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0年财务管理博导介绍及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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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校简介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 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 厚德弘毅”的校风迎头赶超、创新发展。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跻身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海南大学现有32个学院(部),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0多人,其中普通本科生33000多人,硕士研究生6000多人,博士研究生400多人,国际学生400多人。专任教师22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25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00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杰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10人。
学校坚持“突出特色、重点建设、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四大特色,学科涵盖哲、经、法、文、理、医、农、工、管、艺等十大门类。“作物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建设有“热带农业”学科群、“文化旅游”学科群、“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学科群三个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1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1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6个,省级一流课程10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个,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含1个培育基地),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4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8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1个省级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16个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个。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新格局,已达成合作的境外院校、国际科研机构和高校联盟184所(个),分别来自37个国家和地区。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已建成了国际学生教育“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培养体系。2017年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合作设立“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
02.
管理学院简介
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2019年,学院坚持“学科立院、人才强院、开放兴院、制度治院”的办学方略,依托海南自贸港建设平台,以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为龙头,着力促进多管理学科交叉融合发展,遵循“本硕博”一体化办学理念,致力建成拥有世界一流学科的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137人,其中专任教师104人。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比较合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与学术影响力的教师团队。教授23人,副教授51人。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97人,占专任教师的93.3%,多名教师具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目前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教师23人次,其中包括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专家、海南省杰出人才、海南省领军人才等。
学院近5年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3项,到帐科研经费合计1718万;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在SSCI、SCI、CSSCI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60余篇,11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此外,管理学院近5年举办了包括工商管理类专业教指委全体会议、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杰青结题会议等在内的全国性学术会议8次,多位教师参加过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报告。学院目前拥有成立省级科研平台——海南省公司治理研究院和校级科研平台——海南大学人才研究院。
学院目前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研究方向包括:旅游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2016年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被评估为B级。农林经济管理为海南省重点学科。学院还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以及农业硕士(农村发展和农业管理方向)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院2020年设会计学(原财务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整合而成)、工商管理(原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整合而成)、物流管理(原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和信息与系统管理专业整合而成)、农林经济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为海南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此外,学院结合ACCA项目的办学合作经验,正加速推动“海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ACCA实验班”的开办。
管理学院已逐步形成了“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目前拥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2725人,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278人,非全日制研究生1545人。趁海南省自贸港建设春风,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每年为政府、企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03.
招生目录和考试科目
注:带★号表示该导师具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招生资格
04.
财务管理博士生导师名单
伍中信 教授
个人简介:
伍中信,管理学博士后,海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致公党党员。
曾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助理,现为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湖南省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会长,湖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教授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2005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长。
目前为海南大学产权会计与财务研究团队带头人。
电子邮箱:wuzhongxin@126.com
教育背景:
1988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1995年9月,攻读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博士学位;1998年10月进入中南财大博士后流动站,成为我国财会界第一位财务学博士后,是我国财会界产权学派的奠基人和重要代表人物。2000年6月被评为教授;2001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
人物荣誉:
伍中信,我国第一位财务学博士后,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大学会计学首席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湖南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助理,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主席。现任湖南省财务学会会长,湖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财务学年会共同主席,《会计研究》杂志编委会成员,财政部“会计名家”,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
2003年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1年入选湖南省“百人工程”、2004年入选湖南省“121”工程,2007年入选湖南省“十大社会科学专家”,“湖南财政与会计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企业财务信息与资本市场效应实验室”负责人。
