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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赵永春 玄花 | 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

赵永春 边疆时空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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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永春

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辽金元史、东北史、中国民族关系史。著有《金宋关系史》《从复数“中国”到单数“中国”:中国历史疆域理论研究》



摘 要:辽圣宗以高丽称臣纳贡以及与宋断绝外交关系为条件,将“鸭绿江东数百里地”赐给高丽,高丽在其地建“六城”等。后来,因为高丽没有遵守自己的承诺,辽朝又出兵收取江东六城,并在辽朝控制的鸭绿江东南岸修筑“保州”(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作为进攻和控制高丽的军事重镇。战后,高丽屡次请求毁弃保州并进一步请求“收回”保州,辽朝始终未允。金朝建立以后,高丽仍请求“收回”保州,后经双方反复交涉,金朝仍以高丽称臣为条件,将“保州”之地赐给高丽。从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中可以看出,辽、金注重“仁义”外交,在土地和名分的问题上,更加重视名分;高丽注重“智者”外交,在土地和名分的问题上,更加重视土地等实际利益,并最终获得了实惠。

关键词:辽朝  金朝  高丽  保州  交涉


“保州”是辽朝(契丹)准备第三次进攻高丽之时在辽朝控制的鸭绿江下游东南岸修筑的一座州城,位于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一带。战后,高丽曾屡次请求毁弃保州并进而请求“收回”保州。“保州”问题逐步成为高丽与辽朝乃至以后的金朝交涉的重要问题,直接影响辽金与高丽关系的发展和变化。因此,弄清楚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问题,对于认识辽、金东北边疆形势以及辽、金与高丽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学界对此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时至今日,尚未见专文讨论,惟有日人三上次男的《金初与高丽的关系》(《历史学研究》1939年9卷4号)以及国人魏志江的《辽金与高丽关系考》(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1年版)、《中韩关系史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等论著对此问题有所论述,但由于他们都是以论述辽、金与高丽关系甚至整个中韩关系为主,对辽、金与高丽“保州”交涉问题的论述尚显得有些薄弱,无论是有关史实还是观点,都有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的必要。因此,我们不避浅陋,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问题做一系统考论。不正确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一、辽朝与高丽的“保州”交涉


1.辽朝赐给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土地

唐朝后期,随着中央政权对地方控制的减弱,地方藩镇势力和民族割据势力乘势兴起,并纷纷自行建立政权。916年,耶律阿保机正式建立契丹政权。918年,生活在新罗境内的王建,也乘机起事建立了高丽政权。

王建在正式建立高丽政权之前,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有意与契丹交好,曾于辽太祖九年(915)十月,派遣使者赴契丹,向辽太祖进献“宝剑”。又在他建立高丽政权的那一年(辽神册三年,918年),派遣使者向契丹进贡。那时,耶律阿保机也愿意与高丽交好,曾于神册七年(922)派遣使者赴高丽“遗橐驼、马及毡”等,与高丽建立了平等的外交往来关系。然而,契丹与高丽的这种外交往来关系并没有保持多久,很快即为双方的领土争夺所打破。

原来,唐朝君臣一直认为高句丽之地,“周为箕子之国,汉家玄菟郡耳!魏、晋已前,近在提封之内”,遂于唐总章元年(668)出兵灭亡了高句丽(此时高句丽已改称高丽),将原来高句丽政权所辖地区全部变成唐朝直接管辖地区。随后,新罗乘渤海政权建立、唐朝对原高句丽之地控制减弱之机,出兵攻取百济及原高句丽部分地区,“置尚、良、康、熊、全、武、汉、朔、溟九州”。到了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新罗圣德王三十四年,735年),唐玄宗又“敕赐”新罗“江(今大同江)以南地”,于是,唐朝与新罗始以江流域为分界线。渤海政权建立以后,“南边以泥河(龙兴江)为界为(与)新罗接壤。南边西部的边界,随着安东都护府从平壤撤离,唐王朝在大同江流域及其以北势力的削弱,渤海一度将势力伸入大同江流域的一部分地区”,即渤海与新罗的分界基本保持在大同江流域至龙兴江流域。

辽太祖天赞五年(926),契丹出兵灭掉渤海,将原来渤海控制地区纳入辽政权直接管辖范围,这对于正在积极进行领土扩张的高丽来说,大为不利,因此,高丽对契丹灭亡渤海大为不满,两国关系迅速恶化。据《高丽史》记载,高丽太祖二十五年(942)“契丹遣使来遗橐驼五十匹。王(高丽太祖王建)以契丹尝与渤海连和,忽生疑贰,背盟殄灭,此甚无道,不足远结为邻。遂绝交聘,流其使三十人于海岛,系橐驼万夫桥下,皆饿死”,公开与契丹绝交。同时,高丽大量招诱渤海遗民,且遣使后晋,试图与后晋联合共同夹击契丹,以便顺利向北扩张领土。到了辽太宗耶律德光时期为了削弱耶律倍的势力,将渤海遗民(东丹国民)大量内迁,辽朝对原渤海地区特别是对朝鲜半岛北部女真地区控制减弱,高丽开始出兵与辽朝控制下的女真人展开对朝鲜半岛北部地区的争夺。高丽为了在领土扩张斗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北宋政权建立之后,频繁与北宋交往,试图与北宋建立联盟,以便共制契丹,实现其北扩的目的。

面对高丽的公开绝交、流放契丹使者、大量招诱渤海遗民、与宋建立“友好”联盟以及不断向北扩张领土等,契丹曾一度十分震怒,但那时由于辽太宗耶律德光正忙于经略中原,后继者世宗、穆宗和景宗时代,不但内乱不断,而且还要应付后周和北宋试图收复燕云十六州等地的北伐,无暇东顾,只好对高丽的北扩采取姑息态度,未能对高丽用兵。

统和元年(983),辽圣宗即位,在辽穆宗和景宗时期挫败后周和北宋的北伐、内部趋于稳定的形势下,开始有意对高丽用兵,以遏止高丽的北进。据《辽史》记载,辽统和元年(983)十月,“上将征高丽,亲阅东京留守耶律末只所总兵马”;统和三年(985)七月,“诏诸道缮甲兵,以备东征高丽”,八月“以辽泽(辽河)沮洳,罢征高丽”。其实,辽圣宗以辽河泥泞不通“罢征高丽”,不过是个借口,因为那时宋朝正想利用辽圣宗幼小继位、其母萧太后控制朝政之时的所谓“主少国疑”之机,大举北伐,以收复燕云十六州等地,辽圣宗完全是为了避免发动征伐高丽战争之后所形成的两面作战的不利局面,才下诏“罢征高丽”。据《高丽史》记载,高丽成宗五年(辽统和四年,986年),契丹遣厥烈来请和,也说明这一问题。正由于辽圣宗主动派遣使者赴高丽请和,宋朝遣使请求高丽出兵联合进攻契丹的愿望才没有最后实现。

