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被学校推荐到诈骗公司实习获刑!学校最新回应,律师发声
来源丨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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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学生经学校介绍到电诈公司实习
涉嫌诈骗获刑一事,
引发网友关注。
曾就读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的
一名毕业生李某称,
该学校将诈骗公司的实习岗位
推荐给校内学生,
致其入职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对他人进行诈骗,
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学校校长最新回应称,
学校正与合作企业方联系,
或将追责企业方。
2024年1月17日,据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通报,2022年12月20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后该案经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学校为李某开具了现实表现证明,并派专人从法律层面给予指导帮助。
“我从小的梦想是当警察,很遗憾高考没有考上警察学院,所以一直打算毕业以后参军。”李某表示,2021年6月,她已通过入伍报名。“等过了体检,9月份就可以入伍了。但是现在我已经失去了入伍资格。”
二审开庭期间,学校为李某开的证明
此前也曾发生多起类似案件
无独有偶,此前在浙江也发生过类似案例。2023年12月15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称,2020年5月,在浙江永康警方办理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有21名甘肃某职校学生涉案。经查,21名学生是经学校选拔、推荐至江苏昆山涉案企业的。
2023年9月12日,澎湃新闻报道称,2016年至2018年,十余名常德海乘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经学校介绍先后前往菲律宾工作。回国三四年后,他们突然被警方以“开设赌场罪”抓捕,2023年,涉案学生全部被判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其中一位涉案学生回忆,他们一行人当时的工作主要是在前端推广一款游戏软件,“只知道是推广App会涉及游戏和金钱,因为游戏有输有赢,但不知道是违法的”。
律师:学校存在重大失职,应担责
2023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年)》显示,在校及刚毕业学生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拉拢吸收对象,未成年涉罪人数有所增加。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琮认为,在本案中,无论该学生是以实习生身份还是应届毕业生身份进入电诈公司,学校在合作企业的审核上均存在重大失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勇也认为,虽然是该学生向学院申请自主联系单位实习,但学校仍然存在对实习单位审核的义务,对于学校在单位审核方面的过失,学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学校赔偿损失。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七条:职业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条也规定,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认为,此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公司的诈骗业务的确是前端岗位无法发现、无法接触到的,学生对于该诈骗团伙不存在主观明知,主观上排除学生的犯罪故意,不应让其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媒体发表评论称,学生由此陷入困境,学校不但有责任给予援助,而且应追究没有尽到审查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当事学生作出赔偿,这才能强化学校开展规范的校企合作,保障校企合作高质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