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阴间求司法公正,不亚于缘木求鱼 | 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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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的最后,纪晓岚讲了一个细思极恐的故事。
说有一客商,不知道哪里人,带着老婆到粤东旅游。也不知道水土不服还是怎么回事,他老婆在旅途中病死了。那时候交通不便,人客死他乡,没办法很快就运回老家,没辙,客商只好买了副棺材,将老婆的尸身寄放在粤东某山寺,想着啥时候方便再雇人运回老家安葬。
一天晚上,客商梦见他老婆来向他哭诉,说这寺里有厉鬼,连护法的伽蓝神都治不了它,那些将棺材寄放在寺里的暂住鬼,全都被那它虐过——男的为它当牛做马白干活,女的都得被它污辱。我虽尽力反抗,还是逃不了……老公你写个状纸向城隍爷告个状吧,不然我们永无宁日。
客商醒来,梦中的情形记得一清二楚,但又不知道是自己原创的梦,还是真有其事,就焚香祷告,对他老婆说,我昨晚梦到你这样这样,不知道是我胡思乱想导致做这样的梦,还是你真的遭遇如此凌辱。如果是真的,你要连着三个晚上都来找我我才信。
果然,接下来两个晚上,他老婆都来向他说同样一番话。这下客商信了,就将厉鬼肆虐的情况写成状纸,跑到附近城隍庙去烧了——这就等于向当地鬼的父母官告了状。
几天过去,再无动静,客商以为事情过去了。一天晚上,又梦见他老婆来找他,说:“案子如果秉公处理,那寺里的伽蓝神失职是逃不了的,包括他的顶头上司,山神社公什么的,都得因为失察而受到阴间法律的制裁,这个牵扯太广了,所以城隍爷一直在犹豫。老公你再写一张诉状,说再不处理,就要到江西龙虎山去告状,将案子告知张天师,城隍爷肯定不敢再拖了。”
客商赶紧按他老婆说的,再烧一状纸给城隍爷。
又过了几天,客商再梦到他老婆来找他,说:“昨天城隍爷召我去了,他对我说:‘这个鬼原来就住在你停棺的屋里,是你侵犯了它,并不是他要搞你。当然,男女混居一室,鬼还有奴仆,那些奴仆乱来,也是难免的,所以我相信你不是捏造诬告。现在我已将那些奴仆抓来,重打几十大板,算是对你有个交代了,你何必再一口咬定强奸,自己也落个失贞的污名,真是何必呢。自古以来,聪明人都懂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道理,你赶紧让你丈夫将你的棺材移走,此案就此结了吧。’我想了又想,城隍爷说的也不无道理,凡事差不多得了,凡人小鬼,跟神明扛到底肯定会输的,说不定还会招来更大的祸患。你就按他说的,赶紧将我的棺材移走吧。”
客商又问:“城隍爷既然不肯受理此案,为什么一说要去张天师那里告状,他就赶紧为你们调停私了呢?”
他老婆说:“张天师虽然不管阴间,但遇到有人或鬼告状,他就能直接将案子向天帝奏报,哪个神仙都阻止不了他。城隍爷也怕惹出更大的麻烦来,所以就尽量缩小影响,采取折衷的办法,两边陈说利害,希望各自消停。”说完,一脸严肃地走了。
第二天,客商即请人将棺材迁往别处。过后,便没再梦见他老婆了。
伽蓝,原来就是寺庙之意,但“伽蓝神”在佛教系统中特指寺庙的护法神,依《七佛八菩萨大陀罗尼神咒经》所说,伽蓝神共有十八位。中国从唐朝开始,佛寺中就有供奉伽蓝菩萨。宋朝有一本佛教百科全书叫《释氏要览》,里面有一句:”寺院既有十八神护,居住之者,亦宜自励,不得怠惰为非,恐招现报耳。”
就是说,寺里有十八尊伽蓝神护着,住在寺里的人,不管是僧是俗是人是鬼,都得洁身自好,不能乱来,否则会有“现报”。
真的乱来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现报”呢?本故事中的“厉鬼”,就是一个很好和答案。
既能成为厉鬼,应该是有一定的法力,从它还有仆人(鬼)来看,应该也是有钱有势的鬼。所以,当它凌辱、强奸寺里的暂住鬼时,伽蓝的“神眼”临时出故障,表示没有录到。
这就印证了那句话:在阴间,护法不是挡箭牌。