辽圣宗在挫败了北宋雍熙三年(986)的“雍熙北伐”以后,开始着手解决高丽北进的问题。

统和十年(992),辽圣宗以东京留守萧恒德(字逊宁)为主帅,大举征伐高丽。萧恒德率领80万大军,越过鸭绿江,直取高丽的蓬山郡(今朝鲜龟城西),声称“大朝(指辽朝)既已奄有高勾(句)丽旧地,今尔国侵夺疆界,是以来讨”。说明,那时的辽朝已经将原渤海占有的高句丽领土视为自己的领土,认为高丽北进收取原高句丽的部分领土是对辽朝领土的侵犯,因此率兵来攻。高丽听说辽朝大举来攻,十分害怕,甚至有人主张“割西京(今朝鲜平壤)以北与之,自黄州(今朝鲜黄海北道黄州,位于大同江下游)至岭(即慈悲岭,在今朝鲜黄海北道黄州的凤山至瑞兴之间)画为封疆”,意欲将黄州至岭以北领土全部遗弃契丹,高丽中军使徐熙不同意,说:“自契丹东京(今辽宁辽阳)至我安北府(治所在今朝鲜平安南道安州,位于大同江中游)数百里之地,皆为生女真所据。光宗取之,筑嘉州(今朝鲜平安北道博川一带)、松城(不详,当在嘉州附近)等城,今契丹之来,其志不过取北(此)二城,其声言取高勾丽旧地者,实恐我也”。认为契丹此次进攻高丽主要是为了收复被高丽攻占的女真之地,并不是要全面收复高句丽旧地,因此,徐熙反对割地逃跑,建议出兵迎战,并亲至辽营与萧恒德谈判。萧恒德说:“汝国兴新罗地,高勾丽之地我所有也,而汝侵蚀之,又与我连壤而越海事宋,故有今日之师。若割地以献而修朝聘,可无事矣。”萧恒德在这里明确指出:第一,高丽是新罗的继承者,不是高句丽的继承者,只能占有新罗之地,原高句丽之地为渤海所继承,辽朝灭亡渤海,理应从渤海手中接管原来的高句丽之地。第二,高丽既然与契丹接壤,就应该和契丹建立友好关系,可高丽不但不与契丹建立友好关系,相反越海事宋,意欲与宋联合夹攻契丹,是对契丹不友好的表现。因此,契丹特发大兵来攻。萧恒德表示,如果高丽退出所“侵蚀”的原高句丽之地,与宋朝断交,遣使向契丹“朝聘”,契丹即可退兵。徐熙听了萧恒德的话,回答说:“非也。我国即高勾丽之旧也,故号高丽,都平壤,若论地界,上国之东京(今辽宁辽阳)皆在我境,何得谓之侵蚀乎?且鸭绿江内外亦我境内,今女真盗据其间,顽黠变诈,道途梗涩甚于涉海。朝聘之不通,女真之故也。若令逐女真还我旧地,筑城堡通道路,则敢不修聘”。高丽虽然兴起于新罗之地,但其并不以继承新罗之地为满足,还想继承原高句丽之地,因此自己是高句丽的继承者,其意不外是为进取原高句丽之地寻找借口。徐熙正是按照这样一种继承理论进行推论,认为不仅朝鲜半岛北部原高句丽之地应该归属于高丽,就是包括东京(今辽宁辽阳)在内的鸭绿江以北地区原高句丽之地也应该归属于高丽。徐熙这样说,不过是打着高句丽继承者的旗号,为本国争取利益而漫天要价,实际上,他并没有索取包括东京在内的鸭绿江以北地区原高句丽之地的打算,只是说女真人生活的“鸭绿江内外”都是高丽“旧地”,并说,高丽没有及时向契丹“修聘”,就是由于女真的阻隔,如果能够驱逐女真,将鸭绿江东之地交给高丽,高丽就会向契丹称臣纳贡。显然,这是徐熙在和萧恒德谈判时所提出的最高要价。

由于这时契丹正在经营中原,与宋朝争夺燕云十六州的斗争还没有结束,急欲拆散宋朝与高丽的联盟,于是,萧恒德便在高丽愿意向辽朝称臣纳贡并与宋朝断交的前提下,答应将“鸭绿江东数百里地”赐给高丽,与高丽达成了和议,撤兵北返。

统和十一年(993),高丽成宗“遣朴良柔奉表请罪”,辽圣宗按照盟约规定,“诏取女直鸭绿江东数百里地赐之”。随后,辽圣宗派遣使者,正式册封高丽成宗王治为“高丽国王”,高丽开始使用契丹统和年号,正式向契丹称臣纳贡,同时断绝了同北宋的宗藩关系,高丽由“事宋”改为“事辽”。其西北地区的势力也推进至清川江流域及其以北地区。

2.辽朝修筑“保州”

辽朝赐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是有条件的,一是高丽必须向契丹称臣纳贡,二是高丽必须与宋朝断绝关系。高丽在与契丹签订盟约得到“鸭绿江东数百里”土地之后,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承诺。首先,高丽与契丹签订盟约之后,确曾一度按照盟约的要求,与宋朝断绝了关系,可很快又与宋朝秘密往来,遣使如宋,“自陈国人思慕华风,为契丹劫制之状”,“仍请归附如旧”,请求像以前一样与宋朝建立宗藩关系。其次,高丽虽然与契丹签订了盟约,但对契丹并不信任,他们在得到“鸭绿江东数百里”赐地之后,即率兵驱逐女真,修建了兴化(今朝鲜义州西南)、铁州(今朝鲜铁山)、通州(今朝鲜宣川西北东林)、龙州(今朝鲜龙川)、龟州(今朝鲜龟城)、郭州(今朝鲜郭山)六城,以防御契丹,且“至者无时”,并没有按照臣下属国的要求经常前往契丹朝贡。后来,高丽大臣康肇(兆)废弃穆宗另立显宗,也没有像臣下属国一样向契丹请示并求得契丹的册封。再次,高丽与女真虽有矛盾,但为了对付契丹,高丽除了挑拨女真与契丹的关系以外,又暗中拉拢女真以便壮大自己的势力。辽圣宗得知这些情况之后,大为恼火,遂以高丽筑城,“贰于己”为借口,“遣使求六城”,高丽新立国王显宗王询“不许”六城。辽圣宗遂于统和二十八年(1010),以高丽大臣康肇擅杀国王诵另立国王询以及高丽“东结构于女真,西往来于宋国”等事为借口,发动了第二次征伐高丽的战争。

辽圣宗第二次大规模征伐高丽,先胜后败,“帐族卒乘罕有还者,官属战没大半”。辽圣宗不甘心失败,又以高丽显宗王询不亲自来朝为借口,于开泰三年(1014)发动了第三次大规模征伐高丽的战争。

据《辽史·高丽传》记载,开泰三年(1014年)五月,辽圣宗“诏国舅详稳萧敌烈、东京留守耶律团石等造浮梁于鸭渌江,城保、宣义、定远等州”,作为征伐高丽以及控制高丽的军事重镇,准备第三次大举征伐高丽。朝鲜史书《高丽史·地理志》记载,“义州,本高丽龙湾县,又名和义。初,契丹置城于鸭绿江东岸,称保州。文宗朝契丹又设弓口门,称抱州(一云把州)”。《新增东国舆地胜览》、《大东地志》所记与《高丽史·地理志》记载相同。据此可知,保州,也称“抱州”或“把州”,确为契丹所修建。

关于契丹修建保州的时间,史书记载不一。《辽史·食货志》说,辽“(统和)二十三年(1005),振武军及保州并置榷场”,《满洲源流考》《续通典》等书亦谓“统和末,高丽降,于此(指保州)置榷场”,均认为辽朝在统和二十三年(1005)就已经将保州建为与高丽交易的榷场。如果这些记载可信的话,则保州修建的时间必在统和二十三年(1005)之前,也就是说应该在统和十一年(993)辽圣宗与高丽议和并赐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之后,如果是那样的话,保州之地必定不在辽朝赐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之内,因为那时辽朝与高丽刚刚议和,双方和平相处,辽朝不可能到刚刚赐给高丽的领土上修建保州。上述记载虽然透露出辽朝修建的保州不在辽朝赐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之内的信息,但与史实颇有出入。如《辽史·圣宗纪五》在记载上述史实时则说,辽统和二十三年(1005)“二月丙戌,复置榷场于振武军”,只说在振武军设置榷场,并没有说在保州设置榷场,恐《辽史·食货志》的记载有所失误,当以《辽史·圣宗纪》记载为准。

