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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熊鸣琴
历史学博士,主要致力于宋辽金史研究。现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和旅游学院副教授。著有《金人“中国”观研究》《北宋中后期政治探索》,已发表论文十余篇。
摘 要:北宋对外无和亲联姻的现象,学术界将此归结为宋人强烈的民族偏见、文化上的优越感、“守内虚外”的国策和以经济手段解决外交困境的策略等。考察北宋和亲联姻的具体契机,发现其中还另有逻辑。在前代中原王朝与北方民族的和亲联姻中,经济因素曾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宋人专注以经济手段解决外交困境的策略有一定的合理性。而随着辽宋时期中国边疆民族形势的变化,对宋辽双方而言,汉唐传统和亲联姻中所能产生的政治效力和必要性都大大降低了。
关键词:北宋和亲 经济传统 民族偏见 政治理性 辽宋边疆民族形势
中国古籍中“和亲”一词存在两种语境,一种语境是泛指两国和平亲善的关系,如,《宋史·李沆传》云:“后契丹和亲,(王)旦问何如,(李)沆曰:‘善则善矣,然边患既息,恐人主渐生侈心耳。’”此处的“和亲”应是和平亲善的略写,不具有联姻的意思。而另一种语境下的和亲则限定于政治联姻的存在,宋真宗朝大臣夏竦(985-1051)撰《平边颂》称赞澶渊之功“无穷兵之忿,无和亲之弱……得御戎之上策。”这里的“和亲”则存在联姻的意思,指的是宋人不需要象汉唐那样以输送女子结亲来维系与北方民族的和平关系。从中也可以看出,在宋人的和亲观中,两种语境混杂存在,这是学者讨论宋代和亲现象时首先必须加以辨明的。
本文所探讨的北宋无和亲现象是专指具有政治联姻的和亲语境。联姻不是和亲的必要因素,但在宋代之前,政治联姻一直是古代中国中原王朝维系与边疆民族和平关系的重要手段。宋朝对外却无和亲联姻之例,这是其不同于汉唐民族政策的一个特殊现象。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宋辽争关南地之时,大臣贾昌朝曾公开声称“和亲辱国”,反对宋辽联姻的设想。嘉祐七年(1062),宋朝又以中原同姓不相通婚的传统习俗为由,谢绝了西夏的联姻请求。
宋人排斥和亲联姻的原因究竟何在?史学界对这一问题已有一些探讨。张正明先生和崔明德先生将其归结为宋王朝的民族偏见。阎明恕先生认为宋代公主多下嫁将门,或多与国内地方少数民族首领和地方实力派联姻,这削弱了宋人实行对外联姻政策的可能性。姜春晖、李静等先生则指出宋人无和亲联姻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宋人强烈的民族偏见、文化上的优越感、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和“守内虚外”的既定国策分不开。
仔细检视,上述理解模式存在一些缺陷,太着眼于宋代断代史与内政的分析,而忽略了其与外部大国际环境之间的互动是其明显的不足。和亲历来就不是由中原王朝单方面的意愿所能决定的。如,汉桓帝时期,鲜卑逐渐强盛,构成了中原王朝严重的边患。汉朝向鲜卑首领檀石槐请求和亲,檀石槐拒不肯受。本文并不认为前人的理解存在根本性错误,而是希望能拓宽观察视角,将北宋的和亲现象放到辽宋时期两边的民族关系中去审视,以期对前人的解释有所补充。不当之处,还望方家指正!