而当受害者让家属向城隍告状时,城隍竟因牵涉太广为由,一直拖着不审理。直到受害者家属要去江西龙虎山告状,城隍才认真起来,决定受理。但他处理的方式,又是我们熟悉的那一套: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城隍说,寺里停棺的屋子,本来就是厉鬼的地盘,你这么干,是侵犯了它;至于你受到的“性骚扰”,那是厉鬼的奴仆(临时工)干的,而且,谁让你们“男女共居一室”,发生这种事,“或所不免”(原文)。我已将那厉鬼的奴仆杖责了,你该满意了吧。
最后,城隍还威胁受害者说,“何必坚执奸污,自博不贞之名乎?从来有事不如化无事,大事不如化小事”。
面对强大的神权,受害者一方生为屁民,死为小鬼,既然加害者已被罚酒三杯,也就选择了息事宁神——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原文中受害女鬼的话,真是道出了千古屁民的心声:“再四思之,凡事可已则已,何必定与神道争,反激意外之患。”
怎么样,这个发生于清朝乾隆年间的故事,是不是让你颇有“亲切”感?如果我们把那个“厉鬼”看成黑恶势力,那么,这故事就更好解读了:黑恶势力鱼肉百姓,执法者选择性失明,上级官员包庇嫌犯……如果写那客商真的到龙虎山找张天师告状,然后城隍爷派小鬼去山下拦截,那就更有警世意义了。
包括《聊斋志异》在内的很多明清笔记小说中,阴阳之间发生纠纷时,“有困难,找城隍”几乎成了屁民或小鬼唯一的希望,在他们眼里,城隍爷就是公正严明的代名词,就是阴间的包青天。纪晓岚写的这篇,是我见过的黑城隍黑得最惨的一篇。
上海城隍庙中的城隍爷
当然,这故事也不是纪晓岚的原创。原文的开头有四个字“梁豁堂言”,这是《阅微草堂笔记》的惯例,纪晓岚比蒲松龄实诚,不是自己原创的故事,都会注明是谁讲的,就像今天的“转自XXX公众号”。
梁豁堂是纪的好朋友,原名梁奇通,“豁堂”是他的号。梁是广东肇庆人,自小聪慧,乾隆十二年中顺天乡试,以举人身份历任广西雒容、兴安知县,据说官声不错,后来因为看不惯上司的所作所为,辞官回乡。
因为有这样的个性和履历,梁豁堂向纪晓岚讲这故事就很好理解了——老纪,下面的官场都这样,你懂的。
那么,为什么故事是发生在“粤东”?要知道,那时候的“粤东”跟现在的“粤东”不一样,清代以前,“粤东”指整个广东省,“粤西”指广西省。所以故事是发生在广东,而不是现在的粤东潮汕地区。从梁的籍贯肇庆来看,故事中的“山寺”,极有可能就是位于鼎湖山上的庆云寺。寺里一直有僧房出租的传统,十几年前我到鼎湖山玩,就在寺里住了一晚,虽然没有厉鬼,也没有艳鬼,但特设有伽蓝殿,供奉着护法伽蓝菩萨。可惜那时候我还没看过纪晓岚这篇笔记,否则,应该会对伽蓝菩萨多看两眼。
当然,也有可能完全是梁豁堂的虚构,故事发生在哪座山哪座寺,都一样,都是大清。
纪大才子也是官场老司机,曾官至左都御史,约等于今天的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对清代官场的那一套,那是熟得不能再熟,他完全清楚梁豁堂讲这故事的用意,所以在故事最后,他亲自发表议论说:“此鬼苟能自救,即无多求,亦可云解事矣。然城隍既为明神,所司何事,毋乃聪明而不正直乎?且养痈不治,终有酿为大狱时,并所谓聪明者,毋乃亦通蔽各半乎?”
就是说,这个女鬼在实现了“自救”目的(即移棺)之后,即选择息事宁神,也算是个聪明人(鬼)。但城隍身为阴间司法官员,这么干,难道不是精明有余正直不足吗?放任厉鬼继续在寺里作祟,相当于养虎为患,始终要出大事的,到那时,就是聪明反为聪明误了。
他这句评论,也可当成是对各级官员的警示。
所以,这不是对城隍的黑,而是还原。
而对于屁民或小鬼来说,以为受到冤屈找城隍爷就能解决,做梦吧你。在阴间求司法公正,不亚于缘木求鱼。- 推荐阅读 -
值班主编 | 余子野 值班编辑 | 小窗
这是第 719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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