《辽史·地理志》又记载,契丹“开泰三年(1014)取其(指高丽)保、定二州,于此置榷场”。按此记载,则保州修建的时间也在辽开泰三年(1014)契丹第三次进攻高丽之前,且认为保州是高丽的领土,似与史实不符。因为从各种文献的记载来看,都认为保州为契丹修建,没有人认为保州是高丽修建。如果按《辽史·食货志》的记载,认为保州是辽朝在第一次进攻高丽并与高丽议和之后所修建,那么,辽朝的保州又在什么时候、什么原因转入高丽之手,并没有任何史料来证明,说明这一记载有误。另外,这条史料说辽于开泰三年(1014)攻取高丽的保州并建为榷场,也不准确,因为开泰三年(1014)契丹正在忙着发动第三次大规模征伐高丽的战争,不会取其地建为榷场,辽朝将保州建为榷场只能在此之前或在此之后的和平相处时期。

实际上,保州是辽朝准备第三次大举进攻高丽时所建,应以前述《辽史·高丽传》有关开泰三年(1014)五月辽圣宗“诏国舅详稳萧敌烈、东京留守耶律团石等造浮梁于鸭绿江,城保、宣义、定远等州”的记载为准。朝鲜史料《高丽史》虽然也认为保州修建于辽朝第三次大举进攻高丽之时,但在具体时间上与《辽史·高丽传》记载不同,谓显宗六年(辽开泰四年,1015)“春正月,契丹作桥于鸭绿江,夹桥筑东、西城,遣将攻破,不克”,又称“是岁,契丹取宣化、定远二镇城之”。据谭其骧等人以及日人津田左右吉考证,认为《高丽史》所记“契丹作桥于鸭绿江,夹桥筑东、西城”与《辽史·高丽传》所记“造浮梁于鸭绿江,城保、宣义、定远等州”为一事,《高丽史》所记契丹夹桥筑东西两城,西为来远城,东即宣州(笔者认为东城为保州)。来远城位于今辽宁丹东九连城东鸭绿江中黔定岛上;保州位于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与新义州之间(笔者认为保州即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宣州即宣义州,为《高丽史》中记载的宣化镇,位于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笔者认为宣州位于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与新义州之间),隶保州;定州即定远州,亦即《高丽史》中所说的定远镇,位于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东。《高丽史》将契丹修筑保州的时间系之于辽开泰四年(1015),但该书又称显宗五年(辽开泰三年,1014年)“冬十月己未,契丹遣国舅详稳萧敌烈来侵通州,兴化镇将军郑神勇、别将周演击败之,斩七百余级,溺江死者甚众”。六年“春正月癸卯,契丹兵围兴化镇,将军高积余、赵弋等击却之。甲辰,又侵通州”。如是,则是契丹先攻高丽,后“作桥于鸭绿江,夹桥筑东、西城”,似与史实不符,因为契丹征伐高丽,必先渡鸭绿江,故当先建鸭绿江浮桥,后攻打通州等地。《辽史》和《高丽史》均称契丹作鸭绿江浮桥及修筑保州为同一时间或先后相继之事,可知契丹修筑保州的时间应在辽开泰三年(1014),如是,则应以《辽史·高丽传》记载为准,《高丽史》记载不确。魏志江先生以为《辽史》记载“实误”,似乎有些不妥。

关于保州问题,韩国学者卢启铉在其所著《高丽外交史》中称,辽统和“二十三年(1005),振武军及保州并置榷场”,认为辽与高丽在保州的“榷场交易一直进行到契丹第二次入侵高丽进(时)的显宗即位一年(1010)”。但他又说,辽“于1015年1月架成了从来远城经黔同岛到义州的桥梁,在鸭绿江东岸(高丽领土)修成了保州城”。前后自相矛盾,显然前说不确,后说又将保州修建的时间定在辽开泰四年(1015)正月并在括号中想当然地将原保州之地说成是高丽领土,并没有说明保州何时转入高丽之手,显然不确。日人三上次男认为保州城修筑于统和末年(“统和”为辽圣宗年号,983—1012年),辽圣宗时曾一度归高丽领有,开泰元年(1012)辽又以武力夺取。亦不确切,似多为想象之论。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辽朝在开泰三年(1014)发动第三次大规模征伐高丽之初,就修筑了保州城。保州应该是高丽在辽朝赐其“鸭绿江东数百里地”所建“六城”之外由辽朝重新修筑的一个州城,因为辽朝第二次大规模征伐高丽,大败而归,并没有收复“六城”,各种史书也没有说契丹攻取“六城”中的某一城之后将其城改建为“保州”,后来高丽与辽人交涉时也没有说保州是辽朝赐给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中的一部分。我们再从辽朝第三次大规模征伐高丽之初没有经过激烈战斗即进入其地,并能够比较顺利地修筑保州城分析,保州之地应该不在辽朝赐给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之内,或者是在辽朝第三次大规模征伐高丽之前就已在辽朝手中。据此可知,辽朝在赐给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之后的辽朝东京道东南部与高丽西北的分界应该在宣州(今朝鲜平安北道新义州与义州之间)、保州(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定州(今朝鲜平安北道义州东)及其以东一线,宣州、保州、定州以北属辽朝,以南属高丽。高丽在积极向西北地区拓展的同时,也积极向东北地区拓展,至高丽德宗以后,高丽已将其东北地区领土扩展至高丽定州(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定平,与辽属定州不在一地)一带,并开始修筑千里长城,西起鸭绿江入海口,东至高丽定州都连浦(广浦),中经威远、兴化、静州、宁海、宁德、宁朔、云州、安水、清塞、平虏、宁远、定戎、孟州、朔州14城,以及耀德、静边、和州等地。即以千里长城为界,定州以北地区归属辽朝控制的女真,以南归属高丽。

可见,辽朝据有保州之地,不过是占有原来渤海之地,并非是占有高丽之地。如果说是侵略的话,也只能说是契丹对渤海的侵略,不应该说成是对高丽的侵略。然而,现存史书几乎众口一词,将辽朝占有保州之地说成是对高丽的侵略。我们以为,这可能是由于以下一些原因造成的。

首先,辽圣宗赐给高丽“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之后,又出兵收取,被一些人视为不义行为,因而被人们视为一种侵略。

其次,当时,契丹虽然声称由高丽继承新罗地,由契丹继承原高句丽之地,但很少有人响应。那时,宋朝与高丽关系很好,而与契丹正处在争夺燕云十六州等地的斗争之中,宋朝与契丹可谓仇敌之国。宋人知道,他们不可能像唐朝一样,坚持高句丽“近在提封之内”,因为原高句丽之地大部分已为契丹所有,他们不但无法占有原高句丽之地,甚至连北方的燕云十六州等地都收不回来,因此,他们不敢声称原高句丽之地应该由宋朝来继承。既然宋朝不可能继承原高句丽之地,那么,宋人应该支持谁来继承高句丽之地呢?毫无疑问,如果宋人承认契丹继承高句丽之地,只会壮大契丹的力量,对正在与契丹进行斗争的宋朝来说,没有一点好处,倒不如承认高丽继承高句丽之地,那样的话,既可以加深与高丽的“友好”关系,进一步取得高丽的支持,又可以削弱契丹的势力,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宋人便积极支持高丽是高句丽的继承者的观点。正由于此,在宋人所修史书之中,高丽是高句丽继承者的观点就成了勿庸置疑的定论。宋人的观点对后世影响很大,后来的史书几乎众口一词,均认为高丽是高句丽的继承者,元人所修《宋史》《辽史》《金史》都是按照这种观点写的。按照高丽应该继承高句丽之地的观点,辽朝占有保州之地也就是占有了原来高句丽之地,自然就成了一种侵略行为,高丽收取保州之地也就成了收回原有“旧地”了。这就是后人多将辽朝占有保州之地说成是对高丽侵略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则与史实不符。

