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会计教师招聘汇总|云南财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天津商业大学
青年会计学者联合发起会计领域NO.1高端自媒体
传播会计前辈思想,引领青年一代成长
因缘分相聚,因互助成长,因智慧光华
2018云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招聘
【学校简介】
云南财经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1979年招收大专生,1981年成立云南财贸学院并于次年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95年被云南省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1998年合并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合并云南省财贸学校,2006年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2007年教育部公布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等级,2013年成为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统计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单位,2017年成为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单位,2014年获批设立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2018年获批设立工商管理、统计学博士后流动站。经过67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有机衔接,兼有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院简介】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是以本科、硕士和博士教学为主,兼有科学研究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的教学院(系)。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34人,博士25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42人。学院下设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和审计系,并设有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云南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会计研究所、财务管理研究所和审计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还承担着中国少数民族财会博物馆、云南省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云南滇商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任务。全院在校本科生2600余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400余人。
经过几代会计学人的勤奋耕耘,会计学院已经成为融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级的会计学特色专业,国际会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全国高校首批本科专业“会计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工商管理博士点授权单位,省级会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云南省优秀教学团队,云南省会计学重点学科,云南省会计学重点专业,云南省精品课程,云岭名师工程,云南省教学名师,云南省国际会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会计学重点实验室,云南省会计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云南省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实践基地以及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为一身的省级重点院系。
学院积极探索国际化发展道路,先后有多名教师到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留学访问和攻读博士学位,并引进多名国际型人才。经过多年的努力,学院现在已经涌现出会计名家1人、全国会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4人、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云岭名师工程1人、云岭学者1人、云南省教学名师2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3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与科研带头人4人、云南省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学科带头人4人、会计学学术带头人7人。
学院在公司治理、公司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与内部控制、企业集团与风险管理、中国与东盟会计等研究领域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16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30余项。十年来,先后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会计研究》、《审计研究》、《金融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各种高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在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著作70余部,30余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
近年来,学院在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同时,还充分发挥大学为社会服务的职能,与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卫计委合作建设全国司法会计培训基地、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高级审计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卫生计生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基地,为全国检察院系统、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卫计委等多家单位及省内外知名企业培养了数千名的高级管理人才。
【招聘人员信息】
院系名称 | 师资专业名称 | 招聘名额 | 招聘要求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2人 | 相关专业博士 |
会计学院 |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 | 1人 | 相关专业博士 |
会计学院 | 审计学 | 1人 | 相关专业博士 |
只要你是与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相关的博士毕业生,想对我校、我院进行考查与了解,请与以下地址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逸夫楼808办公室
【联系方式】罗莉 0871-65023616 电子邮箱:luoliyx@126.com
2018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公开招募专任教师(博士)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博士)6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前身始于1933年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后更名为湖南私立厚生会计(补习)学校。1951年,学校由私立转为公办,更名为湖南厚生会计学校,后又经历了湖南省财政学校、湖南省财贸学校、湖南省财政会计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湖南财经专科学校、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10年3月,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改名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是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高校。
学校现设有11个二级学院,30个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1个),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等四大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政学、计算机应用技术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有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厅级研究基地和17个校级研究所。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90人,其中正高职称77人,副高职称202人;有博士学位79人,硕士学位45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财政部会计名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湖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人、省优秀社科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7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能手8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4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为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财经院校”的发展目标,真诚欢迎高层次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6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2名。
附件:部分专任教师(博士)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计划 | 专业 | 学历/职称 | 年龄 | 其他要求 |
会计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博士;或者为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管理学博士 | 博士且教授 | 40岁以下 | 符合学校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条件 |
专任教师 | 6 | 会计学、财务管理学、金融学博士;或者为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管理学博士 | 博士 | 35岁以下 | ||
注:55岁以下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52岁以下指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岁以下指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六、引进待遇
(一)博士
1、博士引进待遇根据个人专业和攻读博士期间或近五年的业绩确定,具体分15万元(税前,下同)、25万元和35万元三档;会计、金融、工程管理和音体美等学校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引进待遇可面议,最高可达50万元。
2、博士进校后学校发放博士津贴(每年1.6万元)。
3、优秀博士的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可协议安排工作。
(二)学科带头人
1、提供100万元-150万元引进费(包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2、免费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如不需提供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标准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3、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可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校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三)学术带头人
1、提供50万元-70万元引进费(包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2、免费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三年;如不需提供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标准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3、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校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4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主页点击“人才招聘系统”入口注册,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2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二级学院院长)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演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的认识和自己的应聘优势;做好岗位工作的设想、思路和举措;运用理论、知识、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评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演讲答辩、学术评议各占50%。
应聘专任教师(博士)岗位: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学术评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试讲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二级学院院长岗位的还要查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8811080(人事处唐老师);0731-88811004(人事处陆老师)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8年2月1日
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
公开招募博士等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第2期)》(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科研条件、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岗位年龄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中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按要求执行。没有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各岗位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招聘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7644、022-26663275。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于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复审:应聘人员到各学院(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招聘系统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试、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录制视频、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表现、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等多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各学院(部)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院(部)级考核。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校级考核。两次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总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核总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于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网站主页(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体检前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地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协议。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校内待遇按《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津商大校发[2015]71号)文件、《天津商业大学博士学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津商大校发[2015]66号)及相关政策解释执行,文件及相关政策解释已于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布。
除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外,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到岗工作第一年均须从事一线辅导员等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我校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公开招聘博士部分岗位计划(第2期) | ||||||
部门 | 岗位 | 计划人数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报名联系方式 |
会计学院 | 会计系博士教师岗位 | 2 | 会计学;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40周岁及以下 | 冯老师:022-26669571 |
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系博士教师岗位 | 3 | 会计学;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40周岁及以下 | 冯老师:022-26669571 |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7644、022-2666327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监察室):022-26667696
本期编审人员
执行编辑 | 深圳大学 会计本科 谢思琪
执行编辑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在读会计本科生 徐祥兵
审核编辑 | 福建农林大学 在读会计硕士生 谢裕慧
终审 | 西北师范大学大学 在读会计硕士生 杨阳
主编|北京交通大学会计系博士生 水皮(李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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