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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标准《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规范》,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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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预防感染与控制的基本要求、布局与设施、设备用品、感染预防、感染控制、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在养老机构内开展的感染预防与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27950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

GB 31654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感染  infection

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侵入人体所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


3.2

传染病  Infectious Diseases

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


4 基本要求


4.1 养老机构应成立感染管理小组,由机构主要负责人、感染管理的专/兼职人员组成,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养老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4.2 感染管理小组应依据民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制定环境卫生、设备用品清洁消毒、垃圾和废弃物管理、消毒隔离、感染控制与处置、防护用品管理、职业防护等制度。

4.3 感染管理小组应定时对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结果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持续质量改进。

4.4 感染管理小组应定期开展人员岗位培训,培训相关材料应归档。

4.5 感染管理小组应制定传染病的应急处置预案,有相应的处置流程,储备相应的防护用品、隔离标识等,服务人员知晓并定期演练。

4.6 如突发传染病或感染事件,养老机构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感染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 布局与设施


5.1 养老机构新建、改建与扩建时,建筑布局宜符合卫生学要求,区域划分应明确、标识清楚,洁污分区明确。

5.2 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3 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空间、活动空间独立设区,空间内通风良好。

5.4 医疗、餐饮、洗涤等院内感染重点管理区域,洁污分开,配备手卫生设施;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5.5 运送垃圾废物、换洗衣服、布草等污物的路线不应穿越食品存放、加工区域、老年人用餐区域及开展公共活动区域。

5.6 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养老机构,应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


6 设备用品要求


6.1 养老机构应做好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物资储备,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用品、消毒物品类、防护用品类、器械类(消毒器械、医疗器械)。

6.2 相应物资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确保感染物资储备满足应急需求并能正常使用。

6.3 一次性使用的卫生用品应符合GB 15979的要求。

6.4 消毒用品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管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7 预防感染


7.1 易感人群评估及识别

7.2 老年人入住前、外出返院前(超过3个月)应做入院体检、健康评估,做好常见感染性疾病的筛查,风险评估及皮肤状况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生化检查、血液肝功能检查、胸片。

7.3 养老机构应提供日常健康管理,并为服务对象进行定期体检,发现感染性疾病或传染病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指引就医并及时上报。

7.4 一线服务人员入职前应进行健康检查,排除传染性疾病

7.5 入职后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若发现传染性疾病应暂调离原岗位。


7.6 老年人服务要求


7.6.1 手卫生

7.6.1.1 养老机构应宣传引导老年人使用正确的手卫生方法。

7.6.1.2 一线服务人员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方法应符合附录A。

7.6.1.3 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GB 27950的要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7.6.2 无菌操作

7.6.2.1 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应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范。

7.6.2.2 感染管理小组或专(兼)职人员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培训及考核。


7.6.3 日常照料

7.6.3.1 应每日观察老年人生命体征及有无其它症状,预防呼吸、消化、泌尿系统疾病。

7.6.3.2 老年人餐具、水杯、擦巾等个人用具用物应定期清洗、消毒。

7.6.3.3 老年人衣物、布草应定期分类清洗、消毒,污染衣物应封闭运输,单独去污、消毒、清洗。

7.6.3.4 老年人床铺湿式清扫,抹布用后应消毒。


7.6.4 隔离防护

7.6.4.1 一线服务人员根据预期的感染暴露风险进行标准预防,日常工作时穿工作服,根据暴露风险选择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7.6.4.2 发现传染病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工作人员应根据传染源、传播途径等不同,选择不同的防护措施或防护级别,并严格执行探视制度。


7.7 重点区域预防感染要求


7.7.1 公共活动区域

7.7.1.1 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应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通风换气,每天2次,每次宜30min,清洁卫生至少每天1次。

7.7.1.2 公共区域卫生物品应集中清洗、消毒;老年人房间消毒用品(地巾、抹布)应一床一用,不得二次浸泡。

7.7.1.3 应在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老年人居住区域清点污物,运送车辆应洁污分开,污染织物洗涤应符合MZ/T 189要求。

7.7.1.4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与医疗废物应严格分开,不应混放,封闭运送。