3.辽朝与高丽的“保州”交涉

辽朝修筑鸭绿江浮桥及保州等城,占据了进攻和控制高丽的有利位置,高丽深感不安,“欲发兵焚毁”,终未成功。后来,辽朝第三次大规模征伐高丽虽然失败,“生还者仅数千人”,但保州之地并未割给高丽,仍然控制在辽朝手中。为此,高丽一直耿耿于怀。

辽圣宗太平六年(1026)曾派遣御院判官耶律骨打出使高丽,请求“假途,将如东北女真”,高丽虽与辽朝议和,但仍“不许”契丹借道前往女真地区。太平九年(1029)辽东京舍利军详稳渤海人大延琳起兵反辽,建立兴辽国,高丽虽然拒绝大延琳关于出兵共同反辽的请求,但却以道路梗塞为借口,“与契丹不通”,停止向契丹朝贡。辽朝平定大延琳叛乱以后,即遣使高丽,令高丽前来朝贡。高丽显宗虽然派遣使者金哿出使辽朝祝贺契丹打败大延琳收复东京(今辽宁辽阳),但迟迟不来朝贡,后于显宗二十二年(1031)五月与世长辞。六月,辽圣宗也离开了人世。

高丽德宗即位以后,大臣王可道向高丽德宗建议说:“契丹与我通好交贽,然每有并吞之志,今其主殂,驸马匹梯叛据东京,宜乘此时,请毁鸭绿城桥,归所留我行人,若不听,可与之绝”。高丽德宗采纳了王可道的建议,开始对辽朝采取强硬态度,于其即位当年(1031)十月,“遣工部郎中柳乔如契丹会葬”,又派遣“郎中金行恭”等祝贺辽兴宗“即位”,以辽所修筑鸭绿江浮桥及保州等城构成对高丽威胁,“表请毁鸭绿城桥,归我被留行人”。十一月,金行恭返回高丽,说“契丹不从所奏”,高丽德宗遂停止向辽朝派遣“贺正使,仍用圣宗太平年号”,拒绝使用辽兴宗的景福年号,单方面宣布与辽朝断绝关系。辽景福元年(1032)正月,契丹派遣“遗留使”将辽圣宗生前的遗留物送往高丽,“至来远城”,高丽“不纳”,同时,高丽积极进行备战,意欲用武力夺取保州等地。面对高丽的不友好态度,辽朝鉴于先前多次进攻高丽均告失败的教训,未敢大动干戈,但也采取了强硬措施,将高丽德宗元年(1032)派往契丹的“李礼均等八人”全部扣“留不还”。双方矛盾再次激化,边境地区不断出现小规模冲突。

高丽想用强硬态度迫使辽朝毁掉鸭绿江桥和保州,但由于高丽势单力孤,高丽靖宗即位以后,逐渐改变了对契丹的强硬政策,开始谋求与契丹恢复和好关系。

重熙四年(高丽靖宗元年,1035年)五月,辽以来远城长官的名义向高丽兴化镇送去一篇牒文,称高丽一直向契丹称臣纳贡,后因大延琳反辽,高丽不再来朝;现在大延琳已被平定多年,可高丽不但不来朝贡,反而“累石城而拟遮大路,竖木寨而欲碍奇兵”。称高丽此举如果“激怒于雷霆,何安宁于黎庶”,对高丽提出质问和恐吓。高丽以宁德镇长官的名义回牒辽朝,书中虽然对“累石城而拟遮大路,竖木寨而欲碍奇兵”等事进行了辩解,但明确表示高丽这样做“非欲以负阻皇化”,不是要与辽朝作对,表明了高丽意欲重新与辽和好并向辽朝贡的意向。辽朝接到高丽回牒,于重熙六年(1037)又向高丽宁德镇送去一牒,说“欲载修于职贡,合先上于表章,苟验实诚,别颁俞命”。于是,高丽便于靖宗三年(1037)十二月,派遣殿中少监崔延嘏等出使契丹,表示“当遵太后之遗言,固为藩屏。抚小邦之弊俗,虔奉阙庭;更从文轨以输诚,永效梯航而展礼”,重新“乞修朝贡”。辽又于重熙七年(1038)正月派遣马保业等人出使高丽,“复寻欢盟”,双方重新恢复了和好关系,高丽主动请求使用辽朝重熙年号,靖宗也接受辽朝“高丽国王”的册封,高丽德宗以来一度中断的藩属朝贡关系再次确立起来。

高丽虽然与辽朝重新恢复了和好关系,但高丽仍以为辽朝所修保州等城对高丽是个威胁,遂于靖宗五年(1039)二月再次派遣户部郎中庾先出使辽朝,以辽所修筑保州等城堡影响农耕为借口,请求“罢鸭江东加筑城堡”。辽兴宗以鸭绿江东所筑城堡“盖边隅之常,备在疆土,以何伤!朕务守成规,时难改作”为由,婉言拒绝了高丽有关毁弃保州等城的请求。

高丽多次请求辽朝毁弃保州,均未能如愿,高丽文宗九年(1055)又以辽朝在保州设置弓口门(向敌人射箭的有孔的门)和邮亭(驿舍)等事为借口,再次派遣使者致书辽朝东京留守,请求辽朝“还前赐地,其城桥弓栏亭舍悉令毁罢”。此次高丽遣使不像以前一样仅仅请求毁弃鸭绿江浮桥和保州等,又进一步提出了“还前赐地”的问题,即高丽开始将保州之地说成是辽圣宗时赐给高丽的土地,后来被辽朝侵略和占有,理应还给高丽。由于此次高丽请还保州,仅仅是上书辽朝东京留守,没有上书辽朝皇帝,东京留守绝不敢替皇帝做主,毫无疑问,高丽的请求也会不了了之。高丽文宗十一年(1057)四月,高丽文宗对大臣们说:“去年遣使请罢弓口门外邮亭,时未撤毁,又于松岭东北渐加垦田或置庵子屯畜人物,是必将侵我疆也,当亟请罢之”。高丽文宗认为辽朝在保州修建弓口门、邮亭和在保州附近开垦田地、设置庵子,是在做侵犯高丽的准备,欲再次遣使请求辽朝毁弃保州并收回保州等地。当时,大臣们意见不一,中书省的官员认为辽朝即位不久的道宗皇帝刚刚遣使前来册命高丽王和太子,高丽尚未遣使回谢,不宜在这个时候别有所请。高丽文宗遂决定,“先遣使谢册,继行奏请”。后来文宗是否向辽朝“奏请”,《高丽史》没有明文记载,但据《辽史》记载,高丽文宗确曾遣使向辽道宗“乞赐鸭绿江以东地”,辽道宗“不许”,说明此次会议以后,高丽文宗确曾派遣使者出使辽朝,请求辽朝将保州等地赐给高丽。

