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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几点思考

海龙 用益研究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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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地产行业风险暴露和非标融资监管政策影响,2021年以来信托公司及信托行业均面临的着较大的存续业务风险处置和业务新增受限的压力,信托公司管理和收入规模承压,信托公司和从业人员转型压力巨大。在当前的转型过渡阶段,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仍是信托公司管理规模和收入的主要支撑,除证券投资业务以外,私募股权信托业务也成为部分信托公司和从业人员转型的方向。


一、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符合监管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导向


刚刚结束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优化融资结构,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三分类新规也对信托公司的发展提出了“规范开展符合信托本源特征、丰富直接融资方式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提高竞争力和社会声誉,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发展私募股权业务,引导资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行业,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和金融发展战略部署。近年来,股权市场上也不乏信托公司的身影,中信信托、建信信托、华润信托、中航信托等均曾作为LP参与股权投资业务,甚至参与S基金的份额交易,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一直也是信托公司关注的一个转型方向。


二、信托公司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现实障碍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机制灵活的信托公司自然也不乏对此类业务的关注,但实际展业中也面临着一些现实的障碍。一是挥之不去的“刚性兑付”阴影。事实上,多年前部分信托公司就已经开始了房地产真实股权投资业务,此类业务本质上就是不动产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但地产市场爆雷后的现实是,信托公司无论是开展融资业务还是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都面临着投资人“刚性兑付”预期的压力和尽职履责边界不清晰的困境,这也成了限制信托公司直接转型其他不熟悉领域的高风险私募股权业务的现实障碍。二是IPO是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常见的退出方式,但信托计划参与投资项目上市时面临着“三类股东”的魔咒,成为许多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一个顾虑。事实上,目前实务中已经存在非挂牌期间形成“三类股东”的企业IPO上市成功的案例,对于根据监管规定合法合规设立的信托计划,是应当承认其股东地位的;三是除不动产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以外,信托公司对于其他行业的研究深度有限,也缺乏相应的人才积累,展业面临较大的行业壁垒,而信托公司熟悉的不动产领域私募股权业务也一直是基协严格监管的业务,符合基协要求的商办、物流等物业投资的长期性与信托公司投资人的资金偏好也存在偏差。


三、信托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发展建议


1、从投资管理人开始建立投资能力


转型过渡阶段,信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是一个无主观上、和客观上相对可行的路径。一是在信托行业“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投资人教育工作尚需持续加强的阶段,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的产品,信托计划投资收益的实现依赖的是管理人的资产筛选、投资、管理和运作能力,受托人的尽职履责边界相对清晰,在做好管理人筛选和跟踪、充分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投资人“自担风险”的预期较为明确。二是在信托公司尚缺乏行业研究、资产获取、筛选和管理能力的阶段,信托公司发挥自身募集资金的优势,通过筛选管理人,拓展和了解此类业务,是一个成本相对较低的转型路径。


2、从熟悉的领域开始接触私募股权投资行业


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涉及行业和赛道丰富、管理人鱼龙混杂、接触的项目和企业也良莠不齐,要提高管理人筛选能力和项目筛选能力,可以从信托公司熟悉的不动产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开始着手。尽管商办、物流地产和长租公寓等与信托公司熟悉的传统住宅类业务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对于信托公司和从业人员来说,此类业务展业“壁垒”较小,属于相对熟悉和了解的行业。信托公司服务的合格投资者也对此类业务较为熟悉,接受程度相对较好的,是拓展私募股权业务的一个良好开端。


3、珍惜自己的羽毛,经营好自己的品牌


信托公司以往的激励约束机制多是与非标业务2-3年的业务周期相匹配的,与私募行业的激励约束方式存在较大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类业务投资周期较长,多在5年以上,实际退出时间和路径也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如信托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无法与业务属性相匹配的,则会催生从业人员以完成项目规模考核为唯一目的,认为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最终都是投资人风险自担,从而降低业务底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成“后患”。因此,信托公司转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必须摈弃“上规模、上量”的惯性业务思维,在展业前做好激励约束安排,珍惜自己的客户和品牌,只有做到对自己的客户负责,才能把这类业务做长远,做出品牌。


4、加强员工投研能力建设,为未来业务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分类新规之下,无论是开展组合投资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还是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均对信托公司和员工的宏观研究、行业研究和投资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信托公司业务不再局限于非标领域,更不会局限于房地产和政府融资平台领域,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也将大大不同。尽管直接招聘私募股权业务人才是简单易行的路径,但也存在招聘到私募行业被淘汰的“伪人才”的可能,也面临着其他行业人员“水土不服”的风险,现阶段,信托公司应同时注重自己员工的投研能力建设,一是通过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的合作,给予员工深入了解和学习此类业务的机会;二是通过证券投资业务带动从业人员对于宏观经济、各类行业的研究能力;三是搭建公司自己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投研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学习路径和机会,为未来此类业务的直接展业和大规模展业奠定基础。


作者:海 龙

来源:用 益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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