7.7.2 居住区域

7.7.2.1 老年人居室应具有自然采光,空气清新,室内应每日通风换气 2 次,每次宜30min,清洁卫生每天至少 1 次。

7.7.2.2 环境和物体表面清洁擦拭应按由上而下、由洁到污的顺序进行,清洁无盲区(点)。应分别设置专用清洁用具,采取颜色编码,使用后应消毒、清洗、干燥备用,消毒溶液应现配现用。

7.7.2.3 感染性织布应单独消毒、清洗,处理老年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时,服务人员应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若为少量污染物,先去除污物,用消毒抹布或地巾浸泡、擦拭,待达到作用时间后用清水清洁;若为大量污染物(≥10mL),先采用可吸湿性材料清除污染物,再实施消毒和清洁措施。


7.7.3 洗衣区域

7.7.3.1 洗衣区域应布局合理,洁污分明,物流应由污到洁,顺序通过,标识清晰。

7.7.3.2 应分别配置普通衣物、污染衣物清洗消毒设备,衣物清洗后应机械烘干或阳光晾晒。

7.7.3.3 应每天对洗衣环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


7.7.4 餐饮区域

7.7.4.1 食品储存、运送、加工、制作应按GB 31654的动线要求执行。

7.7.4.2 餐饮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餐饮区域应有专人管理,配备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冷冻设备;食物存放应做到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7.7.4.3 食品加工制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制作工具及清洁用具应每日消毒,定期开展灭蝇、灭鼠、灭蟑螂等卫生防疫工作。

7.7.4.4 应使用专用封闭保温清洁车辆配送食品,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7.4.5 每餐留存食物的样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每种不少于125g,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有标识,48h后处理并记录。

7.7.4.6 餐(饮)具的消毒应符合GB 14934的要求。

7.7.4.7 应设有收集餐厨垃圾的专用容器,定点存放、标识明确,可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收运和处置,不应随意倾倒、丢弃、堆放或者直接排放。


8 感染控制要求


8.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感染的性质判断并正确使用消毒方法。

8.2 应进行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化学消毒液应达到所需的浓度,用化学指示卡监测并记录,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应每季度进行强度监测1次,应符合WS/T 367要求,及时填写养老机构内感染病例报告。

8.3 养老机构内发生感染病例或疑似出现感染时,应按WS/T 312要求上报,及时填写养老机构内感染病例报告。

8.4 根据感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及时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8.5 应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扩散。隔离技术应按照WS/T 311、消毒技术应按照WS/T 367执行。

8.6 根据传染性疾病性质,就地设置健康观察区,为老年人提供隔离、消毒及治疗。照顾人员应按照附录A做好个人防护,且相对固定,老年人个人物品、清洁用品等应避免混用。

8.7 老年人转/离院时,应及时对其原居住区域做好终末消毒工作,若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其污染物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9 评价与改进


9.1 养老机构应定期对人员管理、预防与控制措施、效果等进行评价。

9.2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措施,持续跟踪、改进。


附录A

(规范性)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方法


A.1 洗手方法

A.1.1 在流动水下,淋湿双手。

A.1.2 取适量洗手液(肥皂),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A.1.3 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s,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步骤不分先后):

—— 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 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 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 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 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 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A.1.4 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A.1.5 擦干宜使用纸巾。


A.2 卫生手消毒方法

A.2.1 取适量的手消毒剂于掌心,均匀涂抹双手。

A.2.2 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A.2.3 揉搓至手部干燥。


附录B
(规范性)
防护用品使用方法


B.1 外科口罩的佩戴方法应符合WS/T 311-2009中附录A.1要求。

B.2 医用防护口罩的佩戴方法应符合WS/T 311-2009中附录A.2要求。

B.3 摘口罩方法应符合WS/T 311-2009中附录A.4要求。

B.4 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的戴摘方法应符合WS/T 311-2009中附录B.1及B.2要求。

B.5 无菌手套戴脱方法应符合WS/T 311-2009中附录C.1及C.2要求。

B.6 隔离衣穿脱方法应符合WS/T 311-2009中附录D.1.1及D.1.2要求。

B.7 防护服穿脱方法应符合WS/T 311-2009中附录D.2.1及D.2.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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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养老运营消消乐编辑。

来源:民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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