一
庆历年间的联姻争议
在庆历年间关南地之争中,宋辽之间有过联姻的设想,上述提及的崔明德、姜春晖等所撰诸文都认为,宋人拒绝了辽人的联姻请求。然而,这一论断是错误的。
关于辽人挑起关南地之争的动机,据《辽史·萧惠传》记载,是起因于辽兴宗的“一天下”之志:
是时帝欲一天下,谋取三关,集群臣议。惠曰:“两国强弱,圣虑所悉。宋人西征有年,师老民疲,陛下亲率六军临之,其胜必矣。”萧孝穆曰:“我先朝与宋和好,无罪伐之,其曲在我;况胜败未可逆料。愿陛下熟察。”帝从惠言,乃遣使索宋十城,会诸军于燕。
其时,辽朝国内有反战情绪,因而辽兴宗谋取关南十县,首先采取的是和平的谈判交涉手段。《辽史·兴宗二》则指出辽兴宗谋取三关,是为了预防来自宋朝的边患而采取的先发制人的举动:辽重熙十一年(宋庆历二年,1042)春正月,“上闻宋设关河,治壕堑,恐为边患,与南、北枢密吴国王萧孝穆、赵国王萧贯宁谋取宋旧割关南十县地,遂遣南院宣徽使萧特末、翰林学士刘六符使宋。”
宋人则认为争地是虚,增币是实,辽人一开始就是冲着经济目的而来,辽兴宗受了大臣刘六符的唆使,趁宋廷与西夏连年作战之机,以割地为名向宋廷索求利益。据《长编》卷135记载:“先是,西兵久不决,六符以中国为怯且厌兵,因教其主聚兵幽、涿,声言欲入寇。而六符及英先以书来求关南十县。”陆游(1125-1210)《老学庵笔记》卷7表达得更直接:
辽人刘六符,所谓刘燕公者,建议于其国,谓:“燕、蓟、云、朔本皆中国地,不乐属我。非有以大收其心,必不能久。”虏主宗真问曰:“如何可收其心?”曰:“敛于民者十减其四五,则民惟恐不为北朝人矣。”虏主曰:“如国用何?”曰:“臣愿使南朝,求割关南地;而增戍阅兵以胁之。南朝重于割地,必求增岁币。我托不得已受之。俟得币,则以其数对减民赋可也。”宗真大以为然,卒用其策得增币。
无论是辽方还是宋方的解释,都显示辽人这次外交的本意不在联姻。
那么,宋辽联姻的设想因何浮现呢?据《长编》卷135,庆历二年三月己巳条后记载,刘六符与萧英使宋,宋仁宗命大臣富弼去边境接伴,双方使者曾私下进行过沟通:
弼詧英等自以先违盟约及其从者皆有惧心可动,故每与之开怀尽言,冀以钩得其情。英等以故亦推诚无隐,乃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弼,且曰:“可从,从之。不从,更以一事塞之。王者爱养生民,旧好不可失也。”弼具以闻。
范纯仁为富弼所作《行状》亦载:“(萧英等)又曰:‘此来国书,大意止欲复晋祖所与故地关南十县耳。吾主深戒使臣毋得先泄书意,今不免为公言之者,欲公先闻于天子,议其可不,思其所以答之耳。’”从中可知,辽使比较珍惜与宋朝的和平关系,在辽朝国书尚未呈送宋廷之前,萧英便私下透露出辽主所欲为关南十县,并明示若宋廷不愿割地,可以开出其它让步条件。根据辽使反馈的信息,宋廷组织了商讨:“及英等至,命御史中丞贾昌朝馆伴,朝廷议所欲与,不许割地,而许以信安僖简王允宁女与其子梁王洪基结婚,或增岁赂;独弼以结婚为不可。”宋廷拒绝割地,开出了两个让步条件:联姻或增岁币,让辽人在联姻和增岁币之间二择一。无论如何,辽人公开索求的是土地,刘六符使宋所进呈的辽朝国书中并无联姻之内容,联姻的设想是宋人自己提出来的。
