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培养一个人类学家?【中】
田野回来,训练重点转向口头和书面表述:参加会议,即时、优雅且严密地论辩、质疑和回应,同时写论文和求职信。
口头表述,最低要求清晰简洁,这对非英语母语的人很困难。导师建议,陈述时根据自己每分钟说话字数,减一二十字,乘以给定分钟数(减去一两分钟),严格控制字数,完整表达论点和论据:“非英语母语的,容易说很多不该说的,该说的没来得及说。”
年轻人的专业陈述,首先不是阐明论点,而是展示学者的素养:根据情境,能完整传达想法。之后才是有效传达,展现作者风格,关注听众的兴趣与热情,带动气氛。导师说:“听到的和读到的效果很不一样,你要让听众清醒地激动起来。”
表达,不只把意思说清,更要直击人心,让人从逻辑和情感上接受。人类学的研究,讲好一个故事,做好一个论证。
我一直都没做到,要么太理性,步步推演,但听众注意力很快涣散,要么充满诗意,让人在感觉和情绪的氛围中心潮澎湃,迷失重点。
让我忧伤的是,课堂展示中,我看到学生不断重复错误:超时;该说没说,不该说的一大堆;缺乏生气和热情 ...学生和我都很抓狂,怎样才能做到?依照模板,没了风采,太有性格,容易枝蔓。
相对而言,写是博士生每天都面对的。从入学开始,每篇文章,导师都逐字逐句改,要求简洁、精确。
他用亲身经历来教导我。他出生在缅甸珠宝世家,十八岁前,不去学校,有私人家教。来美国第一次进学校,心中疑惑,为什么这么多人一起上课?父亲弃商从文,当律师,说纯正英语,听儿子一口印度英语,几乎崩溃,就用法律文本来教导师英语。从此,导师写东西逻辑绵密,却冗长繁琐。等他意识到,已是几十年后,积习深重,寄希望于学生改变。
几年下来,他说我形成了学术英语的风格,可让人舒畅地读下去,虽然还有细微的语法和词汇错误。“但是,我预测,你可能永远无法精确使用the 和 a/an.” 他没法跟我解释清楚,需要我培养对英语的感觉。
读博期间,我是双导师制。另一位导师Keller任人类学三个最好杂志的编辑十多年。我论文初稿一学期写完,却在她手里连改七八稿,花了五个学期。
她告诫我:“风格,说到底是具体的字词,词句的衔接,甚至是标点。”民族志需要形成文字风格。我论文前几稿,都用第三人称转述资料。她说:“让人在文字中自我呈现。你不要站在外面素描他们。”我还被要求读了几部英文文学作品。
我慢慢明白,让人物自己呈现,要求精确用词,让人物从字面跳起,还要把握语气语调的节奏,呈现话语和行为的intonation,让人物在字面流转。
为锤炼写作,两位导师特意安排我给本科生英语写作课做助教,教美国学生写英文。他们说:“你的英语可以教母语的。希望你能跳出来,看到自己的写作。”
毕业多年,我明白这是极高的文字境界,以超越母语的文字感觉,书写世界那超脱文字的感觉,幸好当时我比较傻,没明白,不然可能会放弃。那时,一门心思写,找准确的词,锤炼每句话,衔接句子和段落。知而不知,是一种幸运。
知而不知,写不见写,模糊又清晰,我在里面呆了五六年。教民族志写作课,我突然明白,民族志要带读者进入情境, 让他们热烈跟随,进入人类学家构建的精致体系。有时,学术写作什么都说清楚了, 以至透明,丧失韵味, 理性得愚蠢。
我也明白,Keller导师说我在外面素描,是因为我的民族志质感描写少,客观叙述多,拒绝情感和感官,不带读者进情境,只把细节整合成体系。
此后,我给自己和学生培养一个理念:学术论文,只是一种文字形式;人类学家有无限丰富的想法,多彩绚烂的经验,不要封死在单一论文体中?人类学生,可以不做人类学,但要写有人类学味的文字。
学会写,是培养一个人类学家的关键。
我有点悲哀,无法在学生培养上延续这传统。经历高考,加上大学拼贴式学术写作,学生多文句不通,甚至写要重译回汉语才读得懂的英语。达意都成问题,谈何风格与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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