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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陈鹏 | 清代前期俄罗斯佐领探赜

2017-04-10 陈鹏 边疆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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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

1976年5月出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历史学博士、社会学博士后。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国国立首尔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文化人类学、民族社会学及少数民族与疆域问题研究。


[摘要] 17世纪40—80年代,清政府与沙俄在黑龙江中游雅克萨等地发生了一系列军事冲突。在此前后,一些被清军及鄂伦春等民族俘虏或主动投诚的哥萨克人被陆续迁入北京、盛京等地安置。在康熙皇帝的亲自授意下,来自遥远异国的俄罗斯人,不仅被编入满洲八旗,还被编入最嫡系的由皇帝直接领属的上三旗,编为镶黄旗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史称“俄罗斯佐领”。本文试从清政府对俄罗斯人的迁入与安置、编旗及其职责等方面对俄罗斯佐领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 满洲八旗 俄罗斯佐领 哥萨克 阿尔巴津

满族以少数民族身份崛起辽东并入主中原,从清太祖草创之际,便将边疆少数民族视为“同根同源”及汲取兵源的储库,以怀柔、征抚等手段将边疆少数民族部众内迁编旗。有清一代,清政府提倡“华夷一家”以“树羽翼于同部”,积极招抚边疆各民族入旗,以壮大满洲共同体。除编设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外,还将其他边疆少数民族以“新满洲”形式编入满洲八旗。入关前即编设了6个高丽索罗豁佐领,入关后,另编设番子(四川西部藏族)佐领、俄罗斯佐领各1个。清代招抚库雅喇、赫哲、鄂伦春、锡伯等“新满洲”入旗,是“新满洲”及满族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目前学界对此问题已有一定研究,但已有成果多集中在对库雅喇、赫哲等部、族编旗的探讨上,关于俄罗斯佐领相关问题的研究尚不充分,已有相关研究多专论佐领编设过程及其汉化等内容,对俄罗斯人迁入与安置等问题研究尚不够深入,且多有讹误或分歧之处,关于其职责更是鲜有论述。笔者通过挖掘考辨新史料,充分利用《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及《清代中俄关系档案史料选编》、《俄国驻北京传道团史料》、《历史文献补编———十七世纪中俄关系文件选译》等珍贵的档案资料,特别是利用前人鲜见使用的《辽左见闻录》、《平定罗刹方略》、《听雨丛谈》等清人笔记文集及《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等新资料,在学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除对俄罗斯降人(包括遣返者)的来源及去向、俄罗斯佐领编设过程进行系统阐述并提出新的看法外,拟重点解决俄罗斯人迁居盛京始末、清政府授官情况及其承担各项职责、福利待遇等前人未曾探讨的问题,试对清前期俄罗斯佐领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俄罗斯人的迁入、遣返与安置

早在入关前,即有一部分俄罗斯逃人进入中国东北境内,“阿尔巴津人的先辈中有7个人在(满人)夺取中国前(即1644年前)就从俄国逃到了满洲”。17世纪40至80年代,清政府与沙俄在黑龙江中游雅克萨(俄方称阿尔巴津)等地发生了一系列军事冲突。在此前后,一些被清军及鄂伦春、达斡尔等民族俘虏或投诚的沙俄哥萨克(俄国史籍上称其为“阿尔巴津人”)陆续被迁入中国。 清政府首先遇到的棘手问题就是将这些俄罗斯人迁至何处及如何妥善安置他们?经过康熙皇帝与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副都统郎谈等清军将领的商议,这些被俘获及投诚的俄罗斯人被陆续迁入北京、盛京等地。

迁居北京 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译丛刊组织翻译出版的俄国学者、东正教驻北京传教团成员尼古拉·阿多拉茨基所著《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利用俄国东正教驻北京传教团等档案,记述了俄国传教团从康熙二十四年(1685)至嘉庆十三年(1808)120多年的东正教在华活动,其中上编第二、三章叙述了雅克萨战争起因、经过及被俘阿尔巴津人在华活动等情况。该书对俄罗斯人进入北京情况有所记载:“清朝的第一个皇帝顺治于1651年派了千人部队攻打阿尔巴津。……中国军队将其中一部分人作为战俘押解至北京。”