由于高丽不像以前一样仅仅提出毁弃保州的问题,而是进一步提出了领土要求,也引起了辽朝的注意。据《高丽史》记载,高丽文宗二十九年(1075)七月,高丽接到“辽东京兵马都部署奉枢密院子,移牒请治鸭江以东疆域”。也就是说,辽朝在高丽不断提出领土要求之后,提议与高丽共同勘察和划定鸭绿江以东边界。高丽接到辽朝划界的通知以后,立即派遣知中枢院事柳洪、尚书右丞李唐鉴等前往鸭绿江以东辽丽边界地区,“同辽使审定地分,未定而还”。大约是由于辽朝不承认保州等地是辽圣宗时赐给高丽的土地,双方争议较大,这次划界未果。

辽朝和高丽的“保州”纠纷问题,虽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但双方都注意维持现状,保持友好往来关系。到了辽大安二年(1086),辽又提出在鸭绿江东保州等地设置榷场的计划,大约是高丽害怕在保州建置榷场以后会影响高丽的稳定,所以不同意在保州建置榷场,于宣宗三年(1086)五月派遣尚书右丞韩莹等出使辽朝,“请罢之”。后来,高丽又以为辽朝计划在保州建置榷场是对高丽别有所图,于宣宗五年(1088)二月,派遣中枢院副使李颜等,以“藏经烧香使”为名,前往“龟州(今朝鲜龟城)密备边事”。九月,高丽宣宗再次派遣太仆少卿金先锡等“如辽乞罢榷场”。辽道宗对高丽的请求表示谅解,遂取消了在保州建置榷场的计划,保证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

后来,高丽在静州等地设置军营,增加驻军,大约与高丽害怕辽朝在保州驻军会影响高丽安全一样,辽朝也害怕高丽在静州驻军会影响辽朝的安全,遂于乾统元年(1101)派遣使者赴高丽“请罢静州关内军营”,高丽仿照“大安中辽欲于鸭江置亭子及榷场,我朝(指高丽)遣使请罢,辽帝听之”的前例,也接受了辽朝的请求,罢去静州关内军营。

辽朝后期,两国虽然都能采取一些互让政策,维护两国的和好关系,但保州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高丽意欲得到保州之心不死,到了金人起兵反辽以后,保州又成了高丽与金人交涉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金朝与高丽的“保州”交涉


辽朝后期,日益腐朽,女真人为了反抗辽朝统治者的剥削和压迫,于辽天庆四年(1114)在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的率领下,掀起了反辽斗争,很快就攻取了辽的宁江州(今吉林松原的石头城子)、出河店(今黑龙江肇源西南)、宾州(今吉林农安北)、祥州(今吉林农安境)、咸州(今辽宁开原老城)等地,并于收国元年(1115)正月拥立完颜阿骨打即皇帝之位,正式建立金政权。

完颜阿骨打建立金政权以后,以辽政权的继承者自居,一面派遣加古撒喝率偏师前往鸭绿江下游经略保州等地,一面亲率主力大军攻取辽的达鲁古城(今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塔虎城)、黄龙府(今吉林农安)等地,又在护步达冈(今吉林榆树一带)大败辽军,“女真乘胜,遂并渤海、辽阳等五十四州”。到了收国二年(1116),金人已经将辽西及其以东地区基本上收归己有。

金太祖所率主力大军所向披靡,加古撒喝所率偏师则出师不利,他们进攻保州,“久不下”,遂向金太祖请求增派援兵。金太祖在攻取黄龙府之后派遣纳合乌蠢“以百骑益之”,在护步达冈打败辽天祚帝亲征大军以后,又“使斡鲁以甲士千人往”。金太祖在进攻辽朝的关键时刻,不断派遣援兵进取保州,可见金太祖对保州的重视。

高丽对女真反辽一直十分关注,他们见辽人不断被金人打败,遂多次拒绝辽人有关联合抗金的请求,并产生了不再向辽称臣、禀辽正朔、使用辽朝年号的想法。据《高丽史》记载,高丽睿宗十一年(1116),中书门下省官员向高丽睿宗上奏说:“辽为女真所侵,有危亡之势,所禀正朔不可行。自今公私文字,宜除去‘天庆’年号,但用甲子。”高丽睿宗当即批准了中书门下官员的这一请求,自动取消了所禀辽朝正朔的年号,单方面宣布不再向辽朝称臣。同时,高丽也产生了向金人求取他们多次向辽人请求毁弃或“收回”,但始终未能毁弃或“收回”的保州之地的想法。于是,高丽于收国二年(1116)闰正月派遣使者赴金,以“贺捷”为名,向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请求说:“保州本吾旧地,愿以见还。”不仅将保州说成是辽圣宗赐给高丽的土地,还以高句丽继承者自居,把保州说成是高丽的“旧地”,请求收回。金太祖虽然对保州问题的由来不甚清楚,但他认为保州原来在辽朝管辖之下,现在就应该由金人来接管。但当时是金军攻辽的关键时刻,金太祖一方面由于他们所占领土飞速扩展,对些小土地并不在意;一方面为了取得外援,以扩大攻辽同盟,遂对高丽采取了“友好”政策,特意对高丽使者说:“尔其自取之”。即让高丽自己去攻取保州之地。这如同宋人意欲乘金人攻辽之机,渡海请求收回燕云十六州之地一样,金太祖最初也曾和宋人说“所请之地,今当与宋夹攻,得者有之”,也是让宋人自己去攻取。应该说,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均反映了金太祖在攻辽的关键时刻愿意与高丽和宋朝交好以便孤立和灭亡辽朝的愿望。

金太祖答应高丽自己去攻取保州之后,又对负责攻取保州的将帅撒喝、乌蠢等人说:“若高丽来取保州,益以胡剌古、习显等军备之,或欲合兵,无得辄往,但谨守边戍”。即告诫撒喝等将帅,不要与高丽合兵攻打保州,要在高丽派兵攻打保州之时,谨守边备,以防出现两军冲突及一些意外事故。

金太祖虽然允许高丽自己去攻取保州,但高丽并没有按照金丽之约去攻打保州,相反倒在金军攻取来远和保州“城中食尽”之时,“遣都兵马录事邵亿送米一千石”,以接济处于穷途末路的辽军,大概是因为辽来远城统军对高丽与金人结交甚为不满,所以对高丽所献粮米,“辞不受”。到了高丽睿宗十一年(金收国二年,1116年)八月,金将撒喝等进攻保州“几陷”,高丽一面再次遣使如金,请保州;一面“遣枢密院知奏事韩如”等进入保州城,对保州城辽军统帅耶律宁等进行“招谕”。后来,保州守将耶律宁等曾向高丽借粮,高丽虽然没有应允,但对辽军的招抚工作一直没有停止,致使天辅元年(1117)三月保州城即将被金军攻下之时,保州城守将耶律宁和来远城守将常孝孙等将保州和来远城拱手献给了高丽。高丽立即遣兵“入其城,收兵仗及钱宝物甚多”。因此,等到金军统帅撒喝和阿实等人率军进入保州城时,“高丽兵已在城中”。

