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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第十期:监管业务合辑


一、防疫物资优先查验

采取“一站式办公”模式,对进境防疫物资“零延时”“零等待”进行快验快放,必要时提供“门到门”查验。


二、实施“货主可不到场”查验

收发货人可以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单一窗口”电子平台企业申请免到场协助查验。


三、放开防疫物资进口转关限制

进口防疫物资可以不受海关总署2017年48号公告的转关范围限制。对商业封志完好的铁路、水路转关货物免去施加海关封志,全面应用转关自动核销,实现转关业务办理“一次不用跑”。


四、物流信息共享

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查询到重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流程数据、转关物流数据等,及时掌握货物通关、放行等情况。


五、跨境电商支持措施

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清单不再汇总申报报关单。其中,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可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本期内容到此结束啦,更多“红利”敬请期待!


END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企管处 法综处 涪陵海关 永川海关

编辑:王磊  赵丁颐  罗方芳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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