康熙年间,随着清政府不断加强东北边防,清军及东北各民族群众抗击沙俄入侵,更多的俄罗斯人被俘或投诚,并被迁入北京。康熙七年,俄罗斯人宜番(或伊番、伊万)等人归附,被迁至北京。《清圣祖实录》对被清军俘获及归顺的俄罗斯人迁居北京并交户部安插等情况多有记载:康熙二十二年,先是由兵部奏事章京南岱携至北京2名俄罗斯人。随后,“阿达哈哈番马喇等奏:索伦总管博克等所获罗刹及军前招降者,共选五人,遵旨送京。余二十六人,皆迫于大兵,始行投诚。索伦距罗刹近,不宜久留,应一并解至。议政王大臣等议,送京交户部安插。”可见,此年共有33名俄罗斯人迁居北京(一般观点都认为是31名,未统计南岱携至2人)。康熙二十三年正月,俄罗斯人米海罗等21人被招抚,并迁至北京。“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等疏报,夸兰大鄂罗舜等今年正月十一日抵罗刹地方……招抚罗刹米海罗等二十一人。上命递送米海罗等至京,交户部安插。”七月,副都统马喇派遣达斡尔族副头目倍勒尔等侦查雅克萨城情形,途中遇俄罗斯人,杀死2人,俘获费要多罗(或称费岳多罗)并交户部安插。康熙二十四年四月,马喇再次派遣倍勒尔等人侦查敌情,又生擒俄罗斯噶瓦力喇等6人送至北京。五月,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与都统彭春、副都统郎谈等率大批清军围攻雅克萨,经过十天激战,俄军“一百人被击毙,塔楼与城堡破坏无遗……火药和铅弹,皆已告罄”。在此情况下,俄军官托尔布津被迫率众投降并撤离雅克萨城,清军取得了雅克萨之战的胜利。

第一次雅克萨战争结束后,除托尔布津等人被遣返外,大多数被俘及投诚的俄罗斯人希望重返沙皇俄国,只有1/3左右表示愿意效忠清政府。经过副都统郎谈等人商议,决定将希望被遣返沙俄的这部分俄罗斯人,随同凯旋班师的清军全部迁至北京。关于此次迁居北京俄俘的具体人数存在分歧,一说认为是25人或26人;二说认为是40人;三说则认为是101人(含家眷),“据丹尼尔神父说,一共有151名阿尔巴津人投降。中国将军郎谈当时向他们提了一个问题:你们中有谁愿意回国,有谁愿意为中国皇帝效力?结果愿意回国者有101人……将军下令将其全部作为俘虏带走。……将愿意回国者带到北京。”笔者认为,此处表示愿意归国的俄罗斯人应包括家眷,其中男性壮丁45人。按照古代惯例,不可信任者被迁居京城,以便就近监视。可见,清廷对俄俘的处理是符合此惯例的。这样,清政府便将这些大部分愿归国者安置于北京,以对其加强控制。

康熙二十四年七月,俄罗斯人宜番(俄罗斯叫此名者甚多,并非康熙七年归附之宜番)等4人被鄂伦春人擒获,“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等疏报:无底儿河罗刹鄂衣多里遣罗刹宜番等四人,来诱鄂罗春立克顶格等,被擒送到”。可见,除了雅克萨战争期间集中被俘者外,还有若干零散被俘及投诚的俄罗斯人迁居北京。加之原先已在京定居者,迁居北京的俄罗斯人总数约有百余人(这里仅指壮丁,不包括妇女、儿童等家眷),其中仅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两年间,清政府即得到俘获及投诚的俄罗斯人77名。

迁居盛京 清政府依据俄罗斯降人的效忠表现决定迁入地点,将那些不愿意留在中国者迁居北京,而那些表示愿意效忠清政府、不愿回国者则一律发遣盛京安插。关于迁居盛京俄俘的具体人数,文献记载亦存在分歧,一说认为是45人;另一说认为是50人。清政府认为这些愿归顺者既然不效忠自己的君主,不热爱自己的祖国,那他们也不会效忠于清朝,因而不值得被清政府信任和重用。这样,清政府便将他们安置在满洲(指东北)的盛京。前人对安置于盛京俄俘的具体情况未见论及,笔者通过挖掘辨析史料发现中国文献对迁居盛京俄俘的记载不乏其例。《清圣祖实录》记载,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将部分俄俘安置于盛京,“示以威德,招抚罗刹,免死放归……投诚罗刹巴里西等,安插盛京。”另据清人王一元所著《辽左见闻录》(手抄本未刊印)记载:“乙丑(即康熙二十四年),命建义侯林兴珠等率兵讨鄂尔多期国(按:亦名老枪),破之,降其众千余人。十月至盛京,其人凹目高鼻,目睛冥濛少光彩。男子皆虬髯,多红黄相杂,绝少黑者。妇人发亦然……奉旨安插八关厢,分旗披甲,后兼通华语,发须亦少变色矣。”笔者认为这些人即为当时表示愿意归降清政府的俄罗斯人,他们被迁入盛京并分散编入八旗(未单列佐领),成为满洲八旗的成员。但他们后来的命运多无从可知,仅有一人见于记载。康熙五十年,为补充俄罗斯文馆师资,获准从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地招聘教习,其中由盛京方面推荐的俄罗斯降人尼堪,被留京录用,并编入满洲镶黄旗俄罗斯佐领。

遣返 俄罗斯人除了被分别迁入北京、盛京外,还有一些被陆续遣返沙俄。据载,康熙二十四年四月,清政府将噶瓦力喇等6人送至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处,于清军进兵时示以宽大而悉行放还;七月,宜番等4人携带写有毋得再犯清朝边境及送还逃人等内容的俄文文书被释归,共计10人被遣归沙俄。