高丽兵进入保州城以后,高丽睿宗即下诏“改抱州(保州)为义州防御使,以鸭江为界置关防”。金太祖答应高丽自己攻取保州,是希望高丽在金人攻辽的关键时刻出兵攻取辽的保州,以造成事实上的金丽联合攻辽之势,可高丽不但没有出兵攻取保州,相反却与辽朝保持和好关系,并通过拉拢和招抚手段,在金军即将攻取保州之时,不费一兵一卒,坐享其成地占有了保州。这对于高丽来说,无疑是一大喜事,可对金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大损失,因此金人不能没有想法。据《高丽史》记载,高丽兵刚刚进入保州城,“金主阿骨打遣阿只等五人寄书曰:‘兄大女真金国皇帝致书于弟高丽国王。自我祖考介在一方,谓契丹为大国,高丽为父母之邦,小心事之。契丹无道,陵轹我疆域,奴隶我人民,屡加无名之师。我不得已拒之,蒙天之获殄灭之。惟王许我和亲结为兄弟,以成世世无穷之好,仍遗良马一匹。’”史书中没有记载此次阿骨打遣使高丽要与高丽商谈什么事情,只是说女真人曾因其始祖“从高丽来”称高丽为“父母之邦”,现在女真人要与高丽建立“和亲”关系,并“结为兄弟”之国。根据当时金太祖遣使高丽正值高丽兵进入保州城之时分析,金太祖此次遣使高丽绝不会仅仅是商讨“结为兄弟”之国的问题,重要的是商讨保州的归属问题。根据后来的金丽交涉来看,金人在此次与高丽交涉时,并没有放弃保州的领有权,仍然坚持保州原来归辽朝所有,现有就应该归金朝所有的观点。金太祖答应高丽自己攻取保州,可高丽并没有自己攻取,而是在金人即将攻取的形势下,坐享其成地占有了保州,因此保州不应该归属高丽,而应该归属金朝。

大约是因为金人此次遣使坚持保州应该归金朝所有,高丽睿宗随后便派遣蒲马等人出使金朝,“请保州”。金太祖“诏谕高丽王曰:‘保州近尔边境,听尔自取,今乃勤我师徒,破敌城下。且蒲马止是口陈,俟有表请,即当别议。’”意思是说,保州靠近高丽边境,金太祖曾答应高丽自己攻取,但高丽自己未能攻取,“乃勤我师徒,破敌城下”,保州实际上仍由金人攻取,自然应该归属金人。但同时,金太祖又表示,保州问题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那就是高丽必须“表请”,才可以商量。也就是说,高丽必须向金人奉表称臣,才可以“别议”。因此,金太祖首次对高丽王使用了“诏谕”一词。可见,金朝在与高丽交涉“保州”的问题上,态度开始变得强硬起来。

据史书记载,金太祖遣阿只等人出使高丽,并表示愿意与高丽“结为兄弟”之国时,一向视女真为“夷狄”“人面兽心”“贪而多诈”的高丽,就不肯接受,甚至“欲斩其使者”,如今,金太祖提出高丽要想得到保州则必须向金人称臣,高丽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因此,他们对金太祖所提条件置之不理。

到了天辅二年(1118)十二月,金人反辽取得更大胜利,又遣使“诏谕高丽国王曰:‘朕始兴师伐辽,已尝布告,赖皇天助顺,屡败敌兵,北自上京,南至于海,其间京府州县部族人民悉皆抚定。今遣孛堇术孛报谕,仍赐马一匹,至可领也’”。面对金人反辽节节胜利,高丽不能无动于衷,遂于睿宗十四年(1119)八年遣使报聘于金,但拒绝向金人称臣,所带外交文书不但不称“表”,相反还有“况彼源发乎吾土”之语。金太祖见状,十分生气,“拒不受”。双方关于“保州”的交涉陷入僵局。由于双方谈判不谐,高丽害怕金人来攻,遂“增筑长城三尺”,加强边备。金朝边吏获悉高丽在边境地区屯兵,并增修长城,遂“发兵止之”,高丽不从。这时,正值金朝发兵灭亡辽朝的关键时期,故金太祖对高丽增筑长城采取了忍让和克制态度,告诫边吏“毋得侵轶生事,但慎固营垒,广布耳目而已”。

金太祖于天辅四年(1120)攻取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天辅六年(1122)正月攻取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四月又以破竹之势攻取了辽西京(今山西大同),年底,兵不血刃占领了辽南京(即燕京,今北京),辽天祚帝西遁,辽朝基本被金人灭亡。天辅七年(1123),金太祖在将燕京及其六州土地交还北宋以后,在率兵北返途中病逝,其弟吴乞买继位,是为金太宗。

金太宗即位以后,即遣使高丽,“复以辽帝亡入于夏国报之”,高随、斜野奉命出使高丽,“至境上,接待之礼不逊”,即高丽反对按照臣下之礼接待金朝使者,“随等不敢往”,急忙请示金太宗,金太宗曰:“高丽世臣于辽,当以事辽之礼事我,而我国有新丧,辽主未获,勿遽强之。”金太宗虽然坚持高丽应该向臣事于辽一样臣事于金,但因金太祖病逝及未能捉获辽天祚帝,不愿意激化两国矛盾,“命高随等还之”。

这时,新任高丽国王仁宗由于对金朝势力认识不足,坚决反对向金称臣,继续扩军备战,招纳保州等地人口,并试图与即将灭亡的辽朝残余势力结盟以自保,导致两国关系迅速恶化,并发生一些小规模冲突。

天会三年(1125)五月,高丽仁宗听说金军捉获天祚帝,大吃一惊,急忙“遣司宰少卿陈淑、尚衣奉御崔学鸾如金。金以国书非表又不称臣,不纳”。天会四年(1126)二月,金朝斡离不(宗望)大军迫使宋朝交纳大量金银财宝以及割让太原(今山西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今河北河间)三镇以后,率军北返。三月,高丽仁宗听说金兵打败了北宋,急忙召集大臣会议,决定向金称臣。四月,遂“遣郑应文、李侯如金称臣”。金太宗见高丽同意称臣,非常高兴,“优诏答之”,随即派遣高伯淑、乌至忠等出使高丽。在高伯淑等人临行之前,金太宗指示说:“凡遣使往来当尽循辽旧,仍取保州路及边地人口在彼界者,须尽数发还。”如果高丽“一一听从,即以保州地赐之”。高伯淑等到达高丽,高丽仁宗“附表谢,一依事辽旧制”。即高丽按照向辽称臣礼仪接待金使,但在附表中强调保州本高句丽旧地,应该归属高丽。这引起金太宗不满。金太宗坚持对原辽朝领土具有所有权,称将保州之地交与高丽是“朝廷不爱其地,特行割赐”,不能以为理所当然。同时,要求高丽归还保州等地流入高丽的女真人户,并令高丽向金朝献上称臣誓表。在金朝强势压力之下,高丽于仁宗七年(金天会七年,1129年)十一月,“遣卢令琚、洪若伊如金进誓表”,完成了向金称臣的最后一道手续。这时,金太宗正派遣完颜宗弼(兀术)等穷追逃入南海的宋高宗,见高丽遣使前来进纳誓表,自然十分高兴,但对高丽仍以保州等地流入高丽的人口皆已“物故”为借口不欲遣还之事甚为不满,仍然坚持追索保州等地逃入高丽的户口。天会八年(1130)十二月,高丽仁宗又派遣左司郎中金瑞等人使金,“请免追索保州投入人口”。金朝开国功臣完颜勖向金太宗上书谏曰:“臣闻德莫大于乐天,仁莫先于惠下。所索户口,皆前世奸宄叛亡,乌蠢、讹谟罕、阿海、阿合束之绪裔。先世绥怀四境,尚未宾服,自先君与高丽通,闻我将大,因谓本自同出,稍稍款附。高丽既不听许,遂生边衅,因致交兵,久方连和,盖三十年。当时壮者今皆物故,子孙安于土俗,婚姻胶固,征索不已,彼固不敢稽留,骨肉乖离,诚非众愿。人情怨甚可愍者,而必欲求为己有,特彼我之蔽,非一视同仁之大也。国家民物繁多,幅员万里,不知得此果何益耶。今索之不还,我以强兵劲卒取之无难。然兵凶器,战危事,不得已而后用。高丽称藩,职贡不缺,国且臣属,民亦非外。圣人行义,不责小过,理之所在,不俟终日。臣愚以为宜施惠下之仁,弘乐天之德,听免征索,则彼不谓己有,如自我得之矣。”完颜勖以保州等地流入高丽的人口早已“安于土俗”,以及“国且臣属,民亦非外”之说,劝金太宗不必索取保州等地流入高丽的女真人口。金太宗采纳了完颜勖的建议,答应了高丽关于“乞免索保州亡入边户”的请求,不再索取“保州亡入高丽户口”,“自是保州封域始定”。金朝与高丽关于“保州”的交涉终于告一段落,金朝与高丽的疆域也最后确定下来:金朝与高丽的分界同辽朝与高丽的分界相比,除了金朝将保州一带赐给高丽,双方以鸭绿江下游入海地段为界以外,其余分界没有变化,仍以清川江流域为界,即高丽定州(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定平)以北归属金朝,以南归属高丽。


