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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宜宾首张宅基地批准书发放到户!

宜宾发布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翠屏区村民拿到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后按照新标准、新程序开出的全市第一张宅基地批准书。


“李海生,你们家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下来了。你好久动工,我帮你联系镇上请他们下来放线,你一定要按照放线和标准来修哈。”翠屏区金秋湖镇云辰社区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村级协管员胡龙军说道。


“哦,现在批个宅基地那么快啊!我以前听说要一两个月的嘛,这还没得半个月的,这改革硬是改得好啊!”翠屏区金秋湖镇云辰社区村村民李海生喜出望外。


近日,金秋湖镇云辰村村民李海生拿到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后按照新标准、新程序开出的全市第一张宅基地批准书。李海生长期在外务工,原宅基地住房垮塌,现回家无房居住,需要申请宅基地建房。


翠屏美丽乡村


宅基地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需要,是村集体经济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的有效途径,是乡村实现全面振兴的重要组成。 


翠屏区作为全国104个、全省5个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试点工作主要从简化审批程序、便捷为民服务、优化社级职能三个方面先行先试,新的宅基地审批流程明确群众申请宅基地不出社,从提交建房申请、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初审、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联社审核、村宅基地协管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递交材料、镇便民服务中心登记送审、镇乡村振兴和宅基地管理办完成资料审核并组织现场定点、镇村庄建设规划委员会组织会审、镇人民政府签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村宅基地协管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取件并送达建房农户整个闭环只需15个工作日,避免群众多头跑路,实现村民“只跑一次,足不出社”就完成宅基地申请审批。


翠屏区在李庄镇、金秋湖镇、牟坪镇三个试点镇成立乡村振兴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


在试点工作中,翠屏区坚持“稳慎推进、群众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选择最具代表性的金秋湖、李庄、牟坪3个镇和高桥、安石、云辰等12个村(社区)先行试点。


同时,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实地调研,反复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了审批监管、使用权流转、所有权行使、资格权保障等宅改先行先试方向;建立了工作联审联办、权力集中下放、审批办理“一窗运转、一站服务”、综合执法、管理协作与配合保障、区领导“一对一”对口联系指导等六大工作机制,细化职能职责,制定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清单,稳慎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翠屏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


翠屏区率先于全省在试点镇正式挂牌成立“乡村振兴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及时将区级执法权利集中下放,明确试点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作为宅基地监管执法机构,同步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召开全区宅改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会,迅速出台宅改首个政策即《宜宾市翠屏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此外,翠屏区通过走访村民小组、农户,召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摸清全区宅基地基本情况,为宅改“方向明”提供“底数清”;整合村庄规划精细布局,在整合国土空间调查、产权制度改革等前期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同步开展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重点对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再次开展重点摸排,结合各试点村宅改方向,将相关要素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进行合理布局和有效植入。


同时,融合测控技术精准定点,依托卫星测控技术,为宅基地摸底调查工作提供强力支撑,在数据测控、政策研究、资源整合等方面开展合作,对全区农房实施定点、定位,推动建立全区宅基地、农房“一张图”,确保点位精确,数据详实。 


“经过调查摸底,全区宅基地一共有12.26万宗,面积5.48万亩;闲置宅基地9755宗,面积4240.9亩。新的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于今年4月开始在金秋湖镇、李庄镇、牟坪镇试行。新的制度简化了办事流程,实现了农民群众“不出社”申请建房,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强化了作为宅基地所有者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意识和能动性。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区推行新的审批监管制度,为改革试点工作走向深入打下坚实基础。”翠屏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负责人周泽麟介绍。 


翠屏区副区长邹建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稳字当头,稳妥慎重、因地制宜地抓好改革,严格按照“管得住、退得出、用得活”总要求,逐步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流转有序、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翠屏模式”,为全国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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