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1年8月上)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重庆开展城市体检社会满意度调查
今年6月份,重庆市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动员17个市级部门,24个区分管负责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会,动员部署城市体检相关工作。召开街道培训会,组织163个街道负责人参会,部署安排社区工作。同时,建立“街道-社区-专家团”协作机制,针对24个区,搭建24个微信线上答疑工作群,协助各区、各街道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
城市体检,人民参与,人民检验。为让更多群众了解城市体检,重庆市在环球金融中心WFC投放“城市体检助力城市更新、打造城市体检重庆样板”、“城市体检把脉重庆、城市体检人民检验”等夜景广告。
与此同时,重庆市注重优化调查方法和途径。为提高满意度调查样本总量和样本质量,该市发动中心城区和主城新区共24所中小学、3所高校、21个企业园区,针对学生家长、高校学生、园区企业职工开展满意度补充调查。覆盖重点地区,在江北国际机场航站楼,沙坪坝、李子坝、红旗河沟、重光、冉家坝、两路口等轨道站点,解放碑、观音桥、大坪等核心商圈进行布点宣传及问卷调查,吸引居民对城市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北碚区朝阳街道书记谢智慧认为,一方面,街道的社区治理有很好的基础,形成了网格化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去年的城市体检工作,街道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得到了解决,这也提高了大家参与社会满意度调查的积极性。
社会满意度调查是城市体检的一个方面,由各地政府部门组织居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集到的问卷将直接汇总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三方平台。相关调查数据和居民提案经过数据分析后,反馈给各地政府相关部门。自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北京市试点城市体检工作,目前在59个城市试点,形成了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城市体检工作方法,建立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成果运用机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6个工作组赴一线抢险救灾
7月19日20时—20日20时,河南省大部出现暴雨大暴雨,郑州中西部及洛阳、南阳、平顶山、许昌等地局地出现特大暴雨。全省平均降雨量74.5毫米,地市平均降水量前三位:郑州297.8毫米、新乡138.4毫米、许昌130毫米。全省有2620个雨量站降水量超过50毫米,其中大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的1240个,大于250毫米的323个,最大出现在郑州市尖岗673.6毫米,最大小时雨强出现在郑州市201.9毫米。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急动员有关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庚辰部署在岗待命的6个工作组奔赴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城市内涝现场,要求全厅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基层,现场指挥,担当尽责,做好防汛应急相关工作。
海南: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三种方式,对14项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通知》,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等6项审批。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申请材料;精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等4项涉企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精简探矿权许可、采矿权许可2项涉企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四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构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河北:全面推进建制镇“十个一”建设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建制镇培育壮大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河北省将培育200个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经济发达镇、工业强镇、商贸重镇。
根据《方案》,各地要指导所辖县(市、区)择优选择1至2个具有区域副中心作用的建制镇进行重点培育,全面推进“十个一”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包括:1、建设一套基础的市政公用设施网络;2、建设一套便捷的道路交通系统;3、建设一套健全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4、建设一套适宜的生活污水处理机制;5、建设一套安全稳定的清洁能源及供热体系;6、建设一张覆盖镇域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7、建设一套绿色生态的公共绿地系统8、建设一套功能完备的应急防灾体系;9、建设一套健全的镇容镇貌管理制度;10、建设一支高效的管理队伍。
内蒙古:三部门发文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合理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做好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通知》明确,各级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编制本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确保到2022年,每个街道建成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立。新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
《通知》强调,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或现有设施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
《通知》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查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核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向民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移交协议书》并于30日内完成移交工作。从今年起,每年联合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布局、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等进行检查。
浙江:全面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浙江全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暨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7月29日在桐庐召开。从会上获悉,浙江省将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快速破题、强势开局,联动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提质扩面、迈向纵深,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加快打造可感可及可体验的城乡风貌和社区场景,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浙江省全面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着力打造“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战略格局,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和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其中再择优以“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冠名20个左右城市样板区和10个左右县域样板区;到2023年,推出一批彰显“窗口”形象的标志性成果;到“十四五”末,浙江味、高品质的城乡整体风貌初步形成。
同时,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将提质扩面,精心营造“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基本单元。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将未来社区建设作为打造风貌样板区的必需条件,联动推进。通过强理念、强扩面、强落地、强运作,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围绕场景塑造+社群营造,尽快将未来社区理念落实为城乡现代化建设的普遍形态和普适要求。
甘肃: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水平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品质普遍改善;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施意见》分别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努力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等9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举措。
重庆: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从近日召开的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重庆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已覆盖114个镇街、375.4万户居民,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按照《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深度覆盖工作,按照有设施设备、有管理机制、有宣传发动“三有”标准,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清零行动”,其他区县加快推进全覆盖。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已覆盖212个镇街、622万户居民,覆盖率达86%,其中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有序推进撤桶并点。目前,重庆市已有12023个小区实现撤桶并点,占比76.95%,其中渝北区、两江新区、梁平区、秀山县等6个区县楼层撤桶率达100%。
目前,重庆市共建成投运5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类处置能力达2.9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中心城区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广西:出台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3年底,全区城乡养老托育服务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全面开展,养老托育机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养老托育用品制造业快速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3%以上,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覆盖率80%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以上,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60%以上。