三、从“保州”交涉看辽、金与高丽的外交思想和政策


从上述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中,可以看出,辽、金在土地(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名分的问题上更重视名分,对高丽一直采取“仁者”“友善”外交;高丽在土地和名分的问题上,虽然也重视名分,但比较起来则更加重视功利(包括土地等各种物质利益),对辽、金实行重视功利主义的“智者”“事大”外交政策。

1.辽、金对高丽的外交思想和政策

辽、金政权建立之初,以经略中原为其主要发展方向,因此对周边各族尽力拉拢,对高丽也采取“友善”的外交政策。

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在高丽政权建立之后,即主动遣使高丽“遗橐驼、马及毡”等,辽太宗即位以后,也主动遣使高丽“遗橐驼五十匹”等,就是要与高丽建立“友好”关系。然而,高丽太祖王建却视契丹为“禽兽之国”,对契丹灭亡渤海后阻止其北向扩张大为不满,将辽太宗派往高丽的使者30余人流放海岛,对契丹实行“不友好”政策。面对高丽的不友好之举,契丹为了顾全大局,并没有马上对高丽用兵。之后,高丽北扩不已,严重地影响了契丹利益,契丹才于统和十年(992)出兵大举征伐高丽。契丹征伐高丽的主要目的是要收回被高丽占领的原高句丽之地,即使按高丽人徐熙的分析也是为了收回被高丽攻占的女真之地(即安北府及其以北的嘉州、松城等地)。据《高丽史·徐熙传》记载,高丽面对契丹大举来攻,曾想“割西京以北与之,自黄州至岭画为封疆”。即按徐熙之意图也有意将安北府以北的女真之地归还契丹。可在契丹与高丽谈判中,契丹不但没有收回原高句丽之地或高丽攻占的女真之地,反而以高丽称臣为条件又额外“取女直鸭绿江东数百里地”赐给了高丽。这不仅说明契丹具有与高丽交好之意,也说明契丹在土地和名分的问题上,更加重视名分。只要高丽同意称臣,两国交好,其余之事均好商量,不管是土地还是其他物资,契丹都会在所不惜。然而,高丽答应对契丹称臣以后,并没有完全履行臣下之职责,没有按时前来朝贡;康肇(兆)废弃穆宗另立显宗,也没有像臣下属国一样向契丹请示并求得契丹的册封;又秘密与宋朝往来等,根本没有像臣下一样视辽朝为“君主”之国,表面向辽朝称臣不过是一个虚名而已。辽朝发现高丽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大为恼怒,于是又有了反悔之意,再次出兵收取“六城”等地。契丹两次出兵失败,收回“六城”的愿望又以高丽同意称臣而不了了之。战后,辽朝虽然没有答应高丽有关毁弃和收回保州的请求,但也不再索取六城,且积极与高丽保持和好关系。对高丽不予借道进入女真地区、以大延琳叛乱为借口不来朝贡,并没有大为恼怒;对高丽与宋朝往来不再指责;就是对高丽德宗断绝外交关系也未大动干戈;对高丽请求辽朝不要在保州等地设置榷场也欣然应允。这些充分说明辽朝对高丽确实是在实行一种“友善”的外交政策,注意保持两国的和好关系。

金人对高丽也实行“友善”的外交政策。有人以为,女真最初实行“视高丽为‘父母之邦’的自卑外交政策”,其实不然,据查,在《高丽史》等著作中,女真称高丽为“父母之邦”只有两次。一次是在睿宗四年(1109)六月,女真人弗、史显等出使高丽,曾向高丽王上奏说:“昔我太师盈歌尝言,我祖宗出自大邦,至于子孙,义合归附。今太师乌雅束亦以大邦为父母之国”。这是在高丽攻占曷懒甸女真地区以后修筑九城,女真派遣使者请求收回九城之地时所说的话,不无讨好和拉关系之意,也就是说,这时的女真具有愿意与高丽建立“友好”关系之意。第二次是在天辅元年(1117)三月,当金军即将攻取保州之地时契丹人将保州献于高丽,金太祖为了求取保州(或者说是与高丽交涉保州),特利用女真始祖函普“从高丽来”的关系,向高丽王说了有关高丽是“父母之邦”的话,实际上,也不无讨好和拉关系之意。但同时,金太祖又提出了与高丽结为“兄弟之国”的问题,所以不能说女真称高丽为“父母之邦”就是自卑的外交,实际上,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实行的一种积极主动的并希望与高丽建立“友好”关系的外交。

金太祖答应高丽自己攻取保州,也是希望与高丽建立友好关系的举措。那时,金人攻辽,前途未卜,且保州并不在金人手中,金太祖不过是用辽朝的土地卖个人情,以收到与高丽建立“友好”关系并实现联合攻辽的奇效,完全是对高丽的一种“友善”行为。但后来高丽不但没有与金人共同攻辽,反而在金兵即将攻取保州之时,不劳而获地占领了保州,不能不引起金人的不满,但金太祖仍然采取克制态度,耐心地与高丽进行和平交涉。后来,高丽增筑长城,在边境地区增驻军队、加强边备,金太祖仍然采取忍让和克制态度,告诫边吏“毋得侵轶生事,但慎固营垒,广布耳目而已”。边将请求“益兵”,金太祖并没有答应,只是对其“分列屯戍,以固封守”,加以肯定,对于高丽可能出现的与辽朝“交通”之事,也只是告诫边将“常遣人侦伺”而已。金太宗即位以后,继续实行对高丽“友善”的外交政策。高丽仁宗即位以后,欲结辽自保,对金态度有所变化。天会二年(1124)五月,曷懒路军帅完颜忽剌古等向金太宗上奏说:“往者岁捕海狗、海东青、鸦、鹘于高丽之境,近以二舟往,彼乃以战舰十四要而击之,尽杀二舟之人,夺其兵仗。”对于高丽蓄意制造事端,金太宗仍然采取忍让态度,谓“以小故起战争,甚非所宜。今后非奉命,毋辄往”。七月,鹘实答等人又向金太宗上奏说:“高丽纳吾叛亡,增其边备,必有异图。”金太宗又指示说:“纳我叛亡而弗归,其曲在彼。凡有通问,毋违常式。或来侵略,整尔行列,与之从事。敢先犯彼,虽捷必罚。”后来,仅仅“命南路军帅母,以甲士千人益合苏馆路孛堇完颜阿实赉,以备高丽”而已。正是由于金太祖和金太宗对高丽实行“友善”的忍让和克制的外交政策,才避免了金朝与高丽的军事冲突,既保证了金朝灭辽取宋战争的顺利进行,又保证了金朝与高丽关系的和平发展。

