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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突围“集结号”吹响: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

罗晓凡 刘逸伦 中科财经 2022-10-19

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影响消费金融机构发展,2021年伊始,消费金融新一轮洗牌正在拉开序幕。


日前,央行下发《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20〕327号(下称《通知》),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


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将卡里的额度刷完后,继续从信用卡账户预借现金进行消费。当前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换算为年化利率的话,上限与下限的利率区间大致为18.25%~12.78%


有消费金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变动对于互联网信贷行业或是不小的冲击。但事物皆有两面性,这也意味着今后在消费信贷领域各类型机构间的博弈将愈发激烈,普惠金融发展将进一步深化。



信用卡突围“集结号”吹响


利率市场化是中国金融领域最核心的改革之一,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取消上限和下限管理便是深化改革的表现之一。


央行于1999年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而后2016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彼时央行表示,对信用卡利率设置上限和下限,待时机成熟再全面实施市场定价,有利于发卡机构在过渡期内积累定价数据和经验。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信息中,央行将“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带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列入2021年的重要工作内容。


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此番调整势必会对现有的互联网信贷体系产生一定冲击,因为之前信用卡透支利率相较互联网信贷整体水平来说偏低,利率放开后,本身融资成本低的银行有了更多自主权,可以争取更多优质客户。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表示,央行此举一方面有助于商业银行的定价管理,今后银行可以通过不同的定价,对不同持卡用户进行区分并提供差异化服务,这也是信用卡市场细分服务的大趋势;另一方面是信用卡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的差异化定价和服务能力或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未来与消费金融公司产品竞争时将更加具有优势。


也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对记者称,银行在资金成本上有着天然优势,利率开放后,银行信用卡的透支利率大概率会出现下行的趋势。


“不过短期来看,由于银行有其自身的不良贷款率要求,因此短期内不会大规模降低透支利率争夺客群”,王蓬博称。换而言之,银行虽然占据资金成本的有利地位,但其风险忍受度较低。


更为业内人士所关注的是,央行选择在此节点开放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线管理是否有其特殊考量?


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期限内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新发卡 0.45 亿张,环比下降 15.95%,信用卡出现罕见下滑趋势最新的《2020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66亿张,同比2019年第三季度增长4.36%,增速明显放缓。2020年银行业半年报显示,多数银行信用卡不良率抬升较多,信用卡透支余额增速放缓。随着消费金融行业不断涌现出新势力,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也承受了一定的压力。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分析称,适时放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一方面能够提升银行管理效率,改善商业银行贷款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填补“影子银行”清理后带来的需求缺口。此次信用卡利率的放开,正是在当前经济“内循环为主、外循环赋能”的大背景下,通过消费升级切入需求侧改革,能够激发消费市场的更多活力。


王蓬博同样认为,央行在此时开放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线管理,更多的还是基于扩大内需的前提。多样化的信用卡服务更有利于促进消费,而且信用卡是和场景结合的业务,无疑是扩大消费的“利器”


记者注意到,央行同时要求发卡机构应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等渠道充分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并及时更新,应在信用卡协议中以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透支利率和计结息方式,确保持卡人充分知悉并确认接受,披露信用卡透支利率时应以明显方式展示年化利率,不得仅展示日利率,日还款额等。


央行明确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束缚,可以说是银行信用卡业务即将突围崛起的信号,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打响了银行与消费金融机构、小贷机构等相关参与者的客户争夺战。



场景优势与资金优势,孰强?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消费金融发展,目前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数量已达30家,消费信贷领域的竞争已进入一片“红海”,除银行以外,消费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等都在争夺市场份额。


王蓬博对记者表示,“银行与消费金融机构之间原本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之前一方有资金优势,一方有渠道、流量优势,两者可以充分进行优势互补。信用卡透支利率调整后,两者之间将成为更典型的‘竞合’关系。”


另有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可以预见到新一轮洗牌即将开始,互联网信贷平台将面临日渐增加的竞争压力。


中国经济信息社发布的《中国信用卡消费金融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49亿张,全国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3张。作为银行零售资产业务的核心之一,银行信用卡业务在消费金融领域仍然拥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


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固然有加剧银行与消费金融机构对抗竞争的一面,但对于消费金融机构而言,这也进一步强化了其护城河属性,在利率水平与场景的博弈中消费金融机构不一定会占下风。


一直以来,消费金融机构中,尤其是互联网体系的消费金融机构拥有强大的流量渠道及场景生态护城河,王蓬博分析,“利率市场化在短时间内重构定价体系不太可能,银行与消费金融机构竞争的核心最终还是指向消费与场景结合度以及便捷性的方向。”


对于消费金融机构而言,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还有一个利好消息,即可以降低民间借贷利率新规的冲击。最高法在2020年8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新规”)明确,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按照央行最新披露的LPR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苏筱芮认为,利率市场化是否存在司法冲突在业内还存在较多争议,根据对去年8月以来的借贷纠纷案件的相关观察,出现一些“同案不同判”情形,金融机构在某些地区适用4倍LPR上限,某些地区又不适用,给市场造成困惑,也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定价管理。


即便如此,民间借贷新规下发后,不少消费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也对部分信贷产品的利率进行了下调。当前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区间上下限为年化利率18.25%~12.78%,在《通知》生效后,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定价在一定程度上为消费金融机构打了一剂“定心针”,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定价可以减弱民间借贷利率被调整带来的影响


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如同多米诺骨牌的一环,虽然让消费金融机构、小贷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消费信贷领域参与者“隐隐不安”,但它不会改变整个消费信贷市场的走向。监管鼓励消费金融创新,规范发展消费信贷,因此消费金融机构未来继续强化自身在消费场景覆盖面以及获客渠道上的核心竞争力才是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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