伍中信是我国会计学产权学派的发起人和重要代表人物,专著《产权与会计》被誉为"中国会计学产权学派的奠基之作"。伍教授提出的"财权流"理论已成为我国财务学的主流观点。多次荣获中国会计学会和省部级奖励,并积极参与我国会计界和国内各项社会经济活动。2018年12月,通过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的全部培养项目,正式获得“会计名家”的荣誉称号。
伍中信教授主持国家课题6项(含两项重点),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会计研究》、《管理世界》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60多篇。
五年以前的代表性成果&其他:
1.课题方面:
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基于产权配置与交易的环境审计问题研究》(11AZD030);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中的财务功能研究》(98BJY020)、《债转股财务运作中的理论创新与现实问题研究》(01BJY015)、《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与保障的财务体系创新研究》(08BJY0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基于人本与成本的企业财务控制方法创新研究》(70272030)等多项课题。
2.著作方面:
出版专著十余部,发表论文120多篇。其中:专著《产权与会计》,1998年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该书被誉为中国“产权会计”学派的开山之作,被广泛地引用和转载,荣获湖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专著《产权会计与财权流研究》,2006年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获湖南省第九届社科成果一等奖(2008),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09)。该书是产权会计理论与“财权流”思想的集大成之作。
《现代企业财务治理结构论》,2010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获湖南省第十一届社科成果二等奖。该书是其博士和博士后阶段的重要成果总结。
吴锡皓 副教授
个人简介:
吴锡皓,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13年于南开大学获博士学位。2019年加拿大Queen’s University访问学者。
邮箱:xihao_wu@aliyun.com。
研究领域: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研究成果: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南省哲社规划课题、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海南省财政厅等4项科研项目。近年来在《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管理评论》《预测》《保险研究》《山西财经大学学报》《当代财经》等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20余篇。
学术兼职:
中国会计学会外事交流委员会委员,《南开管理评论》《现代财经》审稿人。
王勇 教授
个人简介: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从事国际金融、贸易融资和商业银行管理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和咨询工作,主要讲授《货币金融学》、《国际结算》(双语)、《国际贸易》和《国际商务》等课程。研究领域为国际金融,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离岸金融发展、离岸证券投资和,特别专注于制度金融的现实解释力。
邮箱:walterwang2002@hotmail.com
研究领域:离岸金融、财务管理、制度金融、商业银行管理
教育背景:
2010-2014 东北财经大学 金融学 经济学博士
1997-1999 吉林大学 世界经济 经济学硕士
1986-1990 东北财经大学 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19至今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8-2019 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访问学者
2007-2019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高级经济师、教授,硕士生导师
2001-2007 科力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高级经济师
1991-2001 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高级经济师
1990-1991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
成就与荣誉:
已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8项,公开出版著作2部,发表期(报)刊论文20余篇。获第五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2016年)二等奖;海南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7年)三等奖,教育部学位中心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函审专家。系2017年度海南大学考核优秀人员、海南大学优秀班主任。
主持课题:
1.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制度嵌入视角下离岸金融发展的经济效应研究——基于跨国数据的多层统计分析” (71663015),在研;
2.201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泛珠三角区域自贸区离岸金融制度创新研究”(HNSK(WT)16-155),已结题;
3.201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岛屿离岸金融发展的社会嵌入机制研究”(HBSK(ZC)15-46),已结题;
4. 2014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海南建设岛屿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行性和经济效应分析”(HNKY2014-20),已结题。
第一作者论文:
1. “金融发展抑制腐败关系网的路径和机制”,《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6期。
2. “银行业竞争、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多层统计检验“,《财经问题研究》,2019年第11期。
3.“认知能力、风险偏好与离岸金融发展”,《国际金融研究》, 2019年第7期。
4. “自贸区离岸金融制度创新理论分析框架”,《上海经济研究》,2018年第5期。
5.“中国省际区域金融产业竞争力研究——以海南省为例”,《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6.“海南省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供给主导还是需求遵从”,《南海学刊》,2017年第2期。
7.“宝岛还是荒岛:岛屿离岸金融中心的福利效应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15年第8期。
8. “后离岸时代全球离岸金融中心的地位演变”,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9. “离岸金融中心演进的经济效应分析”,《财经问题研究》,2014年第10期。
10.“海南建设岛屿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可行性分析”,《中国商贸》,2014年第11期。
11 “岛屿离岸金融的经济效应实证分析”,《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4年第6期。
11.“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安全:基于产业控制的视角”,《经济研究参考》,2014年第9期。
12.“离岸金融中心演进的启示”,《中外企业家》,2014年第8期。
13.“An Empirical Test to the Third-Person Effects on Reportag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5期。
14.“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研究”,《中国外资》,2014年第2期,。
著作:
1.《离岸金融中心的演进及其经济效应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年8月第1版,独著。
2、《泛珠三角区域自贸区离岸金融制度创新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年11月,独著。
张长海 教授
个人简介:
张长海,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财务处处长,海南省会计领军人才,2011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研究成果:
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南省重点软科学项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政部高级会计师职称改革项目、海南省税务学会重点课题、教育厅《海南教育经费发展报告》课题等20余项科研项目。近年来先后在《财经理论与实践》、《统计与信息论坛》、《科技管理研究》等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发表论文30余篇。
个人荣誉:
先后获得“金碟杯”全国第二届会计知识大赛全国优秀选手奖、海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09年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等奖(排名2)、海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成果论文一等奖(排名3)、海南省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著二等奖(独著)、海南省税务学会授予2018年优秀论文一等奖(排名1)。
学术兼职: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海南省税务学会理事
曾春华 教授
个人简介:
曾春华,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0年毕业于石河子大学,获博士学位。2015年美国RutgersUniversity 访问学者。