金朝虽然对高丽实行“友善”的外交政策,但在领土和名分等重大事非问题上却不含糊。保州等地,实际上是女真人活动和生活地区(包括辽朝赐给高丽的鸭绿江东数百里所建六城等地,都是女真人活动地区),之前是渤海人控制地区,渤海人控制之前一度为唐朝直接管辖,唐朝直接管辖之前才是高句丽人控制地区。高丽人以高句丽人继承者自居,将年代如此久远的高句丽地区说成是他们的“旧地”,无论怎么说都过于牵强。因此,金太祖、金太宗一直坚持对保州之地的所有权,在他们与高丽交涉过程中,从来没有说过保州之地应该归属高丽,他们同意将保州之地交给高丽,也没有说过“还”或“归还”之类的话,只是说了“赐”或“割赐”之类的话,说明金朝对保州等地的所有权问题并没有含糊。

金朝虽然对土地所有权毫不含糊,但由于他们受中原天朝大国思想的影响,在土地和名分的问题上,更加重视名分。史载,女真人在建国之前,曾有一部分女真人臣附于高丽;但女真人建国以后,立即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并及时地向高丽提出“结为兄弟”之国的要求,名义上要与高丽对等交往,可金人以“兄”自居,降高丽人为“弟”,实际上还是想在金丽交往中居于主导地位。随着女真反辽事业的发展、控制地区的扩大,金人开始效仿辽朝,意欲取代辽朝在东亚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开始要求高丽也要像对辽朝称臣一样,向金朝称臣,并利用“保州”交涉问题,最终达到了这一目的。高丽答应向金朝称臣,金朝也就毫不犹豫地将“保州”之地“割赐”给了高丽(当然,这也与金太祖有言在先、金人不愿意失信有关)。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金人开始将高丽臣民看成自己的臣民,对保州等地流入高丽的女真人户也不再追索了。

可见,金在土地、人口和名分等问题上,更加重视名分,有了名分,其余之事均好商量。这就是辽、金对高丽的外交思想和政策。

2.高丽对辽、金的外交思想和政策

高丽在与辽、金交往之时,虽然也重视名分,但更加重视实际利益。最初,高丽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积极北扩,曾与后晋、北宋交往,但在北宋雍熙三年(986)北伐辽朝之时,北宋请求高丽出兵援助,高丽知道北宋曾被辽朝打败,不敢出兵相帮,但又怕得罪宋朝,只好口头答应出兵,实际上则以种种借口拖延发兵,致使战事结束,高丽之兵仍然没有发过来。到了辽统和十年(992),辽为了收回原高句丽之地以及被高丽攻占的女真之地,大举进攻高丽,高丽亦曾向宋朝请求援助,宋朝也未出兵相帮。高丽开始意识到,在宋、辽两个政权之间,辽朝似乎是更强大的一方,于是,高丽不惜向辽称臣,倒向强大一方。高丽在向辽称臣之时,不但请求辽朝不再收取原高句丽之地以及被高丽攻占的女真之地,而且还要求辽朝将鸭绿江东数百里土地割赐高丽。辽朝则毫不犹豫地将“女直鸭绿江东数百里地”赐给了高丽。显然,高丽不过是以称臣之虚名,换取了大片土地,获得了重大实际利益。然而,高丽向辽称臣并获得了“女直鸭绿江东数百里地”以后,并没有完全倾心于辽朝,而是仍然游移于辽、宋之间,既向辽称臣,又向宋称臣,并不断根据宋辽势力的消长调整自己的对辽、宋政策,意欲从辽宋两个政权的平衡中求发展,并从中获得好处。到了金人起兵反辽以后,高丽又游移于辽、金、宋之间,他们看到辽朝出现衰亡之势,并没有尽臣子之责,去拯救辽朝,相反主动取消沿用100多年的奉辽正朔,开始把眼光投向正在兴起的金朝。高丽主动与金朝接触,是害怕金人攻取保州,意欲通过金人之手,得到他们长期以来想得到而未得到的保州地区,并没有真心实意地想与金人交好。因此,高丽在与金人交往的同时,又不愿意与辽人绝交,虽然多次拒绝辽人关于联合抗金的请求,但仍想与辽人继续往来,甚至于意欲结辽自保。对宋人也是这样,高丽与宋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始终臣属于宋朝,但当北宋遇到危难尤其是面临金人灭亡之时,高丽也不肯出手相帮。实际上,高丽是想在辽、宋、金角逐之时,谁也不得罪,试图在三种势力中寻找某种平衡。毫无疑问,高丽这么做,主要的是从自身利益考虑问题,当他们发现三种势力无法平衡时,就会考虑倒向哪一方才会保全自己并能获得利益,于是,他们就会偏向势力较强的一方,且将名分问题放到实际利益之后。这样,高丽就形成了自己颇具特色的注重功利主义的“事大”外交思想和政策。

高丽的“事大”思想和政策,主要源于《孟子》一书。《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记载:“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大王事獯鬻,句践事吴。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高丽对其实行的这种重视功利主义的“事大”外交,视为一种“保其国”的政策,视为“智者”所为,从未隐讳。据史书记载,在金人于天辅元年(1117)三月遣使前往高丽请求“和亲”并“结为兄弟”之国时,许多大臣“极言不可,至欲斩其使者”,监察御史金富仪则上疏说:“臣窃观汉之于匈奴,唐之于突厥,或与之称臣,或下嫁公主,凡可以和亲者,无不为之。今大宋与契丹迭为伯叔兄弟,世世和通。以天子之尊无敌于天下,而与蛮胡之国屈而事之者,乃所谓圣人权以济道保全国家之良策也。”金富仪直言不讳地提出了以重视功利主义为特色的“事大”外交思想和策略,并认为这是“保全国家之良策也”。到了天会四年(1126)金人第一次侵宋并迫使宋人献出大量珍宝及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以后,高丽仁宗对金朝的实力有了进一步认识,遂召集大臣会议,讨论向金称臣问题,与会大臣“皆言不可。独李资谦、拓俊京曰:‘金昔为小国,事辽及我。今既暴兴灭辽与宋,政修兵强,日以强大,又与我境壤相接,势不得不事。且以小事大,先王之道,宜先遣使聘问。’”建议遵循先王“以小事大”的外交政策,立即派遣使者赴金向金称臣。当时,李资谦、拓俊京的意见虽是少数人的意见,但却被高丽仁宗所采纳,随后,高丽仁宗即派遣“郑应文、李侯如金称臣”,终于得到了他们朝思暮想的保州之地。

以上可以看出,高丽通过向辽人称臣,阻止了辽朝的军事进攻并获得了“女直鸭绿江东数百里地”;高丽又通过向金人称臣,得到了保州之地。称臣不过是虚名,获得土地才是真正的实惠,高丽实行的这种“事大”外交,并没有多少损失,反而得到了不少实惠,确实是“智者”所为。而辽金王朝虽然重视名分,迫使高丽称臣,“以大事小”,但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在关键时刻高丽还是没有出手相帮,高丽称臣不过是一个虚名而已。辽、金所实行的外交,正像《孟子》所说,是“仁者”所为的“乐天”的外交政策。金朝对高丽的“以大事小”政策和高丽对金朝的“以小事大”政策,被视为“仁者”和“智者”的外交政策。确实,金朝通过对高丽的“友善”外交以及高丽不惜虚名的“事大”政策,不断化解两国矛盾,避免了战争的爆发,为辽金与高丽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开创了辽金与高丽友好的新局面。


【注】文章原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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