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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0年7月上)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上海:审议通过《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6月23日在世博中心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见》,对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全面部署。

全会指出,要更加自觉地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到上海城市发展全过程和城市工作各方面,把为人民谋幸福、让生活更美好作为鲜明主题,切实将人民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转化为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务实行动。

全会指出,要把握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坚持城市发展的正确方向,把坚持人民至上、集中力量办大事、“一张蓝图绘到底”等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发展的竞争优势。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探索和开拓人民城市建设新境界,以共建为根本动力,以共治为重要方式,以共享为最终目的,努力打造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城市、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的城市、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的城市、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的城市、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的城市,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的世界影响力。

全会指出,要把握人民城市的人本价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人本价值作为推动城市发展的核心取向,作为改进城市服务和管理的重要标尺,作为检验城市各项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各环节各方面。打造充满活力的机遇之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创业平台、事业舞台,努力为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们提供用武之地、打开成功之门。

全会指出,要把握人民城市的生命体征,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现代化新路子。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上海作为超大城市,人口总量和建筑规模更庞大,生命体征更复杂,城市治理需要更用心、更精细、更科学,如履薄冰地守牢安全底线,以系统性思维强化整体协同,以全周期管理提升能力水平。

全会指出,要把握人民城市的战略使命,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把做优做强城市核心功能作为主攻方向,面向全球拓展功能,面向未来塑造功能,面向基础夯实功能,不断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四大功能”。

全会指出,要把握人民城市的精神品格,着力提升城市软实力。

全会指出,要把握人民城市的主体力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城市建设,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强化人民群众参与的制度化保障。

全会指出,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努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要加快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要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


北京: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复函内容如下:

同意北京市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拓宽建筑师服务范围,完善与建筑师负责制相配套的建设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一批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通过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重庆:印发《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

《行动方案》提出,围绕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3个方面,突出新型网络、智能计算、信息安全、转型促进、融合应用、基础科研、产业创新7大板块(以下简称7大板块)重点,强化重大项目的牵引与带动作用,积极布局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数字设施化、设施数字化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到2022年,基本建成以新型网络为基础、智能计算为支撑、信息安全为保障、转型促进为导向、融合应用为重点、基础科研为引领、产业创新为驱动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泛在通用、智能协同、开放共享水平全面提升,打造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信息基础支持体系,筑牢超大城市智慧治理底座、高质量发展基石。


江西: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

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协调解决矛盾,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落地。同时,还明确了“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规则。

《意见》提出,分级划定,确保精准落地。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全省“三条控制线”的面积和规模,提出管控范围和各市、县(市、区)划定任务、管控要求,明确控制线边界矛盾协调解决的规则;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

《意见》强调,当“三条控制线”出现矛盾时,生态保护红线要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生态格局的完整性;永久基本农田要保证适度合理的规模和稳定性,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保障市县中心城区必要且合理的发展空间。

此外,《意见》明确了“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规则。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下开发空间。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明确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明确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通知》明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用地审批事项,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用地审批事项及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用地审批事项。国务院授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心城市用地(南宁、柳州、桂林)农用地转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授权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中心城市批次用地(南宁、柳州、桂林)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事项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乡(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批次用地(南宁、柳州、桂林三个中心城市除外)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城市批次用地(南宁、柳州、桂林三个中心城市除外)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乡(镇)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川: 国土空间规划与位置大数据应用试点启动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与位置大数据应用试点6月22日正式启动。四川将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辅助国土空间规划各个环节的工作,打破传统的数据孤岛,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性。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陈涛介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约,三方合作开展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与位置大数据应用试点。这项试点通俗来说,就是用大数据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并且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赋予人工智能,辅助国土空间规划各个环节的工作,争取成为全国的一个创新标杆。


湖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月15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用地规模、支持措施、项目备案、服务监督等5个部分。《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一般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相应的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从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划分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改革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事项进行调整。适当加强中央在长江、黄河等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事权。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

近日,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大运河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为导向,以改善河道水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为主要任务,着力恢复和提升大运河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文化传承等功能,重塑大运河“有水的河”现实载体,努力把千年运河打造成“流动的河、安全的河、美丽的河、智慧的河”,让大运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运河”。


交通运输部印发《内河航运发展纲要》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内河航运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内河航运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绿色发展、安全监管等取得重大突破,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国家战略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内河千吨级航道达到2.5万公里;主要港口重点港区基本实现铁路进港;内河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比重达到9%;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主要港口(区)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占比显著提高,船舶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内河航运广泛应用。

到2050年,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东西向跨区域水运大通道高效畅通,南北向跨水系联通,以一流港航基础设施、一流航运技术装备、高品质航运服务、智能化安全监管,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发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年报》显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709.67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5648.56万人,提取额16281.7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发放金额12139.06亿元。

2019年,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应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全年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核验服务1258.77万人次,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务院客户端,为缴存职工提供查询服务1417.47万人次。二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国299个设区城市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缴存单位和职工可依托12329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326个设区城市实现了与全国转移接续平台的直连,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促进了人员和要素跨区域流动。三是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得到较好保障。截至2019年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03%,处于较低水平。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01.62亿元,能够充分覆盖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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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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