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BHS刑辩之声首期活动圆满落幕,深度探讨认罪认罚与刑事辩护
博和汉商全国刑事团队打造的线上公益活动BHS刑辩之声首期活动于2023年9月6日圆满结束。本次活动邀请到了华东政法大学刑诉法副教授、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邓晓霞作为主讲人。她围绕“认罪认罚与刑事辩护”为线上观众带来了一场精彩的主题分享,对刑事辩护在认罪认罚制度下的定位、挑战与策略进行了深入探讨。
活动由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向英主持。为确保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周玉琦,以及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筹)合伙人、盐城律协刑委会主任张俞受邀作为与谈人,与邓晓霞教授及众多在线观众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华东政法大学刑诉法副教授、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邓晓霞回顾了传统刑事诉讼模式与新型认罪协商模式的发展历程,深入探讨了在当前的认罪认罚制度下,刑事辩护的理念和职能发生了哪些变化,并为刑事律师提供了实用建议。此外,邓教授对于律师如何参与各诉讼阶段的认罪认罚辩护分享了自己的观点,针对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辩护冲突,邓教授结合办案经验也提出了见解和建议。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向英律师关于认罪认罚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几点看法。他首先指出,控辩协商是认罪认罚制度的基础,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双方协商”相当于“单方告知”。当然这里面有律师不懂、不知如何协商的问题,也有办案部门错误理解认罪认罚制度,过于强势的问题。其次,他认为对于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律师仍然有权选择做无罪辩护,这是律师独立辩护权的行使,但是做无罪辩护的前提要与当事人做好沟通,要与法官提前做好说明。
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周玉琦也为大家分享了他的见解,他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多年的摸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案多人少的实践问题。对于律师而言,在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案件也有着不同的辩护技巧,这需要律师从传统的抗辩式辩护转变为协商式辩护,这也要求律师提高其专业能力、与当事人和检察院的沟通技巧。”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筹)合伙人、盐城律协刑委会主任张俞从实务角度出发,就认罪认罚与庭审实质化冲突、辩护策略选择、量刑协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主任指出,认罪认罚制度为律师提供了新的辩护空间,强调了辩护律师化被动为主动、注重沟通、充分表达和坚持己见的重要性。张主任还通过分享自己承办的案例,强调了辩护律师学会准确计算量刑的重要性。
随着活动的圆满结束,BHS刑辩之声不仅为参与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为刑事法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和实践策略。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平台,博和汉商全国刑事团队能为刑事律师和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创造更多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共同推动我国的刑事法制向更完善、更公正的方向发展。
对于关心刑事理论与实务的专业人士和公众,BHS刑辩之声将继续为大家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内容和活动。我们热切期待未来更多的分享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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