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海南省教育厅等多项科研项目。近年来在《审计与经济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现代财经》、《商业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公开出版著作(含教材)3部。
个人邮箱:zch7548@163.com
研究领域: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
代表性科研成果:
1.《终极控制股东、两权分离与公司并购绩效》-现代财经 2013年7月CSSCI来源期刊2018-04-17
2.《治理环境、终极股东控制与公司并购绩效》-商业经济与管理2013年9月CSSCI来源期刊
3.《高溢价并购与股价崩盘风险:代理冲突抑或过度自信》-商业研究 2017年6月CSSCI来源期刊
4.《公司并购绩效研究-基于终极控制人视角》(专著)-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年8月出版
(https://hd.hainanu.edu.cn/guanli/szll/bssds.htm)(信息来源)
05.
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海南大学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8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名),目前公布的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020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1.硕博连读:
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见我校《海南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各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已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将在普通招考报名前进行公布。
2.申请考核:
我校2020年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见《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考核招生工作见《海南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3.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和报名流程及考试事项见本简章第四至第七点。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班)在报名确认截止时间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四、报名流程
2020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网络远程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1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流程:
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上传的照片需为近三个月彩色免冠蓝底JPS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网报结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字。
(二)网络远程认证(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自行组织)
1.时间:2020年7月12日。
2.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华为Welink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
3.具体要求:
① 远程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③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需提交所有报考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要求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自行制定)。
④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4.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签名确认;
②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模板下载链接:
https://www.hainanu.edu.cn/stm/gs/2020527/10571102.shtml);
③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④ 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身份证复印件;
⑥ 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 ⑦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学习和在当年9月前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⑧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⑨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五、考试安排(普通招考)
2020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华为Welink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安排在2020年7月14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笔试命题工作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面试
我校按照学科招生计划的20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科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1.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20年7月17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于复试前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应为30分钟。
① 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务必于7月17日前将体检结果提交给相关学院。
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六、录取工作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各一级学科所属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
2.各一级学科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拟录取名单须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www.hainanu.edu.cn/gs/)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公示期间,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申诉联系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6251735。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海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依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海大办〔2019〕4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4.在考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考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等信息。
5.各学院务必做好考试过程中相关记录和材料的整理工作,并留存四年备查。
6.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会计学术联盟考博栏目
整理:胡晗芳 云南民族大学 研究生
编辑:涂璜 香港浸会大学 研究生
审核:范永杰 西京学院 研究生
指导:水皮/李高波 北京交通大学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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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博导介绍
及招生信息
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博士拟录取名单
2020年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博士拟录取名单
2020年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拟录取名单
2020年石河子大学会计学博士拟录取名单
2020年财科院会计学博士拟录取名单
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会计博导介绍及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2020年会计博导介绍及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博导介绍及博士招生信息!
2020年暨南大学会计博导介绍及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会计博导介绍及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会计博导介绍及博士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会计博士招生简章及博导介绍
辽宁大学2020年会计博士招生简章及博导介绍
山东大学2020年会计博士招生简章及博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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