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更节税?
政策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根据上面的文件规定,可以得知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是可以选择的。今天,我们从如何选择、如何操作、常见问题这三个部分来彻底掌握这项政策规定。第一部分:如何选择
举例:居民个人小刘2019年从单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2019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对于这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选择计税方式?
答:小刘在今年年度汇算中,有两种计税方式可以选择:
(1)选择“单独计税”
①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②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③居民个人小刘综合所得=120000-60000-12000=48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综合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④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2)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①居民个人小刘综合所得=120000+48000-60000-12000=96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②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96000×10%-2520=7080(元)
可以看出,选择不同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会发生变化。在本例中,小刘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所需缴纳税款较少。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式!
第二部分:如何操作
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申报具体在APP中的操作步骤如下:
01登录
如有多笔奖金曾在预扣预缴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APP会显示多条奖金记录;
只能选择一条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纳入年度汇算的综合所得不包含选择单独计税的奖金。
纳税人可以在点击最终的【提交申报】前,先比较哪一种计税方式缴的税少,再确定最终采取何种方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