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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智库 | 经济性裁员中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保障

胡佳伟 企业法智库
2024-08-28


视频/文:胡佳伟律师


今天是经济性裁员系列的最后一期,分享经济性裁员中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保障问题。


主要内容是如果用工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导致劳动者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劳务派遣。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用工形式。


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目前,这种用工形式相当普遍。


其次,今天要分享的问题是假设某企业存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该企业要进行经济性裁员,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能否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呢?


一、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其他情形,仅仅因为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相反,劳务派遣公司还应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合同到期,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再被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


二、如果劳动者没有被再次派遣成功,没工作,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工资。


三、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因为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者被退回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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