在联姻与增币之间,宋人更倾向于增币。贾昌朝认为“和亲辱国”,富弼也反对宋辽联姻。魏泰《东轩笔录》还有这么一段记载:
富郑公弼,庆历中以知制诰使北虏还,……王拱辰言于上曰:“富弼亦何功之有?但能捐金帛之数,厚夷狄而弊中国耳!”仁宗曰:“不然。朕所爱者土宇生民耳,财物非所惜也。”……拱辰曰:“犬戎无厌,好窥中国之隙。且陛下只有一女,万一欲请和亲,则如之何?”仁宗悯然动色曰:“苟利社稷,朕亦岂爱一女耶?”拱辰言塞,且知谮之不行也,遽曰:“臣不知陛下能屈己爱民如此,真尧舜之主也。”
此段对话发生在关南地之争解决之后。宋仁宗君臣的“岂爱一女”、“屈己爱民”之说显示出宋廷上下对联姻颇觉屈辱,但也表明联姻在当时宋廷的谈判底线之内。事实上,宋辽联姻的议题虽由宋人提出,其能否成为现实,却最终取决于辽人。若辽方选择的话,联姻势必也不得不行。因而,所谓宋人拒绝了辽人和亲联姻的请求,实为无稽之谈。
庆历二年(1042)四月,宋廷派右正言知制诰富弼为回谢辽朝国信使,使辽交涉争地之事。据《长编》记载:
(富)弼等至没打河,刘六符馆之,谓弼曰:“北朝皇帝坚欲割地,如何?”弼曰:“北朝若欲割地,此必志在败盟,假此为名,南朝决不从,有横戈相待耳。”……
退而六符谓弼曰:“……然金帛必不欲取,惟结婚可议尔。”弼曰:“结婚易以生衅,况夫妇情好难必,人命修短或异,则所托不坚,不若增金帛之便也。”六符曰:“南朝皇帝必自有女。”……弼揣敌欲婚,意在多得金帛,因曰:“南朝嫁长公主故事,资送不过十万缗尔。”由是敌结婚之意缓,且谕弼归。弼曰:“二论未决,安敢徒还,愿留毕议。”国主曰:“竢卿再至,当择一事授之,宜遂以誓书来也。”
辽人最想要的还是土地。对宋人开出的让步条件,辽人的反应是,迟迟不松口,坚持索要关南十县,见富弼态度坚决,遂放弃土地要求,在宋人开出的两个条件中先选择了联姻。在交涉过程中,富弼极力诱导对方选择金帛,放弃联姻,但从未说联姻绝对不可行。至始至终,联姻都是辽人可以选择的条件之一。
若说辽人对联姻有多热切,可能谈不上,这只是一种谈判策略。宋廷于当年七月派富弼再度使辽交涉。这次交涉,宋廷预先准备了三套议和方案,拟好了国书两份、誓书三份,富弼干脆将其全部透露给了辽人:“姻事合则以姻事盟,能令夏国复归款,则岁入金帛增二十万,否则十万,国书所以有二,誓书所以有三也。”这意味着:要钱还是要人?由辽人自己选。宋朝断无既赔钱物,又赔夫人的道理。辽人最终选择了钱物,这也在情理之中,辽兴宗掀起这么大的风波,肯定是要得到实惠的。据《长编》卷137,庆历二年九月癸亥条载:
翌日,引弼等见契丹国主……国主曰:“姻事使南朝骨肉暌离,或公主与梁王不相悦,则将奈何?固不若岁增金帛,但无名尔,须于誓书中加一‘献’字乃可。”弼曰:“‘献’字乃下奉上之辞,非可施于敌国。况南朝为兄,岂有兄献于弟乎?”……国主默然,见弼词色俱厉,度不可夺,曰:“我自遣使与南朝皇帝议之。”
上段文字还透露出另一层信息,除了增币外,辽兴宗还执着于增币的名目,坚持要宋朝在文书上称“献”岁币,这表明辽主有凌驾于宋朝之上的企图,宋廷最终在文书上屈称“纳”岁币。辽人既欲借此次争端来打压宋朝,他们对平等联姻的诚意本来就不是很大。
二
民族偏见?政治理性?
