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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信托违约陷“罗生门” 广州农商行坎坷上市路又蒙阴影

杨永洁 汪下弟 中科财经 2022-10-19

近日,广州农商行正为25亿元逾期信托寻找债务人,同时多位高管因受贿被查, 回归A股或按下暂停键。


近日,ST中捷(002021.SZ)公告称收到广州农商行函件,公司需向银行方偿付贷款本金25亿元以及承担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责任,此公告揭开了广州农商行牵涉的巨额信托贷款风险事件。


据悉,2017年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签订信托合同,国通信托与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并向其发放25亿元。今年4月,国通信托发出提前终止通知,将信托资料移交给广州农商行,债权人变更为广州农商行。广州农商行据先前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要求包括ST中捷等其余债务人承担相应责任,而ST中捷表示该协议并不存在。


为补充资本,广州农商行于2019年向证监会递交A股招股说明书,同年年报数据显示,广州农商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96%,仅略高于监管要求;上述信托贷款违约事件以及广州农商行多名高管深陷受贿违法案件或导致广州农商行A股上市之路更加曲折。



信托违约  双方各执一词


近期,广州农商行被卷入一起25亿元信托逾期事件中。该事件要追溯到2017年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签订的《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该笔信托规模为25亿元,预计期限为48个月,该合同将于2021年6月27日到期。


信托合同签订当日,华翔投资与国通信托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国通信托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贷款15亿元、10亿元。


今年4月,国通信托向广州农商行发出《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提前终止通知函》,并将信托财产相关资料移交给广州农商行,同时向债务人发出债权人变更为广州农商行的书面通知和《债权转让通知书》,要求各债务人直接向广州农商行履行相应责任。5月6日,国通信托向广州农商行出具《清算报告》,解除对该信托的受托责任。


至今,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任何一笔到期债权,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其余债务人亦未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广州农商行正式宣布华翔投资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记者注意到,华翔投资偿还25亿元信托贷款的可能性被质疑微乎其微,其于今年3月因失信被限制高消费,今年9月又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昆明市中院强制执行1.11亿元。基于此,广州农商行遂就其余债务人来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其致函11家公司及7个自然人,要求债务人向银行承担偿付贷款本金25亿元及承担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责任,ST中捷为其中单位之一。


广州农商行称,此前各债务人与其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我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应向我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ST中捷公告部分截图


蹊跷的是,ST中捷公告称,经核查,公司档案中查无《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此外,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相关议案。同时,ST中捷表示,公司收到广州农商行的函件后,立即跟函件所留联系人进行联系,并索取相关文件,但截至公告披露,广州农商行并未向公司提供。


另外,广州农商行在致函债务人时表示,若各债务人不向该行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差额补足协议》及诉讼相关问题,记者致函广州农商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回A”频频遇坎坷


记者注意到,广州农商行近两年一直在为回归A股作准备,然而此次25亿元信托违约事件或导致上市之路再添阻力。


2017年6月20日,广州农商行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3月,广州农商行再向证监会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同年12月,广州农商行更新招股说明书,显示广州农商行拟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发行不超过15.9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发行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4%,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发行价格确定,其中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银行资本充足水平。


年报显示,2019年,广州农商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96%。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广州农商行的数据略高于监管要求,但仍略逊于同类型上市商业银行,如今年A股上市的厦门银行(601187.SH)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15%,下半年成功过会的上海农商行也有12.59%。


资产质量方面,广州农商行不良双升。截至2019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83亿元,较2018年的48亿元增加73%,不良贷款率也从1.27%增长至1.73%。截至2020年上半年,广州农商行不良贷款总额为101.37亿元,相比去年末增长21.84%,不良贷款率为1.84%,相比去年末增加0.11个百分点。


*记者根据该行年报制图


经济学家、财经金融评论家余丰慧向记者表示,如果上述25亿元信托债务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其进入表内后便会形成不良资产,不良率也将随之升高,这势必对该银行上市进程产生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广州农商行还因多名高管涉嫌受贿引发关注。早在2019年8月23日,据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广州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3月19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继康以涉嫌受贿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4月2日,中国检察网披露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州农商行原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吴海峰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提起公诉。7月1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消息,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州农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彭志军(市管副局级)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广州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舫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财经大学李国平教授向记者表示,“该银行发生此类事件可参考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2条与第16条,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12条与第13条相关规定。”


“广州农商行高管卷入受贿案导致高管发生重大变动,便不符合两个办法中的第12条规定”,李国平分析称。同时他认为,银行高管卷入受贿案而被立案调查,随即导致该银行违反上述办法中的第16条及第13条规定,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重重困难下,广州农商行重回A股IPO将如何继续推进?针对25亿信托违约的后续进程及该行其他相关事宜,《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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