厦门:印发《厦门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建设局近日印发《厦门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年底前将完成6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厦门市将深入挖掘片区各类资源,努力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完整社区”,进一步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明年年底前完成思明区深田社区等6个社区试点工作,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完整社区”要深化近邻党建,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动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同时,坚持规划引领和民意导向,制定“一社区一方案”改造计划,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具体改造项目清单。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以及电力、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应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福州: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
福州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健全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管理机制,提升农房建设安全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意见》明确,加强规划管理,强化风貌管控。各县(市、区)、高新区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当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统筹考虑文物保护及其他各类建设控制地带,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区特色和乡村风貌,对住宅建设布局,建筑风貌、房屋间距、层数和高度以及基底面积等作出规范。
《意见》指出,强化全程监管,提升建房品质。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的全程监管,全面落实农户建设“四到场”制度,即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村民住宅竣工验收到场。夯实“一楼一档”,探索建立农房安全“健康绿码”,纳入农村宅基地村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平台,在核发审批文件时,向申请人发放、宣讲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
《决定》指出,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具体包括:1、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3、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4、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决定》提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决定》要求,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要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按照“四个面向”要求深入推进科研管理改革试点,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要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要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要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工具。要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防汛救灾防疫等工作
7月28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地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对近期疫情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防控工作再动员,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统筹做好疫苗接种和防汛救灾防疫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坚决果断处置江苏南京及其关联疫情。当务之急是坚决遏制江苏省内疫情扩散蔓延,科学划定、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区域,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坚决做到集中隔离、应隔尽隔,坚持“四集中”全力救治患者,及时透明发布信息。其他省份和地区要加强相关人员协查,一旦发现病例迅速采取措施,坚决把疫情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加强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措施再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严实施外防输入高风险人员封闭管理,加强重点岗位人员防护,规范隔离点管理,强化环境和物品消杀,提升核酸检测效率,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院感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要统筹做好疫苗接种和防汛救灾防疫等工作。坚持安全稳妥,周密组织实施疫苗接种工作,细致周到提供各种便民措施,做好“一老一小”等群体接种服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救治保障,做好宣传动员、解疑释惑,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受灾地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召开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交流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举办。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6个试点城市代表、有意向申请第二批试点(专项特色试点)的20余个城市代表以及部分行业机构专家等,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第一批6个试点城市,系统梳理汇报了各自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方案,针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道路、通信网络、车城网平台及应用一体化技术架构体系,高可用、低成本、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车路协同商业化发展模式,政府配套政策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2021年全国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7月27日—7月28日,2021年全国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明确了“十四五”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系方面,推动完成《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完成《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的修订。加强地理信息监管方面,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和防控体系建设,建立面向自动驾驶地图、实景三维模型等新型地理信息的安全处理标准规范;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实现测绘成果目录汇交“跨省通办”;加强地图监管,继续推动部分中央地图审核事权下放,运用新技术提升互联网“问题地图”的快速精准发现和证据锁定能力。提升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水平方面,打造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能力,加大公众版测绘成果开发力度,加强地图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及时为国家和地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应急测绘保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创新工作载体,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国家文物局就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近日,国家文物局向全国文物系统印发《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巡查排险,完善应急措施,将有文物分布的水库、河流和山区、沟谷等洪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将古桥、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单位和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排查整治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和隐患。针对古桥被冲毁、古城墙坍塌、古建筑垮塌和古树名木倾倒等灾害风险,制订应对重大洪涝和地质灾害预案,增强突发性灾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要强化防汛救灾措施,对排查中发现险情的,要采取加固、支顶、围挡、遮盖、排水、防渗等有效排险措施,控制险情发展。对确需抢救维修、安全防护设施老化、基础设施薄弱的,应按规定和程序采取应急措施,开展维修保护,提升防护水平,排除隐患和问题;对存在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要实施重点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针对桥梁类不可移动文物,要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桥梁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开放单位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要立即停止开放或者停工,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分为8个部分,明确提出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调查监测质量管理方式、流程和要求,规范质量控制方法、检验技术和评价指标,防范弄虚作假和成果质量问题,完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持续提升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满足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创新质量管理理念和质量控制方法,综合运用现代空间信息等技术手段,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对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影响。
自然资源部新增42家重点实验室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自然资源部新增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自然资源部浅层地热能重点实验室、矿业城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超大城市自然资源时空大数据分析应用重点实验室等42家重点实验室榜上有名。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依据《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聚焦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落实各项承诺条件,细化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建设运行实施方案。自然资源部将按照“成熟一批、挂牌运行一批”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认定。据悉,该项工作旨在建实、建优、建强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聚焦国家、行业和区域重大需求,突破自然资源关键科学理论和核心技术,为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打造科技支撑力量。
以上信息内容有删减,完整版可查看《规划小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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