——宋人的增币策略
庆历年间的这场联姻设想为何没能转化成现实?很多学者将之归结为宋人的“民族偏见”。无可否认,宋人的“夷夏之防”意识比前代要强烈得多,在庆历谈判中,富弼在情感上抵触联姻,极力引导辽人选择钱物,这种行为也肯定包涵有谨守“夷夏之防”的“偏见”成分在内。然而,和亲联姻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行为,文化情感因素在其中会有影响,但不一定起决定性作用。在“民族偏见”之外,应该还存在被学者们所忽视的导致富弼抵触联姻、专注增币策略的其它因素。下文将结合前代中原王朝(以汉唐为中心)的一些和亲现象对此加以分析。
张正明先生称:“民族偏见强烈之时,认为与‘非类’结亲是奇耻大辱,宁肯赔钱而不肯赔夫人”。这首先夸大了联姻作用水到渠成的一面。需要追问的是:赔了夫人就可以不赔钱吗?关于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原王朝的不断侵扰,学界有一种立足于经济的解释模式。该模式认为,游牧民族的经济系统远远不能自给自足,狩猎和游牧的生活方式使他们缺乏生活必不可少的农产品和农业附属产品,如谷物、布帛等。当两者不能以和平的手段达到互通有无的贸易关系时,游牧民族将使用武力,以掳掠的手段来满足他们的经济需求。为了减轻或消除战争的威胁,两汉以来,中原王朝与北方民族往往会缔结种种有形或无形的协议,使物资得以和平的方式导入塞北。就这个角度而言,和亲联姻也是中原王朝借以向塞外输入物资的一种方式。以汉高祖刘邦与匈奴王冒顿的和亲为例:“是时匈奴以汉将众往降,故冒顿常往来侵盗代地。于是汉患之,(汉)高帝乃使刘敬奉宗室女公主为单于阏氏,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约为昆弟以和亲,冒顿乃少止。”而唐朝的和亲也是颇费钱物的,据《新唐书·回鹘下》记载:“回鹘之请昏,有司度费当五百万,帝方内讨强节度,故遣宗正少卿李诚、太常博士殷侑往谕不可。”
由此可见,在前代中原王朝与北方民族的和亲联姻中,经济因素也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和亲固然是一种政治行为,但中原王朝若想达成和平的政治目的还必须结合经济手段。关于这点,宋人也观察得非常清楚。北宋末,蔡京等欲“以上厌岁币五十万匹两”为借口,与金缔结“海上之盟”联合攻辽,遭到大臣郑居中的反驳:“岁币五十万匹两,比之汉世和单于,岁尚给一亿九十万,西域七年四百八十万,则今与之岁币未为失策。”
富弼是北宋名臣,善于谋略,并不迂腐,自然明白即使赔了夫人,不免还是要陪钱的。他将宋朝公主的陪嫁压至十万缗,是明知辽人不可能接受这么低的数目而特意为之,目的就是想避免双方的政治联姻。富弼说“结婚易以生衅”,联姻的确有不可为之处,而且极有可能反受其累。历史上也存在这样的实例,如,公元710年,唐中宗以金城公主下嫁吐蕃赞普弃隶蹜赞。早在唐高宗咸亨元年(670),唐蕃边境就已经开始发生战争冲突,这次联姻,吐蕃只是暂时以和亲来缓解其内乱的不利情势。待国内形势安定,吐蕃即以为金城公主请汤沐邑为名,从唐朝地方官员手中得到河西九曲地,作为经略双方边境的基地。公元714年,唐蕃边境狼烟复起。此后,吐蕃每遇与李唐军事进展不顺利之时,就抬出金城公主请和,以缓和唐朝攻势。金城公主夹于唐蕃冲突之间处境难堪,曾有出奔个失密国(今克什米尔)的想法。由此可知,和亲联姻的效果还取决于双方的政治形势。如西汉中期对西域,后期对南匈奴之类的联姻的确可以起到怀柔远人的效果,在政治上足以自夸。但在双方存在利益冲突,或敌强我弱的形势下,和亲联姻很可能是既赔钱物,又赔夫人,却很难在政治上起到对对方实质性的遏制,金城公主的境遇就是一例。