安置照顾 虽然俄罗斯人来自异国他乡,但清政府并没有将这些异族人视为外敌,而是表现出包容与宽大的姿态,采取与边疆地区投诚及被征抚的库雅喇、赫哲等部、族类似的“新满洲”模式,对俄罗斯人在吃穿用度等方面尽可能给予妥善安置及特殊照顾,使其同满洲八旗官兵一样享有优厚的待遇。正如康熙皇帝自己所言:“朕体好生之德,未戮(罗刹)一人,皆加豢养,使各得其所。”迁居北京的俄罗斯人,清政府不仅赐予他们房屋、土地、墓地,并定期给予其津贴补助及配给衣服,还将步军统领衙门关押的女犯赐予其为妻,一些军官甚至被指定与官宦人家女子婚配。正如《东正教在华二百年史》中所记载的,俄罗斯人安置到北京后,得到了官家住房、安家补助、俸禄以及廪饩,同时还分到一块土地作为坟地;最后,刑部还给他们分配了妻子。康熙皇帝不仅在物质方面给予俄罗斯人充分的照顾,还赐予他们三年绝对的自由,使其在法律上享受犯法或违反军纪可宽免3年的特殊待遇。可见,清政府对俄罗斯人的安置照顾是无微不至的。

授予官职 为进一步扩大招抚,对于已投诚的俄罗斯人,康熙皇帝一再谕命予以宽大,妥善安置。清政府甚至将俘虏中的沙俄军官分别授予四品至七品的官职。顺治五年,俄国逃人新受洗的原伊斯兰教徒阿纳尼亚·乌鲁斯拉诺夫(满文称为伍朗格里)在北京被清政府任命为管理这些逃人的头领。康熙二十二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等疏报,牛满河之奇勒尔奚鲁噶奴等,杀十余罗刹,携其妻子来归。鄂罗春之朱尔铿格等,于净溪里乌喇杀五罗刹,并获其鸟枪来报。又闻飞牙喀之人,击杀罗刹甚众。应乘此时酌给新投诚罗刹吉礼过里、鄂佛那西、马克西木等官职。旧投诚罗刹宜番、鄂噶番、席图颁三人,效力勤劳,亦宜给以官职。得旨:宜番近已授骁骑校,鄂噶番、席图颁及新投诚之吉礼过里、鄂佛那西、马克西木,俱授七品官。……时值沍寒,并以裘帽赐之。”可见,除赏赐衣帽,早期投诚者多被授予各级官职,其中宜番被授予骁骑校(正六品),鄂噶番、席图颁等俱授七品官(恩骑尉),而伍朗各里身为佐领,官居正四品。另外,对于担任俄罗斯文馆教习及长期翻译俄罗斯文书者,清政府亦予以提升以示奖励。雍正二年(1724),大学士马齐奏请提升俄文翻译库兹马和雅科夫的官阶,库兹马补放本佐领骁骑校,雅科夫升为六品官,“仍在领催上行走”。这样,俄罗斯人不仅从俘虏提升为满洲旗人,一部分人甚至通过各种途径被授官任职,成为清朝统治阶层。

信仰自由 清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事务极为重视,乾隆皇帝曾说:“中国抚驭远人,全在恩威并用,令其感而知畏,方为良法。”依据“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原则,清政府给予归顺各部、族“各听其便”的宗教信仰自由,对外来宗教采取宽容政策。清政府保持俄罗斯人的宗教信仰及其习俗不予干涉,康熙皇帝还特许俄罗斯人维持东正教的信仰自由(清政府禁止旗人信奉东正教、天主教等洋教)。俄国战俘离开雅克萨前,从当地教堂带走了简单的圣器及圣像,其中包括一幅尼古拉像,并强行掳走了马克西姆·列昂节夫(笔者认为他即为上文的马克西木)神父。康熙二十四年,俄罗斯人被迁至北京后,除享受康熙皇帝的怀柔优待政策外,清政府亦将安置俄罗斯人及其家属所在地——东直门胡家圈胡同的一座关帝庙(另一说是佛寺)——拨给他们作为祈祷所,被其称为圣尼古拉教堂;康熙三十五年更名为圣索菲亚教堂,成为北京第一座东正教堂,北京人称为“罗刹庙”或俄罗斯“北馆”。马克西姆也成为中国第一位东正教司祭,康熙皇帝甚至授予他七品官衔,让其主持教堂活动。直至马克西姆去世前(1711或1712年),他常为俄罗斯人主持祈祷、圣礼并进行宣教活动。为使这些俄罗斯人维持东正教的信仰,沙俄政府和东正教教会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至1917年的200年间陆续派遣了18届东正教驻北京传教团,对已归顺清朝的俄罗斯战俘和逃人及其后裔进行宗教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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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经作者授权,文章刊登于《民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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