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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2年3月下)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北京:发布《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根据《计划》,北京市2022年安排建设用地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上海:开展城市绿地碳汇智能监测研究


近年来,上海市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基于传统林业碳汇计量方法已实现了对上海市林业碳汇多年连续监测,经过将多种方法进行整合,运用遥感、GIS等空间分析技术,结合城市绿地分类和结构特征,建立城市园林绿地碳汇能力的快速评估方法,研制城市园林绿地碳汇智能评估系统,以期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决策支持。目前,针对城市绿地碳汇智能监测的研究已开展且推进顺利。

城市绿地作为城市区域唯一碳汇要素,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准确核算现有城市绿地碳汇效益,分析其关键影响要素并预测未来变化等,对于相关部门和绿化从业者有效开展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养管,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环境效益至关重要。



广东:实施“双清单”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激励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激励清单》)。《负面清单》为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划出了“底线”;《激励清单》则为高质量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效果提升指明了方向。

《负面清单》总共列出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计划、改造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加强专营设施改造统筹衔接等11项标准。《激励清单》总共列出结合改造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片区联动改造等12项标准。



青海:印发《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


近日,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2022年工作计划》。

为着力打造国家公园示范省新高地,按照推动“青海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上走在前头”的总体目标要求,以《青海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行动指南,到2022年,要初步形成覆盖全面、分类合理、布局科学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新格局,建成统一管理、协同高效、多方参与的生态治理新体系,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然保护地内外生态保护和民生发展协调互进的新局面初步显现,率先在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立自然保护地资金保障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科学有效管理、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五个方面形成示范。



宁夏: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宁夏将以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注重规划协调性、绿化布局合理性,全面推进科学绿化,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结合“一河三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及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准确核定造林绿化调查评估范围,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全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确保实现规划期内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



湖南: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2年,湖南省将开工建设公租房620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5801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7806户。

据悉,湖南省今年将全力促进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推进公租房信用管理建设,建立公租房小区管理体系标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监测评价办法并开展监测评价;各地加快往年公租房在建项目进度,尽早交付使用;培育发展租赁市场,指导长沙市稳步推进租赁住房试点;探索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机制,稳步推进缴存扩面,探索增值收益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广西:明确今年城镇住房保障项目建设计划


近日,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明确了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2022年,广西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282套,涉及10个设区市122个项目;新筹集公租房2894套,涉及13个项目,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3120户;实施棚户区改造10894套,涉及南宁、柳州等7个设区市。

其中,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广西将加快落实土地、财税等配套支持政策,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联合审查等机制,加快发放项目认定书;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经营。



福建:印发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日前,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和福建省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联合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实施10类工程带动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包括5类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分别是城市更新工程、新区拓展工程、生态连绵工程、交通通达工程、安全韧性工程;4类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分别是水环境治理工程、居住环境整治工程、风貌管控工程、基础设施提档工程;以及省级典型样板工程,其中城市提升9类、农村提升3类。



安徽:提升城市内涝应急处置能力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近年来城市积水情况,检查城市内涝点及城市下穿桥涵、低洼路段、地下空间出入口、施工工地等隐患点,结合城市体检查找的排水防涝主要问题,对标《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有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进行复核。对于不达标的,以排水片区为单元,提出整改方案,加强改造修复,系统开展治理,确保汛期发挥作用。同时,要及时开展城市排水设施检修管护,全面组织开展雨水口、检查井、排水管网的垃圾、泥沙和枯枝落叶的清掏、疏浚,加快缺陷性管网的改造、修复,确保管网畅排;开展排水管网排水河道的清淤、疏通,提升城市河湖调蓄、行泄能力,畅通排水出路;加强排涝泵、闸、井盖等设备的检修维护,保障排水设备运转正常。



湖北:启动长江保护十大战役“升级版”


近日,《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

根据《方案》,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分为六大污染治理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均设置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其中,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将聚力补短板、产业提升,2025年底前完成剩余39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将实行“一口一策”,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明确,到2025年,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实施后,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不低于80%;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将形成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支撑全省航运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实施后,到202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内蒙古:10条举措加快推进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4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加强规划协调融合、完善技术标准和规定、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严格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等10个方面发力。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实施和调度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完善配套政策,积极制定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方面建设的财税、用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监督考核,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等5个方面,保障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云南: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印发。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应少于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总套数的70%;要充分考虑保障群体的承受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指导管控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意见还对谁来投资、谁所有、谁受益以及如何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94万套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根据《公报》,2021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基本建成205万套;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94万套。

此外,建筑业增加值801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8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国有控股企业3620亿元,增长8.0%。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增长6.4%;办公楼投资5974亿元,下降8.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2445亿元,下降4.8%。2021年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023万平方米,比上年年末增加11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22761万平方米,增加381万平方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22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统计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范围为全国所有的行政村,具有行政村村委会职能的连队等特殊区域参照行政村执行。统计内容包括村庄概况、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情况以及反映村庄风貌的照片。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成渝地区生态宜居水平大幅提高,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开发模式更加集约高效,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协作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精细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规划》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改善等4个方面,设置了12项指标,明确了5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二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三是深化环境污染同防共治。四是严密防控区域环境风险。五是协同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开始申报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今年将在全国范围选择40个左右传统村落集中的县(区、县级市、旗及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统称“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示范期2年。2022年3月20日前,需将推荐文件及工作方案(仅电子版)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通知指出,示范县应拥有5个及以上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其中,示范县数量在5个及以下、6~19个、20个及以上的省份分别可以推荐1个、2个、3个县参加示范县评审。2020年中央财政已支持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州)所辖县本次不再参与申报。

中央财政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其中东、中、西部示范县补助基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同时,根据示范县拥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情况赋予相应奖补系数,拥有5~9个、10~19个、20个及以上中国传统村落的示范县补助系数分别为1、1.25、1.5。每个示范县的补助资金为相应的补助基准乘以补助系数。



《民航局关于加快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


《民航局关于加快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印发。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成渝世界级机场群初具规模,国际枢纽功能迈上新台阶,运输机场达12个,年客货保障能力分别约为2.1亿人次和370万吨,年起降保障150万架次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成渝世界级机场群,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民航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一流的教育培训高地和现代产业集群,成为引领带动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3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推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三农。

协议明确,三方将围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农民增收致富、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等六个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务实紧密的合作。为促进协议高质量落地实施,三方制定了具体合作方案,提出了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农户生产经营发展、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等具体任务,明确了合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构建了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创新金融支农产品、服务和模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更大的力量。



水利部印发《2022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近日,水利部印发《2022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根据《要点》,水利部将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一是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二是围绕产业兴旺和粮食安全,着力推进农田灌排工程建设。三是围绕乡村防洪减灾,加大水旱灾害薄弱环节建设。四是围绕乡村生态宜居,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五是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提升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能力。六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七是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做好水利帮扶工作。



我国将实施4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抢救性保护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大熊猫、亚洲象等4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百山祖冷杉、巧家五针松等5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及其栖息地抢救性保护;划定并严格保护重要栖息地,连通生态廊道,确保重要栖息地面积增长10%;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和遗传资源基因库,开展大熊猫、普氏野马等15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化放归;对分布极度狭窄、种群数量稀少或生境破坏严重的水杉、东京龙脑香等100种植物,开展迁地保护和最小人工种群保留等。加快推进《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和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工作。



两部门发文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支撑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范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行为。

《通知》提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强化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仪器设备、标准规范等重要环节的日常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开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等监管信息。

《通知》强调,建立健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行为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违规情况的,视情处理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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