;打通了与税务部门、银行、定点医药机构等业务协同单位的实时交易接口,在参保缴费、移动支付、待遇享受等方面,实现医保业务“一网办理、一窗办结”。


平台上线运行后,我省参保居民可通过省医保局官网、省政务服务网、湖北智慧医保手机APP、鄂汇办等多种线上途径,便捷办理职工医保、医保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相关业务。同时,依托医保电子凭证,该平台打通了参保群众在医院、药店、乡镇卫生院等多场景挂号、购药、支付结算通道,优化了群众就医结算流程,减少了结算等待时间。


08

为向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我省17个市州医保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2021年末,武汉、宜昌、襄阳,正进行医保停机切换。为确保我省部分城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缴费,2022年度湖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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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将在鄂中央企业职工医保纳入省直管理,可有效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6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从2022年1月1日起纳入省直管理,享受省直待遇。


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机制。


2022年

更多贴心为民的医保政策

将陆续出台

敬请关注!








向来处回顾

是满满的成长与收获

向前方展望

是新的期待正在张开怀抱

湖北医保 与您同行

迈向2022全新旅程

在新的一年里

我们致力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

更加贴心、暖心的医保服务

最后祝福各位朋友们

健康喜乐,万事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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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 | TW

审核 | 易保

来源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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