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三驾马车”发力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种地收益不好、宅基地空置率高、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民,也是摆在村党组织带头人面前的现实问题。为了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贺兰县培养马瑞宁、黎伟等一批村党组织带头人带领村民积极在土地确权、宅基地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上探索,让土地和宅基地变成“活资产”,增加集体和村民收入,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开展土地确权“黄土地”变“金土地”
1979年,通义公社在宁夏先行先试“包干到户”,让全社群众摆脱了贫困的帽子,从此,贺兰县在土地改革上开启了试图为农民释放更多红利的探索之路。
为了能让农民的土地合法进行流转、入股分红、抵押担保,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活资产”。近年来,贺兰县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来抓,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金贵镇银河村党支部书记马振锋说道:“刚开始一部分农民对土地确权不放心,存在抵触情绪,作为党组织带头人,我们就挨家挨户给群众做思想工作,慢慢打消了大家的疑虑。”
近两年来,随着村里融合发展乡村旅游业,71岁的立岗镇星光村村民吴山把自己的22亩土地都流转给了星光村村集体,自己则在院子里养鸡和羊。吴山幸福地说,22亩土地自从有了“身份证”,他一年土地流转收入近1.6万元。
据悉,在各村党组织带头人的带领下,贺兰县现已完成土地确权43.5万亩,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0380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0380本,并建立全县土地确权数据库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农村土地同地、同证、同权和信息化管理。
宅基地再利用“老宅子”变“无价宝”
随着农村青年人外出打工,农村越来越多的宅基地闲置。针对农村宅基地空置率较高这一现状,近年来,贺兰县对农村宅基地推行有偿退出机制,让群众把宅基地腾退出来,一方面进行复垦,弥补耕地资源整体匮乏的局面,另一方面,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
贺兰县积极争取成为全国第二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坚持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红线,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52个村31879宗宅基地入户调查,发证22947本。建设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信息平台,争取和筹集资金600余万元,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以前星光村就是一个空心村,年轻人都出去了,只剩下十几名老人留守,191户宅基地全部空置。”立岗镇星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黎伟说,2019年,返乡创业的他给村里52宗闲置宅基地修建户外高标准卫生厕所,拆除围墙危房,改建为民宿,发展民俗旅游业。去年国庆假期,村里民宿就接待游客4000余人次,总收入超过20万元。村民通过提供民宿、美食、土特产等,实现了在家门口赚钱,闲置宅基地不再“闲置”。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死资产”变“活资源”
近年来,贺兰县坚持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贺兰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支部领办集体经济组织、村企联合发展、承接小微工程等12项发展措施,用活闲置校舍、砖厂、仓库、厂房、鱼塘等集体资产,开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速度”。
该县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包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三带一”工作机制,着重从村级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群体中培养后备干部、选拔班子人选,一批产业型、致富型、市场型能人成为党支部书记,其中村党支部书记中致富带头人就有23人。
同时,积极推广“支部+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实行村企合作经营,全县40%以上的村与当地发展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发展特色产业。
2018年以来,贺兰县累计整合资金3700万元,与18家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培育特色瓜菜、花卉种植、休闲采摘、特种养殖等产业。每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00余万元,带动20000多名群众增加收入,实现了集体有收入、企业有发展、农民得实惠。2020年全县村级集体经营性总收入2714余万元,村村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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