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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辉观点|一文解析《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

世辉观点 世辉律师事务所 2024-03-02

作者:陈沈卉、李慧


2022年10月31日,香港财政司正式发布《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虚拟资产政策宣言》”),就“在香港发展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圈”阐明政府立场和方针。


当天,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希望通过《虚拟资产政策宣言》向全球市场阐明政策立场,展示香港与全球虚拟资产社区一起探索金融创新的决心。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亦表示,人民银行正在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其他货币当局就央行数字货币开展合作,希望此类合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并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虚拟资产政策宣言》提出三项原则:(1)香港政府将在法律和监管制度上为虚拟资产发展提供便利环境;(2)不断扩大虚拟资产生态圈,在现有的NFT发行、元宇宙开发、贸易金融等之外,进一步发展收藏品贸易、古董物件代币化、债务证券代币化;(3)采用“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在保证虚拟资产在香港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确保按照国际标准管理金融稳定、消费者保障和打击洗钱及恐怖资金所造成的风险。


《虚拟资产政策宣言》主要通过下述措施落地上述原则:


一、保护投资者增强虚拟交易所的公信力

2019年,香港政府就虚拟资产中央交易平台运营商提出了自愿发牌制度的概念框架,其采用的原则为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该框架大幅按照适用于传统证券经纪及自动交易系统的标准来制定,并特别做出配合加密技术的修订。该框架旨在解决关于投资者保障的主要问题,包括资产保管、“认识你的客户(即KYC)”规定、打击洗钱、市场操纵行为、风险管理及网络安全。


在上述监管框架下,香港政府将于近期订立完善的制度,明确虚拟资产交易所将与传统金融机构一样遵守打击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保护投资者方面的规定,以进一步增强虚拟资产交易所的公信力,也更有利于金融中介机构、银行与虚拟资产产业合作,为客户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我们理解虚拟资产的加密性、分布式存储等特性决定了虚拟资产在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如果上述制度能够解决相关问题,那么将有效促进虚拟交易所的发展以及促进其与传统金融机构的链接,亦将为下述提及的散户购买虚拟资产提供可能性。


二、探讨虚拟资产投资者范围

数据权属问题

数据权属问题

《虚拟资产政策宣言》明确香港正在加紧筹备全新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拟联系全球虚拟资产业界,邀请有关交易所在香港开拓商机。香港证监会将针对新发牌制度下允许零售投资人(散户)买卖虚拟资产的适当程度展开公众咨询。


香港证监会梁凤仪亦就此进行官方解释,香港方面拟待《打击洗钱修订条例草案》通过立法,规定在港提供服务的中央虚拟资产交易所必须领有证监会牌照后,再就散户准入议题咨询市场。相关修例草案现预计于2023年3月通过立法,证监会初步拟于2023年4月进行咨询。


我们理解散户进入虚拟资产中央交易平台购买虚拟资产将促使虚拟资产买卖广泛传播,而在开放上述通道前,保护投资者安全制度和落实虚拟资产交易所的监管不可或缺。


三、虚拟资产的产权界定

2017年9月,香港证监会发布了《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考虑到部分ICO案例的情况,所发售或销售的数字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监管。因此,早在2017年香港证监会就已经在对数字代币进行有条件的确权。


《虚拟资产政策宣言》则明确,为推动采纳虚拟资产和加强投资者保障,政府对于日后代币化资产的产权和智能合约的合法性保持开放态度。我们理解通过完善的制度确权虚拟资产将为其流动奠定重要基础。


四、聚焦稳定币

《虚拟资产政策宣言》提出香港政府将聚焦稳定币,一方面,其作为加密货币和法定货币的交易媒介,可以促进虚拟货币与传统金融市场关联;另一方面,其亦在维持虚拟货币的价值稳定。


以Luna事件引起了加密货币市场的巨大震荡为典型,汲取加密寒冬的经验,全球监管机构均就稳定币进行不同范畴的监管,包括管治、稳定、赎回机制等方面。就此,我们理解香港金融管理局在今年年初针对稳定币议题的讨论文件和本次《虚拟资产政策宣言》针对稳定币的聚焦均为在为虚拟市场的稳定、风控奠定基础。


五、金融创新试验计划数据

除上述明确制度外,香港政府和监管机构亦希望通过下述试验计划以虚拟资产为出发探索金融创新方案,具体包括:


1.为2022年香港金融科技周发行NFT。


2.绿色债券代币化项目,我们理解政府代币化绿色债券的发行本质上就是STO(证券型代币发行)的一种尝试,STO 处于虚拟资产和传统金融资产的交叉领域,STO中的代币可以用来代替股票、债券等资产标的,并与真实资产如股权、债权、不动产等挂钩。股票、债券和私募基金等项目的数字债券的发行亦是如此,其能够降低全球发债的成本,同时真正意义上对接全球资金。


3.数码港元项目,所谓数码港元即指中央发行的数码货币,香港金融监管局在2017年即开展探索数码港元用于跨境支付的应用,且于2021年集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央行及国际结算银行创新枢纽辖下香港中心等主体,形成多种中央数码货币跨境网络,在国家地区间的跨境支付中推广。《虚拟资产政策宣言》亦考虑引入数码港元项目作为衔接法定货币与虚拟资产之间的骨干与支柱。

虚拟资产的确权、交易和推广有赖于金融监管和法律制度的规范,此次《虚拟资产政策宣言》提出的虚拟资产监管原则和落地措施为香港的虚拟资产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上述监管框架下,香港政府亦将逐步推进监管细则以为投资者、交易所、发行方提供支持与监督,我们会在后续持续关注香港的监管政策并进行详细分析,以期为虚拟资产参与者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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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沈卉 合伙人chenshh@shihuilaw.com

陈沈卉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风险投资和私募融资、外商直接投资、收购与兼并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传媒、教育/培训、芯片设计/生产/封装测试、零售、医疗服务、人工智能、人力资源等诸多领域。


陈律师在风险投资和私募融资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她长期服务于各类知名基金、新经济企业、中央/地方国有企业,包括京东集团、IDG资本、红杉资本、真格基金、高榕资本、华创资本、光速、贝塔斯曼、险峰资本等。


李慧 合伙人lih@shihuilaw.com

李慧律师在VC/PE、私募基金、收购及资本市场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互联网、教育、医疗、保险、消费、高科技、人力资源、金融、广告、清洁能源、制造业等。曾主办过诸多有影响力的项目,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融资、收购及资本市场等相关法律服务,及为数十家机构提供境内外私募基金设立和融资服务。李律师擅长结构复杂的交易,其代表项目包括京东数科百亿重组分拆及融资、蔚来汽车风险融资、京东健康股权融资及融资结构设计、泛生子重组及融资、找钢网重组及融资、猎聘网重组及融资、水滴互助重组及融资、悦刻风险融资、三头六臂风险融资、多保鱼保险重组及融资、昆仑万维收购Grindr、昆仑万维收购Opera等。


李律师承办的京东数科分拆重组、及京东数科融资项目曾分别被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评为2017年度及2018年度杰出交易,李律师曾被评为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商法》的律师新星,是Accurate Media旗下专业评级机构DAWKINS公布的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上榜律师,是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的2021年度、2022年度重点推荐律师,是LEGALBAND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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