以关南地之争辽朝乘人之危,无端勒索的强势来看,宋朝通过联姻上下其手来约束对方的可能性等于零。若今后辽人也效仿吐蕃故伎,以请公主汤沐邑为名再次向宋朝索取土地,宋廷又该如何自处?其中不确定的因素太多,联姻等于没有解决问题,不如用钱物化解危机来得稳妥。富弼明确向辽人表示“夫妇情好难必,人命修短或异,则所托不坚,不若增金帛之便”,这不应仅仅视为一种托词,而是有实际利益的考量。当其时,辽方也无对宋战争必胜的把握,这为富弼以岁币金帛动之以情奠定了基础:
(富弼云)“今中国提封万里,所在精兵以万计,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胜乎?”(兴宗)曰:“不能。”弼曰:“胜负未可知。就使其胜,所亡士马,群臣当之欤,抑人主当之欤?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臣下所得止奉使者岁一二人耳,群臣何利焉?”国主大悟,首肯者久之。
而宋人对辽增币还另有一个附加条件,即前文所提:“能令夏国复归款,则岁入金帛增二十万,否则十万。”二十万岁币中,有一半是用以辽朝约束西夏,令其尽快对宋停战称臣的酬谢。此后,辽朝也的确执行了该义务。宋廷通过经济手段,既解决了宋辽关南地之争,又借此平息了困扰已久的西夏纷争。对宋而言,一意专注增币策略,无疑是政治收益更大,更理性的一种选择。
这进一步影响到宋朝与西夏联姻的可行性。嘉祐七年(1062),宋朝谢绝了西夏的联姻请求,据史书记载,西夏这次请求联姻是为了结援宋朝以抗击辽朝:
谅祚(按,指西夏毅宗)闻契丹约唃厮罗兵共取河西,思结中朝为援,使祖儒嵬名聿正入贡,请尚公主。仁宗答以“昔尝赐姓”,不许。
就宋朝方面来考虑,首先,西夏与宋朝之间本身即充满利益冲突,矛盾重重,怎么可能结成同盟?其次,宋廷经过重重波折,以增岁币、屈称“纳”币的条件与辽朝达成和平,并借助其约束西夏,不可能轻易破坏这一政治平衡。更何况“以夷狄攻夷狄,中国之利也”,让他们互相消耗即可,宋人应该知道这个道理。宋朝拒绝西夏求婚,也自有其政治理性。
三
北宋以后汉族政权无对外“和亲”:
辽宋边疆民族形势的变化
在与北方民族的和亲中,前代大多是将经济手段与联姻手段结合起来运用,但自宋代开始,两者的分离状态被逐渐固定下来。学者们已经指出,宋朝“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因素,即唐宋时期正处于我国古代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高峰,商品经济的繁荣为宋朝以经济手段解决外交困境提供了思想与物质基础。在此需要补充的是,仅局限于宋朝的解释是不够的,辽人的和亲联姻心态同样值得探究。
自宋代开始,中国边疆民族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汉唐时期,北方民族政权有主动向中原王朝请求和亲联姻的举动,有的是由于经济原因,如《汉书·匈奴传第六十四上》所载:“武帝崩。前此者,汉兵深入穷追二十余年,匈奴孕重惰殰,罢极苦之。自单于以下常有欲和亲计。后三年,单于求和亲。”有的则是出于政治目的,如唐玄宗时期,突厥毗伽可汗默棘连在多次请求与唐朝联姻而被拒后,曾抱怨“屡请不得,为诸国笑”,这是想借助与唐朝的婚姻关系来提高自身的政治声望。然而,北宋所面临的主要对手——辽朝吸收了汉文化,建立起游牧与农业文明体制并存的二元国家结构。与以往的北方游牧民族不同,辽境内有较大比重的农业,如幽云十六州、辽河东西农业区,其经济结构完全可以自给自足。而在政治上,辽人非但没有借助中原王朝提高自身地位的必要,且有欲凌驾于宋朝之上以正统王朝自居的意识。这决定了辽人首先就没有如前代北方民族那种向中原王朝主动求婚的动力。
