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范畴以来,我国经济学界掀起了一场讨论热潮,人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深入。时逢《资本论》第一卷出版150周年,从《资本论》中发掘逻辑思路,将有助于认识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辨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种不同解读,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理解。
一、第一种解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解读,凸显的是国别特殊性。经济学理论可以有国别特色吗?对此,学术界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在迷信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人看来,世界上只能有一种经济学,即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它是世界上惟一科学的经济学。因此,所谓“中国经济学”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完全不能成立。事实上,经济学理论从来就不是只有一种,而是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流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不同,新古典经济学与凯恩斯经济学也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承认社会科学理论多元化的必然性,承认创建一种不同于现有各种经济学理论的新经济学理论的可能性,是我们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前提。就此而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解读是说得通的。但需要强调,它不应被视为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线性发展和延伸,否则就不能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具有的巨大理论创新含义和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从根本上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理论概括。要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那么当然首先必须弄清楚它的研究对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一般规律,同时为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提供了一般理论基础和方法。因此,有必要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区别和联系。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或者说都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的。二者的差别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这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过程和建构思路,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既有共同点,又有明显的差别。
二、第二种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第二种解读是比较少见的一种观点,其意义在于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同样具有普遍性价值。一个特定国家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有没有自己特定的发展规律?它能否构成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以一个特定国家的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成果,能否称之为学科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呢?其次,这种政治经济学究竟是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发展规律,还是揭示社会主义的一般发展规律?进一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
按照政治经济学界通行的理解,政治经济学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以某一特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研究对象。自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产生以来,几乎从没有将某一特定国家的经济作为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但问题在于,马克思是如何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呢?”难道脱离开一定国家的具体经济过程,就可以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吗?显然不能。事实上,马克思在阐述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后,紧接着指出:“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在《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表明,《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理论,主要来源于马克思对于英国经济现状及经济史的研究。
很明显,这里涉及到国家与社会经济形态的关系问题,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问题。概括地说,政治经济学要揭示的,是关于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规律;但“社会经济形态”不仅是理论抽象后的范畴,它更是一种客观存在,它的实际运动总是存在于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过程中。因此,从来不存在脱离一定国家的经济运动作为考察对象而得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换句话说,政治经济学总是通过对具体的国家经济运动的研究,进而得到关于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一般理论。这一点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说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也是政治经济学发展史的客观事实。
由此可见,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个范畴有什么独特之处的话,那么首先,就是第一次明确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定为一门学科,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直接研究对象。这一点至少在中国经济理论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这是理论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其创新性首先表现在,这个概念非常明确地重新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即通过对一定具体国家经济过程的研究,进而揭示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运动规律。因此,我们应当明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的独创性和普遍性价值,从而真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范畴和理论的巨大创新价值和意义。
三、发掘《资本论》逻辑思路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资本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集中体现,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具有普遍价值的一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为重大的差别在于,这两个范畴和理论体现着对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社会主义本身的不同理解和方法论。恩格斯早就说过:“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
我们应当发掘《资本论》的逻辑思路,从中汲取营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种不同解读出发,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理解。具体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方面坚持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但另一方面又更加突出了社会主义的实践性、创造性和民族性,贯彻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方法论,体现着从特殊性上升到普遍性、一般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逻辑。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多地采用规范的思维方法,更多地侧重于说明社会主义“应该如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则需要更多地分析现实的社会主义,研究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发展的形式、道路和规律等等问题。从这些方面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提出,是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的巨大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民族性并不是要排斥其他国家的学术研究成果,而是要在比较、对照、批判、吸收、升华的基础上,使民族性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发展要求,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解决好民族性问题,就有更强能力去解决世界性问题;把中国实践总结好,就有更强能力为解决世界性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这是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这一论述非常深刻而明确地揭示了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之一,即“由特殊性到普遍性的发展规律”。
综上所述,只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才能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鲜明理论特性和巨大的理论创新价值。也只有从这样一个认识出发,我们才能真正创建出既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不同于西方经济学的全新的“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思想和方法论原则是,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原理和方法为指导,但决不照搬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方法和原则来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