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文化 | Law Him:说“酿”【转发】
The following article comes from 老米鴿 Author Law Him
转自“老米鸽”公众号
“酿“食经·内则》便有载曰:”“酿“杂合“酿“酿”,其做法是将淡水活鱼(多用肉质鲜美、骨头较少的”即青鱼或草鱼)宰杀,选其肉感最为丰满柔韧的部位,去掉鳞片、内脏再剔清刺骨之后,杂以新鲜的猪肉虾米团子和豆豉等进行烹煮。
“酿”,如豆腐、豆干、茄子、香菇、竹 笋、莲藕甚至田螺、活鱼等;里者为馅儿,馅料不是单一品种的肉泥或蔬菜泥,而是杂合了香菇、虾米、鱿鱼丝、猪肉等丰富食材的”,且一般都是事先炒熟或煎炸过的,味道咸香。
“酿“让“皮“包“酿”字在客家话中,与“让[ɲiɒŋ]。从字形上分析,”字的繁体作”,与”的繁体”字形相近,共同的声符说明这两个字在古代就是一组同音字,客家话保留了古音古义。由此看来,民间饭馆的菜牌上常见的,将”写成”的现象,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错别字。
民间有关酿豆腐的传说,恰好也印证了“让”的别名),传说有两个人相约去饭馆吃饭,一个人想吃整块的豆腐,另一个人想吃整块的肉,但是囊中羞涩,两人手上的钱只够消费其中一道。
就这样,因为吃豆腐还是吃肉的问题,两人发生了争执,引起了店里的注意。最后还是厨师(据说是五华人)有办法,说只要他俩各让一步,他就能”(酿)出一道两全其美、皆大欢喜的菜肴来。
本期编辑丨许妍纯
本期审读丨林羽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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