事实上,辽朝有不少对外和亲联姻的例子,但一律都是辽朝应外族之请以宗室或大臣之女外嫁。如,辽圣宗统和四年(986) “欲使继迁牵制宋兵,许以公主归之”。辽圣宗统和十四年(996),高丽王王治遣使至契丹献方物并请婚,辽朝“以东京留守驸马萧恒德女许嫁”。在以上和亲中,辽朝都是被朝贡的宗主国,呈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这显然是效仿汉唐等中原王朝结援安边、怀柔远人之策,以稳固与宋朝南北对峙的政治形势。宋辽间的联姻议题则是将宋朝公主嫁入辽朝,这不符合辽人一贯的和亲心态。和亲对辽朝而言,除非能将宋朝公主作为进一步政治要挟的资本,否则意义不大,在庆历谈判中,辽人最终也是对钱物更感兴趣。
从辽朝的政治结构和内政形势来看,宋辽联姻提议也不大可能实现。辽朝政权的最大特点就是耶律姓皇族与萧姓后族共同执政,凡握军政权柄的职位,如夷离堇、北南丞相、节度使的被选择者基本被限定在皇族、后族等世家大族之内。后族还享有一个最大特权,即世预后选。若宋辽联姻,将对此政治传统与后族的利益产生冲击。据《长编》卷135,庆历二年三月己巳条后记载:
初,国主之弟宗元者,号大弟,挟太后势用事,横于国中,尝自通书币。上欲因今使答之,令昌朝问六符,六符辞曰:“此于太后则善,然于本朝不便也。”昌朝曰:“即如此,而欲以梁王求和亲,皇帝岂安心乎?”六符不能对,既而敌卒罢结婚之议。
此中所说的太后是辽兴宗之母圣宗钦哀后,其专权跋扈,据《辽史·后妃传》记载,早在重熙初年,钦哀后便将先前圣宗齐天后为兴宗所娶的皇后降为贵妃,另立自己的亲侄女为兴宗仁懿皇后,这显然是想以垄断后位来保证家族利益的绵延。钦哀后还坚持让兴宗传位于其弟重元,兴宗对之颇为忌惮却无可奈何。若宋朝公主入嫁,钦哀后势必难以接受,辽朝政坛亦将起无谓之风波,因而辽人对宋朝的联姻提议也不热心。
宋辽之间以盟约的形式约定为对等之国,这不仅降低了传统的和亲联姻对宋朝所能产生的政治效力,也影响到辽人接受宋朝公主的心态与作用。宋辽并称南北朝,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势力均衡,张正明先生在《和亲论》一文中指出,和亲不是均势的产物,均势可以产生和平或战争,但不会产生有联姻关系的和亲。但是,张先生还是将北宋无和亲联姻的根源单方面地归结为宋人的民族偏见,显然没有进一步深入考察宋辽平等对峙的东亚天下形势。
北宋以后,汉族政权已无对外和亲联姻现象。宋代以后的和亲联姻,一概发生都在非汉族边疆朝廷之间,文献所记分别为:辽朝与西夏联姻3起、与回鹘1起、与大食1起、与吐蕃别部2起;西辽与乃蛮联姻1起;回鹘与吐蕃别部联姻1起;西夏与吐蕃别部联姻1起,与蒙古1起;金朝与蒙古1起;蒙古(元朝)与高昌联姻4起;清太祖、清太宗两朝与蒙古联姻22起。这固然与汉民族政权强烈的“夷夏之防”意识有关,但与此同时,契丹、女真、蒙古等政权可能也无与汉族政权联姻的意愿与必要。张正明先生曾经指出,和亲联姻的达成需要两个软性的历史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政治分裂状态,但在分裂之时,“如果占明显优势的一方有混一夷夏之志,和亲就更难发生了。”继辽之后,金朝占据了中原,一度要求宋朝对其称臣,海陵王更有“一天下”的伐宋举动;元、清两朝则最终完成了混一“夷夏”的大业。在某种意义上,和亲联姻是对双方共存关系的承认和维护,在“夷夏”趋一的形势下,联姻对双方所能产生的政治效力和必要性都大大降低了,再加上汉人“夷夏之防”意识的转严,联姻自然很难达成。如此看来,北宋对外无和亲联姻的现象并非偶然,它隐藏于辽宋时期中国边疆民族形势的变化之中,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转折意义。
【注】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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