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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信重庆项目商业修改申请遭规划局驳回 项目四期交房逾期半年、赔偿存争议

孙珊珊 中科财经 2022-10-19

近日,协信重庆星澜汇项目开发商申请修改三期集中商业方案设计,由于受到业主强烈反对,该项申请被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驳回。此外,项目四期第一批交付时间逾期半载,但就赔偿问题业主与开发商仍未达成一致。


2020年12月15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了《协信星澜汇项目三期集中商业(巴南鱼洞组团S分区S7-2/04地块)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修改公示》(下称《集中商业修改公示》)。不过,伴随而来的却是协信星澜汇业主的不满与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协信星澜汇项目由重庆远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开发。据企查查,上述公司由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协信远创”)间接控股。据克尔瑞中国房企销售排行榜,2020年上半年协信远创以89亿元销售额位列第92位。


据《集中商业修改公示》,开发商申请对协信星澜汇项目三期集中商业方案设计进行修改,整体业态从原集中商业调整为三栋办公塔楼与街区商业组成的综合体,商业面积也将从原有的4.4万方左右“缩水”至1.9万方。


记者了解到,上述集中商业属于协信星澜汇项目三期规划的一部分,截至目前尚未开建。不过,此次维权的不仅有三期业主,还有四期业主,他们在购房时开发商都曾以该商业配套作为宣传卖点。


三期和四期业主认为,集中商业方案设计如果被修改,将会影响业主休闲娱乐体验,也违背其购房的初衷,所以他们均拒绝变更。2020年12月30日,巴南区规划局发布了处理意见,表示不同意开发商此次申请事项。记者从多位业主获悉,虽然此次商业方案设计申请被驳回,但是开发商还可以继续申请。截至2020年12月30日,开发商并未就该事宜明确表态。


此外,四期业主还反映,第一批交付的3、4、5栋楼按合同约定应于2020年6月18日接房,但是因为新冠疫情逾期半年后才通知接房。就延期交付赔偿问题,截至当年12月30日,业主与开发商并未达成一致。



商业修改申请遭规划局驳回  


“本来商业规划是修建‘星光天地’商圈的,宣传是自带大型商圈,这也是我在这个(楼)盘买房的原因。”一位四期业主向记者说道。


记者从多位业主处获悉,当初购房时,都被告知协信星澜汇将会打造名为“星光天地”的商业配套。


在“协信远创中西区域”微信公众号中,一条宣传视频也详细介绍了协信星澜汇项目商业部分。视频显示,该项目配备20万方的星光商业,其中有5万方协信自持的星光购物中心,也就是上述的“星光天地”。并且,协信星澜汇的沙盘图中也标识了“星光天地”字样。


*图由业主提供


截至出稿,“重庆协信星澜汇”微信公众号上仍表示“集中商业部分的‘星光天地’预计于2022年建成开业”。


*截图来自于“重庆协信星澜汇”微信公众号


2020年12月15日,业主没有等来“星光天地”动工的消息,却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得知,开发商已申请修改集中商业方案设计。


《集中商业修改公示》显示,整体业态从原集中商业调整为三栋办公塔楼与街区商业组成的综合体,原来4.4万方左右的商业面积将“缩水”至约1.9万方。与此同时,商业建筑高度也会发生改变,有的建筑最高层数14层,建筑高度达49.9米。


*图来自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如果调整规划流程已经进入到了规划变更手续过程中,务必要申请听证,进入规划变更的程序中,要求在听证时发表意见。尽快对这个楼盘做基本的信息公开调查,对以往的开发手续做证据固定和取证,同时还可以核实下规划变更已经到了什么程度。如果已经在手续上变更过来了,业主要尽快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撤销变更手续。”


记者从业主了解到,2020年12月21日开发商召开了说明会,解释称申请前已进行调研,调研对象为商家。针对业主拒绝集中商业方案设计变更的诉求,此次说明会上开发商并没有正面答复。


按照《集中商业修改公示》要求,“若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反对意见或者听证申请,我局将按上述修改内容核发规划许可(或变更)”。


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15日至21日,在这期间,业主已陆续向重庆市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同年12月30日,巴南区规划局发布了处理意见,其表示不同意开发商此次申请事项,记者从多位业主获悉,虽然此次商业设计方案申请被驳回,但是开发商还可以继续申请,截至12月30日,开发商未就该事宜明确表态。


*图由业主提供



项目四期第一批交房逾期半年 赔偿问题待解


另据项目四期业主反映,3、4、5栋楼第一批逾期半年才交房。按照合同约定,这三栋楼本应于2020年6月18日前交付,但直至12月24日业主才陆续被通知当月26日接房。


开发商此前回复称,上述三栋楼之所以延迟交付,是因为新冠疫情所致,属于不可抗力。关于延期交付问题,开发商表示,扣除疫情免责期间后按合同约定履行。


*图由业主提供


但是合同并未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房问题作出详细说明,仅写明“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并且,重庆市目前也没有相关文件规定疫情免责具体期限。


*图由业主提供


鉴于上述情况,开发商方面向业主表示,按照成都市的规定,延期交房的赔偿应在扣除三个月的基础上计算。


记者从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2020年4月13日该部门发布通知,要求“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是业主们对三个月疫情免责期并不认可,并质疑其依据来源。截至2020年12月29日,就疫情免责期,业主与开发商并未达成一致。


赔偿问题该如何处理?对此,《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致函协信远创,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疫情的严重影响一般也就2个月左右,我个人倾向于减去2个月的时间,剩下的属于延期交房期间,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另外,需要特别注意,如果适用疫情所构成的不可抗力进行减免,开发商还需要在疫情爆发时及时通知业主。”王玉臣律师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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